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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外代理合作协议书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简称代理人)。代理人 优先在下列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国 市(区)。第一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 国之现行法律。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单。代理人无权 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用户解释。制造 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 市场的全
2、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精通所推销产品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广告费用。凡参加展 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 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方可以协商解决。在运输途中如发生货物丢失和损坏的情况,将由甲方负责。(五)保质和售后服务1、甲方对售出产品提供 月的保质期,从货物发出当天始算。在保质期内,如产
3、品在正常工作下发生故障,甲方将免费对产品提供维修服务,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 费用。如由于人为或者是操作不当或自然损耗/灾害而产生的故障,乙方须负责全部的维修费 用,并支付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运输费用。2、如由于产品的设计和/或制造缺陷和/或软件瑕疵而发生的产品故障,甲方将负责免费 维修,乙方须负责送修一程的运输费用。3、在保质外,甲方将收取不高于产品代理价格%的维修费用和相关的运输费用 等,维修后的硬件将享有 个月的保质期。(六)反窜货、反低价管理1、乙方将甲方的产品发往指定区域以外的地区和接受外地定单的行为称之为窜货。2、甲乙双方应详细记录产品的序列号及收货单位/代理商,以便跟踪产品的流向和
4、监督 窜货行为。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并审查销售定单和发货记录,如发现任何窜货行为,甲方可以处罚 乙方以补偿受到侵害的代理商。4、窜货赔偿金将以窜货价款的100%作为罚金,以代理价计算,其中罚金的50%将直接支 付给被窜货方,作为对被窜货方的补偿。如乙方在受到外地货源冲击时,有权根据甲方的规 定从窜货方获得同等的赔偿。5、乙方在举证他人窜货行为时,应提供产品购物发票、序列号和其他有效证明,并以客 观诚实的态度进行举证。6、乙方应按照甲方的价格体系在指定区域内进行销售,防范和制止任何低价倾销行为。7、如遇严重的窜货行为和低价倾销,甲方有权立即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资格,并追究其经 济责任。七、其他未尽事
5、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八、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签约日期:年 月 日乙方:签约日期:年 月 日【国外代理合作协议书】第六条用户意见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商的切身利益。第七条提供信息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一个月需向制造商寄 送工作报告。第八条正当竞争1、代理人不应与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 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 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
6、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 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 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第九条保密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该机密 超越协议范围使用。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第十条分包代理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人的活动负全部 责任。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 应据实向制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
7、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 为的侵害,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第十二条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 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单的佣金。第十三条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人应支付其雇员往 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第十四条留置权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第十五条佣金数额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下:1、美元按 刷攵佣。2、美元按 驯攵佣。第十六条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
8、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某一代理人所在地, 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 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任,则不在此限。第十八条佣金计算方法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 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 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付货款,则不在此限。第二十条支付佣
9、金的时间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 在30天内支付佣金。第二十一条支付佣金的货币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 支付佣金。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一年后,一方提前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于下年的月一日终止。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法律具 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第二十五条存货的退回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
10、制造商指示退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第二十六条未完之商务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按第十五条支付代理人 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第二十七条赔偿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偿。第二十八条变更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第三十条仲裁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提交 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第三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
11、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年 月 日甲方: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传真:乙方:住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传真: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 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 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本销售代理协议,共同遵守。同意将下列产品(简称产品)的独家代理权授予代理方 (简称代理人)。代理人优先在下列
12、指定地区(简称地区)推销产品:国市(区)。第一条法律适用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均适用 国之现行法律。第二条代理人的职责风险提示: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 实际情况进行拟定。代理人应在该地区拓展用户。代理人应向制造商转送接收到的报价和订 单。代理人无权代表制造商签订任何具有约束的合约。代理人应把制造商规定的销售条款对 用户解释。制造商可不受任何约束地拒绝代理人转送的任何询价及订单。第三条代理业务的职责范围代理人是 市场的全权代理,应收集信息,尽力促进产品的销售。代理人应XX所推销产品
13、的技术性能。代理所得佣金应包括为促进销售所需费用。第四条广告和展览会为促进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代理人应刊登一切必要的广告并支付 广告费用。凡参加展销会需经双方事先商议后办理。第五条代理人的财务责任1、代理人应采取适当方式了解当地订货人的支付能力并协助制造商收回应付货款。通常 的索款及协助收回应付货款的开支应由制造商负担。2、未经同意,代理人无权也无义务以制造商的名义接受付款。第六条用户意见代理人有权接受用户对产品的意见和申诉,及时通知制造商并关注制造 商的切身利益。第七条提供信息代理人应尽力向制造商提供商品的市场和竞争等方面的信息,每 个月需向制造商寄送工作报告。第八条正当竞争1、代理人不应与
14、制造商或帮助他人与制造商竞争,代理人更不应制造代理产品或类似于 代理的产品,也不应从与制造商竞争的任何企业中获利。同时,代理人不应代理或销售与代 理产品相同或类似的任何产品。2、此合约一经生效,代理人应将与其他企业签订的有约束性的协议告知制造商。不论是 作为代理的或经销的,此后再签订的任何协议均应告之制造商,代理人在进行其他活动时, 决不能忽视其对制造商承担的义务而影响任务的完成。第九条保密风险提示:应约定保密及竞业禁止义务,特别是针对项目所涉及的技术、客户资源,以免出现合作 一方在项目外以此牟利或从事其他损害项目权益的活动。1、代理人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制造商的商业机密,也不
15、得将该机密 超越协议范围使用。2、所有产品设计和说明均属制造商所有,代理人应在协议终止时归还给制造商。第十条 分包代理代理人事先经制造商同意后可聘用分包代理人,代理人应对该分包代理 人的活动负全部责任。第十一条工业产权的保护代理人发现第三方侵犯制造商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制造商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代理人应据实向制 造商报告。代理人应尽最大努力并按制造商的指示,帮助制造商使其不受这类行为的侵害, 制造商将承担正常代理活动以外的费用。第十二条 独家销售权的范围制造商不得同意他人在该地区取得代理或销售协议产品的 权利。制造商应把其收到的直接来自该地区用户的订单通知代理人。代理人有权按第十五条规定获得该订
16、单的佣金。第十三条 技术帮助制造商应帮助代理人培训雇员,使其获得代理产品的技术知识。代理 人应支付其雇员往返交通费用及工资,制造商提供食宿。第十四条留置权代理人对制造商的财产无留置权。第十五条佣金数额代理人的佣金以每次售出并签字的协议产品为基础,其收佣百分比如 下:1、美元按%收佣。2、美元按 驯攵佣。第十六条 平分佣金两个不同地区的两个代理人为争取订单都作出极大努力,当订单于X 一代理人所在地,而供货之制造厂位于另一代理人所在地时,则佣金由两个代理人平均分配。第十七条商业失败、合约终止代理人所介绍的询价或订单,如制造商不予接受则无佣金。 代理人所介绍的订单合约已中止,代理人无权索取佣金,若该
17、合约的中止是由于制造商的责 任,则不在此限。第十八条佣金计算方法佣金以发票金额计算,任何附加费用如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 海关税或由进口国家回收的关税等应另开支票。第十九条佣金的索取权代理人有权根据每次用户购货所支付的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如 用户没支付全部货款,则根据制造商实收货款按比例收取佣金。若由于制造商的原因用户拒 付货款,则不在此限。第二十条支付佣金的时间制造商每季度应向代理人说明佣金数额和付佣金的有关情况, 制造商在收到货款后,应在30天内支付佣金。第二十一条 支付佣金的货币佣金按成交的货币来计算和支付。第二十二条排除其他报酬代理人在完成本协议之义务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除非另有允
18、诺,应按第十八条之规定支付佣金。第二十三条协议期限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执行 年后,一方提前个月通知可终止协议。如协议不在该日终止,可提前一个月通知,于下年的月日 终止。第二十四条提前终止根据第二十三条规定,任何一方无权提前终止本协议,除非遵照适用的 法律具有充分说服力的理由方能终止本协议。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退回协议期满时、代理人若储有代理产品和备件,应按制造商指示退 回,费用由制造商负担。第二十六条 未完之商务协议到期时,由代理人提出终止但在协议期满后又执行协议,应 按第十五条支付代理人佣金。代理人届时仍应承担履行协议义务之职责。第二十七条 赔偿协议除因一方违约而终止外,由于协议终止或
19、未能重新签约,则不予赔 偿。第二十八条变更本协议的变更或附加条款,应以书面形式为准。第二十九条禁止转让本协议未经事先协商不得转让。第三十条仲裁风险提示: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 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双方在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经协商未果时, 提交 国仲裁委员会按法令规定的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费用由败XX承担。第三十一条其他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后作补充,补充条款同具本协议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约时间:年 月 日乙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20、签约时间:年月日供货人(以下称甲方):代理人(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销 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范围(-)甲方授权乙方在指定区域内作为甲方的代理商,如下:1、授权代理产品:(以下简称“产品2、授权区域包括:(以下简称“指定区域”)。(二)以上指定区域非乙方专享的,甲方有权发展其他代理商。(三)未经甲方批准,乙方不能授权下级的代理商。二、销售指标及合作期限(一)乙方同意在签署本协议后的首批定货金额为人民币 O其后在每季度的定货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O(二)本协议自签字后生效,至 年 月 日终止,经考核可转为一级代理商。三、合作原则及规定(一)乙方作为甲方的代
21、理商,应在指定区域内积极销售甲方的产品,发展潜在客户和 扩大市场占有率。在销售代理产品的范围内,应以甲方的产品为主。(二)乙方在进行销售工作时,不应低价竞争,不可越区销售,不可蓄意诋毁甲方和/ 或其他代理商的名声。如有关不当行为最终导致用户终止采购、取消合同或转用其他品牌产 品时,甲方有权立即取消本协议。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应以公平合理的统一价格向乙方供应质量合格的产品,提供产品销售资料和 市场信息,筹划产品的宣传广告、产品演示和市场推广等。(二)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商务和工程技术培训和支持,并与代理商一起组建全国性的销 售和售后服务网络。甲方作为华北,西北区总代,在所管区域内不对最终用
22、户销售。(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库存量、产品流向、销售定单和其下级代理商的明细/销售 网点等,以供甲方审查备案,同时甲方向乙方销售情况和库存。(四)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务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可将其泄露给第三方。(五)甲乙双方将按约定的销售指标,在每季度考核进度和表现。如不能达标时,甲方 可提前个月以书面通知乙方取销个别或全部指定区域的代理权直至终止本协议。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乙方应在指定区域内须按照甲方拟订的价格规定销售产品,不可以跨区窜货和/ 或低价倾销,如有跨区销售,须与所管区域总代协商联系进货。(二)乙方不可在指定区域外与其他代理商竞争客户。对于(品牌)内部客户和其关联
23、 企业和甲方的主要客户,乙方不可以使用本协议的产品与甲方或(品牌)的系列交换机竞争 业务。(三)乙方可要求甲方给予市场销售和技术服务支持,以及要求甲方共同参于在指定区 域内开展的产品宣传和召开演示会。(四)为了保障用户的利益和(品牌)的品牌形象,乙方应从甲方直接采购所有产品和 相关配套设备/软件,以保证产品的技术质量和正常使用。未经甲方批准,不可从第三方进行 采购。(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建立全国市场信息网,及时提供准确的市场和竞争对手的信息给 甲方,在商务活动中积极配合甲方推广和销售飞利浦通信产品及服务。六、销售行为规定(-)产品价格1、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价格规定。2、(品牌)将在每年初复议价格规定,甲方将按照(品牌)的最新价格规定以书面通知 乙方。对于在价格调整前已确认的销售定单,其单价将不予调整。(二)定货流程在每月度或季度初,乙方必以格式采购单的形式发给甲方。每个采购单必须列明数量、 产品类型和交货时间。采购单可能还会附有关于采购、运输的其他条款以及其他事先书面约 定的条件。(三)付款条件乙方应在采购单确认后的 天内把总价%的定金汇到甲方指定帐户,并将汇款单传真给甲方,余下%的余款应在发货前一次付请,甲方在收到全额货款后 安排发货。如乙方不按本付款条件支付定金和余款,甲方有权把约定的发货期顺延。(四)交货期甲方应在收到合同定金后的 天内安排发货,如对交货安排有特殊要求,甲乙双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