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医学院校外教学基地准入标准和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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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医学院校外教学基地准入标准和教学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适应医学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外教学基地建 设,提高大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提升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务院办 公厅颁布的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7 63号)、安徽省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进医学教 育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皖教秘高2017 81号)等文件精神,结 合我校校外教学基地建设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一章校外教学基地建立的总体目标第一条校外教学基地是指和学校保持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能 够承担我校相关专业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医院、企事业单位,包括 附属医院、临床(护理)学院
2、、教学医院、实践教学基地、实习医院和 实习单位等。其总体目标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 本任务,坚持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强化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 专业技能的教学,着力培养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德 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终身学习能力的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第二章校外教学基地的准入细则第二条附属医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附属医院原则上应是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根据全国医院分 级标准)。医院开放床位原则上在1000张以上,科室设置齐全,其中 内、外、妇、儿病床占病床总数的70%以上。口腔专科医院应有80张 以上病床和100台以上牙科治疗椅。(二具有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
3、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硕士、 博士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具有正、副高级职 称的人员占25%以上。(三)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积,包括能容纳100 人以上的教室、示教室、临床技能中心、宿舍、食堂、图书资料室和活 动场所等。(四)附属医院应保证对教学病种的需要,内、外、妇、儿各病房 (区)应设2-4张教学病床,专门收治教学需要病种病人;在不影响危重 病人住院治疗的前提下,尽可能调整病房中的病种,多收容一些适合教 学的患者住院治疗。(五)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机构,人员配备齐全,具有一支较强的 教师队伍,教师学历结构、专业结构和职称结构合理;成立相应的教研 室,遴选对教
4、学高度负责的人选担任教研室主任、副主任和秘书。(六)附属医院教师能胜任临床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临床技能 培训、实习带教、教学查房、修改学生书写的病历、组织病案讨论、指 导毕业论文(设计)、教学考核等工作,落实、管理好学生的学习、见 习、实习和生活,并结合临床教学开展教学方法和医学教育研究。第三条临床(护理)学院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临床(护理)学院原则上应是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按照全 国医院分级标准),已是我校附属医院或教学医院,且实习带教我校学 生不少于3年,其中每年接收我校本、专科实习生不少于40人次。医 院开放床位数原则上在1000张以上,其中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 病床数占70%以
5、上。(二)临床学院本、专科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95%以上,硕士、博士毕业学历的医师占医师总数的10%以上,其中具有正、副 高级职称的人员占20%以上。(三)临床护理学院专科以上学历的护士占护士总数的85%以上, 本科、硕士学历的护士占护士总数的20%以上,其中具有中级、高级 职称护师占护士总数的20%以上。(四)临床(护理)学院应具有必要的临床教学环境和教学建筑面 积,包括能容纳70人的教室、示教室、临床技能教学中心、宿舍、食 堂、图书资料室和活动场所。(五)临床(护理)学院院长由医院院长担任,并安排一名业务副院 长任临床(护理)学院副院长分管教学、见习和实习工作;教学管理机 构和各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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