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居庸关增额两全保险条款.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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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城长城居庸关居庸关增额增额两全两全保保险险条款条款 阅阅 读读 指指 引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主险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您拥有的重要权您拥有的重要权益益 犹豫期内您可以要求退还保险费.1.4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主险合同提供的保障.2.3 您有保险单借款的权利.5.2 您有退保的权利.7.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4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3.2 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4.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7.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8.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2、9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条款目录条款目录 1 1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4 4如何交纳保险费如何交纳保险费 8.10 争议处理 1.1 合同构成 4.1 保险费的交纳 9 9释义释义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4.2 宽限期 9.1 周岁 1.3 投保年龄 5 5现金价值权益现金价值权益 9.2 有效身份证件 1.4 犹豫期 5.1 现金价值 9.3 全残 1.5 保险期间 5.2 保险单借款 9.4 到达年龄 2 2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6 6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合同效
3、力的中止及恢复 9.5 现金价值 2.1 基本保险金额和当年度 6.1 效力中止 9.6 已交保险费年度数 保险金额 6.2 效力恢复 9.7 交费期间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 7 7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9.8 意外伤害 制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9 毒品 2.3 保险责任 8.8.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9.10 酒后驾驶 2.4 责任免除 8.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11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3 3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8.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9.12 无合法有效行驶证 3.1 受益人 8.3 年龄错误 9.13
4、机动车 3.2 保险事故通知 8.4 未还款项 9.14 潜水 3.3 保险金申请 8.5 合同内容变更 9.15 攀岩 3.4 失踪处理 8.6 基本保险金额变更 9.16 探险 3.5 保险金的给付 8.7 联系方式变更 9.17 武术比赛 3.6 诉讼时效 8.8 全残的鉴定 9.18 特技表演 3.7 司法鉴定 8.9 效力终止 9.19 保险费约定交纳日 长城人寿2022两全保险 008 号 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 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长城长城居庸关居庸关增额增额两全保两全保险险条款条款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长城人寿保险股份
5、有限公司。您与我们的合同您与我们的合同 1.1 1.1 合同构成合同构成 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书、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附加险合同、其他您与我们共同认可的电子或书面协议都是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保险合同的构成部分。“长城居庸关增额两全保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为“本主险合同”。1.2 1.2 合同成立与生合同成立与生效效 您提出保险申请且本公司同意承保,本主险合同成立,合同成立日期在保险单上载明。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本公司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本主险合同生效,具体生效日以
6、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主险合同生效,具体生效日以保险单所载的日期为准。我们自生效日零时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起开始承担本主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任。本主险合同生效日以后每年的对应日为保险单周年日,每月的对应日为保险单月度日。保险单年度、保险单月度、保险费到期日和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为基础计算。如果当月无对应的同一日,则以该月最后一日作为对应日。1.31.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 9.1)计算,本主险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 0 周岁(指出生满 30 日且已健康出院的婴儿)至 75 周岁(含)。不同交费期间所接受的投保年龄区间会有所
7、不同。1.41.4 犹豫期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之日起,有 15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退还您所交纳的本主险合同对应的全部保险费。犹豫期内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见 9.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险合同即被解除,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1.1.5 5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由您与我
8、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保险期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的零时起至保险单满期日的零时止。我们提供的保障我们提供的保障 2.12.1 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险金额和当年度保险和当年度保险金额金额 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本主险合同第一个保险单年度内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自第二个保险单年度起,本主险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在上一保险单年度内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的基础上递增 3.5%,即本主险合同当年度保险金额等于本主险合同上一保险单年度的当年度保险金额(1+3.5%)。如果基本保险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主险合同项下各保险单年
9、度内的当年度保险金额将按变更后的基本保险金额重新计算。2.2.2 2 未成年人身故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保险金限制 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为未成年人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超过前述限额。2.2.3 3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且在本主险合同有效期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身故或全残保身故或全残保险金险金 若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见 9.3)时对应的到达年龄(见 9.4)
10、小于 18 周岁的,我们将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一)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见 9.5);(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见 9.6)年交保险费(无息)。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见 9.7)内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 18 周岁(含)的,我们将按以下两者中的较大者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主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险合同终止:(一)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已交
11、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若被保险人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间届满后身故或全残,且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大于 18 周岁(含)的,我们将按以下三者中的最大者向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受益人给付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终止:(一)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二)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已交保险费年度数年交保险费(无息)给付比例表对应的给付比例;(三)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本主险合同的当年度保险金额。给付比例表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时对应的到达年龄 给付比例 18-40 周岁 160%41-60 周岁 140%61 周岁及以
12、上 120%满期保险金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主险合同满期日,且未发生其他导致本主险合同终止的情形,经我们确认后,我们按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的当年度保险金额向满期保险金受益人给付满期保险金,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同时本主险合同终止。投保人意投保人意外身外身故或全残豁免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保险费 若投保人在本主险合同交费期内因意外伤害(见 9.8)导致身故或全残,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我们将豁免本主险合同自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日起的各期保险费,同时本主险合同继续有效:(一)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个人;(二)投保人身故或全残时未满 60 周岁。上述豁免的保险费不包含以下款项:上述豁免的保险费
13、不包含以下款项:(一)投保人截至身故或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一)投保人截至身故或全残之日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和利息;(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的保险费;(二)续期保险费交费宽限期内的应交未交的保险费;(三)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三)保险单上载明的其他保险合同的保险费。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变更后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变更的,变更后的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全导致的身故或全残,本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残,本公司不承担豁免保险费的责任。被豁免的本主险合同的保险费视同已交纳。在豁免保险费期间,我们不接受本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变更。2.
14、2.4 4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一、一、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一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三)被保险人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或自故意自伤、或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本主险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之日起 2 2 年内自杀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外)。发生上述
15、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不承我们不承担保险责担保险责任任,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第(二)发生上述第(二)项项至至第第(三)(三)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的,我们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不承担保险责任,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的,我们不予豁免
16、二、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投保人意外身故或意外全残的,我们不予豁免保险费:保险费:(一一)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被保险人对投保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二二)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投保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三三)投保投保人人故意自伤故意自伤或或自杀(自杀(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但投保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外);(四四)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投保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见 9 9.9.9);(五五)投保人酒后驾驶投保人酒后驾驶(见(见 9 9.1 10 0),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
17、(见 9.9.1 11 1),或驾驶无或驾驶无合法合法有效行驶证有效行驶证(见(见 9.9.1 12 2)的机动车的机动车(见(见 9.9.1 13 3);(六六)投保人从事潜水(见投保人从事潜水(见 9.9.1414)、跳伞、攀岩(见)、跳伞、攀岩(见 9.9.1 15 5)、蹦极、驾驶)、蹦极、驾驶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滑翔机或滑翔伞、探险(见 9.9.1 16 6)、摔跤、武术比赛(见)、摔跤、武术比赛(见 9.9.1 17 7)、)、特技表演(见特技表演(见 9.9.1 18 8)、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七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战争、军事
18、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八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如何申请领取保险金 3.1 3.1 受益人受益人 一、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多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多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二、您或者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身故前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是需要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将及时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三、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或被保险人监护人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9、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四、被保险人身故后,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五、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顺序的,推定受益人身故在先。六、受益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或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七、除
20、另有约定外,全残保险金、满期保险金及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的受益人均为被保险人本人。3.2 3.2 保险事故通知保险事故通知 您、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保险金申请人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10 日内通知我们。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保险金申请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其监护人、保险金申请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
21、或者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本公司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本主险合同项下的保险金申请人包括保险金受益人或其监护人,若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保险金申请人为被保险人的继承人或继承人的监护人。3.3.3 3 保险金申请保险金申请 一、在申请保险金时,请按照下列方式办理:身故保险金申身故保险金申请请 由身故保险金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保险合同;(二)身故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身故保险金申请人为监护人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的死亡证明;(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
22、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全残保险金申全残保险金申请请 由全残保险金申请人填写理赔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保险合同;(二)全残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全残保险金申请人为监护人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三)国家机关认可的有合法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满期保险金申满期保险金申请请 由满期保险金申请人填写满期保险金领取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保险合同;(二)满期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满期保险金申请人为监护人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
23、;(三)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投保人意外身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故豁免保险费申请申请 由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申请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一)保险合同;(二)投保人意外身故豁免保险费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投保人意外 身故豁免保险费申请人为监护人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三)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投保人的死亡证明;(四)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投保人意外全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残豁免保险费申请申请 由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申请人填写豁免保险费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24、:(一)保险合同;(二)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当投保人意外全残豁免保险费申请人为监护人时,还须提供能够证明监护关系的证明文件;(三)国家机关认可的有合法资质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投保人残疾程度鉴定书;(四)投保人因意外伤害导致全残的,须提供相关意外伤害的证明及资料;(五)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二、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文件。三、如果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则除上述证明和资料外,受托人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等相关证明文件。四、以上各项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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