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工程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课程提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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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消防工程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课程提纲学习要求通过对本章的学习,了解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构成,掌握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装、调试、检测及 维护保养的相关内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是火灾探测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简称,是以实现火灾早期探测和报警、向 各类消防设备发出控制信号并接收设备反馈信号,进而实现火灾预防和自动灭火功能的一种自动消防设 施。第一节系统构成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一般设置在工业与民用建筑场所,与自动灭火系统、疏散诱导系统、防排烟系统 以及防火分隔系统等其他消防分类设备一起构成完整的建筑消防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报 警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组成。
2、一、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由火灾报警控制器、触发器件和火灾警报装置等组成,能及时、准确地探测保护 对象的初起火灾,并做出报警响应,告知建筑中的人员火灾的发生,从而使建筑中的人员有足够的时间 在火灾发展蔓延到危害生命安全的程度时疏散至安全地带,是保障人员生命安全的最基本的建筑消防系 统。火灾探测报警系统的构成如图3T4TT所示。火灾报警控制口图3-14TT火灾探测报警系统构成示意图二、消防联动控制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由消防联动控制器、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消防电气控制装置(防火卷帘控 制器、气体灭火控制器等)、消防电动装置、消防联动模块、消火栓按钮、消防应急广播设备、消防电 话等设备
3、和组件组成,在火灾发生时联动控制器按设定的控制逻辑准确发出联动控制信号给消防泵、喷 淋泵、防火门、防火阀、防排烟阀和通风等消防设备,完成对灭火系统、疏散诱导系统、防排烟系统及 防火卷帘等其他消防有关设备的控制功能,当消防设备动作后将动作信号反馈给消防控制室并显不。监视建筑消防设施的运行状态,即接收来自消防联动现场设备以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外的其它系 统的火灾信息或其它触发和输入信息。通过传输设备将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的火灾报警信号及其它有关 信息传输到建筑消防设施及消防安全管理远程监控系统。消防联动控制系统的构成如图3141-2所不。(十三)传输设备(火灾报警传输设备或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将传输设
4、备与火灾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 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传输设备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传输设备应满足标准 要求:1 .检查自检功能。2 .切断传输设备与监控中心间的通信线路(或信道),传输设备应在loOS内发出故障信号。3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4 .检查火灾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5 .检查监管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6 .检查故障报警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7 .检查屏蔽信息的接收与传输功能。8 .检查手动报警功能。9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十四)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将消防控制中心图形显示装置与火灾报警控制
5、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相连,接通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GB 168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 置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满足标准要求:1 .操作显示装置使其显示建筑总平面布局图、各层平面图和系统图,图中应明确标示出报警区域、 疏散路线、主要部位,显示各消防设备(设施)的名称、物理位置和状态信息;2 .使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与控制器及其他消防设备(设施)之间的通讯线路断路、短路,消 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3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4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和联动控
6、制信号,显示装置应在3s 内接收,并准确显示相应信号的物理位置,且能优先显示火灾报警信号相对应的界面;5 .使具有多个报警平面图的显示装置处于多报警平面显示状态,各报警平面应能自动和手动查询, 并应有总数显示,且应能手动插入使其立即显示首火警相应的报警平面图;6 .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和消防联动控制器分别发出故障信号,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应能在100s 内显示故障状态信息,然后输入火灾报警信号,显示装置应能立即转入火灾报警平面的显示;7 .检查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记录功能;8 .检查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的信息传输功能。(十五)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切断驱动部件与气体(泡沫)灭火装置间的
7、连接,接通系统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消防联动控制 系统GB16806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法逐个对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 检查并记录,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1 .检查自检功能。2 .使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与声光报警器、驱动部件、现场启动和停止按键(按钮)之间的 连接线断路、短路,气体灭火控制器应在loOS内发出故障信号。3 .使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短路,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应 能 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4 .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5 .给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输入设定的启动控制信号,控制器应有启动输出,并发出声、光启 动
8、信号。6 .输入启动模拟反馈信号,控制器应在10s内接收并显示。7 .检查控制器的延时功能,设定的延时时间应符合设计要求。8 .使控制器处于自动控制状态,再手动插入操作,手动插入操作应优先。9 .按设计的联动逻辑关系,使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相应的联动控制信号,检查气体(泡沫)灭火 控制器的控制输出是否满足设计的逻辑功能要求。10 .检查气体(泡沫)灭火控制器向消防联动控制器输出的启动控制信号、延时信号、启动喷泗控 制信号、气体喷洒信号、故障信号、选择阀和瓶头阀动作信息。11 .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十六)防火卷帘控制器逐个将防火卷帘控制器与消防联动控制器、火灾探测器、卷门机连接并通电,
9、手动操作防火卷帘控 制器的按钮,防火卷帘控制器应能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防火卷帘启、闭和停止的反馈信号。用于疏散通道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应具有两步关闭的功能,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防 火卷帘控制器接收到首次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自动关闭到中位处停止;接收到二次报警 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继续关闭至全闭状态。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防火分区内任一火灾报警信号后,应能控制防火卷帘 到全关闭状态,并应向消防联动控制器发出反馈信号。(十七)防火门监控器逐个将防火门监控器与火灾报警控制器、闭门器和释放器连接并通电,手动操作防火门监控器,应 能直接控制与其连接的每个释放器
10、的工作状态,并点亮其启动总指示灯、显示释放器的反馈信号。使火灾报警控制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监控器应能接收来自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火灾报警信号,并 在30s内向释放器发出启动信号,点亮启动总指示灯,接收释放器(或门磁开关)的反馈信号。检查防火门监控器的故障状态总指示灯,使防火门处于半开闭状态时,该指示灯应点亮并发出声光 报警信号,采用仪表测量声信号的声压级(正前方Im处),应在65dBs85dB之间,故障声信号每分钟 至少提示1次,每次持续时间应在ls3s之间。检查防火门监控器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主、备电源的工作状态应有指示,主、备电源的转 换应不使监控器发生误动作。(十八)系统备用电源按照
11、设计文件的要求核对系统中各种控制装置使用的备用电源容量,电源容量应与设计容量相 符。 使各备用电源放电终止,再充电48h后断开设备主电源,备用电源至少应保证设备工作8h,且 应满足相 应的标准及设计要求。(十九)消防设备应急电源切断应急电源应急输出时直接启动设备的连线,接通应急电源的主电源。按下列要求采用仪表测量、 观察方法检查应急电源的控制功能和转换功能,其输入电压、输出电压、输出电流、主电工 作状态、应 急工作状态、电池组及各单节电池电压的显示情况,并做好记录,显示情况应与产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相 符,并满足以下要求:1 .手动启动应急电源输出,应急电源的主电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且应在5
12、s内完成应急转 换。2 .手动停止应急电源的输出,应急电源应恢复到启动前的工作状态。3 .断开应急电源的主电源,应急电源应能发出声提示信号,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接通主电源,应 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4 ,给具有联动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输入联动启动信号,应急电源应在5s内转入到应急工作状 态,且主电源和备用电源应不能同时输出;输入联动停止信号,应急电源应恢复到主电工作状态。5 .具有手动和自动控制功能的应急电源处于自动控制状态,然后手动插入操作,应急电源应有 手 动插入优先功能,且应有自动控制状态和手动控制状态指示。6 .断开应急电源的负载,按下列要求检查应急电源的保护功能,并做好记录。
13、(1)使任一输出回路保护动作,其他回路输出电压应正常;(2)使配接三相交流负载输出的应急电源的三相负载回路中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应急电源应能自 动停止该回路的其他两相输出,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3)使配接单相交流负载的交流三相输出应急电源输出的任一相停止输出,其他两相应能正常工 作,并应发出声、光故障信号。7 .将应急电源接上等效于满负载的模拟负载,使其处于应急工作状态,应急工作时间应大于设计 应急工作时间的1.5倍,且不小于产品标称的应急工作时间。8 .使应急电源充电回路与电池之间、电池与电池之间连线断线,应急电源应在IOOS内发出声、光 故障信号,声故障信号应能手动消除。(二十)可燃气体
14、报警控制器切断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回路与控制器相连接后,接通电源。按现行 国家标准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技术要求及试验方法GB 16808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测量等方 法逐个对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应满足标准要求:1 .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2 .控制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3 .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Imin内发出报警信号,并应记 录报警时间;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控制器的再次报警功能。4 .消音和复位功能。5 .控制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
15、和短路时,控制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6 .高限报警或低、高两段报警功能。7 .报警设定值的显示功能。8 .控制器最大负载功能,使至少4只可燃气体探测器同时处于报警状态(探测器总数少于4只时, 使所有探测器均处于报警状态)。9 .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并在备电工作状态下重复本条第8款的检查。10 .依次将其他回路与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相连接重复本条第28款的检查。(二十一)可燃气体探测器依次逐个对探测器施加达到响应浓度值的可燃气体标准样气,采用秒表测量、观察方法检查探测器 的报警功能,探测器应在30s内响应;撤去可燃气体,探测器应在60s内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对于线 型可燃气体探测器除
16、按要求检查报警功能外,还应将发射器发出的光全部遮挡,采用秒表测 量、观察方 法检查探测器的故障报警功能,探测器相应的控制装置应在I00S内发出故障信号。(二十二)电气火灾监控器切断监控设备的所有外部控制连线,将任一备调总线回路的电气火灾探测器与电气火灾监控器相连, 接通电源。按现行国家标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GB 14287. 1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仪表 测量等方 法逐个对电气火灾监控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电气火灾监控器应满足标准要求:11检查自检功能和操作级别。12使监控器与探测器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短路时发出报警 信号除外);在故障状态下,使任一非故障
17、部位的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控制器应在Imin内发出报警信 号;再使其它探测器发出报警信号,检查监控器的再次报警功能。13检查消音和复位功能。14使监控器与备用电源之间的连线断路和短路,监控器应在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15检查屏蔽功能。16检查主、备电源的自动转换功能。17检查监控器特有的其它功能。18依次将其他备调回路与监控器相连接,重复本条第25款检查。(二十三)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1 .按现行国家标准剩余电流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14287. 2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方法逐 个对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满足标准要求:(1)采用剩余电流发生器对监控探测
18、器施加剩余电流,检查其报警功能;(2)检查监控探测器特有的其它功能。2 .按现行国家标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GB 14287、3的有关要求,采用观察方法逐 个 对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进行下列功能检查并记录,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应满足标准要求:(1)采用发热试验装置给监控探测器加热,检查其报警功能;(2)检查监控探测器特有的其它功能。(二十四)其他受控部件系统内其他受控部件的调试应按相应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进行,在无相应标准时,宜按产品生产 企业提供的调试方法分别进行。(二十五)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性能将所有经调试合格的各项设备、系统按设计连接组成完整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设计文件的要求, 采用观察
19、方法检查系统的各项功能。1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显示要求(1)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2)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水流指示器、信号阀、报警阀、压力 开关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3)显示消防水泵的联动反馈信号。2 .消火栓系统的显示要求(1)显示消防水泵电源的工作状态;(2)显示消防水泵(稳压或增压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消火栓按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 态及位置等信息、消防水箱(池)最低水位信息和管网最低压力报警信息;(3)显示消防水泵的联动反馈信号。3 .气
20、体灭火系统的显示要求(1)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2)显示系统的驱动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 调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3)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4 .泡沫灭火系统的显示要求(1)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电源的工作状态;(2)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3)显示消防水泵、泡沫液泵的启、停状态和故障状态,消防水池(箱)最低水位和泡沫液罐最低液 位信息;(4)显示消防水泵和泡沫液泵的联动反馈信号。5 .干粉灭火系统的显示要求(1)显示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故障状态;(2)显示系统的驱动
21、装置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防护区域中的防火门窗、防火阀、通风空调 等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3)显示延时状态信号、紧急停止信号和管网压力信号。6 .防烟排烟系统的显示要求(1)显示防烟排烟系统风机电源的工作状态;(2)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及防烟排烟风机的正常工作状态和动作状态;(3)应显示防烟排烟系统的风机和电动排烟防火阀、电控挡烟垂壁、电动防火阀、常闭送风口、排 烟阀(口)、电动排烟窗的联动反馈信号。7 .防火门及防火卷帘系统的显示要求(1)显示防火门监控器、防火卷帘控制器的工作状态和故障状态等动态信息;(2)显示防火卷帘、常开防火门、人员密集场所中因管理需要平时
22、常闭的疏散门及具有信号反馈 功能的防火门的工作状态;(3)显示防火卷帘和常开防火门的联动反馈信号。8 .电梯的显示要求(1)显示消防电梯电源的工作状态;(2)显示消防电梯的故障状态和停用状态;(3)显示电梯动作的反馈信号及消防电梯运行时所在楼层。9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显示各消防电话的故障状态。10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显示消防应急广播的故障状态。11 .消防联动控制器应显示受消防联动控制器控制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故障状态 和 应急工作状态信息。第三节系统检测与维护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竣工后,建设单位应负责组织施工、设计、监理等单位进行检测。检测不合格不 得投入使用。一、检测资料查验系统检测
23、时,施工单位应提供下列资料:12 ,竣工检测申请报告、设计变更通知书、竣工图;13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报告;14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5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检查记录;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内各设备的检验报告、合格证及相关材料。二、系统检测系统的检测要按照检测数量要求对系统内的所有装置进行检测,检测内容和数量要符合下列要 求, 同时按照判定标准要求对检测结果进行判定。(-)系统检测的内容系统检测内容包括系统中下列装置的安装位置、施工质量和功能,其功能应满足设计文件的要 求。1 .火灾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报警控制器和区域显示 器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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