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条款 - 副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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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 1 前海人寿2023终身寿险 004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阅阅 读读 指指 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益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合同后15日内您可以要求全额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保单贷款的权利5.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
2、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9 我们对可能影响本主险合同保障的重要内容进行了显著标识,请您仔细阅读正文中背景突出显 示的内容。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本页内容结束本页内容结束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 2 【条【条 款款 目目 录】录】1 1.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1.5 保险期间 2 2.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及有效保险金额
3、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责任 2.4 责任免除 3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的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4.4.如何如何支付支付保险费保险费 4.1 保险费的支付 4.2 宽限期 5.5.现金现金价值价值及及其他其他权益权益 5.1 现金价值 5.2 保单贷款 6.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6.1 效力中止 6.2 效力恢复 7.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8.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8.1 明确说明与
4、如实告知 8.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8.3 年龄错误 8.4 未还款项 8.5 合同内容变更 8.6 联系方式变更 8.7 争议处理 9.9.释义释义 9.1 保单年度 9.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9.3 周岁 9.4 有效身份证件 9.5 现金价值 9.6 意外伤害 9.7 猝死 9.8 全残 9.9 交费年期数 9.10 毒品 9.11 酒后驾驶 9.12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9.13 无有效行驶证 9.14 机动车 本页内容结束本页内容结束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 3 前海前海荣华世家(荣华世家(鑫耀鑫耀版)版)终身寿险终身寿险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
5、,“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 1 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1.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1.2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合同成立与生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经我们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我们收取您支付的首期保险费后向您及时签发保险单,本主险合同的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保单年度保单年度(见 9.1)、保险费约定支付日保
6、险费约定支付日(见 9.2)均以该日期计算。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是保单周年日,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1.31.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周岁(见 9.3)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 周岁至 73 周岁,投保时被保险人为 0 周岁的,应当为出生满 28 日且健康的婴儿。1.1.4 4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内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
7、同及有有效身份证件效身份证件(见 9.4)。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1.5 5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终身,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2 2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2.1 基本基本保险金额保险金额及及有效保险金额有效保险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主险合同首个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等于基本保险金额。从第二个保单年度起,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等于上一保单年度有效保险金额(1+3.0%)。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您可以向我们申请减
8、少基本保险金额,经我们审核同意后,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减少,我们向您退还基本保险金额减少部分对应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见 9.5),各保单年度的有效保险金额按减少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基本保险金额减少后,本主险合同保险费需不低于我们规定的最低标准。同一保单年度内累计减少的基本保险金额之和不得超过本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 4 主险合同生效时基本保险金额的 20%。我们不接受增加基本保险金额的申请。2.22.2 未成年人身故保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
9、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2.2.3 3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等待期等待期 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或每次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90 日内为等待期,等待期内被保险人非因意外伤害意外伤害(见 9.6)导致身故或全残全残(见 9.8)的,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仅给付其中一项),本主险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的,无等待期。上述“所交保险费”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所对应的年交保险费。除等待期期间依前款约定外,我们按照下列方
10、式承担保险责任:身故身故保险金保险金或或全残保险金全残保险金 一、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不含)前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见下表)所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被保险人于 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含)以后身故或全残,我们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若身故或全残发生在本主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不含)前,我们按如下两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
11、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见下表)所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2、若身故或全残发生在本主险合同的最后一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含)后,我们按如下三者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1)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见下表)所交保险费;(2)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3)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有效保险金额。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到达年龄所对应的给付比例: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 5 0 周岁至 17
12、 周岁 100%18 周岁至 40 周岁 160%41 周岁至 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上 120%到达年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保单年度-1。上述“所交保险费”等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当时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所处的保单年度数和本主险合同的交费年期数交费年期数(见 9.9)的较小者”的乘积。身故保险金和全残保险金两项保险责任,我们仅给付一项。2.2.4 4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发生全残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或“全残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
13、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 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毒品(见 9.10);(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酒后驾驶(见 9.11)、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9.12),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无有效行驶证(见 9.13)的机动车机动车(见 9.14);(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投保人之外的其他权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其他权利人为被保险人的继
14、承人。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全残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除上述情形外,条款中还有其他显著标识的免除本公司责任的内容,详情请见背景突出显示的部分。3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3.1 受益人受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前海人寿保
15、险股份有限公司 前海荣华世家(鑫耀版)终身寿险 6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被保险人身故时关于继承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
16、故在先。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除另有约定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3.2 3.2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请您或受益人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 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3.3 3.3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身故保险金申身故保险金申请请 由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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