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问题研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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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论文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引 言11 网购消费者知情权概述31.1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和内容31.2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31.2.1权利实现具有依赖性31.2.2消费者知情权侧重于维护实质正义41.2.3消费者知情权主体具有限定性42 网络购物中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情形52.1经营者对其产品虚假宣传52.2经营者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不完全52.3经营者对其信誉造假63我国法律对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73.1消法对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专门规定73.2其他法律对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保护.74我国网购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问题94.1消费者举证困难94.2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94.3司法救
2、济不力104.4行政监管乏力.105我国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完善115.1设立非诉讼解决机制115.2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115.3不断加强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以及法律规制115.4创新监管模式12结 论13参考文献14致 谢16本科论文摘 要2018年电子商务法正式颁布,作为规范网络交易的重要法律,其实行对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有重大的意义。我们应当看到由于网络交易具有虚拟性,从而导致消费者知情权呈现出对于经营者的高度依赖以及极易遭受侵犯等特点。本文对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法律问题进行深入探究,对当前互联网经济下的网购消费者在知情权保护方面提出可行建议。文章从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的
3、内容及其特征出发,概括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受到侵害的表现形式,包括经营者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不完全,经营者信誉造假等。再次,指出对我国网购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发现消费者举证困难,法律条文规定不具体,司法救济不力,行政监管乏力是问题的根本所在。最后,针对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不足之处明确提出我国网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完善建议,望可以通过加强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和法律规制,加强行政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拓展救济途径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设立非诉讼解决机制的方式,以减少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的情况的发生,保障互联网经济下稳定合理的消费秩序。
4、关键词:网络购物; 知情权; 权益保护; 经营者义务 AbstractE-Commerce Law was officially published in 2018, as an important law to standardize the network consumption, its implement had a great significance of protecting the right to know for customers. However, we should also notice the virtuality of network consumption,
5、in this way, it would make the right to know highly rely on sellers and can be easily infringed, etc. This passage illustrates several typical situations when customers right get infringed in the reality focusing on the right to know and propose practical suggestions to protect customers right accor
6、ding to current condition of network consumption.Firstly, the essay starts from the content and features of customers right to know in network consumption, it analyses the specific cases of customers whose right be infringed when shopping online, which includes that the sellers make fake announcemen
7、t about their products, sellers obligation to inform the customers about product is incomplete, and sellers fake credit that been created. Secondly, it analyses the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right to know during network consumption in our country, it is found that it is difficult for customers to pro
8、vide proof, the unspecific legal provision, ineffective judicial remedy, lack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and management are the essential causes. The last but not the least, in view of the above issues clearly put forward the perfect measures of protection of online consumers right to know, hopin
9、g through strengthen the operator information disclosure obligations and legal regulation, strengthen the supervision of administrative supervision, innovation mode, expand the approaches of relief to protect consumers right to know, the principle of inversion of burden of proof, establish non-litig
10、ation settlement mechanism, so as to promote reduce the network shopping consumers right to know is being violated in the situation, to promote consumer online shopping right protection consciousness enhancement.Keywords: Network consumption; Right to know; Protection of rights and interests; seller
11、s obligation引 言目前,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成为国民消费的常见方式。任何事物都有对立面,网购消费模式也不例外。虽然我国的消法已经对消费者消费环境的安全进行保护,并保障了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公平交易,但是网络消费与传统消费还是有很大差异的,相比之下,网络消费环境比传统消费环境要复杂的多。网络购物与传统购物最大的区别在于: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接触到商品实物,只能被动的对商品信息进行相应的了解,然后来决定是否购买此商品或者服务。由于受到网络的虚拟性,双方在获取商品或服务信息的不平等,网络经营者为了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常常利用虚假宣传、不完全告知、信誉造假等一系列不良行为侵害网购消费
12、者的知情权,对网络购物环境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如何保障网络购物中的消费者合法权益成为了当前复杂的网络购物环境中普遍被关注的热点问题。在网络购物中所涉及的消费者权益问题中,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以及保护问题显得尤其突出。只有消费者的知情权得到充分的保障,才能够使得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不处于弱势地位,才可以有效避免现实中产生的各种消费纠纷。由此也可以促进网络购物行业乃至整个电子商务经济的健康发展。尽管电子商务法也已经开始实施,但我们依然能够看出对消费者权利的保护稍显乏力,比如加强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政府监管,举证责任倒置均未有明确规定。总的来说,消费者对于产品的基本信息高度依赖于经营者的信息披露,
13、在此情况下消费者的知情权能否有效行使就取决于经营者是否遵守诚实守信的交易原则。本文旨在探讨网购中影响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因素以及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完善方式。通过研究,挖掘出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消费者知情权实现具有依赖性、侧重于维护实质正义、主体具有限定性。归纳了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的几种具体情形,包括经营者对产品进行虚假宣传,经营者履行告知义务不完全,经营者信誉造假等。分析了我国网购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存在的不足,发现法条内容规定不具体、行政监管不到位、消费者举证困难、司法救济不力是问题的根本所在。针对网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过程中存在的不足之处明确提出我国网购消费者知情权保护的完善建议,可以通过加强行政
14、监管,创新监管模式、拓展救济途径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设立非诉讼解决机制、加强经营者信息披露义务和法律规制的方式,减少消费者知情权被侵犯的情况的发生,总之,保护电子商务中消费者的知情权应当深入探索适合我国的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对策。1 网购消费者知情权概述1.1消费者知情权的概念和内容所谓消费者的知情权或称知悉真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其内容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规定来看消费者享有了解和获取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规格,性能,等级,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
15、,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经济法学编写组.经济法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8,第31页然而相较于传统购物模式来讲电子商务又具有虚拟性,便捷性以及消费者来源的层次性等特点,因此原有法律对于消费者知情权内容的概括稍显不足。看似法律对于消费者知情权规定的较为详实,但是结合实际来看知情权的内容还应当进行充实具体包括商家的基本信息获取权以及消费者信息使用去向的知情权以及使用的同意权。同时消费者还应当了解相关的支付程序以及其他消费者对欲购商品的评价等等。之所以增加以上权利内容是为了能够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进而促进人权,提高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安全感。1.2网购消费者知情权的特征1.2.1权利
16、实现具有依赖性在网络购物中,商品以及服务专业化及无形化的特点愈加明显,消费者处于明显的不利境地。尽管消费者在传统的购物模式中可能因为消费者对于商品或者服务的信息不对称而处于相对的弱势地位,但是面对面的协商,洽谈,当场查验货物,加之所购买的商品大多是最基本的生活用品,消费者所接受的服务大都是可以直接感受得到的基本服务,因此信息的传递直观并且明确。然而在网络购物中经营者发布的信息是否真实明确具体则需要考验消费者的经验。并且对于专业性强的产品如电子产品,复杂的设备等商品而言,缺乏相关专业知识的消费者几乎无法了解商品的真实情况。因此消费者对于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的获取就高度的依赖经营者对相关信息的发布,因
17、此这种信息偏在使原本就处于弱势地位的消费者其权利更难得到保障。1.2.2消费者知情权侧重于维护实质正义消费者的知情权从其价值取向来看具有不同于其他诸如自主选择权,依法结社权等消费者权利的特点。从消费者知情权的产生来看,其是对原有市场经济理论的修正。在传统的经济理论中,市场交易应当完全由交易双方自主协商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政府不应充当干预者的角色。因此传统的经济法律在价值取向上偏向于形式意义上的自由平等。但是在市场交易中双方消费能力以及经济能力存在巨大差异,尤其是对于有关商品的信息而言消费者了解的往往并不充分,从而产生的结果则是消费者在对商品信息不完全知悉的情况下与经营者订立了在形式上看似
18、平等的合同。这时的法律实质上并没有维护市场交易中的实质正义。蓝寿荣,周艳芳.论消费者倾斜性保护的逻辑J.南昌大学学报,2015,12(3),第6页在此情形之下消费者的知情权应运而生,并且其自产生时就具备了维护实质正义的内涵。尤其是在网络购物中交易双方的经济能力、消费能力以及商品信息的获取能力存在的差异更为明显。因此就更加彰显了消费者知情权内在的保护实质正义的特征。1.2.3消费者知情权主体具有限定性 这里所说的主体限定性是指消费者知情权的享有者限于自然人主体而不应当包含法人消费者。首先从消费者权利的性质来看,自其产生之初国家就将其视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的一项重要工具,是新时期的一项重要人权。其目的
19、在于保护消费者所处的弱势地位。但是对于法人消费者来说其不同于自然人消费者的特点在于法人消费者与交易相对人的地位处于一种相对平等的状态。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能够更好的运用法律处理争端。其次从知情权设置的目的来看是为了解决在市场交易中因信息偏在而损害消费者权利的问题。对于法人消费者而言尽管也存在信息偏在的问题但由于其组织机构办事制度比较规范,因此该问题对其而言并非常态。李国强.论消费者的民事主体定位与民法语境下消费者权益保护理念的解释J.社会科学战线, 2014,6(3),第4页所以该问题对于自然人消费者比较突出。总而言之,消费者知情权的适用主体应当是自然人而非法人。 2 网络购物中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20、的情形2.1经营者对其产品虚假宣传从实践来看网购平台上网络商品经营者对其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进行过度夸大已经屡见不鲜,更有甚者通过虚构产品根本不存在的功能进行宣传以此来吸引消费者进行购买。并且从售后来看大多数商家无法提供“三包服务”,一旦网购的产品出现问题,商家往往借口其所提供的商品的有关质量是消费者的误读为借口而推脱责任。很多消费者只好自认倒霉。孙晓.电子商务消费者权益的合同法保护问题探讨J.法治与社会,2019,12(1),第10页由于商品信息对于买卖双方来说明显不对称,一些黑心的经营者经常过分夸大产品的功能与质量,甚至对商品信息进行造假。这表明有些经营者置买家的合法权益于不顾并且严重违背诚
21、实信用原则。这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消费者获得虚假的商品信息,侵害了消费者最基本的知情权。刘创新.我国网络购物消费者知情权法制研究J.法制与经济,2016,7(2),第4页2.2经营者向消费者履行告知义务不完全在网络购物中消费者群体有着如下的特点:第一比较注重自我。并且对于个性化的要求越来越高。第二喜好新鲜事物,敢于尝试。第三好胜,但缺乏耐心,偏爱快餐式消费。而经营者为了迎合消费者的这种消费特点就只告知消费者其有关产品的优点以及功能。而对于产品的一些缺陷往往选择式逃避。而另一种有关产品附带增值服务的情形中经营者不完全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则更加明显。在这种情况下商家将优惠信息公布在所售商品的主页上但是并
22、没有公布如何获得优惠。使消费者误以为是无条件优惠结果遭受损失后经营者往往将责任推脱到消费者身上。笔者曾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电子产品,该产品在其产品页上表明赠送内存卡。但是在收到货时却未见赠品,商家解释说是只有特定型号才有赠品但是其商品页却没有标明,并且在购买过程中刻意避开有关赠品的问题。此外消费者在网络购买有关食品类产品时(尤其是宣传纯手工制作的食品)也往往不提相关食品所执行的质量标准以及生产环境,而是凭借制作精良的产品图片来诱导消费者购买。网上也曝出了有些所谓的网红食品是三无产品,其生产用原料严重不符合国家标准,其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甚至也威胁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于达尔汗.论消费者食品安全
23、知情权保护的立法完善J.兰州大学学报,2018,5(9),第12页2.3经营者对其信誉造假在网络购物中商家的信用评价是影响消费者选择产品的主要考量因素。同时也是消费者知情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我国的网络交易管理办法中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对于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来说仅仅“鼓励”是远远不够的。法律出版社.网络交易管理办法M.北京:法律出版社,2015.9,第89页目前市场上主要的网络交易平台所使用的信誉评价机制的主要方式来是通过划分不同的级别以此代表商家不同的信誉。但是这种机制却存在以下比较严重的问题。首先,以淘宝网为例,2017年在对其平台下皇冠等高级信用评价的诚信用户进行抽查发现竟然存在销售假冒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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