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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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021年修订) 文昌市人民政府2021年2月 目 录1 总则11.1修订目的11.2 编制依据11.3 适用范围21.4工作原则21.5 预案体系32事故风险分析32.1概况32.2事故风险分析4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53.1组织指挥体系53.2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63.3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63.4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73.5现场救援指挥部104 预警及信息报告134.1信息监控及危险源管理134.2 预警分级144.3预警发布和解除144.4预警行动164.5信息报告175应急响应205.1分级响应205.2响应
2、程序205.3扩大应急响应285.4信息发布295.5应急结束296 后期处置306.1善后处置306.2保险及社会救助306.3工作总结和事故调查307保障措施317.1通讯与信息保障317.2队伍保障317.3物资装备保障327.4技术保障327.5资金保障328附则338.1奖惩和责任追究338.2预案制修订338.3预案培训与演练338.4预案实施349附件349.1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响应分级标准349.2 文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电话359.3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主要负责人联系电话369.5预警信息发布流程图399.6 文昌市应急物资409.7应急救援队伍5
3、29.8文昌市医疗机构信息569.9危险化学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名单599.10 危险化学品企业明细609.11 重大危险源情况659.12 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671 总 则1.1修订目的为适应法律法规的更新要求和新体制机制下的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能部门的应急救援职责,提高现场救援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通知(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
4、例(7)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导则(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0)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1)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12)海南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13)文昌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4)文昌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15)文昌市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16)文昌市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试行)以上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均执行最新有效版本。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文昌市范围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发生以下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过程中发生较大(级)、一般
5、(级)生产安全事故。(2)超出生产经营单位处置能力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3)应生产经营单位或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请求,市政府认为有必要增援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4)重大及以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先期处置。1.4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营救受伤人员,组织人员疏散,同时做好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市政府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全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和政府首长负责制。各镇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
6、责和权限,负责本辖区或本职责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整合资源,有效联动。充分利用市消防救援支队、生产经营单位救援队伍和物资;统一规划、合理整合、资源共享、信息互通、有效联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重要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形成应对事故的合力。(4)科学决策,依法依规。充分发挥危险化学品专业技术力量和专家的作用,科学研判分析事故,制定科学的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5)加强基层、协同应对。重视镇(场)应急管理基础工作,做好镇(场)、村(居)社、学校、医院、企事业单位的应急管理。整合
7、各部门、各镇(场)现有卫生健康、水务、民政、气象、资规、交通运输、林业、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应急资源,充分利用消防救援、武警、公安派出所、社会专业救援队伍等队伍,进一步理顺应急管理体制,努力实现部门之间、条块之间、军地之间资源共享与协调联动,形成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1.5 预案体系文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部门应急预案,镇政府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及相关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组成。2 事故风险分析 2.1概况文昌市现有危险化学品企业71家,其中加油站63家、油库2家,重大危险源4个,
8、涉氨企业1家。全市目前有11家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其中管道燃气经营企业2家(管道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全县已建成市政管道149.5公里,庭院管网287公里,管道燃气用户约为61714户;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8家,液化石油气储罐24个,最大容积50m3液化石油气覆盖率95%以上,汽车加气站1座。涉及的危险化学品主要有汽油、柴油、液氨、液氧、甲醇、液氢、油漆、天然气、六氟化硫(电厂使用)等。2.2事故风险分析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腐蚀等危险特性。危险化学品事故往往突发性强、破坏性大;且具有扩散性和连锁性的特点,容易引起环境污染、人员中毒等次生衍生危害;救援难度大、经济损失大、社会影响大、人
9、员伤亡多。目前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主要分布在天然气管线、天然气管线减压站、龙楼镇蓝星化工、清澜港内两座油库、涉氨企业、全市加油加气站、 液化石油气供气站、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门店、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油漆生产企业等行业领域,同时在医院、学校、环境监测、污水处理、发电、施工等行业也会使用到少量危险化学品。本市可能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主要有火灾、爆炸、中毒窒息、泄漏、灼烫伤。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组织指挥体系文昌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组织机构、各镇政府应急
10、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队伍组成。监测评估组新闻宣传组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副市长)现场救援指挥部安全警戒组抢险救援组医疗卫生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技术专家组指挥部办公室总指挥(市长)3.2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组成及职责总指挥:市政府市长副总指挥:分管应急管理的副市长成 员:市委宣传部、市应急管理局、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科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团市委、市教育局、市气象局、市总工会、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文昌供电局、各镇政府。职责: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和指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11、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与有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机构或部门、单位之间的联系;执行市政府和上级应急救援机构的指示决定;确定事故救援方案,调配应急物资和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应急工作人员开展救援行动;决定设置现场救援指挥部和派出工作小组,指令并督促职能部门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省应急委办公室、省应急厅报告事态发展及应急救援情况;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决定启动本应急预案响应及应急结束;做好事故信息发布工作;必要时,协调驻地解放军、武警部队等参加应急救援行动,决定请求增援事项。3.3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应急
12、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兼任。职责:组织、协调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危化品事故指挥部会议的召集、文件起草与办理;做好事故信息的传达、收集、分析研判与上报;提出应急救援建议;与省应急管理厅保持联络;对接增援的救援队伍并安排救援任务;加强应急救援专家和应急预案的管理;做好文书资料整理与归档等工作;承担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日常事务。3.4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1)市委宣传部:组织指导新闻发布、宣传报道工作,收集、跟踪舆情舆论,及时组织和协调有关方面开展对外解疑释惑、澄清事实、批驳谣言等工作;负责互联网的监控、管理及网上舆论引导工
13、作;负责记者现场采访的管理、服务工作。(2)镇政府:负责指挥本辖区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先期处置工作,协调医疗机构救治伤员;疏散转移安置周边群众、指导恢复重建、维持现场秩序。(3)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综合研判事故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统一协调全市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救援;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统一调度应急救援物资;协调专家组参加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指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应急救援。(4)市公安局: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现场秩序的维持和安全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确定
14、伤亡人员的身份、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等工作;及时提取、固定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证等;组织、指导事发地的社会治安管理和重点目标的安全保卫工作。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转移疏散群众,配合其他部门打击违法犯罪和造谣行为。(5)市消防救援支队:调配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装备开展灭火、人员搜救、堵漏、紧急抢修等抢险救援工作。(6)市科工信局: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为事故救援提供科技支撑,组织协调有关工业企业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生产供应,组织协调通信企业保障事故救援的通信通讯。(7)市卫健委:组织协调医疗机构开展伤员救治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组织指导医疗卫生行业机构开展
15、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医疗机构做好死难者遗体转运,协助市公安局确认死难者身份。 (8)市发改委:协调有关单位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指导加油站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协调相关单位保障事故用油、群众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9)市教育局:组织、指导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教育机构开放公共场所用于安置群众,协助群众安置工作。(10)市财政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的安排和拨付,并监督使用。(11)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环境监测;指导环境污染的防控与处置工作;组织协调环保行业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处置危险废物和事故现场污染物。(12)市交通
16、运输局: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领域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配运输工具协助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做好应急救援物资的运输工作;抢修受事故破坏的交通运输设施,保障交通运输正常运转。(13)市住建局:组织指导城镇燃气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专业队伍抢修或关闭受事故影响的天然气管网。为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提供工程技术支撑和工程器械资源,协助善后处理工作。(14)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涉氨冷冻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15)市市场监管局:协调特种设备技术人员和专业救援队伍参与救援,查处事故期间哄抬物价和造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协调药品、医疗器械企业保障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16)市气象局:负责
17、提供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信息支持,为应急救援提供雷电技术支撑和气象资料。(17)市总工会:督促企业做好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事故调查,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动员职工参加志愿服务协助应急救援。(18)市民政局:负责受灾群众的救助工作,协助死难者的转运和身份确定工作;组织协调志愿者队伍参与人员安置工作。(19)市人社局:组织协调善后处理工作,协调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人员的工伤保险等相关工作,负责事故伤害职工的工伤认定,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因工遭受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团市委:组织志愿者协助群众疏散安置工作。(21)市水务局:组织专业队伍抢修或关闭受事故影响的供水设施
18、,监测事故对水利设施造成的影响,监测受事故影响的生产生活用水水质,确保居民用水安全。(22)海南电网文昌供电局:组织、指导供电企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责提供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3.5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救援的需要设立现场救援指挥部。现场救援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八个应急救援工作组:3.5.1现场救援指挥部职责:(1)分析事故、研判事故发展趋势,确定并实施现场应急救援方案,指挥现场应急救援。(2)向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现场救援情况,提出应急救援建议、需求。(3)落实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应急救援指示。(4)协调有关应急物资保障和应急救援队伍工作。(5)搭建事故现场与
19、市危化品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通讯联络。3.5.2安全警戒组:(1)由市公安局牵头,事故所在地镇政府和派出所组成。(2)职责:实施现场警戒、人员疏散,维护事故现场和临时避难场所治安秩序,保护事故现场,控制事故相关责任人员;实施交通管制等工作。3.5.3抢险救援组:(1)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市应急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科工信局、市水务局、市住建局等部门人员组成。(2)职责:1)调集消防救援队伍和消防装备器材开展灭火、堵漏、人员搜救、排险控险;2)事故所在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指导开展工艺调整、控制或输转危险物资、堵漏等工作,为排险控险提供技术支撑。3)水务局组织
20、专业队伍抢修受事故影响的自来水管网,根据事故情况做好水量的调节。4)住建局组织专业队伍抢修受事故影响的天然气管网,关闭可能受到受到事故影响的天然气管网。5)市场监管局组织特种设备专业队伍指导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的排险控险。6)交通运输局组织、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排险控险。7)科工信局协调有关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技术指导。8)应急管理局组织协调本小组成员制定现场抢险处置方案并向现场总指挥报告抢险情况,协调危险化学品专家参与救援。9)对接增援的抢险队伍并提出抢险的重点位置和注意事项。3.5.4医疗卫生组:(1)由卫健委牵头,医疗机构、市市场监管局人员组成。(2)职责:负责开展医疗救护、卫生防疫工
21、作,对接增援的医护人员和专家,组织调拨药品器械。3.5.5后勤保障组:(1)由应急管理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镇政府、市市场监管局组成。(2)职责:负责紧急下拨事故救援资金,统筹调拨运输应急救援物资,保障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运输,为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和装备物资保障,对接安排增援的物资装备。3.5.6善后处理组:(1)由市人社局牵头,市应急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旅文局、事故所在地镇政府组成。(2)职责:负责安置受影响群众,为受影响群众提供救灾物资和生活保障;安抚伤亡人员家属;为事故伤亡人员办理工伤认
22、定、理赔;做好受影响困难群众和死难者家属的临时救助;做好伤亡人员的身份确定、遗体转运;做好安置场所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3.5.7技术专家组:(1)由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组成。(2)职责:组织事故救援所需行业技术专家参加研讨和制定现场应急救援处置方案,研判分析事故灾难,为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3.5.8监测评估组:(1)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市水务局、市气象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事发单位技术人员、行业专业机构组成。(2)职责:对事故所在区域的气象条件、食物和饮用水安全、环境质量、可能产生的二次危害的有害物质、工艺技术参数变化
23、、爆炸和受损建筑坍塌等的危险性进行监测、检测、鉴定与评估,为实施应急救援提供安全保障。负责事故污染物的洗消处置工作。3.5.9新闻宣传组:(1)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应急管理局、事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2)职责:组织事故新闻发布工作,做好媒体记者的接待服务;收集社会舆情舆论;做好事故预警信息的播发;开展事故应急救援的新闻报道工作。打击造谣、传谣行为;维持新闻发布会现场秩序。4 预警及信息报告4.1信息监控及危险源管理(1)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设在应急管理局应急指挥中心)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接收、报告、转送日常工作。(2)各部门、各镇政府及企事业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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