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银人寿金穗鑫禧(A 款)终身寿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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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银人寿2023终身寿险 047 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农银人寿金穗鑫禧(农银人寿金穗鑫禧(A A 款)终身寿险条款款)终身寿险条款阅阅 读读 指指 引引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签收本合同之日起 15 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 2.4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贷款的权利 5.3您有退保的权利 7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 2.5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 3.2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 4.1退保可能会给您造成一定的
2、损失,请您慎重决策 7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8.1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我们对可能影响您或被保险人享有本合同保障利益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我们对可能影响您或被保险人享有本合同保障利益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阅读正文请您仔细阅读正文加粗部分。加粗部分。条款目录条款目录1.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 合同构成1.2 合同成立与生效1.3 投保范围1.4 犹豫期2.2.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2.1 保险金额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2.3 保险期间2.
3、4 保险责任2.5 责任免除3.3.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3.1 受益人3.2 保险事故通知3.3 保险金申请3.4 保险金给付3.5 宣告死亡处理4.4.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4.1 保险费的支付4.2 宽限期5.5.其他权益其他权益5.1 现金价值5.2 减少基本保险金额5.3 保单贷款5.4 转换年金权益6.6.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合同效力的中止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7.7.合同解除合同解除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8.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8.2 年龄性别错误的处理8.3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4 未还款项8.5 合同内容变更8.6 合同终
4、止8.7 联系方式变更8.8 争议处理附件:全残项目表农银人寿金穗鑫禧(农银人寿金穗鑫禧(A A 款)终身寿险条款)终身寿险条款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指农银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1.11.1合同构成合同构成农银人寿金穗鑫禧(A 款)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共同构成。1.21.2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
5、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1、保单年保单年度度2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3均以该日期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保险责任。1.1.3 3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 0 周岁周岁4 4(须出生满 30 日)至 7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1.1.4 4犹豫期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 10 元的工本费后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
6、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有效身份证件份证件5 5。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2.2.1 1保险金额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保险金额按本条款第 2.4 条规定、根据基本保险金额进行计算确定。2.22.2未成年人身故保险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7、金限制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32.3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2.2.4 4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到达年龄6 618 周岁之前(不含到达年龄 18 周岁)身故或全残全残7 7,1保单周年日:保单周年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合同生效后每年的对应日,不含合同生效日当日。如果当月没有对应的同一
8、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2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3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保险合同生效日在每年的对应日。若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4周岁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 0 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5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口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6到达年
9、龄:到达年龄:指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7全残:全残:指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发文号为保监发20146 号,标准编号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 18 周岁之后(含到达年龄 18 周岁)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前,我们将按以下两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
10、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已经过的交费期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到达年龄比例1840 周岁160%4160 周岁140%61 周岁及以上120%(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若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 18 周岁之后(含到达年龄 18 周岁)身故或全残,且身故或全残在交费期间届满之后,我们将按以下三项中金额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每期年交保险费交费期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对应的比例。到达年龄比例1840 周岁160%4160 周岁140%61 周岁及以上120%
11、(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下表所对应的系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系数首个保单年度1第二个及以后各保单年度(1+3%)(n-1),其中 n 为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保单年度数指定交通工具意外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险金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 18 周岁之后(含到达年龄 18 周岁)且于到达年龄 70周岁之前(含到达年龄 70 周岁),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客身份合法乘坐指定交指定交通工具通工具8的,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板或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指定交通工具的车厢、甲
12、板或舱门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9 9,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为 JR/T 00832013),被评定为第一级伤残程度的残疾情况。全残项目表见附件。8指定交通工具指定交通工具:仅限于从事合法客运的出租车(含网约车);从事合法客运的市内公交车;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地铁、轻轨、磁悬浮;从事合法客运的轮船、摆渡。网约车:网约车:又称网络预约出租汽车,是指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服务平台,整合供需信息,使用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非巡游的预约出租汽车服务的经营活动中的车辆,网约车辆和驾驶员需要符合国家以及地方的法律、法规、条例的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
13、质和证书。本条款约定的网约车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1)符合汽车分类国家标准(GB/T3730.1-2001)中的乘用车定义;(2)主要用于载运乘客及其随身行李或临时物品;(3)包括驾驶员座位在内最多不超过 7 个座位的乘用车且获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4)有合法有效行驶证;(5)网约车平台公司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驾驶人员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且与网约车平台公司正式签署服务合同。9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并以此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被保险人身体蒙受伤害或者身故,猝死、自杀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猝死、
14、自杀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除了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约定给付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航空意外身故或全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残额外保险金被保险人于到达年龄 18 周岁之后(含到达年龄 18 周岁)且于到达年龄 70周岁之前(含到达年龄 70 周岁),被保险人每次以乘客身份乘客身份合法乘坐民航民航班班机机1010的,自被保险人双脚走进飞机舱门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飞机舱门止,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含第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直
15、接导致身故或全残,我们除了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外,还将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约定给付的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2 倍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全残豁免保险费本合同的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且投保人到达年龄 65 周岁之前(含到达年龄 65 周岁),若投保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 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我们将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下一期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开始,豁免本合同剩余保单年度的各期保险费。豁免后,本合同的保险费视为已正常支付,本合同继续有效。若投保人因意
16、外伤害以外原因身故,或若投保人于到达年龄 65 周岁之后(不含到达年龄 65 周岁)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含第 180 日)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身故或全残,本责任终止本责任终止,本合本合同继续有效。同继续有效。2.52.5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险金的责任:(1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
17、的刑事强制措施;(3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2 年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1111;(5 5)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1212、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1313,或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无合法有效行驶证驶证1414的的机动车机动车1515;(6 6)战争)战争1616、军事冲突、军事冲突1717、暴乱、暴乱1818或武装叛
18、乱;或武装叛乱;(7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猝死指表面健康的人因潜在疾病、机能障碍或其他原因在出现症状后 24 小时内发生的非暴力性突然死亡。猝死的认定以医院的诊断和公安部门的鉴定为准。10民航班机:民航班机:仅限从事合法客运的民航班机。11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12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
19、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或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3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14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15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
20、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车辆。16战争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17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18暴乱: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 1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 1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
21、终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我们不承担给付指定交通工具指定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意外身故或全残额外保险金、航空意外身故航空意外身故或全残或全残额外保险金额外保险金的责任:的责任:(1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22、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2 年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5 5)被保险人)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证的的机动车机动车;(6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
23、乱;)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 8)被保险人未遵守客运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被保险人未遵守客运部门的规章制度,攀爬、跳越交通工具。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 1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发生上述第 1 1 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还
24、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我们不承担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残豁免保险费的责任,本合同继续有效:(1 1)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 2)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 3)投保人故意自伤
25、,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投保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2 年内年内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 4)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 5)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投保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的机动车;(6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保险金的申请保险金的申请3.13.1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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