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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论文目 录摘 要IAbstractII引 言11 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的概述31.1 家庭暴力的概念、特征以及危害31.1.1 家庭暴力的概念31.1.2 家庭暴力的特征31.1.3 家庭暴力的危害41.2 传统正当防卫的理论52 家庭暴力中传统正当防卫适用上的问题62.1 防卫起因认定界限模糊62.2 防卫时间认定过于呆板62.3 防卫限度认定过于苛刻72.4“同案异判”的情况73 对我国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的思考93.1 明确界定防卫起因93.2 灵活运用防卫时间93.3 宽容看待防卫限度103.4 均衡司法实践中的量刑10结 论13参考文献14致 谢16本科论文摘 要家庭暴力现象不管是在
2、国内还是在国外都是十分严重的,我国从古至今家庭暴力现象就十分的严重,因为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例如“男尊女卑”、“家丑不可外扬”等思想。无论时代是如何的变化,家庭暴力这一问题却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因家庭暴力发生的各种受暴妇女为反抗家庭暴力而引发的犯罪案件还在不断地增加,但是在中国司法实践中由于家庭暴力中环境的特殊性和传统正当防卫适用上的严格条件,导致受暴妇女的反暴力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很难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并且这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常常会出现同案异判、量刑不均衡的现象。本篇文章是通过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是分析了家庭暴力的特征和危害,以及简述了传统正当防卫的概念。第二部分主要是通过案例分析了传统正
3、当防卫在家庭暴力适用上的问题,主要包括防卫起因、防卫时间、防卫限度上的界定问题以及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同案异判的情况。第三部分主要是对传统正当防卫在家庭暴力适用上的思考,因为家庭暴力行为具有特殊性,如果严格适用传统正当防卫会导致对受暴妇女实质性的不公平,不符合大众的正义观,因此本篇文章从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时间条件、限度条件以及在司法实践中需要统一标准、均衡量刑以及可以借鉴国外“受虐妇女综合症”等方面对传统正当防卫在家庭暴力适用上出现的问题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关键词:家庭暴力; 正当防卫; 防卫限度AbstractThephenomenonofdomesticviolenceisextremely
4、seriousbothhomeandabroad.Influencedbythetraditionalideology,suchastheviewthatmenaresuperiortowomen,thethoughtthatdomesticshameshouldnotbemadepublicandsoon,thephenomenonofdomesticviolencehasbeenawfullyseveresinceancienttimes.Nomatterwhatchangesmaytakeplaceintheages,theproblemofdomesticviolencehasn&ap
5、os;tbeeneffectivelyaddressedsofar.Moreover,casesrelatedtodomesticviolencehavebeenincreasingcontinuouslyinrecentyears.Furthermore,criminalcasesincurredbywomenwhoareabusedduetothedomesticviolenceandthenfightagainstitaresurgingconstantly.However,duetothespecialenvironmentandtherigorousconditionsapplica
6、bletothetraditionalself-defenceinthejudicialpracticeofChina,thebehavioragainstviolenceisextremelydifficulttobejustifiedasself-defenceforwomensufferingfromviolenceinthejudicialpractice.Thepaperiscomposedofthreeparts.Thefirstpartmainlyanalyzesthecharacteristicsanddangersofthedomesticviolenceinaddition
7、toabriefintroductionfortheconceptandcomponentsofthetraditionalself-defence.Thesecondpartfocusesontheapplicationofthetraditionalself-defenceindomesticviolencethroughtheanalysisforcases,includingdefinitionsofthecause,time,limitofthedefenceandthesituationofdifferentdecisionsinthesamecasesinjudicialprac
8、tice.Thethirdpartismadeupofthethoughtsabouttheapplicationofthetraditionalself-defenceinthedomesticviolence.Becauseoftheparticularityofthebehaviorofdomesticviolence,itisactuallyunfairfortheabusedwomentostrictlyabidebythetraditionalself-defence,whichalsodeviatesfromtheopinionpertinenttointegrityamongt
9、hepublic.Therefore,thepaperproposessomethoughtsandsuggestionsforproblemsemergingfromtheapplicationofthetraditionalself-defenceinthedomesticviolencefromtheaspectsincludingconditionsofthecause,time,limitoftheself-defence,therequirementforunifiedstandardsandbalancedsentencinginthejudicialpractice,andth
10、ereferencetothebatteredwomansyndromeofforeigncountries.Keywords: domestic violence; self-defence; defencelimit引 言家庭暴力近年来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一是因为家庭暴力案件在中国甚至在全世界都具有普遍性以及受暴妇女反抗家庭暴力而引发的犯罪案件在不断的增加。二是家庭暴力带来的危害对于受害者来说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更有甚者形成心理疾病,最后的结果可能就是施暴者将受害者暴力致伤害或死亡,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孩子大多患有恐惧、自卑等心理障碍,父母之间的伤害行为,对
11、于孩子来讲都是一种不可磨灭的心理创伤,对其以后的生活有着重大的影响。我国因为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和家庭暴力封闭环境的特殊性,受暴妇女非常不愿意向外人道,往往独自一人承受下来,但是长时间积累会导致受暴妇女心理上疾病,会使得受暴妇女因害怕遭受家庭暴力而奋起反抗。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会使得施暴者实行施暴行为不容易为外人所知,使得受暴妇女在遭受家庭暴力时无法及时的得到帮助,受暴妇女遭受家庭暴力的时间久了、次数多了也会导致受暴妇女心理上疾病,最终会导致受暴妇女的绝望而奋起反抗将施暴者致伤或致死。但在司法实践中,因为传统正当防卫制度适用的严苛性,法官只能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判决,所以大多数受暴妇女的反抗行为是很难
12、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通常都是以故意犯罪来定罪量刑。但是正当防卫在设立时并未考虑到男女双方力量上的悬殊、性别的差异,以及家庭暴力所处环境的特殊性,这也会导致传统的正当防卫在家庭暴力适用上已经是不合理的,但是我国在家庭暴力相关方面没有司法解释和补充条文的。在司法实践当中如果法官严格按照传统正当防卫来判决,实际上是对受暴妇女的一种不公平判决,也是不符合大众的正义观,不被大众所认同,会给社会带来不好的社会影响。但如果法官遵从大众的正义观,对受暴妇女减轻处罚,其判决是很难说清具体的法律依据和理由,是与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相违背的,可能还会带来同案异判的情况。所以在当下统一立法标准、均衡量刑是非常有必要的。
13、如果能将家暴妇女的“以暴制暴”的反抗行为纳入正当防卫制度体系内,法官才能够有法可依的判案,法官才能够为受暴妇女争取更多的权利,这样的判决才能够使受暴妇女得到实质性的公平,最终才能够符合大众的正义观并且得到普遍的认可,得到大众普遍认可的法律才是一个有效实施的法律,如果一个案件适用法律得出来的判决难以得到大众的普遍认可,那么说明这条法律是有欠缺考虑的,需要尽快对其进行司法解释和补偿条文的补正。从社会方面来看,通过立法和司法解释的完善,能够维护了弱势女性的合法权益,让施暴者因畏惧法律从而不敢随意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这样才能够有效的减少家庭暴力现象的发生,从而维护一个家庭的稳定,而家庭又是社会重要的组成
14、部分,所以家庭的和谐稳定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1 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的概述1.1 家庭暴力的概念、特征以及危害1.1.1 家庭暴力的概念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他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心里、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赵秉志. 刑法总论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5:16。1.1.2 家庭暴力的特征第一对象具有特定性,家庭暴力的对象是家庭成员,但是这里的家庭成员应当不仅包括婚姻法上所规定的在同一户籍内永久共同生活的人,还应当包括没有在同一户籍内但实际上以夫妻名义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人。因为不管是实质结婚还是没有实质结婚但以夫妻
15、名义住一起的,这并不是家庭暴力发生的因素。家庭暴力的对象是具有特定性的,是在家庭成员之间,有别于一般的暴力行为。第二行为具有普遍性 李想, 李守锋. 家庭暴力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16(17):33,家庭暴力不仅在中国受到广泛的关注,并且在世界各国都受到广泛的关注。例如美国每年会有占全国女性人数的25%的女性会遭受家庭暴力,;日本超过35%女性经常遭受丈夫的家庭暴力;中国有超过30%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并且绝大部分都是由男性实施暴力行为。家庭暴力已经成为具有普遍性质的违法行为,而在中国因受传统思想的影响大部分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别人家的私事、关于个人隐私,不能管也
16、不愿意去管。还有大部分受到家庭暴力的妇女认为这是家丑不可外扬,不愿意向身边的亲戚朋友吐露。这就导致了中国有很多人认为中国家庭暴力事件并不多的误区,也不把家庭暴力放在心上。但是我们可以从家庭暴力案件女性犯罪率中不难发现,近几年女性因家庭暴力犯罪率是不断上升的,这也说明了家庭暴力是具有普遍性的,并且已经是全球性的问题。第三行为具有隐蔽性,家庭暴力一般都是发生在一个小家庭环境中,相对于国家和社会具有一定的私密性,并且国家在立法上也一定的保护了家庭的私密性,减少对家庭内部的窥探和干涉,这也决定了家庭环境的隐蔽性。除此以外,我国深受传统思想“家丑不可外扬”的影响,受暴妇女在遭到家庭暴力的时候往往认为这是
17、自己家庭的丑事,不能向外说,就独自一个人承受下来。就算受害者向外人吐露,外人也会认为夫妻之间“床头吵架床尾和”,不会有多大的问题,而未给予真正的帮助。第四行为具有反复性,家庭暴力往往是长期反复的,施暴者与受暴者多是通过感情的纽带联系在一起,所以施暴者在对受暴者进行暴力伤害后,又对受暴者表示悔恨和愧疚,并且还会有试图弥补过错的行为,让很多受暴妇女认为与施暴者的关系还是可以继续维持下去的,从而很难及时下定决心摆脱现状,但是施暴者在下一次发怒时还是会对受暴者进行暴力行为,然后又对受暴者表示悔恨和愧疚,暴力行为和悔过行为相互交替、周而复始。第五行为具有多样性,家庭暴力行为往往不是单一的、固定的,主要包
18、括对身体上的伤害,例如:殴打、捆绑、残害,对精神上的伤害,例如:恐吓、谩骂、侮辱、冷暴力,对性方面的伤害,例如:性虐待、性侮辱,最后是在经济方面,限制没有收入的受害者的经济来源。1.1.3 家庭暴力的危害第一对家庭的危害 乔书兰. 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思考J.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2):78,家庭本是一个温暖的地方,但是因为施暴者实施的暴力行为使得家庭的温暖荡然无存。对于受暴者来说不仅会造成身体上的伤害,更会对受害者造成严重的心理创伤,更有甚者形成心理疾病,最后的结果轻的来说是离婚,重的来讲可能就是施暴者将受害者暴力致伤害或死亡,或是受害者走投无路之下选择以暴制暴导致施
19、暴者伤害或死亡,最终都会导致家庭的破灭。对于年幼的孩子来讲,生活在家庭暴力中的孩子大多患有恐惧、焦虑、自闭、自卑等心理障碍。如若父母离婚或者父母一方伤害或死亡,对于孩子来讲都是一种不可磨灭的心理创伤,对其以后的生活有着重大的影响。对于施暴者或者受暴者的父母来讲,如若一方伤害或死亡不仅让其痛心,而且还有可能在晚年老无所依。第二对社会的危害,社会是由一个个小家庭组成的,如果一个家庭不稳定,又怎么会使社会和谐稳定呢。近年来,随着家庭暴力案件的增长,不仅导致离婚率的上升,还导致犯罪案件的增加。并且还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例如:恐婚。家庭暴力行为已经严重影响到社会风气,应当引起我们的重视。1.2 传统正当
20、防卫的理论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制度 彭卫东. 正当防卫论M. 湖北: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8.7:115,是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正当防卫是在紧急情况下防卫人来不及请求公权力的帮助而法律赋予防卫人保护自己、帮助他人以及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制度,其制定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的权利不受到不法侵害者的侵害。实施正当防卫制度有利于保卫国家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应当受到广泛提倡 张明楷. 刑法格言的展开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3:20。正当防卫是由起因条件、时间条件、主观条件
21、、对象条件以及限度条件所构成的,满足所有条件时则构成正当防卫,若超过条件或者不符合条件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2 家庭暴力中传统正当防卫适用上的问题例如在2018年烟台杨某案件中 王新.“受虐妇女杀夫案的认定”J. 法学杂志, 2015(7):49,被告人杨某长期遭受其丈夫家暴,在某次家暴中,丈夫姜某不仅拿刀威胁杨某而且还多次抓着杨某头发向墙上撞,杨某多次向丈夫求饶后,丈夫依旧不停止实施暴力行为最终导致杨某昏迷,杨某在醒来后产生杀夫念头,并且拿棍棒向已经熟睡的被害人姜某头部砸去,最终导致被害人姜某死亡,被告人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2.1 防卫起因认定界限模糊正当防卫的起因是不法侵害
22、者具有“不法侵害”的行为,但不法侵害在法律界是有争议的,有人认为不法侵害是犯罪行为,也有人认为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和一般违法行为。我认为不法侵害包括犯罪行为也应当包括一般的违法行为,因为在家庭暴力案件中,男女双方力量上是不平等的,施暴者在施暴过程中受暴者无论是在身体上还是在心理上都是无法反抗的,只能默默承受,从而错失正当防卫的最佳时机。例如本案中杨某在被丈夫多次殴打中都无法还手,心理只是想让丈夫快点消气,这场单方面殴打行为快点结束。在丈夫最后一次实行暴行后,杨某决定对丈夫实施反抗,但也只能在丈夫打完他去睡觉时拿起武器对丈夫反抗,这也说明了家庭暴力中男女双方力量上是非常悬殊的。但如果不法侵害包括
23、一般违法行为时,就扩大了正当防卫的范围,从而帮助受害者争取更多正当防卫机会。2.2 防卫时间认定过于呆板传统正当防卫时间条件要求是“正在进行”,这就要就防卫人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开始后到结束前这个时间范围内进行防卫,提前或者事后进行防卫都不能认定为正当防卫。但是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大多在体力上、心理上甚至在经济上都处在一个优势地位,对于受暴者来说在施暴过程中要选择反抗,也要考虑一下双方的力量悬殊,如果盲目反抗也只会带来更加严重的暴力伤害,所以往往只能默默承受。正是正当防卫的时间原因往往将受害者以暴制暴行为排除正当防卫的适用。但是我认为家庭暴力多是一个长期且连续循环的一种暴力行为,我们不能只单独的
24、看受暴者的反抗是否在施暴者这一次的暴力行为内,而是应当将家庭暴力行为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因为受暴者一直处于恐惧、无助的状态,并且受暴者也不知道下一次暴力伤害会在何时到来。例如本案中的杨某王是在丈夫实施暴力行为后,丈夫已经去睡觉时,用武器对丈夫进行反抗,我认为此时杨某的反抗并不是因为丈夫这一次的暴力伤害行为,而是对丈夫这将近五六年来暴力伤害行为的反抗,如果按照传统的正当防卫理论,对于家庭暴力中的受害者会造成实质的不公平。2.3 防卫限度认定过于苛刻传统正当防卫的限度要求是“没有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但是这一规定是没有具体的解释什么是必要限度、什么是重大损害,在适用上也有很多的问题 赵秉志,
25、原佳丽. 对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刑法学思考J. 人民检察, 2015(13):75。限度条件要求防卫人在合理限度之内进行防卫,但是防卫人很难确定如何防卫才算合理限度内。在家庭暴力中不法侵害正在实施的情况下,受暴者的心理是十分紧张和异常的,可能做出来的防卫行为会超过法律规定的防卫限度,本案中杨某就是“以暴制暴”,依照故意杀人罪进行定罪处罚的典型案例 康天军. 彰显人身保护令,有效预防家庭暴力J. 人民法院报, 2017(8):19。在司法实践中,家庭暴力中的受暴妇女反抗施暴者以至于施暴者重伤或者死亡的不在少数,首先因为家庭暴力的特殊性,在家庭暴力中受暴者遭受的是一个长期且看到尽头的伤害,心理是
26、极其脆弱的。其次如果受暴者一方进行一般的反抗或防卫时,因为双方在力量上的差距,受暴妇女可能会遭到施暴者更为严重的暴力伤害。当认识到这一点,受暴妇女往往觉得解决的最终方法是使施暴者没有施暴能力或者直接死亡,才能够结束身体上的伤害和心理上的不安,才能够让自己活在一个安全的生活状态里。例如在本案中杨某受到暴力伤害是知道自己不能反抗,反抗只会带来更加严重的暴力伤害,最后也因为身体上的伤痛和心理上的绝望,让她想彻底结束这一关系,才拿起棍棒向丈夫砸去。2.4“同案异判”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由于我国传统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是非常严苛的,对于家暴者“以暴制暴”的反抗行为 陈敏. 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M.
27、 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6.6:102,一般很少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多数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或是故意杀人罪定罪。但是在量刑方面却是千差万别,例如2014年湖南唐某,被告人唐某长期遭受到同居男朋友的家庭暴力,在一次男朋友喝醉酒家暴后,唐某拿起扳手、秤砣等工具多次打击被害人的头部致其重伤死亡,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唐某无期徒刑,后被告人上诉,二审法院改判为有期徒刑15年;2016年安徽吴某,被告人吴某因长期遭受到丈夫的家庭暴力,因回娘家引起丈夫的不满,随后对其实施暴力行为,后吴某趁其丈夫熟睡后,用斧头砸向丈夫的头部,导致其丈夫死亡,被告人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18年烟台杨某案件中,被告
28、人杨某长期遭受其丈夫家暴,在某次家暴中,丈夫姜某不仅拿刀威胁杨某而且还多次抓着杨某头发向墙上撞,杨某多次向丈夫求饶后,丈夫依旧不停止实施暴力行为最终导致杨某昏迷,杨某在醒来后产生杀夫念头,并且拿棍棒向已经熟睡的被害人姜某头部砸去,最终导致被害人姜某死亡,被告人杨某判处有期徒刑5年。通过对以上案件的梳理,可以看出此类案件在司法实践中量刑具有极大的差异 邢红枚. 论配偶暴力中受虐妇女杀夫案的量刑J.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7(1):43,出现了同案异判的现象,这样其实会造成量刑上是实质的不公平 陈敏著. 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技能M. 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9.2:37。3 对我国家庭暴
29、力中正当防卫的思考3.1 明确界定防卫起因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是要求具有不法侵害,在司法实践当中,大多数法官认为如果受暴者是在施暴者实行暴力行为时反抗,符合正当防卫要件的就可以构成正当防卫,但是受害者在施暴者没有实行暴力行为时对施暴者进行反抗则构成故意犯罪。但其未从家庭暴力的特殊性考虑,家庭暴力并不是一次性暴力伤害,而是一种长期且持续的伤害过程,我认为家庭暴力本身就是一种持续的不法侵害 王俊, 王东萌. 家庭暴力中女性以暴制暴的犯罪成因J.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2018(1):15。因为正当防卫制度是法律赋予我们保护国家权益和公民权益的权利,要防止滥用,所以给正当防卫加个前提条件是具有不法侵害,
30、但是我认为家庭暴力本身就是一种不法侵害,所以符合正当防卫的起因条件 罗凯馨. 论“以暴制暴”犯罪中正当防卫之适用J. 法制与社会, 2016(19):19。3.2 灵活运用防卫时间因为家庭暴力不同于一般的暴力行为,一般的暴力行为要求“正在进行”是认定为在受暴者在施暴者实施暴力过程中进行反抗和制止不法侵害,而家庭暴力由于其环境的封闭性和施暴行为的长期连续性,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分析 刘丹文. 论家庭暴力问题犯罪中的正当防卫J. 苏州大学学报, 2017(1):13。第一个方面,受暴者在家庭暴力实施过程中进行反抗。这种反抗是符合传统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要求的,则可以当然适用正当防卫制度,这一点没有太大
31、争议。第二个方面,施暴者在施暴过程中可能由于打累了或者其他一些原因,暂时停止了施暴,受暴者根据以往家庭暴力的经历可以判断出受暴者接下来会继续实施暴力行为,这种情况下受暴者为了避免下一次的暴力伤害,奋起反抗将施暴者打伤或者打死,我认为这种家庭暴力是持续进行的,受暴者的奋起反抗是可以满足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的。第三个方面,从紧迫性方面考虑,其不仅包括面对暴力侵害行为时的紧迫,还包括受暴者可以感知到暴力行为的紧迫。因为家庭暴力是一个长期且持续的暴力行为,受暴者可以根据以往的受暴经历可以提前判断出自己即将会遭受暴力侵害。在这种情况下,我认为受暴者奋起反抗施暴行为,应当认定为在正当防卫时间限度内。因为力量
32、上的悬殊和心理上的恐惧,很多时候受暴者是不可能在施暴者施暴行为时去反抗,所以我认为正当防卫的时间条件应当予以适当的放宽,对于受暴者才能达到实质性的公平。3.3 宽容看待防卫限度我国传统正当防卫理论上的限度条件是“是否超过必要限度”。在家庭暴力中施暴者在每一次的施暴行为都有可能给施暴者带来生命上的威胁,因为施暴者的精神状况是异于常人的。有研究报告曾经分析过,认为家庭暴力中的施暴者施暴的原因分为精神疾病所产生的和心理疾病所产生的,精神疾病主要表现在施暴者会因为一个小问题而受到精神刺激从而会产生自己所不能控制的暴力行为,或是在情感上反应不协调,易出现愤怒、焦虑、抑郁等情感症状。心理疾病主要是表现对生
33、活和工作中具有强烈的嫉妒心、对于家庭和妻子具有强烈的控制欲以及个人具有扭曲的自尊心等。专家分析到每一种疾病发作都会带来严重的后果,甚至会出现凶杀或自杀的现象。在这种情况下,施暴者可能致受暴者重伤甚至是死亡,那么受暴者对其进行反抗导致施暴者重伤或者是死亡,我认为是可以被认定为正当防卫的。3.4 均衡司法实践中的量刑随着对家庭暴力案件的关注越来越多,近年来家庭暴力中“以暴制暴”的反抗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多是以“重罪轻判”来结案 易榆杰. 大陆地区家庭暴力立法状况回顾J. 法治与社会, 2019(6):37,虽然一定程度上符合了大众的正义观,但却与罪刑相适应原则相违背。我认为减少“同案异判”或者“重罪
34、轻判”应当从三个方面分析。第一是要增加关于家庭暴力中正当防卫的司法解释 李丽平. 女性以暴制暴犯罪源于立法缺位J. 法治政府, 2018(7):42。家庭暴力是一种特殊的暴力,但我国在司法实践中并没将其特殊来对待,而是将其用一般暴力来对待,适用传统正当防卫制度,这其实是对受暴者的实质不公,应当增加对其特殊性的司法解释以及特殊性的正当防卫制度,来体现出家庭暴力中“以暴制暴”案件实质上的公平。第二是把被害人过错当作法定量刑情节 张洪林. 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整合与趋势J. 法学, 2016(2):53。因为往往是被害人的暴力行为才导致被告人犯罪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我国未将被害人过错当作法定量刑情节,
35、而是在法官判案时可以根据具体的案件事实予以减少量刑,但这就给予了法官在量刑上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导致了很多同案异判的案例。生活中正是因为存在家庭暴力这一严重的过错行为,才使得受暴妇女奋起反抗“以暴制暴”行为的产生。所以将其规定为法定量刑情节不仅能够减少同案异判,而且还能够为受暴妇女获取较为轻的刑罚。第三是借鉴国外“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 丁楠, 钱伟. 论受虐妇女综合症与正当防卫J. 理论观察, 2015(10):23。将传统的正当防卫理论严格适用于家庭暴力案件是不合理且普遍存在的。为此,各个国家也采取了相应的救济手段。在上个世纪中后期受虐妇女综合症被提出,常常在“以暴制暴”案件中被用做辩护理由,
36、来证明受暴妇女的反抗行为是合理的。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分为暴力循环理论和陷入无助理论两个部分,暴力循环是指家庭暴力一开始是紧张的对抗期,然后上升为施暴期,最后是悔恨和安抚期,然后会呈现阶段性循环的暴力行为。这也就说明受暴妇女是能够在家庭暴力循环中提前预见到施暴行为的到来。陷入无助是指受暴妇女在遭受一次次暴力伤害时无能为力,长期下来就会使受暴妇女变得更为被动和无助,无助会使她们难以改变现状也无法脱离暴力关系。受虐妇女综合症已经在加拿大、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被采用 李春斌. “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的司法实践及法官考量J.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6(10):168,例如加拿大的“莱维莉”案中
37、,莱维莉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有一次丈夫在卧室暴打一顿莱维莉后并且还扬言等客人走后要杀了她,在心理的恐惧下莱维莉开枪打死了正要走出房门的丈夫。她行为严格来说是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但是她的辩护律师认为她已经在长期的暴力环境下患上了“受虐妇女综合症”,并且让心理医生对其进行鉴定,最后结果是确诊为“受虐妇女综合症”,辩护律师以“受虐妇女综合症”和其丈夫对莱维莉的死亡威胁为其辩护,最终加拿大最高法院认定莱维莉构成正当防卫被无罪释放。但是我国对于“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没有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郭超. 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分析J. 法制与社会, 2017(7):63,在司法实践中没有法律依据也是
38、不得采用的。但是“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在其他国家适用的成果是显而易见的,我认为我国传统正当防卫制度在适用方面也可以采取相关理论来最终取得实质上的公平。结 论正当防卫制度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赋予防卫人防卫不法侵害的权利,但是正当防卫权利却在家庭暴力“以暴制暴”案件的适用中受到严格的限制,导致受暴妇女的权利难以得到真正的维护,在司法实践中还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本文主要分析了“以暴制暴”案件在传统正当防卫适用上的问题,以及司法实践中的出现同案异判的问题。本篇文章也试图在适用问题上找到合理的解决对策,比如对传统正当防卫的起因、时间、限度上提出一些新的观点,可以借鉴国外一些成熟的理论经验,例如“受
39、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尽早统一立法标准,增加司法解释,减少同案异判现象的出现,尽快解决传统正当防卫适用的难题,使家庭暴力终中的受暴妇女“以暴制暴”的犯罪案件中的法官能够有法可依的判案,才能够维护真正的受害者受暴妇女的合法权益,才能使判决做到实质性的公平,最终能够维护到受暴妇女的合法权益,最终才能够符合大众的正义观并且得到普遍的认可,使得正当防卫制度成为一个能够有效实施的法律。参考文献1 赵秉志. 刑法总论M.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6.5:16-192 李想, 李守锋. 家庭暴力问题的成因及对策J.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 2016(17):33-373 乔书兰. 预防与制止家庭暴力的
40、法律思考J. 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2):78-804 彭卫东. 正当防卫论M. 湖北: 武汉大学出版社, 2018.7:115-1185 张明楷. 刑法格言的展开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8.3:20-236 王新.“受虐妇女杀夫案的认定”J. 法学杂志, 2015(7):49-527 赵秉志, 原佳丽. 对女性“以暴制暴”行为的刑法学思考J. 人民检察, 2015(13):75-778 康天军. 彰显人身保护令,有效预防家庭暴力J. 人民法院报, 2017(8):19-219 陈敏. 呐喊:中国女性反家庭暴力报告M. 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6.6:1
41、02-10510 邢红枚. 论配偶暴力中受虐妇女杀夫案的量刑J.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7(1):43-4711 陈敏著. 涉家庭暴力案件审理技能M. 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 2019.2:35-3812 王俊, 王东萌. 家庭暴力中女性以暴制暴的犯罪成因J.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 2018(1):15-1713 罗凯馨. 论“以暴制暴”犯罪中正当防卫之适用J. 法制与社会, 2016(19):18-2214 刘丹文. 论家庭暴力问题犯罪中的正当防卫J. 苏州大学学报, 2017(1):12-1515 易榆杰. 大陆地区家庭暴力立法状况回顾J. 法治与社会, 2019(6):37-4016
42、 李丽平. 女性以暴制暴犯罪源于立法缺位J. 法治政府, 2018(7):42-4517 张洪林. 反对家庭暴力立法的整合与趋势J. 法学, 2016(2):53-5518 丁楠, 钱伟. 论受虐妇女综合症与正当防卫J. 理论观察, 2015(10):21-2519 李春斌. “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的司法实践及法官考量J.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6(10):167-17020 郭超. 受虐妇女综合症理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分析J. 法制与社会, 2017(7):63-67致 谢首先我要感谢我的学校沈阳城市学院在大学四年里对我的悉心栽培,让我这个漂泊在外的学子感受到亲人般的温暖以及学到课本中没
43、有的人生哲理。其次我要感谢法学专业的所有老师,在我学习或者生活中遇到困难时予以悉心的教导和帮助,老师们无私奉献的授予我们知识,让我们学习到了更多的法律知识,在此特别感谢我们法学专业的系主任赵群老师严谨的教学方式,让我发现自己法学专业知识的不足,通过后来的努力学习,最终通过司法考试。还要特别感谢法学3班的班主任李楠楠老师在学校以及生活中对我给予的帮助和悉心教导,很荣幸成为法学3班的学生,也成为您的学生,您总是无私的帮助我们,让我们感受到法学3班这个家的温暖。我要还要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王敬老师,在这次毕业设计中,在我论文遇到困难和障碍时,主动帮助我度过难关,没有她对我不厌其烦的指导和帮助,无私的为我进行论文的修改和改进,就没有我这篇论文的最终完,再一次由衷的感谢王敬老师。我也非常感谢我的同学们,对我在论文上的支持和帮助,如果没有她们的帮助,我也不能顺利的完成论文的写作,在此由衷的向指导和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们表示感谢。同时,我也要感谢本论文所引用的高位学者的专著,如果没有这些学者研究成果的启发和帮助,我也将无法完成本篇论文的写作。再一次感谢在我论文写作的过程中给予我帮助的每一个人,感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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