泰康乐鑫年年 B 款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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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乐鑫年年 B 款年金条款 泰康泰康乐鑫年年乐鑫年年 B B 款款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条款 阅读指引阅读指引 泰康乐鑫年年 B 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以下简称“乐鑫年年 B 款”)产品提供生存、身故保障及保单红利。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生存期间领取生存类保险金的人,本产品中默认为投保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被保险人身故后领取身故保险金的人。例:李女士为丈夫张先生(30 岁)投保“乐鑫年年 B 款”,李女士为投保人及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张先生为被保险人,儿子张宝贝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年交保险费:10000 元
2、 交费期间:10 年 基本保险金额:5790 元 生存保险金和祝寿保险金的领取频次:按年领取 保障内容 领取人 保障金额 给付条件给付条件1 1 特别保险金 李女士 10000 元 张先生在本合同第 6 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 生存保险金 李女士 自本合同第 7 个保单年度起,至张先生年满 59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5790 元20%=1158 元 自张先生年满 60 岁起,至年满 105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5790 元30%=1737 元 自第 7 个保单年度起,张先生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直至 105 岁 祝寿保险金 李女士 自张先生年满 80 周岁后首个
3、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张先生年满 89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10000 元1010%=10000 元 自张先生年满 80 岁起,在每个年生效对应日生存,直至 89 岁 身故保险金 张宝贝 累计已交保险费(扣除累计已给付祝寿保险金)与身故时现金价值较大者 如果张先生身故 以上举例不包括分红产生的相关利益,且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1给付条件给付条件:具体请见“1.3 保险责任”。1 1我们的保障我们的保障 3 3案例说明案例说明 2 2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泰康人寿2024年金保险 00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乐鑫年年
4、 B 款年金条款 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1 1 我们我们保多久保多久、保什么、保什么 4 4 如何领取保险金如何领取保险金 7 7 合同的构成与合同的构成与生效生效 1.1 保险期间 4.1 受益人 7.1 合同构成 1.2 基本保险金额 4.2 保险事故通知 7.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保险责任 4.3 生存类保险金领取方式 1.4 保单红利 4.4 保险金申请 4.5 保险金给付 2 2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5 5 如何退保如何退保 8 8 需关注需关注的其他事项的其他事项 2.1 责任免除 5.1 犹豫期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2
5、投保年龄 8.3 年龄性别错误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争议处理 3 3 如何交纳如何交纳保险费保险费 6 6 其他权益其他权益 3.1 保险费的交纳 6.1 现金价值 3.2 宽限期 6.2 保单贷款 3.3 效力中止 6.3 保险费自动垫交 3.4 效力恢复 6.4 减保 乐鑫年年 B 款年金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责任公司 泰康泰康乐鑫年年乐鑫年年 B B 款款年金年金保险保险(分红型)(分红型)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
6、乐鑫年年 B 款年金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1 1.我们我们保保多久多久、保、保什么什么 1 1.1 1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被保险人年满 105 周岁周岁2 2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年生效对应日3 3的 24 时止。1 1.2 2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1.1.3 3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1.1.3 3.1.1 特别保险金特别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第 6 个保单年度保单年
7、度4 4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特别保险金。特别保险金金额为保险单上载明的本合同年交保险费年交保险费5 5乘以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的取值如下:交费期间 趸交 3 年交 5 年交 10 年交及以上 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 10%30%50%100%1.1.3 3.2.2 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第 7 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105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的金额为:(1)自本合同第 7 个保单年度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59 周岁后首
8、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生存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2)自被保险人年满 60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105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生存保险金的金额等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30%。1.1.3 3.3.3 祝寿祝寿保险金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不满 18 周岁,则自被保险人年满 66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75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 10%向生
9、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已满 18 周岁(含 18 周岁生日),则自被保险人年满 80 周岁后首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89 周岁后首个本 2周岁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3年生效对应日年生效对应日指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4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者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年生效对应日的前一日24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5年交保险费
10、年交保险费:当保险费为一次性交纳时,年交保险费是指一次性交纳的保险费;当保险费为分期按年交纳时,年交保险费是指每年交纳的保险费。乐鑫年年 B 款年金条款 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含该日)止,被保险人在每一个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生存,我们按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的 10%向生存类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祝寿保险金。1.1.3 3.4 4 身故保险金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向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身故保险金的金额等于下列两者中的较大值:(1)被保险人身故时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不计息)扣除我们累计已给付的祝寿保险金;(2)被保险人身故之日本合同的现金
11、价值现金价值6 6。若发生本合同 6.4 条约定的减保,计算年交保险费及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数额时,减保前的部分将按减保比例相应减少。1.1.4 4 保单红利保单红利 本合同为分红保险合同,您享有参与分配我们分红保险业务可分配盈余的权利。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若我们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于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分配给您。每一保单年度,我们将向您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参与红利分配。本合同的保单红利的领取方式在保险单上载明。2 2.什么情况我们不赔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2 2.1.1 责任免除责
12、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7 7;(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8 8、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9 9,或驾驶无无合法合法有效行驶证有效行驶证1010的机动车机动车1111;(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此页正文完)6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
13、除合同时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但不包括红利。但不包括红利。7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8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9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合法有效驾驶
14、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的;(5)驾驶证已过有效期的。10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临时通行牌证等法定证件。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未办理行驶证或者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的;(2)机动车行驶证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在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依法按时进行或者未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11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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