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区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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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滨海新区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指引(试行)为进一步做好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 提高信息登记效率,根据滨海新区关于对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 安全生产纳管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制 定本指引,供各单位、各主体参考使用。一、适用范围。本指引用于指导本区行政区域内房建市政类 小散工程的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工作,所指的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 具体如下:(一)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二)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 类房屋装饰装修;(三)限额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 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四)
2、限额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及 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五)限额以下的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建 设活动;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二)其他必要材料(信息登记时可不提交,但应按规定完 善,供检查人员备查)1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2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3 .涉及结构加固、改变承重结构、增加荷载的工程项目应提 供设计单位出具的有效加固图纸,应提供施工方案;4 .涉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应有与作业(设备)内容 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 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明(扫描件或
3、复印件)。四、限额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及 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一)信息登记材料清单(信息登记必须提交的材料)L工程立项及批复文件(若有立项文件,提供扫描件或复印 件;若无立项文件,无需提供);5 .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须 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 件或原件);6 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信息登记表(扫描件或原件);7 .安全生产承诺书(扫描件或原件);8 .工程涉及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情形的,还 需提供以下材料:(1)与该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2)施工单位
4、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专项 施工方案,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应按规定提供专家 论证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5)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 面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二)其他必要材料(信息登记时可不提交,但应按规定完 善,供检查人员备查)1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2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3.涉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应有与作业(设备)内容 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 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明(
5、扫描件或复印件)。五、限额以下的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工程;(一)信息登记材料清单(信息登记申请必须提交的材料)L项目立项及批复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2 .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须 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 件或原件);3 .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信息登记表(扫描件或原件);4 .安全生产承诺书(扫描件或原件);5 .工程依法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的,还应提供以 下材料:(1)与该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4)勘察设计
6、文件(扫描件或复印件);(5)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专项 施工方案,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的,应按规定提供专家 论证报告(扫描件或复印件);(6)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扫描件或复印件);(二)其他必要材料(信息登记时可不提交,但应按规定完 善,供检查人员备查)L须委托具有资质施工单位的,应有企业资质证书(扫描件 或复印件),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原件或复印件);2,涉及新增建(构)筑物的,应当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3 .涉及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建设活动,应 经规划主管部门批准;4 .涉及拆改燃气管道
7、和设施的,应当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5 .涉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应有与作业(设备)内容 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6 .其他按相关规定应提供的有关材料。六、限额以下的农村在建房屋(一)信息登记材料清单(信息登记申请必须提交的材料)1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或其他农用地转用和供地手续(扫描件 或复印件);2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明或规划手续(扫描件或复印件);3 .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须 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 件或原件);4 .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信息登记表(扫描件
8、或原件);5 .安全生产承诺书(扫描件或原件);6 .与生产经营单位(施工单位或个体施工队伍、工匠带头人 等)签订的施工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7 .四层及以上的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由社区承担的养老服务 站、文化活动室、卫生所等社区公共配套用房,必须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的施工单位,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1)与该企业签订的书面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2)施工单位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3)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或复印件);(4)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施工 组织方案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扫描件或复印件);(5)项目负责人所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 书(扫描件
9、或复印件);8 .集中统建的农村住房项目应依法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其质 量安全管理由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体系。(二)其他必要材料(信息登记时可不提交,但应按规定完 善,供检查人员备查)1 .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2 .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3 .涉及结构加固、改变承重结构、增加荷载的工程项目应提 供设计单位出具的有效加固图纸,并提供施工方案;4 .工匠的培训合格证明材料;涉及特种作业(设备)人员的, 应有与作业(设备)内容一致且在有效期内的特种作业(设备) 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其相关管理人员资格证明(扫描件或复印 件);5 .其他按相关规定应提供的有关材
10、料。七、产生50立方米以下零星废土的处置(一)备案材料清单(备案申请必须提交的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授权他人办理的,须 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扫描 件或原件);2,堆放零星废土的位置及图片(拍照上传);3.登记委托的废土运输车辆(拍照上传车牌号)。(二)其他要求1 .在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堆 放建筑废土;2 .未实施物业管理的区域,产生建筑废土的单位和个人可委 托专门从事建筑废土运输的车辆、船舶进行清运;3 .严禁随地倾倒建筑废土,引导从事建筑废土运输的车辆到 合法消纳场处置;4 .从事建筑废土运输的车辆必须做到密闭、
11、覆盖,外观整洁, 不得溢、撒、漏、夹带建筑废土污染路面;5 .其他按相关规定应提供的有关材料。附件1-2滨海新区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编号: )一、基本信息建设单位(业主)名 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 电话工程名称工程地点计划开工日期年 月 日计划完工口期年 月 日工程规模总投资:万元;建筑面积:平方米;层数:层;房建市政类小散工 程类别竣工验收合格后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限额以下的公共建筑、商铺、办公楼、厂房等非住宅类房屋装饰装修;限额以下的小型房屋建筑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 路、管道、设备的安装);口限额以下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包括市政基础设施及其附属设
12、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 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限额以下的既有建筑外立面装饰装修、改造维护等建设活动; 限额以下的农村在建房屋; 产生50立方米以下零星废土的处置; 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否涉及必须委托 施工单位的情形否(请认真对照信息登记指引、资质资格指引确认)是施工单位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二、信息登记材料请信息登记人按照信息登记指引的要求提供相应类别小散工程必需的信息登记材料;对于其他必要材料(虽未 纳入信息登记材料,但是确保安全生产必要的条件、材料),请按规定自行完善,并留档备查。三、备注1.信息登记人应准确填写小散工程基本信息
13、;2.信息登记人应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信息登记人(单位盖章/经办人签字):申请日期: 年 月 日附件1-3滨海新区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风险告知书小散工程的信息登记人(建设单位或业主):根据滨海新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行办 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您方已在小散工程开工前,依法办理 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手续。由于施工作业现场安全风险多,存在高 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坍塌、火灾、 中毒和窒息等安全风险,特别是涉及搭设或使用脚手架、高处操 作平台、高处作业吊篮的,或者涉及其他危大工程的,相关安全 风险较高,因此,您方必须按要求认真
14、做好安全生产,保障安全 生产措施落实到位,并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及相关的安全指 导,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1 .聘请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进行施工,并与其签订书面合同;2 .禁止转包、违法分包给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个 人;3 .现场作业人员应佩戴劳保用品进行施工;高处作业应正确 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作业梯子地面应平稳、牢 靠、梯底防滑,并有监护人员;4 .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和接地保护装置,电动工具类 使用前应检查有无漏电安全隐患,涉电作业应使用绝缘鞋、绝缘手套;5 .在“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和 “五
15、临边”(沟、坑、槽和深基坑周边,楼层周边,楼梯侧边, 平台或阳台边,屋面周边)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警示标志;6 .作业时应安排专人进行现场管理,制止违章、冒险作业, 及时处置现场状况;7 .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8 .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应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防止发生 中毒、窒息事故;9 .其他的法定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其他风险防范措施详见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责 任主体安全生产指引。如您方未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义务,将面临 法律风险,包括但不限于:1 .违反上述第1、2项规定的,按照安全生产法第一百 零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 给不具备
16、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 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 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 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 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 的罚款;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2 .违反上述第3至9项规定的,按照第安全生产法九十 六条、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以及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进 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对作业现场进行查封和停产停业整顿;3 .发生安全事故的,将
17、依法开展事故调查,并按照调查结果 依法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处罚;涉嫌犯罪的,由公安机 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若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您方应当及时(在事故发生后 1小时内)向工程所在辖区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 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告知单位:年 月 日(六)限额以下的农村在建房屋;(七)产生50立方米以下零星废土的处置;(八)其他按规定纳入小散工程予以安全生产监管的房屋建 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二、总体要求。小散工程实行安全生产信息登记服务制度, 信息登记工作应符合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小散工程安全生 产信息登记为告知性登记,仅作为安全生产纳管的依据,不作为 确认相关工程建设活动合法性
18、的依据,不视为对违法建设施工或 违法生产作业的许可。信息登记人(建设单位或业主,下同)应 按照暂行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如土地、规划、消防、 工程质量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有关手续, 并落实相关规定。三、信息登记原则。建议信息登记工作遵循“方便、高效、 诚信”的原则。信息登记受理单位(包括开发区、街镇或者其委 托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同)为信息登记人提供方便、高效 的信息登记服务;信息登记人诚信申报,对信息登记材料的真实 性负责。四、信息登记目的。信息登记工作主要达到以下两个基本目 的:一是信息登记受理单位对信息登记材料作形式审查,建立台 账,掌握小散工程的主体、时间、地
19、点、内容等基本信息,以便 后续开展针对性的巡查等工作;二是通过签署安全生产承诺书, 发放安全生产指引、风险告知书,播放警示教育视频等方式,提附件1-4滨海新区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承诺书作为小散工程的信息登记人,对此次申请信息登记的小散工 程安全生产做出如下承诺:L我方已详细阅读小散工程的安全风险告知书安全生 产信息登记指引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指引等相关的安全生产 指导性文件,并自愿遵守;2 .我方已知悉并理解本次施工作业安全生产的禁止和注意 事项,并自愿遵守;3 .我方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严格履行安全 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技术措施,保障作业人员 安全;4 .我方承诺
20、所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并承担提供虚假材料的 法律后果;5 .我方将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做到安全文明施工。承诺人:日期:说明:此承诺书一式三份,承诺人需将其中一份张贴在施工作业现场醒目位置,一份 自行保存,一份信息登记时提交。附件2滨海新区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安全生产资质资格指引(试行)一、根据滨海新区小散工程和零星作业安全生产纳管暂 行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指引对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 的安全生产相关资质资格进行了梳理,供各单位、各主体参考 使用。二、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涉及依法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 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情形的,必须委托相应企业实施; 不涉及必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
21、工单位情形 的,应委托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三、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注册执业人员的资格信息可在“全 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四、特种作业(设备)人员操作证信息查询方式见附件2-1 o附件:2-1.特种作业(设备)人员操作证信息查询方式附件27特种作业(设备)人员操作证信息查询方式1 .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施工涉及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主要分 为住建部门发证和应急管理(安监)部门发证两类,可以从特种 作业操作证上的发证部门进行辨别。2 .对于住建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资格证,由各省(自治区、 直辖市)住建部门颁发,可登陆各省的平台查询。如天津市为天 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公
22、众服务一一信息查询“平台。(https:/zfcxjs. tj. gov. cn/)3 .对于应急管理(安监)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可登 录“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 询平台”查询。(http:/ex. mem. gov. cn/)附件3滨海新区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指引(试行)1总贝IJ为有效指导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责任主体安全 生产工作,制定本指引。本指引供本区行政区域内房建市政类小散工程 各方责任主体参考使用。各责任主体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 章制度的要求,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施工作业符合基 本技术要求,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2各责
23、任主体施工安全管理2.1 建设单位(业主)的安全管理2.1.1 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安全生产信息登记,并依法 依规将小散工程委托给具备相应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 生产经营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合伙 组织、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等生产经营主体,下同)。小散 工程涉及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情形的,必须委托 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单位实施。2.1.2 法与生产经营单位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安 全生产的权利义务和责任。2.1.3 应按要求向生产经营单位拨付安全、文明施工措 施费用。提供良好的作业环境,确保施工作业安全符合技术 要求。2.1.4 应在开工前查清附近地下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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