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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1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特别提示特别提示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合同”。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为了方便您更好地理解保险条款,我们提供了以下常用的基本名词释义 投保人投保人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受益人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保险人保险人是保险公司。您拥
2、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在本合同犹豫期内您可以选择解除保险合同.第五条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九条 您有解除本合同的权利.第二十二条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发生责任免除情形之一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十条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十一、十二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四条 解除本合同会给您造成一定损失,请您慎重决策.第二十二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二十三条此外,在您阅读本条款正文之前,请先浏览一下目录目录,以便对条款结构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本条款中的每一部分都关乎您的切身利益,请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释义内容务必逐条仔细阅读并关注释义内容。
3、国富人寿2024终身寿险002号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2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目目录录第一部分第一部分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3第一条第一条合同构成合同构成.3第二条第二条投保范围投保范围.3第三条第三条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3第四条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3第五条第五条犹豫期犹豫期.3第二部分第二部分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3第六条第六条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3第七条第七条有效保险金额有效保险金额.3第八条第八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3第九条第九条保险责任保险责任.4第十条第十条责任
4、免除责任免除.4第三部分第三部分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交纳保险费.5第十一条第十一条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5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宽限期宽限期.5第四部分第四部分如何申请保险金如何申请保险金.5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受益人受益人.5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5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5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6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宣告死亡处理宣告死亡处理.6第五部分第五部分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还享有哪些权益.6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6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保单贷款保单贷款.7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基本保险金额.7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效力中止
5、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7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7第六部分第六部分您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您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7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7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年龄性别错误处理年龄性别错误处理.8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8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未还款项未还款项.8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变更联系方式变更.8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争议处理争议处理.8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释义释义.8附表附表.10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3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部分第一部分 您与
6、我们订立的合同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第一条第一条合同构成合同构成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共同构成。第二条第二条投保范围投保范围被保险人范围: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范围为0周岁(释义一)周岁(释义一)(须出生满28日)至70周岁,且须符合投保当时我们的规定。投保人范围: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向我们投保本保险。第三条第三条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本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除
7、另有约定外,自本合同成立、我们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本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保单年度(释义二)保单年度(释义二)、保险费约定支付日(释义三)保险费约定支付日(释义三)均以本合同生效日为基础计算。除另有约定外,我们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第四条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被保险人终身,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保险期间在保险单上载明。第五条第五条犹豫期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5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合同,如果您认
8、为本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释义四)有效身份证件(释义四)。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通知书时,本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我们提供哪些保障利益第六条第六条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和我们在投保时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第七条第七条有效保险金额有效保险金额本合同首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单年度起,本合同各
9、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在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的基础上增长3%。计算公式为:有效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1+3%)n-1,其中n为保单年度数。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第八条第八条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在被保险人成年之前,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4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第九条第九条保险责任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以下保险责任:身身故故或全残
10、或全残保险金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全残(释义五)(释义五),我们按以下方式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已交保险费(释义已交保险费(释义六六);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释义现金价值(释义七七)。(2)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且在本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前(不含当日)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两者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已交保险费到达年龄
11、对应的给付比例系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在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18周岁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且在本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之后(含当日)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按以下三者较大者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本合同已交保险费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系数;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到达年龄对应的给付比例系数如下: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的到达年龄给付比例系数18-40周岁160%41-60周岁140%61周岁及以上120%其中,到达年龄指的是被保险人原始投保年龄,加上当时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2、1后所得到的年龄。上述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我们只给付其中一项。第十条第十条责任免除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释义八)毒品(释义八);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九)酒后驾驶(释义九)、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十),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释义十一)(释义十一)
13、的机动车(释义十二)机动车(释义十二);六、战争(释义十三)战争(释义十三)、军事冲突(释义十四)军事冲突(释义十四)、暴乱(释义十五)暴乱(释义十五)或武装叛乱;七、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除投保人本人外)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5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三部分第三部分 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交纳保险费第十一条第十
14、一条保险费的支付保险费的支付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交保险费。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宽限期宽限期除另有约定外,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除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时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当日二十四时起效力中止。第四部分第四部分 如何申请保险金如何申请保险金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受益人受益人1.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
15、故保险金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经过其监护人同意。2.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全残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指定外,全残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
16、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第十四条第十四条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
17、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保险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6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保险金时,由相应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身故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身故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须提
18、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2.全残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全残保险金申请所需的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申请人及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3)由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释义十六)本公司认可的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释义十六)出具的被保险人身体伤残鉴定书;(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继承人还须提供可证明其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由其合法监护人代其申请领取
19、保险金,其合法监护人还必须提供受益人或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和监护人具有合法监护权的证明。如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提供。第十六条第十六条保险金给付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若我们要求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则上述的30日不包括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的期间。经我们核定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我们未及
20、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将赔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前述“损失”指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时期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第十七条第十七条宣告死亡处理宣告死亡处理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下落不明且经人民法院宣告被保险人死亡的,我们根据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依法确定被保险人死亡日期,并按本条款与身故有关的约定处理。若
21、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或继承人应于知道或应该知道被保险人重新出现后30日内将领取的身故保险金退还给我们。第五部分第五部分 您还享有哪些权益您还享有哪些权益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合同内容变更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我们在保险合同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7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九条第十九条保单贷款保单贷款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且已过犹豫期,您可以向我们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得超过申请贷款时本合同现金价值的80%扣除各项欠款后的余额,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
22、月,我们将按定期公布的保单借款利率保单借款利率(释义十七)(释义十七)计算保单贷款利息。贷款本息在贷款到期时一并归还。若您到期未能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则您所欠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将作为新的贷款本金计息。自您未还清的贷款本金及利息加上其他未还款项达到本合同现金价值的次日零时起,本合同效力中止。第二十条第二十条减少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基本保险金额自本合同生效后的第五个保单周年日零时起,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减少基本保险金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我们将向您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批单上载明。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本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保险费、现金价值按减少后
23、的基本保险金额计算,我们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有效保险金额、保险费和现金价值承担保险责任。同一保单年度内您累计申请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20%。本合同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标准。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效力中止与恢复效力中止与恢复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保单贷款本金及利息和其他未还款项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前述利息按照我们定期公布的保单借款利率计算。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与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向您退还本合同效力中
24、止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本合同成立后,您可以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通知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1)保险合同;(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本合同终止。您在犹豫期后解除本合同的,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可能会遭受一定损失。第六部分第六部分 您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您需要了解的其他事项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当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
25、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8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
26、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但会向您退还保险费。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年龄性别错误处理年龄性别错误处理被保险人的投保年龄按周岁计算。您应在投保本保险时将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及性别在投保单上填明,如果发生错误,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我们按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您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二、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支付的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照实付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三、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
27、致使您支付的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应将多收的保险费无息退还给您。四、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或性别不真实,致使您保险单上约定的基本保险金额与实际年龄及性别所对应的基本保险金额不符的,我们有权按照实际年龄及性别调整基本保险金额,并按调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承担保险责任。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本条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保险责任。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应当承
28、担保险责任。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未还款项未还款项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退还现金价值或者退还保险费时,如果您有欠交的保险费、保单贷款或者其他欠款,我们先扣除上述各项欠款及应付利息。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联系方式变更联系方式变更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电话或电子邮件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联系方式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争议处理争议处理本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由当事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从下列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一、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
29、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双方选择仲裁方式,应当达成仲裁协议并明确约定仲裁事项、仲裁机构。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释义释义一、一、周岁: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二、二、保单年度:保单年度:指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保单周年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保单周年日零时止的期间为一个保单年度。三、三、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指在本合同交费期间内,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的合同生效日在每月或每年(根据交费方式确定)的对应日。如
30、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9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四、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户口簿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五、五、全残:全残:指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发文号为保监发20146号,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被评定为第一级伤残程度的残疾情况。六、六、已交保险费:已交保险费:指投保人依据本合同已经向本公司交纳的保险费。若本
31、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发生过变更,则已交保险费按照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七、七、现金价值:现金价值:指保险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金额在保险单上载明。八、八、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九、九、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
32、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或道路交通相关法规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释义十八)醉酒(释义十八)后驾驶。十、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未经审验、审验不合格或已过有效期的驾驶证驾驶;(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5)公安交通部门认定的其他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的情况。十一、十一、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
33、术检验。十二、十二、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或履带车辆。十三、十三、战争: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十四、十四、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十五、十五、暴乱: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十六、十六、本公司认可的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本公司认可的有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部门许可的有资格进行伤残鉴定的机构。十七、十七、保单借款利率:保单借款利率
34、:由本公司参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并结合本公司自身资金成本及风险管控能力确定并公布,公布时间分别为每年的一月一日和七月一日。十八、十八、醉酒:醉酒:指发生事故时被保险人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毫克。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10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附表附表全残项目表全残项目表颅脑损伤导致极度智力缺损(智商小于等于 20),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处于完全护理依赖状态1 级颅脑损伤导致植物状态1 级双侧眼球缺失1 级一侧眼球缺失,且另一侧眼盲目 5 级1 级胸部损伤导致心肺联合移植1 级咀嚼、吞咽功能完全丧失1 级腹部损伤导
35、致小肠切除大于等于 90%1 级腹部损伤导致胰完全切除1 级腹部损伤导致双侧肾切除1 级腹部损伤导致孤肾切除1 级三肢以上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1 级三肢以上完全丧失功能1 级二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第三肢完全丧失功能1 级一肢缺失(上肢在腕关节以上,下肢在踝关节以上),且另二肢完全丧失功能1 级四肢瘫(三肢以上肌力小于等于 3 级)1 级截瘫(肌力小于等于 2 级)且大便和小便失禁1 级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 90%1 级躯干及四肢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皮肤面积的 60%1 级注:1.护理依赖:应用“基本日常生活
36、活动能力”的丧失程度来判断护理依赖程度。2.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是指:(1)穿衣:自己能够穿衣及脱衣;(2)移动:自己从一个房间到另一个房间;(3)行动:自己上下床或上下轮椅;(4)如厕:自己控制进行大小便;(5)进食:自己从已准备好的碗或碟中取食物放入口中;(6)洗澡:自己进行淋浴或盆浴。3.护理依赖的程度分三级:(1)完全护理依赖指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均需护理者;(2)大部分护理依赖指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三项或三项以上需要护理者;(3)部分护理依赖指部分生活不能自理,上述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一项或一项以上需要护理者。4.植物状态指由于严重颅脑损
37、伤造成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命令,保持自主呼吸和血压,有睡眠-醒觉周期,不能理解和表达语言,能自动睁眼或刺激下睁眼,可有无目的性眼球跟踪运动,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5.视力和视野级别低视力及盲目分级标准最好矫正视力最好矫正视力低于最低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低视力10.30.120.10.05(三米指数)盲目30.050.02(一米指数)40.02光感5无光感如果中心视力好而视野缩小,以中央注视点为中心,视野直径小于 20而大于 10者为盲目 3 级;如直径小于 10者为盲目 4 级。国富人寿鑫享如意慧选版终身寿险条款(第11页)国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视力以矫正视力为准,经
38、治疗而无法恢复者。6.视野缺损指因损伤导致眼球注视前方而不转动所能看到的空间范围缩窄,以致难以从事正常工作、学习或其他活动。7.咀嚼、吞咽功能丧失指由于牙齿以外的原因引起器质障碍或机能障碍,以致不能作咀嚼、吞咽运动,除流质食物外不能摄取或吞咽的状态。8.肢体丧失功能指意外损伤导致肢体三大关节(上肢腕关节、肘关节、肩关节或下肢踝关节、膝关节、髋关节)功能的丧失。9.截瘫指脊髓损伤后,受伤平面以下双侧肢体感觉、运动、反射等消失和膀胱、肛门括约肌功能丧失的病症。10.肌力:为判断肢体瘫痪程度,将肌力分级划分为 0-5 级。0 级:肌肉完全瘫痪,毫无收缩。1 级:可看到或触及肌肉轻微收缩,但不能产生动
39、作。2 级:肌肉在不受重力影响下,可进行运动,即肢体能在床面上移动,但不能抬高。3 级:在和地心引力相反的方向中尚能完成其动作,但不能对抗外加的阻力。4 级:能对抗一定的阻力,但较正常人为低。5 级:正常肌力。11.全身皮肤瘢痕面积的计算:按皮肤瘢痕面积占全身体表面积的百分数来计算,即中国新九分法:在100%的体表总面积中:头颈部占 9%(91)(头部、面部、颈部各占 3%);双上肢占 18%(92)(双上臂 7%,双前臂 6%,双手 5%);躯干前后包括会阴占 27%(93)(前躯 13%,后躯 13%,会阴 1%);双下肢(含臀部)占 46%(双臀 5%,双大腿 21%,双小腿 13%,双足 7%)(95+1)(女性双足和臀各占 6%)。12.烧伤面积和烧伤深度:烧伤面积的计算按中国新九分法,烧伤深度按三度四分法。度烧伤指烧伤深达皮肤全层甚至达到皮下、肌肉和骨骼。烧伤事故不包括冻伤、吸入性损伤(又称呼吸道烧伤)和电击伤。烧伤后按烧伤面积、深度评定伤残等级,待医疗终结后,可以依据造成的功能障碍程度、皮肤瘢痕面积大小评定伤残等级,最终的伤残等级以严重者为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