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管理系统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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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点药店医疗保险制度目录1,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医保工作岗 位职责管理制 度)2 .药学服务管理制度(医保服务管理制度)3 .医保退费管理制度4 .药师职责管理制度5 .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6 .药品储存管理制度7 .医保处方管理制度8 .药品价格管理制度9 .财务管理制度10 .医保刷卡管理制度11 .质量信息及计算机管理制度五、药品购进销售管理制度ZD-05-2017起草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1、目的:为加强药品购进、保存、销售质量管理,确保合法经营,保 证药 品质量安全制 定本制 度。2、适应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门店。3、职责:门店各岗位人员。4、
2、内容:4. 1门店按照福建省基本医疗保障办法、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障 条例等相关规定,配备好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非基本药物品种, 满足参保人员医保基本用药要求。4. 2药品的采购:门店所经营药品品种采购由国家、省(自治区)、 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业务往来; 按照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等相 关规定对供货企业择优采购,由批发企业配送上门。4. 2. 1按照企业 GSP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要求对供货企业做好首营 审批和首营药品品种的审批,并做好记录保存。4. 3药品的收货:对医保药品品种的收货应当核对:随货同行单(票) 与采购订单的一致,断货同行单(
3、票)核对药品实物;随货同行单(票) 中记载的药品的通用名称、剂型、规格、数量、生产厂商等内容,与 药品实物不符的,应当拒收。4. 4药品的验收:对医保药品品种的验收应当:药品质量验收包括检 查药品内外包装、标签、说明书、标识及所附合格证的检查;对有法 定药品检验机构封签的应检查封签的完好程度。破损、污染、渗液、 封条损坏等包装异常以及零货、拼箱的,应当开箱检查至最小包装; 销售退 回 必须核实确为本企业销售的药品方可验收入库。4. 4. 1验收合格的药品应当及时入库或者上架陈列。4. 4. 2验收合格的药品品种应当及日寸完成电脑入库操作,做好准确无 误。4. 5药品的保管:门店保管员(陈列员)
4、应当按照验收合格药品的质 量特性和储存要求把药品陈列入相应的区域和货架;常温区10-30C, 阴凉区20C,湿度35-75%。4. 5. 1药品按照要求采用又避光、遮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措 施。4. 5. 2门店应当设置用于药品的待验区(黄色)、合格区(绿色)、 不合格区(红色)、待处理区(黄色)、退货区(黄色)。存放药品 区应该设置有:处方药品区、非处方药品区、保健食品区、非药品区 等标7R。4. 6药品的陈列:门店陈列员应当按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药品 陈列管理制度规定对门店所有药品品种检查并改善储存条件、防护 措施、卫生环境。4. 6. 1陈列员应当定期不定期的检查药品质量,发现
5、质量问题及时汇 报给门店店长和质量负责人,并做好陈列记录。4. 7药品的销售: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处方并签字,严格执行急、慢 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4. 7. 1参保人员购药消费单应有:参保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和药品 名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等内容,以及本企业的名称、地址、 联系电话、收费员、流水序号等内容。六、药品储存管理制度ZD-06-2017起草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1、目的:为加强库存药品的管理,明确相关人员的保管责任,避免企 业造成质量事故及财产受到损失,保证库存药品的真实、准确、有效。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库存医保药品品种的盘点管理。3、职责:门店
6、各岗位医保管理人员。4、内容:4.1盘点对象及范围:盘点对象为企业仓库和门店;范围为正常合格 的药品、未报损的不合格药品。4. 1. 1药品盘点检查是指对仓库和门店保管的药品进行数量和质量的 检查,以清点库存药品的实际数量,做到账、货相符。4. 1. 2通过盘点要求做到:库存和门店药品数量清、规格清、质量清、 账货清、盈亏有原因,事故损坏有报告,调整有依据,确保库存和门 店的药品准确。4. 2盘点检查的内容:4. 2. 1检查药品实存量与账上的数字是否相符,查明药品盈亏的原因, 查计算机。4. 2. 2重点盘点法:对储存保管的专门管理药品和医保药品品种用重 点盘点法进行定期清查。每月,由保管员
7、、质量负责人、门店负责人 共同进行盘点清查;盘点前在计算机系统内确定药品的数量、规格, 打印出盘点表,在盘点时对照实物进行清查盘点,主要用以及时 掌握专门管理药品的变动情况,防止并及时发现差错,盘点完成后由 保管员、质量负责人、门店负责人分别签字确认。4. 2. 3定期盘点法:在每季度,或者进行认证、评审前对库存药品进 行全面的核查和盘点。为了减少盘点中的混乱和疏漏,使盘点结果能 获得准确的数字,需停止销售,药品不再出入库。因此要求在定期盘 点工作开始之前,对计算机系统提示的待处理工作进行处理,做好充 分的准备,以确保盘点的顺利进行。4. 3盘点完成后,发现数量差异保管员先查找差错原因,弁填写
8、在备 注中,差错原因有以下几种情况:(1)数量不符;(2)破损(仅指 破损不可销售的商品);(3)批号不符;(4)规格不符;(5)生产 企业不符;(6)其他。盘点人在盘点表上签字确认,交于门店负责人 和 质量负责人或总经理进 行核对抽 查确 认。七、医保处方管理制度ZD-07-2017起草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1、目的:为规范医保门店对参保人员配购处方药的处方管理,特制定 本制度。2、适应范围:适用于门店医保销售处方药品管理。3、职责:门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4. 1外配处方必须是由 医保定点医疗 机构执业医师开具的处方。4. 2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处方自
9、开具之日起3日 有效。4. 3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急诊处方当 日 有效。4. 4患者处方上的姓名、性别、年龄、医保卡号应当与社会保障卡上 的1,致O4. 5处方药的用药和处方必须符合相关要求。4. 5. 1处方书写规范,明确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4. 5. 2处方上药品名称(通用名)、剂量、规格、用法、用量的书写 要准确规范。4. 5. 3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要相符合性、不得有重复用药现象。4. 5. 4处方上不得有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其他用药不适宜情况等。4. 5. 5每张处方(西药)限1至5个品种,中成药限1至3个品种。4. 5. 6每张处方(中药)是相互配伍作用用药,不得有单味中药品种。
10、4. 6门诊西药、中成药处方限7日用量;门诊慢性病西药、中成药处方限15日用量。4. 7医保处方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更改,须经原处方医师在更改处签 单。4. 8处方经执业药师或药师审核并在处方上签名(盖章)后,处方按 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中的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规定进行调配、登 记,调配完成后,调配人员(营业员)应在处方上签名(盖章)。4. 9门店执业药师或药师应当做好处方药销售处方收集和保管,弁做 好处方药品销售记录,确保处方的可追溯性。4. 10凡发现外配处方中存在配伍禁忌、字迹不清、涂改,以及有违规 用药、应予退回,拒绝销售。处方按规定保存2年,以备核查。八、药品价格管理制度ZD-08-201
11、7起草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1、目的:为使医保定点门店能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物价管理部门规定 的药品价格政策。2、适用范围:适用于医保定点药店管理。3、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门店店长。4、内容:4. 1门店必须严格落实政府制定的各项价格政策和规定,及时收集药 品价格信息动态O4. 2门店销售药品要明码标价,标价签写明:药品名称、编码、规格、 单位、产地、销售单价等相关信息,并做到一物一标签。4. 3对有价格监测的商品,必须认真、及时、如实地向物价部门上报 各项价格资料。4. 4如药品属于医保药品品种的要在标价签上印上“甲类医保”和“乙 类医保”o4. 5在提供
12、外配处方服务时,应当在外配处方上注明合计价格以便参 保人员核对。4. 6门店医保药品价格调(定)价时要实事求是,不得虚商定价。4. 7门店在醒目位置张贴价格投诉电话,接受消费者监督。九、财务管理制度ZD-09-2017起草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1、目的:为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 的费用结算数据准确,制定本制度。2、适应范围:适用于医保定点药店管理。3、职责: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门店店长、财务。4、内容:4. 1财务票据管理:4. 1.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点号码、数量、名 称等内容。4. 1. 2根据GSP要求,门
13、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 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4. 1.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 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4. 1.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审查、核 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4. 1. 5财务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 相关资料。4. 1.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盈亏账务处理,向 企业负责人提出整改等建设性意见。4. 1. 7门店做好财务原始凭证的分类装订和保管,每月 初对上月的销 售票据和采购票据、退货票据、日常支出票据等分类
14、收集并保持。4. 1. 8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账 册。4. 2费用结算管理:4. 2.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 定自 付费用的药品,自付款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4. 2.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支付。4. 2. 3门店对外配处方药施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 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4. 2. 4门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 医疗 保险局做好相应的 日 清帐、月对账管理工作。4. 2. 5医保中心对门店划扣的资金按照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 用结算
15、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区 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4. 2. 6若电脑系统发生操作问题和网络问题应立即与医保计算机系统 管理中心和网络营运维护公司联系,及时处理相关问题。4. 3门店要及时收集市、区医保局所发布的相关文件夹,弁组织人员 学习。4. 4按规定做好医保药品采购、销售的有关GSP质量台账。4. 5医保发票存根根据地财务规定年限保存,弁装订成册,保存2年 备查。4. 6存货管理:一、定点药店医疗保险管理制度ZD-01-2017起草人:批准人:执行日期:起草日期:批准日期:版本号:1、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企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基础业
16、务工作, 严格遵守医疗 保险各项规定制度,杜绝一切医保违规行为的 发生,特 制 定药店 医保工作岗 位相 关人员职责制 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业务3、职责:药店医保岗位相关人员4、内容:4. 1医保领导小组的职责:4. 1. 1建立健全由医保管理负责人、店长、药师、物价收费员、计算 机信息管理员等人员组成的管理网络小组及医保服务质量考核小组。 负责建立医保服务管理制度和 医保业务质量考核体系。4. 1. 2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考核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 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 财务账目健全、清楚,有专人负责医保药品的维护和管理。4.
17、 2质量负责人职责:对本企业药店的所有医保事务负责。4. 3药店店长为本门店医保责任人职责:负责对本门店的药品安全、 配药行为、处方药品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4. 3. 1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 按时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医疗保险定点服务协议,严格按协 议规定履行相应权利和服务。4. 6.1加快存货周转,减少资金占用,防止近效、失效、滞销药品的 发生。4. 6. 2财务部应当准确、及时、全面的做好存货进销存的记账工作, 监督检查存货的录入,每月结账前,结账后2个工作日内都应当对计 算机系统成本进行核查,对于应当予以调整的需申请调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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