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124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docx
《公司管理制度124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公司管理制度124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docx(13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商业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总 则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 理。第二条本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一承办员。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职等。第四条 每一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员的列等, 应按其所派任的职位,决定其职等。每i职位的列等需得跨二等,初任时,以列较低职等为原则;在该职位工作满三年,成绩优良者,可改列高一等。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
2、经总经 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备。 任 用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 “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第七条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八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一)总经理、副总经理-由董事会任免。(二)经理一由总经理提请堇事会任免。(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核备。(四)科长-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核备。(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第九条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第十条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第十i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
3、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限及工作 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1326122411221020918816714612510(三)因执行职务而致死亡者,比照前款规定支给抚恤金,其情况特殊者可由总经理报 请董事会加给60%以内之特别抚恤金,但经特准者不在此限。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因自杀或犯罪而死亡,或已在停职期间死亡者,不予发给扰恤金。第五十七条受领抚恤金之遗族,除立有遗嘱另有指定者外,应依下列顺序领受:()配偶(以未改嫁者为限)及了女;(二)父母;(三)祖父母;(四)孙子女;(五)同胞兄弟姊妹(以未成年者为第一优先,未结
4、婚者次之)。前项顺序内之遗族受领人,必须提出前顺序受领人之死亡、改嫁、结婚等事实证明。在 同顺序中有数人时,应共同具名承领,如愿抛弃应领部分者,应出具 书面声明。 保 险第五十八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第五十九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办 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80%,自行负担20机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 在应领之薪水内代为扣缴。第六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之各项权利,及应得之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 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之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之赔偿或补 助。第六十一条 从业人员因公奉派国内出
5、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 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 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之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第六十二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之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 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 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特殊理由不得留宿。第六十三条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第六十四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
6、第六十五条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八折支给。第六十六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八折支给,二个月以上者,以 七折支给。第六十七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 差地区。第六十八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第六十九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之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 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涉。 返国后,应于一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之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 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
7、。 福利及建议制度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法提拨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 员会之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第七十一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可享受本公司一切之福利设施。第七十二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并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从业人员 建议制度”。第七十三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从业人员对 于工作上之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门人 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 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
8、设性之 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 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 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第七十四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 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 办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之规定对检举人予以惩处。第七十五条 本公司对提供之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之贡献价值分别议 奖。如属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
9、外,并为其永保机密。附则第七十六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附表6. 2. 3商务股份有限公司从业员申请命令退休表年 月日填退休人姓名性别出生年 月日年 月日籍 贯省县住 址已满岁身份证统一编号历任职关系企止各公司名称职别起讫 年 月以上各职合计年资自年 月至年 月自年 月至年 月自年 月至年 月拟退休日期年 月日 起退休引用人事 管理规则 条款第条第款依人事管理规则第 四十九条一款或第 五十条一款退休者 应缴户籍证明文件。 依第五十条三款退休者应缴医院 证明文件有否配住公司 宿舍及借用公 司财物单位主管盖 章退休人签名盖章审 核 意1 .拟准退休并拟自年月2 .退休金之核给拟以退休人
10、在职时最后六个月之平均薪;资及适用条款之规定,给予个基数之退休金计日生效。率为准,依其服务年 合万仟佰拾见元整,另给房租津贴个月,计 元整,合计应给元整。总经理秘书处经理初核人承办人(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受禁治产宣告,尚未撤销者;(四)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者;(五)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六)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七)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八)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九)未满十五周岁者;(十)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40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 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
11、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随时停用。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卜.列手续:(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三)缴验户籍册。(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铺保一家,保证服务期间行为、 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七)填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口服 务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未经载列, 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者,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第十六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准
12、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 立即遵照实行。(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四)爱护木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第十八条本公司
13、工作时间,每周为42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 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第卜九条 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之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 部门之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 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第二十一条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 长工作时间至10小时,所延长时数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
14、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 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 司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第二十四条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 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一年为限。(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8天。(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
15、者,可请丧假六天。(五)娩假一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 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 流产者,给假一星期。(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之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兵役征召或集会,及参 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 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 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公司 管理制度 124 商业企业 人事管理 制度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