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建筑设计标准(上海市)》剖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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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目第一章总则(2其次章信息通信(3第三章建筑设备监控(8第四章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限制(12第五章公共平安(16第六章综合布线系统(25第七章智能化系统集成(28第八章电源(30第九章环境(34第十章附录A (371第一章总则1.0为了适应智能建筑工程设计的须要,特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各类智能建筑工程项目,其他工程项目也可参照运用。本标准依据各类工程的运用功能、管理要求以及工程建设的投资标准,对 智能建筑划分为甲、乙、丙三级,其中甲级,适用于配置智能化系统标准高而齐全的 建筑中;乙级,适用于配置基本智能化系统而综合型较强的建筑中;丙级,适用于配置 部分主要智能化系统,并有发展和扩充须要的建
2、筑中。4.2.1 火灾报警系统应是以烟、温及可燃气体等探测器为主体。4.2.2 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点的状态信号及基本消防装置的状态状况。423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人工报警及消防灭火设备监控。4.2.4 系统中应有对消防泵七喷淋泵、防烟排烟等设施的监控和联动等。4.2.5 电梯运行管制应能在确认火灾后,可自动或手动限制电梯依次迫降于首层, 使客梯12停运,消防电梯待命。426在规定的防火分区内,设置手动报警按钮,且在区域、集中显示屏中显示。427在防火区域内,设置紧急广播及警铃系统,对此两系统的限制应为火灾时着 火层(区域及其相邻的上下层(区域,紧急广播系统应由消防限制中心干脆分层监
3、控, 可利用建筑物内公共广播系统来实施。建筑物中应设消防限制室,火灾报警限制系统主机及限制盘应设在消防限 制室中。消防限制室应具有接受火灾报警,精确区分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刚好发出 火灾信号及平安疏散指令,限制相关消防联动限制设备及显示电源运行状况等功 能。4.3设计标准4.3.1 甲级标准4.3.1.1 火灾报警系统应是以设置烟、温或光电及可燃气体探测器为主体。4.3.1.2 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报警点的状态信号平面位置及全部消防装置 的状态状况且担负总体灭火的联络与调度职能。431.3 系统应与BAS合用或作为其一个子系统,实现自动报警、灭火、消防联 动等的各项功能,当管理体制上有困难
4、时可单独组成系统,但应留有接口,使其与 BAS系统联网。13431.4 各区域楼层中应设置识别火灾部位的声光显示装置及区域联动装置。431.5 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的人工报警及悄防灭火设备监控。431.6 应设置火灾时电梯运行管制。431.7 应设置火灾警铃、紧急疏散广播系统。431.8 .8应设置消防专用通话。431.9 应设置防火(卷帘门监控。431.10 10应设置建筑物内的防烟排烟监控,联动系统。431.11 11设置火灾时的应急照明及有选择性地对火灾时非消防电源的切除,并采 纳声响附加型诱导灯。431.12 12建筑物中应设消防限制中心,系统主机、监控主机、火灾事故广播设备 的
5、限制装置及消防专用通讯设备应设在消防中心内。431.13 13全部配电设备应采纳阻燃型或难燃型,对重要负荷之电源、限制线应采 纳耐燃型或其它防火措施。431 . 14在发电机房等可燃机房及信息通信机房等重要场所中应设置自动灭 火。乙级标准4.3.2.1 火灾报警系统应是以烟、温及可燃气体探测器为主体。4.322 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报警点的状态信号及全部消防装置的状态状 况且担负总体灭火的联络与调度职能。4.323 .3系统宜与BAS合用或作为其一个子系统,实现自动报警灭火、消防联动 等各项功能,当管理体制上有困难时,可单独组成系统,但应留有接口,以便能与BAS 系统联网。4.324各区域
6、或楼层中应设置识别人灾部位的声光显示装置或区域联动 装置。4.325 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的人工报警及消防灭火设备监控。4.326 应设置火灾时电梯运行管制。4.327 .7应设置火灾警铃,紧急疏散广播系统。4.328 .8应设置消防专用通话。4.329 .9应设置防火(卷帘门限制。4.3210 应设置建筑物内的防烟排烟监控系统。4.3211 应设置火灾时的应急照明及火灾时对非消防电源的切除。4.3212 建筑物中应设消防限制中心。4.3213 3. 2.13对全部配电设备宜采纳难燃型或阻燃型。15432.14 在可燃机房中设自动灭火。432.15 级标准432.16 3. 3.1火灾报
7、警系统应是以烟、温及可燃气体等探测器为主体。系统应能显示各报警区域,报警点的状态信号及基本消防设施的状态状况。4. 3. 3.3各区域或楼层中宜设置识别火灾部位的声光显示装置或区域联动装 置。4.3. 4.4系统中应设置整个监控范围中的人工报警及消防灭火设备监控。应设置火灾时电梯运行管制。应设置火灾警铃,紧急疏散广播系统。4.337应设置电动防火(卷帘门限制。4.3. 3.8应设置火灾时的应急用明及火灾时对非消防电源的切除。应设置建筑内的防烟排烟限制系统。4.3310建筑中应设消防限制中心。4. 3. 3.11主要配电设备宜采纳难燃型或阻燃型。第五章公共平安165.1 一般规定5.1.1 公共
8、平安管理系统应依据各类建筑的运用功能,建设标准及公共平安防范 管理的须要确定系统的综合模式、系统相应配置的组合和系统功能相应达到的等 级。5.1.2 公共平安管理系统的组合及设备配置应以结构化、规范化的方式,并能适 应工程建筑发展和技术发展的须要。5.2设计要素公共平安管理系统基本模式:521.1 采纳于系统组合式的平安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应分别单独设置。521.2 采纳于系统集成的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各子系统应联网,并采纳共 享同一管理软件资源和集中统一操作。521.3 公共平安管理系统主要子系统:5.2.2.1 监视电视系统。系统应能依据平安防范管理的须要,在各类建筑内的主 要公共活动场
9、所、通道以及重要部位,再现现场图像画面,进行有效的监视和记录。5.2.2.2 防盗报警系统。系统应能依据各类建筑中的公共平安防范管理的要求和 防范区域及部位的详细现状条件,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报警探测器,实现对设 防区域非法入侵刚好牢靠和正确无误的报答。175.2.2.3 出入口限制系统。系统应能依据各类建筑的公共平安防范管理的须要, 对大楼内部分区域的通行门、出入口通道及电梯等的通行位置、通行对象、通行时 间进行有效的限制和管理。5.2.2.4 人员巡逻系统,系统能对各类建筑的安保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进行 监视,做好记录并能刚好告警。5.2.2.5 访客和报警系统。系统在高层公寓楼(高层商
10、住楼中应能为来访客人与 楼内居住人员供应双向通话或可视通话及居住人员向安保中心刚好报警的功能。5.2.2.6 库综合管理系统。系统应能依据各类建筑的管理要求,对车库(场的 车辆通行道口出入限制、行车信号指示及停车计费等综合管理。5.3.1 甲级标准5.3.1.1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1系统应能通过系统通信网络,联接平安管理中心限制设备及子系统设备,实现 由中心监控室对全系统进行集中的自动化管理。(2系统应能对各子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恻和限制,对现场监恻报警进行自动检 测,能供应18牢靠的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3系统应能记录系统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数据 等。监视电视系统(1依据各类建筑平安防范管
11、理的须要,必需对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以及重 要部位再现画面进行有效监视和记录。(2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够随意编程,能自动 或手动切换,在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摄像机的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等。(3监视系统应能与报警系统、出入口限制系统联动,能依据须要自动把现场图 像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4系统应能对重要或要害部门和设施的特别部位进行长时间的录像。(5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电视监视系统的 集中管理和限制。防盗报警系统(1应依据各类建筑公共平安防范部位的详细要求,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 报警探测器。(2系统应能按时间、区域部位随意编程设防或撤防。(
12、3系统应能对运行状态和信号传输线路进行检测,能刚好发出故障报警和指示 故障位置。(4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和有关报警数据,并能记录及供应联动限制接口信 号。19(5系统对重要区域和重要部位报警时,应能有现场声音与现场摄像机图像进行口 O(6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防盗报警系统进 行集中管理和限制。531.4 出入口限制系统(1依据各类建筑的公共平安防范管理的须要,应对楼内部分区域的通行门、出 入口通道、电梯等设出入口限制系统。(2系统应能对设防区域的位置,通行对象及 通行时间等进行实时限制或设定程序限制。(3系统必需与消防系统联动,在火灾报警时能刚好封锁有关通道和灯、
13、并快速 启动消防通道和平安门。(4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出入口限制系统 进行集中管理和限制。531.5 访客和报答系统(1系统应能使来访客人与楼内居住的人员双向通话及画面图像可视。(2系统应具有能使楼内居住的人员进行遥控开启或关闭大楼入口门的限制装(3系统应能供应楼内居住的人员向中心保安值班室干脆报警。20(4系统应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访客报警系统进行 集中管理和限制。531.6 汽车库综合管理系统531.7 具有包括汽车库进出口及车库内通道的行车信号指示、车位状态显 示、车库出入口自动检索、自动计费、栅栏门自动限制、车辆和车牌号的自动识别
14、 装置等功能。531.8 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汽车管理系统进行 统一管理的限制。乙级标准5.3.2.1 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1系统应通过系统的通信网络,联接平安管理中心限制设备及子系统设备,实现 由中控室对系统的集中统一管理。(2系统应能对各子系统运行状态进行监测和限制,对现场监测报警进行自动检 测,能供应牢靠的监测数据和报警信息。(3系统应能记录系统运行状况和报警信息 数据等。532.2监视电视系统(1依据各类建筑公共平安防范管理的须要,应对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以及 主要部位再21现图像画面进行有效监视和记录。(2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随意编程,能自动或手动切换,在
15、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 号、摄像机的部位地址和时间、日用等。(3监视系统应能与报答系统联动,能依据须要自动把现场图像切换到指定的监 视器上显示,并自动录像。(4系统应对重要或要害部门和设施的特别部位进行长时问的录像。(5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电视监视系统进 行集中管理和限制。防盗报警系统(1应依据各类建筑公共平安防范部位的详细要求,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 报警探测器。(2系统应能按时间、按区域或部位随意编程设防或撤防。(3系统应能显示报警部位和有关报警数据,并能记录及供应联动限制接口信 号。(4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防盗报警系统进 行
16、集中管理和限制。安保人员巡逻系统22(1系统应能在各类建筑预先设定的巡逻图中,应用通行卡读出器点或状态点对 安保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状况(是否准时、遵守依次进行监督,做好记录,并能对意外 状况刚好告警。(2系统应能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安保人员巡逻系 统进行集中管理和限制。5.325 访客和报警系统(1系统应能使来访客人与楼内居住的人员双向通话功能和具有预留可扩充画 面图像可视的实力。(2系统应具有能使楼内居住的人员进行遥控开启或关闭大楼入口门的限制装 置、(3系统应能使楼内居住的人员向中心保安值班室干脆报警。(4系统应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联网,计算机系统能对访客报警系
17、统进行 集中管理和限制。5.326 汽车库综合管理系统(1系统应具有汽车库进出口及车库内通道的行车信号指示、车库出口入自动 检索、自动计费、栅栏门自动限制等功能。(2系统应与计算机平安综合管理系统 联网,计算机系统对汽车库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和限制。23丙级标准5.331组合式平安管理系统(1依据各类建筑公共平安管理的要求,各系统分别单独设置。(2各子系统应能单独对运行状况进行监测和限制,并能分别供应牢靠的监测数 据和报警信息。(3各子系统应能分别对系统运行状况和重要报警信息记录,并供应值班人员决 策依据。5.332监视电视系统104智能建筑工程设计中,应坚持采纳先进、成熟、好用的技术;对集成
18、的各子 系统应实行统一的管理和监控;对所采纳的系统和设备应符合标准化、开放性的要 求,并具有可扩性和敏捷性。L0.5智能建筑工程设计除依据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的各项 有关工程设计规范和规程。2其次章信息通信2.1 一般规定2.1 . 1信息通信设备系统应能为建筑物的拥有者(管理者及建筑物内的各个租用 者供应最快和最有效的信息服务。信息通信设备系统可具有对于来自建筑物 内外的各种不同的信息予以收集、处理、存贮、传输、检索和供应决策支持的实 力。2.2 设计要素2.2.1 程控交换机系统应依据用户的需求,设置相应容量(门数的系统设备。程控 交换机系统可以是大楼专用的用户小交换机,也可以
19、是市内电话网中的一个端局、 支局或能实现数模转换的用户电路终端设备等。用户小交换机系统应采纳数字式, 应具有电脑话务员服务功能、分租用户服务功能、电子号码簿服务功能、干脆拨入 或拨出服务功能、自动计费功能等等,还应依据用户须要,交换机系统配有光缆接 口、ISDN接口、X25接口、卫星通信接口、数据通信接口(异步及同步等等方式 通信接口。222话音信箱、电子信箱、语音应答(声讯服务、可视图文(视讯服务系统应符 合以下规定:(1依据各类建筑的公共平安防范管理的须要,应对主要公共活动场所、通道以 及主要位置再现图像画面进行有效监视和记录。(2系统的画面显示应能自动或手动切换,在画面上应有摄像机的编号
20、,摄像机的 部位地址和时间、日期等。(3系统应能对重要或要害部门和设施的特别部位进行长时间的录像。防盗报警系统(1应依据各类建筑公共平安防范部位的详细要求,安装红外或微波等各种类型 报警探测器。(2系统应能按时间、区域或部位随意编程设防或撤防。245,安保人员巡逻系统(1系统能在各类建筑预先设定的巡逻图中,应用通行卡读出器点或状态点对安 保人员巡逻的运动状态状况(是否准时、遵守依次进行监视,做好记录。并能对意外 状况刚好告警。5.335访客和报警系统(1系统应能使来访客人与楼内居住的人员双向通话的功能。(2系统应能使楼内居住的人员进行遥控开启或关闭大楼人口门的限制装置。(3系统应能使楼内居住的
21、人员向中心保安值班宣干脆报警。533.6汽车库管理系统系统应具有汽车库进出口及车库内通道的行车信号指示、车库出入口自动检 索、自动计费、栅栏门自动限制等功能。第六章综合布线系统6.1 一般规定6.1.1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能满意建筑的网络布线要求,综合布线系统应能支持 语音、25数据、图像、监控等系统中信号传输的要求。6.1.2 综合布线系统设计应具有开放性、敏捷性、可扩性。6.2 设计要素6.2.1 综合布线系统应依据实际须要,选择设计类型。6.2.1.1 基本型:适用于配置标准较低的场合,采纳铜芯线缆组网。基本型综合布 线系统配置(1每一个工作站(区有一个信息插座;(2每一个工作站(区有
22、一条水平配线电缆(4对非屏蔽双绞电缆引至楼层配线架;(3每一个工作站(区的干线电缆(即楼层配线架至设备室总配线架电缆不少于有 2对双绞线缆。621.2增加型:适用于配置中等标准的场合,它具有敏捷扩展的余地,用铜芯线缆 组网。增加型综合布线系统配置:(1每一个工作站(区不少于有两个信息插座;(2每一个工作站(区内每个信息插座均有独立的水平配线电缆(4对非屏蔽双绞 电缆引至楼层配线架;26(3每一个工作站(区的干线电缆(即楼层配线架至设备室总配线架垂直干线电缆 不少于有3对双绞线。621.3综合型:适用于配置标准较高的场合,系统采纳铜芯线缆和光纤线缆组 网。综合型综合布线系统配置:(1每一个工作站
23、区不少于两个信息插座(或为多插孔的双介质混合型信息插 座;(2在水平线缆,垂直干线线缆以及室外连接线缆系统中配置了光缆;(3每一个工作站(区的干线电缆(即楼层配线架至设备室总配线架中有3对双绞 线缆;(4每一个工作站(区的建筑群线缆(至本建筑楼外中配有2对双绞线缆。622综合布线系统的设计标准需依据语音、数据、图像、监控信号的传输要 求综合考虑。623综合布线系统工作站(区信息终端各端点的平面布置应依据各个建筑物内 不同的运用要求进行布置。6.3设计标准6.3.1 甲级标准6.3.1.1 商住楼、办公楼(综合楼(1综合布线系统设计(连接内容为:语音、数据、图像、监控、安保、对讲传 呼、时钟、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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