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顺心保两全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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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顺心保两全条款 泰康顺心保两全保险条款泰康顺心保两全保险条款 阅读指引阅读指引 泰康顺心保两全保险(以下简称“顺心保两全”)产品提供意外身故或者全残,非意外身故或者全残及生存保障。投保人: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受益人: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例:泰先生(30 岁)为自己投保了“顺心保两全”,泰先生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全残保险金受益人及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他的妻子康女士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基本保险金额:10 万元 保险期间:30 年 交费期间:15 年 年交保费:920 元 泰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泰先生享有的保障如下:保障内容 保障金额 给付条件给付条件1
2、1 一般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10 万元 泰先生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全残 驾乘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50 万元 泰先生因遭受本合同约定的驾乘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全残 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100 万元 泰先生因遭受本合同约定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全残 航空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200 万元 泰先生因遭受本合同约定的航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全残 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200 万元 泰先生因遭受本合同约定的重大自然灾害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全残 非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19320 元(920 元15140%)如果泰先生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
3、在50岁时身故或者全残 生存保险金 17250 元(920 元15125%)泰先生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 上述各项保险金不累加给付,因同一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我们仅按最高一项保险金的数额给付,给付后本合同终止。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责任及责任免除情形在保险合同中载明。1给付条件给付条件具体请见“1.4 保险责任”。泰康人寿2023两全保险 077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1 1 我们的保障我们的保障 3 3 案例说明案例说明 2 2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顺心保两全条款 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1 1 我们保多久、我们保多久、保
4、保什么什么 5 5 如何退保如何退保 附件一附件一 全残项目表全残项目表 1.1 保险期间 5.1 犹豫期 1.2 基本保险金额 5.2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3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1.4 保险责任 2 2 什么情况我们不赔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6 6 其他权益其他权益 附件二附件二 交通工具定义交通工具定义 2.1 责任免除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贷款 3 3 如何交纳如何交纳保险费保险费 7 7 合同的构成与合同的构成与生效生效 附件三附件三 重大自然灾害定义重大自然灾害定义 3.1 保险费的交纳 7.1 合同构成 3.2 宽限期 7.2 合同成立及生效 3.3 效力中止
5、3.4 效力恢复 4 4 如何领取保险金如何领取保险金 8 8 需关注需关注的其他事项的其他事项 4.1 受益人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4.2 保险事故通知 8.2 投保年龄 4.3 保险金申请 8.3 年龄性别错误 4.4 保险金给付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争议处理 顺心保两全条款 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 泰康顺心保两全保险泰康顺心保两全保险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泰康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的分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泰康顺心保两全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
6、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1 1.我们保多久、保什么我们保多久、保什么 1 1.1.1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开始,至保险单上载明的保险期间期满日的24 时止。1 1.2 2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1.31.3 未成年人身故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身故保险金限额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1.41.4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下列保险责任:一般意外身故一般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或者全残保
7、险金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意外伤害2 2,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日内身故或者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全残3 3,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一般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驾乘意外身故驾乘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或者全残保险金金 被保险人以驾驶员身份驾驶或者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约定的私家车私家车4 4、公务车、公务车5 5或者租赁车租赁车6 6,在私家车、公务车或者租赁车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或者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驾乘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
8、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的年龄 驾乘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数额 未满 18 周岁周岁7 7(不含 18 周岁生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已满 18 周岁(含 18 周岁生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5 倍 客运公共交通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工具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或者全残保险金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本合同约定的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公共交通工具8 8,在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内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或者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2意外伤害意外伤害指外来的、突
9、然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猝死、自杀以及自伤均不属于意外伤害。3全残:全残:指根据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发文号为保监发20146 号,标准编号为JR/T 00832013),被评定为第一级伤残程度的残疾情况。具体定义见“附件一 全残项目表”。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所定义的全残,应在治疗结束后,由双方认可的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自疾病确诊之日起 180 日内治疗仍未结束,则按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鉴定。医疗机构医疗机构: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院,有执业医
10、师和护士提供全日 24 小时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但不包括诊所、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之医院。鉴定机构鉴定机构:指司法部或省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登记、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私家车私家车:具体定义见“附件二 交通工具定义”。5公务车公务车:具体定义见“附件二 交通工具定义”。6租赁车租赁车:具体定义见“附件二 交通工具定义”。7周岁周岁指按有效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计算的年龄,自出生之日起为零周岁,每经过一年增加一岁,不足一年的不计。8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客运公共交通工具:具体定义见“附件二 交通工具定义”。顺心保两全条款 被保险人身故
11、或者全残时的年龄 客运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数额 未满 18 周岁(不含 18 周岁生日)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 已满 18 周岁(含 18 周岁生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10 倍 航空意外身故航空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或者全残保险金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班机期间乘坐民航班机期间9 9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或者全残,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 倍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航空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者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本合同约定的 8 种重大
12、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1010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直接导致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身故或者全残,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 20 倍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重大自然灾害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身故或非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者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导致身故或者全残,我们向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非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非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的数额为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的取值约定如下: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时的到达年龄到达年龄1111 对应比例 0-17 周岁 100%18-40 周岁 160
13、%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特别注意事项特别注意事项 上述各项保险责任下的保险金不累加给付,因同一保险事故导致被保险人同时符合两项或者两项以上保险金给付条件的,我们仅按最高一项保险金的数额给付保险金,给付后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然生存,我们向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给付生存保险金,本合同终止。生存保险金的数额为您累计已交纳的本合同的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该比例的取值约定如下:保险期间 对应比例 30 年 125%保至被保险人年满 80 周岁时所在保单年度保单年度1212结束时止 150%(此页正文完)9乘坐民航班机期间乘坐民航班机期间指
14、被保险人持民航班机有效机票,自通过机场安检口起,至踏出搭乘的民航班机机舱门止。民航班机具体定义见“附件二 交通工具定义”。10重大自然灾害:重大自然灾害:具体定义见“附件三 重大自然灾害定义”。11到达年龄到达年龄指按保险单上载明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加上保单年度数,再减去 1 后所得到的年龄。12保单年度:保单年度:从保险合同生效日或者年生效对应日零时起至下一年度保险合同年生效对应日的前一日 24 时止为一个保单年度。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为对应日。顺心保两全条款 2.2.什么情况我们不赔什么情况我们不赔 2 2.1.1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
15、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第(8)至第(12)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者全残的,我们仅承担给付“非意外身故或者全残保险金”的责任,不承担给付其他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合同成立(或最后复效)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毒品品1313;(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14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1515,或驾驶无无合法合法有效行驶证有效行驶证1616的机动车机动车1
16、717;(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8)被保险人醉酒醉酒1818;(9)被保险人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10)被保险人药物过敏、医疗事故医疗事故1919,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为准);(11)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非处方药2020不在此限;(12)被保险人从事下列高风险运动:潜水潜水2121、跳伞、攀岩攀岩2222、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探险2323、摔跤、武术比赛武术比赛2424、特技表演特技表演2525、赛马、赛车
17、。(此页正文完)13毒品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14酒后驾驶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者鉴定,发生保险事故时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者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15无合法有效驾驶证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1)没有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主管部门颁发或者认可的驾驶资格证书;(2)驾驶与合法有效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3)持审验
18、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4)在驾驶证有效期内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对机动车驾驶证实施审验的;(5)驾驶证已过有效期的。16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无合法有效行驶证指发生保险事故时没有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登记制度的规定进行登记并领取机动车行驶证或者临时通行牌证等法定证件。包括下列情形之一:(1)未办理行驶证或者行驶证在申办过程中的;(2)机动车行驶证被依法注销登记的;(3)未在行驶证检验有效期内依法按时进行或者未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17机动车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18醉酒醉酒指发生事故时
19、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 80 毫克。19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0非处方药非处方药指在使用药品当时,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21潜水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22攀岩攀岩指攀登悬崖、建筑物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和雪山等运动。23探险探险指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者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使自己置身于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登
20、山、徒步穿越沙漠或者原始森林等活动。24武术比赛武术比赛指两人或者两人以上对抗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25特技表演特技表演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飞车等特殊技能训练或者比赛。顺心保两全条款 被保险人因下列责任免除事项发生保险事故后的处理 保险 事故 责任免除事项 合同 效力 我们的做法 身故(1)终止 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2626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2727(2)-(7)终止 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8)-(12)终止 承担给付“非意外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全残(1)终止 向被保险人给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
21、金价值(2)-(7)终止 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8)-(12)终止 承担给付“非意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 除上述“责任免除”外,本合同中还有一些免除本公司责任的条款,如“3.3 效力中止”、“8.3 年龄性别错误”及其他以黑体字体显示的内容。3 3.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交纳保险费 3 3.1.1 保险费的交纳保险费的交纳 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在每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3 3.2.2 宽限期宽限期 如果您到期未交纳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保险费交纳的宽限期
22、。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除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在宽限期内未交纳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日的 24 时起效力中止,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3.33.3 效力中止效力中止 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3.43.4 效力恢复效力恢复 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 2 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您与我们协商并达成协议,自您补交保险费之日起,本合同效力恢复。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 2 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我们解除本合同的,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中止之日的现金价值。4 4.如何领取保险金如何领取保险金 4 4.1.1 受益人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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