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健委|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docx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1.gif)
![资源得分’ title=](/images/score_05.gif)
《国家卫健委|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卫健委|鼓励开展多种形式的医养结合服务.docx(16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根据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医药法、医疗机构 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 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医 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等有关要求,制定医疗机构设置 规划指导原则(20212025年),指导各级卫生健康 行政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以下 简称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调控和市场配置资 源的作用,进一步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优化配置,补短板、 转模式、增效能,实现城乡医疗服务体系协调发展,医 疗服务能力全面增强,医疗服务公平性与可及性有效提 升。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重要作用规划是以区域内居民
2、实际医疗服务需求为依据,以 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公平、可及地向全体居 民提供安全、有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为目的,将各级 各类、不同所有制形式、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服务对象 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布局,有利于引导医疗卫生资源合 理配置,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最大效率和效能,建设与 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相适应、与人民美好健康需 求相匹配、结构合理、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的医疗服务 体系。各地应当按照当地规划合理配置和合理利用 医疗资源。5.公共卫生重大风险。应对艾滋病、结核病、肝炎等传 统重大传染病以及新冠肺炎等新发传染病传播,职业性 化学中毒与核辐射突发事件的风险。(三)确定医疗机构的设置。依据(
3、一)和(二)的分 析,综合考虑分级诊疗要求、支付能力、医疗服务可及 性、转化成为服务需求的潜力,分年度预测、规划医疗 服务需求,确定所需要的医疗机构级别、类别、数量、 规模及分布,确定必需床位总数和必需医师、护士总 数。医疗机构设置要明确公立医院的设置与发展规划, 发挥公立医院的主导地位,为社会力量举办医疗机构预 留空间。1.必需床位数。(1)普通床位数按下列公式计算:其中:工表示总和;A表示以年龄划分的分层地区人口数(人口数应是户籍人 口、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日平均数之和);B为以年龄划分的住院率,按每5年划分年龄段;若没有 分年龄组人口和分年龄组住院率,可以用总人口数与区 域人群年住院率代替
4、;C为其他地区流入本区域的住院患者数;D为本地区去外地的住院患者数。(2)各专科床位数的计算:按照上述公式中的住院率、 病床使用率、住院患者数以各专科住院率、病床使用 率、住院患者数替换即可。专科床位数包括专科医院床 位和综合医院中的专科病房床位,按照人口总数及其构 成、居民的专科疾病发病情况、服务半径、医疗卫生资 源状况确定。尚未具备条件进行精细测算的,可以参照 目标地区的现有专科资源在总资源分布进行计算。(3)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床位数的确定:根据分级诊疗格 局,前瞻性论证不同级别医院应就诊的各专科病种,然 后由各专科病种床位数分别计算出各级医院床位数,为 应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留一定床位。同
5、时按照不同类 型机构功能定位明确床位数效率及床位数质量。2 .必需医师数。根据当地医疗需求,研究确定区域内医 师总数,分科医师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级各类医 疗机构医师配置数量。必需医师数按以下公式测算:其中:工表示总和,A表示以年龄划分的分层地区人口 数;B为以年龄划分的年均诊疗人次数,即两周就诊率乘以 26,按每5年划分年龄段;若没有分年龄组人口和分年 龄组年均诊疗人次数,可以用总人口数与区域人群年均 诊疗人次数代替;C为其他地区流入本区域的诊疗人次数;D为本地区去外地的诊疗人次数;E为以年龄划分的住院率,按每5年划分年龄段;若没有 分年龄组人口和分年龄组住院率,可以用总人口数与区 域人
6、群年住院率代替;F为其他地区流入本区域的住院患者数;G为本地区去外地的住院患者数;R为非日常医生比,指从事非日常临床医疗工作的医生数 (即从事科研、教学、专业进修、学术会议、抢险救 灾、支边、支农、病事假等活动的医生)占医生总数的 比例;K调整系数即为住院医师与主治、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 的比例。每个门诊医生日均处理门诊人次数:每个门诊 医生每天处理门诊人次数由调查表确定。3 .必需护士数。根据当地医疗需求主要特征,按照服务 目标法,明确出医护比,并以必需医生数及医护比为依 据,确定区域内护士总数。根据实际情况,考虑不同机 构功能定位下床护比要求,确定医疗机构护士配置数 量。其他护理人员根据区
7、域内护理需求和职能定位配 置。4 .必需药师(士)数。根据当地医疗需求,按照每千人 口药师(士)数,确定区域内药师(士)总数。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医疗机构药师(士)配置数量。其他药学 专业技术人员根据区域内医疗机构需求配置。5 .医疗机构的布局。统筹考虑区域发展战略及其要满足 的各层次医疗服务需求等因素进行医疗机构布局,有利 于形成分级诊疗模式,做好中长期重大疫情防控储备, 加强平急结合,便于居民就诊和转诊,同时也促进不同 类型机构实现其功能定位和高质量发展。(四)制定医疗机构现状图和设置规划图。加强与城市 规划部门沟通协调,根据现有区域内医疗机构布局,结 合服务人口半径和实际医疗需求,加强对
8、区域内医疗机 构的宏观调控和动态管理。五、公立医院设置的基本规则(一)合理设置公立医院数量。公立医院的设置要符合 国家和地方的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在省级区 域,每1000-1500万人口规划设置1个省级区域医疗中 心,同时根据需要规划布局儿童、肿瘤、精神、传染病 等专科医院和中医医院,地广人稀地区人口规模可以适 当放宽,并根据医疗服务实际需要设置职业病和口腔医 院;在地市级区域,每100-200万人口设置1-2个地市 办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类医院,地广人稀的地区人口 规模可以适当放宽),根据需要设置儿童、精神、妇 产、肿瘤、传染病、康复等市办专科医院(含中医类专 科医院)。有序引导部分城
9、市区级医院转型为康复、护 理、精神、职业病等专科医疗机构;在县级区域,依据 常住人口数,原则上设置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 中医类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少数民族 医医院等),民族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县级区域优先 设立少数民族医医院。原则上县域常住人口超过100万 人口的地区,可适当增加县办医院数量;县域常住人口 低于10万人口,应整合设置县办医院。服务人口多且地 市级医疗机构覆盖不到的县市区可根据需要建设精神专 科医院或依托县办综合医院设置精神专科和病房。实现 省、市、县均有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二)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单体(单个执业点)床位规 模。公立医院根据其功能定
10、位和服务能力,合理设置科 室和病区数量。每个病区床位规模不超过50张。新设置 的县办综合医院(单个执业点,下同)床位数一般以 600-1000张左右为宜;新设置的地市办综合医院床位数 一般以10007500张左右为宜;新设置的省办及以上综 合医院床位数一般以1500-3000张左右为宜。省、市、 县办综合医院具体床位规模可根据辖区内人口数量及实 际需求确定。专科医院、中医医院的床位规模根据实际 需要设置。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设置床单元建筑 面积、门诊量/门诊建筑面积的最低控制标准。承担区域 医疗中心任务的,可根据医疗服务需求适当增加床位规 模。(三)合理配置公立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数。充分发挥
11、三 级医院在医学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引领 作用,重点承担急危重症、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任务。 在设置审批三级综合医院时,要引导三级综合医院提高 重症医学专业床位规模及占比,合理配置各临床专科资 源。新增三级综合医院及其床位应当综合考虑病床使用 率、平均住院日、收治病种难度等因素,原则上平均住 院日过长的不得新增。六、规范公立医院分院区设置 公立医院“分院区”是指公立医院在原有院区(主院 区)以外的其他地址,以新设或者并购等方式设立的, 具有一定床位规模的院区。分院区属于非独立法人,其 人、财、物等资产全部归主院区所有。公立医院举办的 基层医疗服务延伸点、门诊部、未设置床位的健康体检
12、中心等,以及医联体、医院托管、合作举办、协议合 作、对口支援等合作医疗机构不属于分院区。综合考虑本地区经济社会、医疗资源布局和群众健康需 求,统筹规划医疗资源和布局,支持实力强的公立医院 适度发展分院区。引导优质医疗资源向医疗服务能力薄 弱、群众医疗需求较大的地区布局,推动区域医疗服务 体系均衡发展,发挥集约优势,提高医疗服务体系整体 能力与绩效。建立完善不同院区间统筹管理制度,强化 防治结合、平急结合,加强重大疫情救治等突发公共卫 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建设,确保重大疫情发生时迅速转 换功能。(一)公立医院申请设置分院区的基本条件。原则上支 持部分综合实力强的公立医院,在严格控制单体规模基 础上
13、建设分院区。申请设立分院区的公立医院原则上应 当满足以下条件:三级甲等公立医院,病床使用率持续 超过90%高位运行,平均住院日处于全国同类别医院前 10% (以平均住院日短为优),住院病人疑难程度(CMI 值)排名为所在省份同类别医院的前10%,现有院区绩效 考核等级连续三年A+级以上(专科医院A级以上),近 三年未发生重大医疗安全事件和严重行风问题。达到以上条件的公立医院,在严格落实分级诊疗有关要 求,通过医联体建设、双向转诊、日间手术等措施,进 一步提升服务效率的基础上,仍难以满足群众就医需求 时,方可考虑在加强人才储备的前提下发展多院区。尚 未达到条件的医院应当强化内涵建设,进一步提升医
14、疗 质量与效率,通过改善性建设等方式,在不增加床位的 前提下,优化患者就医环境与条件,为患者提供更优 质、高效的医疗服务。原则上,除国家医学中心、国家 区域医疗中心以及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项目单位、承 担北京医疗卫生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的项目单位外,不 跨省设立分院区。(二)明确医院建设发展的不同阶段。充分考虑公立医 院服务半径、服务人口、服务需求、运行效率等因素, 科学测算医院所处发展阶段,指导医院合理开展建设。 依据数学模型(见附件)测算结果,医院明确自身发展 阶段。RW1,医院暂不适宜建设分院区,应当强化内涵 建设,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效率。1R1. 3,医院重点开 展改善性建设,进一步改善
15、医疗服务,提升服务效率。视情可进行人才储备。R21.3,医院在人员储备基础 上,视情发展分院区,控制单体院区规模。(三)合理确定公立医院分院区规模。在符合区域医疗 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基础上,结合 经济社会发展、群众看病就医需求等实际,优先考虑在 医疗资源相对薄弱、群众医疗需求较大的地区开办分院 区,避免重复建设、资源浪费,逐步缩小地区间医疗差 异,满足群众就近享有高水平医疗服务的需求。原则 上,到2025年末,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举办分院区不得 超过3个;新增分院区的,每个分院区的床位数量不低 于二级同类别医院最低要求、不高于本指导原则确定的 同级综合医院床位最高标准,各分院区
16、总床位数不超过 2020年末主院区编制床位数的80%o承担北京医疗卫生 非首都功能疏解任务的项目单位可按实际情况予以调 整。设置与主院区同类别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数 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主院区所属级别类别医院的 基本标准;综合医院设置专科型分院区,卫生专业技术 人员数量与床位数量比例应当符合相应三级专科医院的 基本标准。避免出现摊薄、稀释优质医疗资源的问题。七、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制定权限和程序(一)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1 .在设区的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划框架内,拟订、 论证本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要求,上报设区的市级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2 .按照规划要求进行县域医疗机构配置布局;3 .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家 卫健委 鼓励 开展 多种 形式 结合 服务
![提示](https://www.taowenge.com/images/bang_tan.gif)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