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一建法法规【时间】相关知识点总结.docx
《【精华】一建法法规【时间】相关知识点总结.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精华】一建法法规【时间】相关知识点总结.docx(8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建设工程法规时间归纳0小时 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1小时 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 关部门报告。2小时 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24小时 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 关部门报告。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 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 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48小时 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 48小时内不答
2、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 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 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 可自行复工。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承包人应在 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监理人不能按时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 向承包人提出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检查,也未提出 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 诉讼证据保全: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
3、出裁定;诉前证据保全:必须在48小 时内作出裁决。2日: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 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3日/个: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 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 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 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 起3日内作出答复。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
4、标候选人,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 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5日/个: 发证机关应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对于证明文件不齐全或者失效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 一次告知建设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审批时间可以自证明文件补正齐全后作相应顺 延。 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
5、。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 起不得少于5日。 投标人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已收取投标保证金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 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质量监督机构:于工程竣工验收后5日内,应向委托部门报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 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7日: 发证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发证机关应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对于
6、不符合条件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日内书面 通知建设单位,并说明理由。 建设工程工期:承包人不能近时开工,应当不迟于协议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 形式向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 民事诉讼的受理:收到起诉书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 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 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生产安全事故补报时间: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7日内补报。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 用工数量和
7、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 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0日: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 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14日: 承包人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经发包人催促后14天内仍未 提供或没有明确答复,发包人有权根据已有资料进行审查,责任由承包人自负。15日: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
8、标 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投 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 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 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承租
9、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承租人在15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 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 发包人应当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申请后,15天内支付结算款,到期没有支付的,应当 承担违约责任。 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备 案。 拆除工程在施工15日前进行备案。 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 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
10、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受诉法院应当在 受理异议之日起15日内作出裁定。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 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 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 他有关部门备案。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 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
11、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 鉴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 出工伤认定的决定。20日: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 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自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行 政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外进行记录公告。30日/工作日: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 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 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
12、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 予以追认。 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安全事故处理时限:特大事故:30日;其他:15日;最长可延长30日。 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 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 定。 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精华 时间 一建法 法规 相关 知识点 总结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