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学校章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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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培训学校章程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化者有安排、有组织地对受教化者进行系统的教化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我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培训学校章程,供大家参考选择。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名称:xx市*职业培训学校(如单一美发师培训,名称为xx市*美发职业培训学校)。办学地址:xx市*路*邮政编码:*,电话:*。其次条 办学性质:自愿举办和利用非国家财政资金从事非营利性职业技能培训活动的社会组织)。第三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化方针,保证教化质量,遵守社会道德,致力于培育各类社会主义建设人才。第四条 办学规模:日常在校学生达到*人,年度培训*人。第五条
2、办学范围:(如初级*员,中级*师、高级*师)。第六条 办学类型:(应注明独立办学、合作办学或部分合作办学)。第七条 培训形式:(如短期培训、长期培训)第八条 本章程中的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则、规章为准定为准。其次章 资产与经费第七条 学校注册资本*万元,固定资产*万元,由*投资组织(应当载明属于个人、集体或者民营等非财政经费)。第八条 必需说明是否要求依法取得合理回报。第九条 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会计数据合法、真实、精确、完整。资产管理必需实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第十条 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需进行财务审计。第十一条 本单位资金来源:(一)个人出资;(二)在
3、业务范围内开展服务活动的收入;(三)利息;(4)其他合法收入。第三章 组 织第十二条 学校设立董(理)事会,董(理)事会每两年,董(理)事会是本学校的决策机构,董(理)事会成员有*、*、*、*等人(说明:主办方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组织,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董事应具有5年以上教化教学阅历)。事长由出资单位推选或个人出资者担当,每届任期二年,董(理)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三条 依据民办教化促进法其次十一条,学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安排;(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五
4、)确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福利待遇及课酬;(六)确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确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四条 依据民办教化促进法其次十条,董(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经1/3以上组成人员提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临时会议。董(理)事会探讨下列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看法通过。(一)聘任和解聘校长;(二)修改学校章程;(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四)审核预算、决算;(五)确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六)确定其他重大事项。第十五条 董(理)事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理)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理)事对董(理)事会的决议担当责任。董(理)事会记录由董
5、(理)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第十六条 本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理)事长或校长担当。第十七条 依据民办教化促进法其次十四条,校长负责学校的教化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学校董(理)事会的确定;(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安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三)与教职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组织参与社会保险,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四)组织教化教学、科学探讨活动,保证教化教学质量;(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六)学校董(理)事会的其他授权。第四章 学校自行终止及善后处理第十八条 本学校由于以下缘由,提出自行终止,并由董(理)事会表决通过,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培训
6、科核准。第十九条 本学校终止前,须完成最终一批学员的培训工作,妥当解决教职员工终止合同的一切待遇及经济补偿。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和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清算期间,不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其次十条 本学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同意、市民政局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即为终止。第五章 附 则其次十一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令规定办理外,由董(理)事会修改补充,并在董(理)事会通过后十五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培训学校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化促进法、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化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
7、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民政部教化部教化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方法(试行)和民政部关于民办学校民事主体资格变更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其次条 本教化机构名称:日照市五莲县恒艺艺术培训学校。第三条 本教化机构注册地址:日照市五莲县。邮政编码:262300。第四条 本教化机构在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后,马上到同级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手续,并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指导、监督和管理。第五条 本教化机构的办学行为必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凡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反的行为,按相关法律责任接受惩处。其次章 性质、宗旨与办学类型第六条 本教化机构性质:本教化机构属自愿举办,从
8、事业余非学历教化,属于公益性、教化类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 。第七条 办学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国家教化方针。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须要,促进幼儿艺术教化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育合格人才,本校通过艺术教化培育幼儿对艺术活动的爱好和爱好,使幼儿具备初步的审美实力,发展幼儿艺术创建实力和表现实力;使幼儿在体、智、德、美诸方面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化法、国务院社会力气办学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办学。第八条 办学类型:属于文化教化类非学历教化。第九条 办学范围:音乐、美术、书法、播音主持、表演;办学的规模:年招生量60人;办学的层次:学前儿童教化的
9、初级启蒙;办学的形式:业余面授。其次章 学校注册资本数额第十条 注册资金:二十万元。本项资金来源:个人出资。第十一条 资产性质:本教化机构的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在教化机构存续期间,全部资产由教化机构依法管理和运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第十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第十三条 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与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非亲属关系。会计不得兼出纳。第十四条 对受教化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根据有关法规到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批准或备案手续。第十五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托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按不低于
10、年净资产增加额或者收益的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本教化机构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第十六条 属于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者,由学校的决策机构依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确定,自该确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其有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第十七条 本教化机构对聘用老师、职员及其他从业人员要签订聘任合同,订立劳动合同。第十八条 本教化机构存续期间,举办者不得抽逃出资,不得挪用办学经费。本教化机构的资产和财务接受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第三章 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九条 出资人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组织校务委员会,并享有表决权;(二)了解学校办学状况和财务状况;
11、(三)选举学校校长;(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的规定,确定学校重大事宜。?(五)学校终止后,依法进行学校剩余财产的清算。(六)出资人必需遵守学校章程,担当学校的债务。在学校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出资人不得抽回投资。第四章 学校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则其次十条 学校校务委员会由出资人和学校选聘的主要办学人员共五人组成,是学校的最高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制定并修改学校章程;(二)选举和更换校务委员会主任和委员;(三)选举和更换学校校长;(四)审议批准学校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五)审议批准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六)审议批准学校终止事宜;(七)审议批准学校其他重大事项。其次十一条
12、校务委员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人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委员同等行使表决权。其次十二条 校务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校务委员会选举产生。校务委员会主任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其次十三条 校务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校务委员会;(二)组织实施学校年度安排;(三)举荐校长人选;(四)检查校务委员会决议落实状况。(五) 负责日常工作的检查、落实。其次十四条 校务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召开两次,临时会议由主任或者多数委员提议方可召开。其次十五条 校务委员会必需有2/3以上的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人数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校务委员会应当对所议事项做出
13、决议,并由出席会议的委员签字。其次十六条 学校设校长一名,由校务委员会主任举荐,经校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校长对校务委员会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学校全面工作,组织实施校务委员会决议;(二)制定学校发展规划;(三)拟定学校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学校的基本管理制度;(五)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学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以及学校的管理人员;(六)向校务委员会报告学校工作和学校财务状况;(七)代表本校签署有关重要文件。其次十七条 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第五章 章程修改程序其次十八条 本教化机构的章程不得随意修改,若修改本教化机构的章程,须由决策机构提出,并
14、就拟修改的相关条款先征询审批机关和登记管理机关的看法后,再行章程修改程序。其次十九条 本教化机构修改后的章程文本和决策机构通过章程修改的决议、纪要等文件,30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后生效。第六章 变更与终止第三十条 本教化机构举办者的变更,须由举办者提出,在进行财务清算后,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报审批机关核准。第三十一条 本教化机构办学项目的变更(包括学校名称、办学类型、办学范围、校长、注册地址、注册资金等),须根据审批机关的相关管理规定办理。第三十二条 本教化机构的变更项目涉及登记管理要求的,应同时到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三十三条 本教化机构在下列状况下属于自行终止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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