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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论文摘 要在经济与现代互联网技术蓬勃发展之时,人们将其相互融合发展出互联网金融。在其中,基于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的P2P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之间形成点对点的形式供借贷双方自由竞价的去中介化的直接借贷模式。在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兴起有着较为浓重的中国特色。结合我国征信体系尚未完善的背景,P2P网络借贷的运营需要大量的人工调查来完成对征信体系的补充,这既增加了成本,也加大了风险隐患。当P2P网络借贷的风险日益暴露之时,不仅给行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还给P2P网络借贷的参与者带来了较大损失。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要求平台、用户、监管者更加注重风险管理。所以,为有效降低P2P网络借贷带来的
2、风险和确保平台有效运行,需要加强风险监管,实现对风险的防范。本文讲述了国内外P2P网络借贷的概况,分析了P2P网络借贷的主要风险,并进一步提出了对P2P网络借贷风险管理的建议。关键字:P2P网络借贷,风险,管理AbstractWith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economy and modern Internet technology, Internet finance has been developed through the integration of them. Among them, the P2P online lending platform base
3、d on Intern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 a direct lending model that forms a peer-to-peer form between lenders and borrowers for the free bidding of both sides.The rise of P2P lending in China has strong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ombined with the background that Chinas credit investigation system is
4、not yet perfect, the operation of P2P online lending needs a lot of manual investigation to complete the supplement to the credit investigation system, which not only increases the cost, but also increases the risk. When the risks of P2P online lending are exposed day by day, it not only brings many
5、 negative impacts to the industry, but also brings great losses to the participants of P2P online lending. This also requires platforms, users and regulators to pay more attention to risk management to some extent. Therefore, in order t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risks brought by P2P online lending and
6、 ensure the effective operation of the platform,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risk supervision and prevent risks. This paper describes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P2P online lending at home and abroad, analyzes the main risks of P2P online lending, and further puts forward Suggestions on the risk mana
7、gement of P2P online lending.Key words: P2P network lending, Risk, Management目 录前 言11 P2P网络借贷综述21.1国外P2P网络借贷综述21.1.1 Zopa21.1.2 Prosper21.1.3 Lending Club21.2国内P2P网络借贷综述31.2.1拍拍贷31.2.2人人贷41.2.3宜信41.2.4陆金所41.3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42 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分析82.1由借款人引发的风险82.1.1借款人信用风险82.1.2借款人诈骗风险82.1.3借款人资金用途合法性风险92.1.4
8、拒绝履行四倍以上利息的风险92.2由出借人引发的风险92.2.1出借人洗钱风险92.2.2信用分析能力不足风险92.3由平台引发的风险102.3.1资金管理风险102.3.2信息泄露的风险102.3.3线下审查的高成本风险112.3.4不良债权追索与处置风险113 P2P网络借贷风险管理的建议123.1对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者的建议123.1.1制定相关法规123.1.2合理开放征信系统133.1.3审慎监管133.2对网络借贷平台内部的建议133.2.1设定单笔贷款上限133.2.2资金第三方托管143.2.3建立可疑交易报告记录和实名制机制143.2.4加强信息披露143.2.5加强行业自律1
9、43.3对网络借贷平台使用者的建议143.3.1对出借人的建议143.3.2对借款人的建议15结 论16致 谢17参考文献18前 言近年来,随着我国电子信息技术(如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的逐步发展成熟,加之金融业的不断创新,新兴的互联网金融这一金融业态得到了各领域的认可和应用。在互联网金融中,P2P网络借贷具有重要地位。虽然P2P的存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传统金融的短板,让传统金融行业对于中小企业贷款扶持力度不够的问题得到了一定的解决。但是,由于P2P平台属于新生事物,在我国现行的金融监管体系中未被考虑,因而在监管过程中存在较多漏洞,使得P2P行业在迅猛发展的同时,行业自身所面临的风险也
10、逐渐暴露,但未能得到有效管控。在平台运行中,不断爆出资金链断裂、提现困难、非法集资、平台关停、负责人跑路、诈骗等负面消息,一时间人心惶惶,质疑不断。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P2P网络借贷在我国出现较晚且发展迅猛,国内相关的配套体系没有能覆盖管控,加之部分从业者和使用者存在监管套利的想法,让其有了可趁之机。虽然,P2P网络借贷是我国传统融资方式的有益补充,但也应看到,P2P网络借贷模式与传统金融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对于P2P平台的管制而言,风控手段与监管体系都要做出一定的更新。所以,我国P2P行业发展的重点研究问题应在于尽快规范平台的运营发展模式,有效控制监管风险因素,并建立配套的风险防范体系和金融
11、监管体系。本文将分为五个部分来介绍关于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与监管的研究。第一部分为前言,第二部分为国内外P2P网络借贷行业概况,第三部分为我国P2P行业的主要风险,第四部分为对P2P网络借贷风险监管的建议,第五部分为结论。1 P2P网络借贷综述P2P指个人对个人借贷,是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搭建平台,将信息发布、信用审核和交易等借贷过程于线上完成的一种去中介的直接借贷的新型金融模式。P2P网络借贷平台在网络上提供交易平台,收取服务费用,实现互联网金融灵活性、成本低、效率高等特点。同时因其为对传统金融的补充,满足了传统金融兼顾不到的中小微企业贷款难的问题,并提高了社会闲散资金利用率。且P2P网贷作
12、为互联网金融的新模式,不仅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范围,更对金融脱媒工作有着重大意义。1.1国外P2P网络借贷综述P2P网络借贷概念最早起源于英国。于2005年Zopa公司的成立将概念实践到现实,随后开启了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历程。从2005年开始,Zopa、Prosper、Lending Club等多家具有重要意义的平台先后成立。这些P2P网贷平台的成立要依赖于国家的征信系统的完善,使得P2P网贷平台可以通过直接采购第三方征信公司的信用评级作为借贷款资格的依据并以此进行平台风险的控制,这在极大的程度上简便并优化了平台结构,节约了平台的成本。在以此为基础的情况下,这些平台又采用了不同的结构模式,可以为
13、国内的P2P平台发展时提供借鉴思路。1.1.1 Zopa2005年在英国成立的Zopa平台是全球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Zopa将信用评级、资金管理、借款催收等业务交由第三方机构负责,采用纯中介模式,这不仅能尽量避免借款人信用风险,也可以将风险对平台的冲击化简到最小,还能在平台出现危机时,确保借贷合同安稳管理,尽力保护出借人与借款人的合理合法权益。Zopa平台又充分运用了分散投资的思想,将借款与投资金额的规模拆分,在对于降低投资人的风险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被后面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借鉴,这有着重要的积极作用。1.1.2 Prosper在2006年在美成立的Prosper平台当属全美最早的
14、P2P网络借贷平台。在Prosper的经营中,得到尤努斯“乡村银行”概念的启示,尝试性的引入了“借贷小组”的概念。借款人组成“借贷小组”,选举组长负责对新组员的审查,形成信用共同体。达到类似“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效果,在信息不对称条件下,降低了对借款人的信用审查的平均成本。Prosper平台采取双向收费机制,但不同于Zopa平台,Prosper平台设定催收费用由出借人全部承担。1.1.3 Lending Club2007年Lending Club正式上线。该平台是现今全球最大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其成立晚于Prosper,但二者的客户群体和业务模式等非常相似。但Lending Club在200
15、8年美国证券业整改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开展业务,并抢先完成注册且重新开始业务,抢占市场先机,同时凭借远见积极响应监管要求,在静默期之后,一举超越Prosper,最终成为全球规模最大的链接借款人与投资者的在线市场。Lending Club依托征信公司完成信用评分,并以此为参考直接确定借款利率,简便平台运作机制。在平台运营上,Lending Club采用背对背方式对冲风险,虽然一边对借款人发放借款成为债权人,另一边发行资产支持证券成为投资人的债务人,但实际上不参与风险分担。1.2国内P2P网络借贷综述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是从2007年拍拍贷成立开始的,在初始阶段是以信用借款为主吸引创业者参与;在
16、2012年至2013年,P2P网贷行业进入快速扩张期,此阶段发展势头向好受到大众广泛关注,吸引大量投资者注资;在2013年至2014年,P2P网络借贷发展以高利息扩大竞争力,但发展的同时,风险也在逐渐暴露,诸多平台出现不能体现、倒闭、跑路的问题,涉及资金高达数十亿甚至上百亿,无数投资者受损,于是平台的监管成为首要关注;2014年至今,P2P网络借贷的发展进入规范监管的政策调整期,我国出台大量法规实行各种举措整治P2P网络借贷问题。从我国的P2P网络借贷模式的发展历程中可以看出我国P2P网络借贷具有较为明显的中国特色。不同于国外可以直接应用的完善的征信体系,我国P2P网络借贷从2007年发展至2
17、019年的十四年中,未能接入征信体系,使得在P2P网络借贷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地位的信用评分机制需要由网贷平台自己完成。而P2P网贷平台想要完成信用评分机制则需要借助大量的线下调查,这无疑是加大了平台的成本,但结果却事倍功半,成效甚微。因此P2P网贷平台设置担保机制以弥补因信息不对称导致风险识别能力不够而带来的损失。此外我国由于被法律限制企业不能发放贷款,演变出了个人扮演专业放款人的方式。1.2.1拍拍贷2007年6月,我国首家线上P2P网贷平台拍拍贷成立,开启了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发展历程。尽管拍拍贷的线上运作模式较为成熟,但未能周全考虑我国征信体系的实际情况,在信用评级方面,参照国外P2P网
18、络借贷平台的经验划分信用等级。这无疑是加重了P2P网络借贷平台在信用审核中发挥的作用,也增加了平台的成本,但由于考核指标对信用风险高度相关的信息覆盖不够,导致信用级别参考性不强,这在一定程度上会也加大了借款人违约风险的发生机率。所以为防范此类风险,市场要求平台承担一定程度的违约风险。拍拍贷设定,对充分分散投资的客户,若所有投资收益加总后无法覆盖损失,对本金部分做出承担补偿。但拍拍贷所承担的风险是相对有限,不能完全弥补投资者的亏损,投资者承担的风险依旧较高。1.2.2人人贷人人贷成立于2010年,许多机制与拍拍贷相似。但在风险分担机制上,与拍拍贷的风险担保不同,人人贷用向借款人单向收费的服务费收
19、入设立了风险保障金,对所有债项的本金提供担保。在此模式下,借款人支付的服务费相当于对贷款违约计提的风险保障金,要和平台的信用等级密切关联。对于客户而言,既要承担与借款人偿付能力相关的收益损失风险,又要承担本金损失的剩余风险。这也要求出借人不仅要关注借款人信用状况,更要关注人人贷的贷款风险控制措施与风险保障金的充足率。而人人贷借此模式将平台偿付能力风险与本金保障机制隔离,同时避免因系统性借款人违约潮所导致的平台破产。1.2.3宜信2006年国内最早的P2P借贷公司宜信创建,但宜信以线下业务为主,不属于网络借贷范畴。债权转让是宜信发展的一大特点,由于我国法律禁止无金融牌照的企业放贷,所以公司以创始
20、人的个人名义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再寻找投资人进行债权转让。该模式对提高资金对接效率,消减供求在时间上的差异有很大助力,但会受制于公司创始人的个人资金,若资金不充足会使业务停滞,且需要承担借款人违约风险,但流动性风险少。由于我国法律对个人放贷不禁止,所以以个人名义扮演专业放款人应需壮大,但由于我国对个人账户和企业账户的监管力度不同,致使经济效率不高。1.2.4陆金所2011年陆金所成立。陆金所的一大特点就是采用强担保公司为本息提供全额担保。且其担保公司受到严格的监管,需满足一定比例的杠杆率要求,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降低风险。但从陆金所发布信息来看,债权人依旧会收到债务人违约带来的风险,因为担保合同的
21、生效日期起始于债务人未按时偿付以后的第80天,这有可能给债权人带来损失80天的资金占用的成本。陆金所的产品的收益率大致介于银行理财和其他P2P网络借贷平台产品之间,但陆金所以较强风险保障承担较高的监管成本以及收益优势分别优于其他P2P网络借贷平台和银行理财,使得陆金所的产品依旧有较大的市场竞争力。1.3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现状从2007年拍拍贷成立以来,我国P2P网络借贷发展至今已经走过了十四年。在此期间,网贷平台由新生事物创业者较少,到迅猛发展受到各界关注,再到网贷平台风险日渐暴露,导致投资人资金受损、平台资金链断裂,甚至出现大量平台暴雷、转型的问题,再到国家大力整治实行“三降”转型清退平
22、台,P2P平台一路都在发展在逐渐完善,而平台的发展未来有时也能在近年来的数据情况中窥见一二。在此,本文搜集了近年来的数据来分析行业发展现状。(1)平台数量从图表中可以看到,在2007年P2P网贷平台成立之初只是吸引到少量创业者参与,平台数量不足100家;但在2014年之前,由于网贷平台被越来越多人认可和使用,吸引到社会各界人士的参与,P2P网贷平台数量增速持续增加,平台数量在2015年达到顶峰,P2P平台在营数量达到3464家,累计数量突破4000家;但紧接着经历了大量问题平台的出现,行业整顿、退出转型大方向出现使得多家平台开始退出、转型,国内P2P平台数量锐减,在2019国内在营数量仅有34
23、3家。图1.1 2011-2019年国内网贷运营平台数量趋势图(单位:家)数据来源:前瞻经济学人(2)平台地域分布和成交量分布占比截止至2019年12月,全国P2P网络借贷累计平台数量共有6604家,P2P网络借贷运营平台数量343家。依照平台分布的历史数据可以分析出我国P2P网贷平台多分布在互联网渗透率比较高、经济发达、投融资需求旺盛的区域。目前北京地区的P2P网贷平台数量和成交量占比为全国之最。图1.2 2019年12月运营平台地域分布图1.3 2019年12月运营平台地域成交量分布数据来源:网贷之家(3)平台资金背景据统计显示,我国在营P2P网贷平台背景多为民营系,其次依序为国资系、上市
24、系、风投系和银行系。其中银行系数量最少,仅有家。表1.1 2019年在营P2P网贷平台资金背景统计表(单位:家)平台类型民营系银行系上市系国资系风投系数量2312305129数据来源:网贷天眼(4)问题平台数量表1.2 20122019年P2P网贷问题平台数量表(单位:家)年度20122013201420152016201720182019数量651941013147310611325841数据来源:根据网贷天眼(近年来,高速发展的P2P网贷也面临挑战诸多挑战使得大量风险问题暴露出来。据统计,从2015年开始,问题平台数量暴增,远超上一年5倍的数量。甚至涵盖资本雄厚的大公司。2015年之后,每
25、年的问题平台数量都超过1000家,直到2019年,网贷监管“三降”政策的出台,情况才得到改善。网站关闭依旧是问题平台出现的主要原因,此外提现困难、经侦介入、跑路、延期兑付等原因也有可能导致网站停业。(5)平台成交量表1.3 2015-2019年P2P网贷平台成交量时间平台成交量(亿元)同比增长率(%)20159823.04201620638.72110.11201728048.4935.90201817948.01-36.0120199645.11-46.26数据来源:网贷之家表1.3所示,P2P网贷的成交量从2015年到2017年逐年增长,但从2018年开始平台成交量在逐步减少。主要是由于从
26、2015年开始问题平台数量大幅度增加,投资者承受损失,信心减少导致。2 我国P2P网络借贷风险分析我国P2P网络借贷在发展的数十年里已经形成了巨大的规模。但过快的发展速度和不匹配的制度建设,使得行业发展中的安全隐患已十分严峻。由于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兴起原因和使用人群不同于国外的网络借贷情况,这就使得我国的P2P网络借贷具有典型的中国特色。参考P2P网贷的不同模式分析,网贷的各个环节都存在着风险,这些风险都含有较大的风险隐患,制约着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在此,本章根据风险来源的角度,将风险分为由借款人引起的风险、由出借人引起的风险和由网络借贷平台引起的风险三类。2.1由借款人引发的风险借款人与出
27、借人完成交易,达成借贷关系,取得借贷资金,在借贷完成后,到期偿付本息。在此关系中,借款人是否最终履约尤为重要。在我国P2P网络借贷中,由借款人引发的风险一般包括:借款人信用风险、借款人诈骗风险、借款人资金用途合法性风险以及借款人拒绝履行四倍以上利息的风险等。2.1.1借款人信用风险借款人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未能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到期还本付息的责任,致使P2P平台或出借人可能蒙受损失的风险。在我国P2P行业提供的信用贷款中,无论借款人有无抵押担保,P2P平台和出借人都应对借款人的信用状况和借款目的等相关信息多加关注。即使在有担保提供兜底的情况下,出借人往往也会遭受一定损失。但相比于国外为优质客户提
28、供不同于劣质客户的利率水平的竞争策略,我国网贷的竞争客户群体即为未被银行通过的借款群体,包含信用水平较差的借款群体和银行服务覆盖不足的中小微企业贷款,为他们提供风险与收益都较银行更高的产品。这就导致我国借款人群体不同于国外,蕴含的借款人信用风险更高。2.1.2借款人诈骗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是一项普遍存在的难题,尤其是在小额借贷资金中,难以平衡的较小的借款金额和消除信息不对称所需成本,使得借款人诈骗风险发生机率更高,也严重制约了小额信贷的发展,其中就包含P2P网络借贷行业。且因国内P2P网络借贷在2007年2019年发展的十三年中未接入征信体系以及商业征信体系和信用评分机制不完善,使得P2P网络借
29、贷平台在防范该类风险时,采取的对借款人信用问题审查的力度不够,致使借款人通过提供虚假信息诈骗成为可能。而P2P网络借贷平台,无论是线上模式还是线下模式,为消减此类隐患,都要在线下开展大量人工调查,对借款人信息的真实性做出审核,花费大量人力物力,尽管提高了成本,但效果还是相对有限。所以,在金融行业,尤其是具有虚拟特征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中,虛假信息与金融诈骗成为了一项十分重要的风险。2.1.3借款人资金用途合法性风险由于我国法律对出借人借予借款人的资金用途做出一定的规定,出借人需审查借款资金的用途,若对借款人用所借资金从事非法行为表现纵容的,出借人也需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相较于传统金融行业较严格的监
30、控与审查,目前我国P2P网贷对借款人资金用途难以进行有效监控。原因有二,其一,资金在被借款人获取后就进入了银行系统,脱离了P2P网贷平台的监控;其二,对与P2P网贷平台而言,监控成本过高难以实现。虽然有不少平台要求借款人对资金用途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但其中约束力度较小,无法保证承诺一直履行。所以,在现实中还是存在部分借款人,利用P2P网络借贷借新还旧或从事非法活动。2.1.4拒绝履行四倍以上利息的风险由于P2P网络借贷的本质是民间借贷,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条例所言,对于超出人民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的民间借贷利率不予保护。结合目前我国P2P网贷多数产品的借款期限介于1-3年期之间的情况,从该类产品的
31、借款利率来看,大部分P2P网贷1-3年期的借款利率超过了人民银行同类贷款的倍。从实际的借款人支付利息来看,借款人的履约数量不高,且出借人由于受到法律不保护的原因,对于超出部分不履行的权益维护较为困难,这无疑是增加了借款人的违约风险,也增加了出借人资金损失的风险。2.2由出借人引发的风险一般,在借贷关系中,由出借人的行为引发的风险较小。但在P2P网络借贷中,可能出现出借人洗钱风险和出借人信用分析能力不足等风险。2.2.1出借人洗钱风险出借人可能会借助P2P平台资金不受监管的便利达成资金来历清洗的情况。由于我国P2P网络借贷目前未处于反洗钱系统的监控范围之内,使得平台内的资金流动未受到监控,且也不
32、通过监管体系较为完善的银行系统,让出借人洗钱有了新的途径即借助P2P网络借贷平台。平台内,资金流转不同于也不通过传统商业银行,让监控系统在甄选可疑交易时难度加大,且平台鼓励投资者分散投递不同的贷款标来分散风险,在分散风险的同时也加大了资金监管的难度,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掩饰“黑钱”的渠道,致使追缉困难,使得洗钱有了可能。2.2.2信用分析能力不足风险在P2P网络借贷中,对出借人风险分析识别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但从目前的实际情况研究分析得出出借人的风险识别能力并不足以满意P2P网络借贷平台设定之初对出借人的设想,致使P2P网络借贷模式的争议声不断。在我国,P2P网贷平台复杂的客户群体,花样辈出的
33、网站宣传,出借人群体平均对P2P网贷模式认知度的缺乏等都让出借人更容易受到误导,被虚假信息和陷阱式信息吸引,对自己真正想要投资的产品的甄选难度进一步扩大,可能做出非理性行为,导致市场资金配置无效率。而当风险发生后,可能会出现超出预期的高风险,甚至会导致更复杂的风险事件。更甚,平台在出借人的压力下,可能通过不断发展新标圈进资金,先偿付前期的利息,导致庞氏骗局的产生。2.3由平台引发的风险在我国的P2P网络借贷行业中,截止到2019年12月,累计平台总数多达6608家。但目前运营的平台数量仅存344家,其中包含平台转型等原因,但据统计显示较为正规的网贷平台数量也只是少数,不超过2000家,而其他各
34、种平台更是不计其数。尽管与我国目前P2P网贷行业的监管制度不够完善有关,但还有很大一部分原因与P2P网络借贷从业者想要监管套利获取短期利润有关。在此情况下,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中由平台自身引发的风险尤为严重。包含资金管理、信息泄露、线下审查高成本、不良债权追索与处置等风险。2.3.1资金管理风险在现行的P2P平台的资金管理的方式主要有三种。分别为借助平台或平台开立的银行账户进行资金流转;借助金融机构或第三方支付实现资金托管,后将资金划归到对应账户;借助网上银行,完成双方资金划转及服务费缴纳。这三种方式各有利弊,但第一种方式相较其他两种而言资金出现问题的风险较大,因P2P网贷内账户不受到国家监
35、控体系检查,资金流向不透明,有非法集资的可能,也使得平台圈钱跑路有了可乘之机,多起平台跑路事件也发生在开设此模式的平台之下。而第二种方式中,资金存管在第三方的基础上,实现点对点的资金流动监控,相对安全,但会增加平台成本负担,减少利益。第三种方式,虽然避开了平台与客户的接触,使平台主要行使监督、核实借贷双方资金和交易是否正常之责,但由于第三方支付的监管环境也较为薄弱,只起到中介职能并不承担风险,当平台资金出现问题时,平台运营也要面临问题。2.3.2信息泄露的风险当今社会是一个信息为王的时代,更有“谁掌握了信息,谁就掌握了未来”的说法,所以近年来社会中各界人士对于自己的信息保护看的十分重视。而在P
36、2P网络借贷行业中,为了完成资金的撮合交易,不得不需要透漏出部分信息,其中不仅包含了借款人还有出借人,甚至还有平台的信息。这种情况让平台的使用者对于隐私信息不被泄露的安全很是担心。甚至,还有平台出现安全漏洞,遭到黑客的恶意攻击窃取客户资料的事情发生。更甚,还有黑心平台或员工不顾行业道德,贩卖平台客户信息,赚取利益的情况。上述情况目前都有出现,对客户的生活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当客户的重要信息被竞争对手和恶意第三方取得利用后,还可能产生较大的风险。2.3.3线下审查的高成本风险我国P2P网络借贷的发展有着自己独特的风格。不同于国外,在我国征信体系与P2P网贷发展是相伴发展的。在P2P网贷出现的十四年
37、中,征信体系也在不断完善,逐步将P2P网络借贷纳入体系。但这种情况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对P2P网络借贷的发展带来困扰。其中之一就是我国P2P网络借贷在信用评级方面不得不借助线下调查完成。但线下审查加大了平台运营成本,这会导致平台营运过程中拒绝那些过于小额的信贷申请。同时也与互联网金融的简单快捷、自动化、线上化、易于低成本复制的特征相矛盾。线下调查会帮助完善信用评级,但过于认真严格的审查仅会增加成本,对信用评级的帮助成本小于成效。尽管平台借助于如此严格的审查制度发放借贷款项,但风险依旧存在,且一般大于征信系统对P2P网贷平台的帮助,导致风险加剧。2.3.4不良债权追索与处置风险在我国,对不良债权的追
38、索和处置也是一个特别突出的问题。借贷关系一般是在出借人与借款人二者之间形成的。而P2P网贷则不同,虽然借贷关系的形成借助平台,但P2P平台仅是信息和交易中介,提供场所而不参与二者的债权债务关系,使得法律上将对于逾期与违约贷款的追索权评判给了出借人。但在现实中,出借人并不具备管理贷款,收取本利,催收或处置的能力,因此这一功能的完成往往是借助了P2P网贷平台或专业的收债公司。且若平台自身完成讨债工作的话,不仅可能不够专业,可能在平台破产时,难以保证贷款催收与追索的继续履行,致使借贷债务合同无人管理,债款要不回来的情况发生。且对于P2P网贷平台主营业务小额信贷来说,追索成本相对违约损失而言过高,若执
39、意追索行为不够经济。因此,P2P平台将大量精力花费在贷前的风险控制上,对于贷后的风险仅是黑名单震慑,风险防控力度不够。3 P2P网络借贷风险管理的建议对于P2P网络借贷中的风险暴露与行业乱象频发的情况,P2P网络借贷的风险管控与行业治理变得尤为重要。P2P网络借贷作为对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不仅填补了对小额借贷需求的大量缺口,更拓展了交易的边界,增加了我国的国内生产总值,还对我国的金融脱媒和普惠金融起到了促进作用。但网站关停、平台跑路、不良账款清收难等事件的发生对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也难以消除。这就需要我们在规范行业、防范监管、鼓励创新的同时,也要注意适度原则,防止过度抑制致使行业停滞和过度创新导
40、致风险频发。在此,将对风险监管的建议依据风险来源的角度划分为对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者的建议和对网络借贷平台内部的建议以及对网络借贷平台使用者的建议三类。3.1对网络借贷平台监管者的建议3.1.1制定相关法规由于P2P网络借贷当属新兴事物,监管法规和政策未能全面覆盖,相关整治防控手段不健全,所以国家有关部门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从法律层面上对P2P网络借贷行业加以规范,确保P2P网络借贷行业的规范性和合法性。目前,我国出台的主要监管政策如下表3.1。在此,对P2P网络借贷的机构形式、主体责任、准入门槛、监管形式、信息披露、政治政策、不良贷款清收等问题做出了要求与指示,有助于治理行业乱像,引导行业稳健发
41、展,并为进一步完善配套措施提供依据,促进普惠金融的发展。表3.1 2015-2019年网贷行业主要监管政策时间主要政策2015.7.18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2015.12.28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2016.8.2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2016.10.13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6.11.30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管理登记指引2017.2.22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2017.8.24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信息披露指引2017.12.13关于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整改验收工作的通知2019.1.21
42、关于做好网贷机构分类处置和风险防范工作的意见2019.1.24关于进一步做实P2P网络借贷合规检查及后续工作的通知2019.4.8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有条件备案试点工作方案2019.9.2关于加强P2P网贷领域征信体系建设的通知资料来源:前瞻经济学人3.1.2合理开放征信系统虽然我国拥有征信数据系统,但之前尚未对P2P网贷行业开放,使得P2P网贷平台自己的信用评级准确度不够,致使借款人信用风险的发生机率尤为高,恶意逃债现象严重,这也是一直以来困扰P2P网贷行业的一大问题,也迫切要求将P2P网贷平台纳入征信系统,以防范借款人信用风险。而在2019年9月,互联网金融和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
43、组联合下发的通知表明征信系统对P2P平台全面开放。此项政策不仅可以提高平台信贷技术,减少信用风险评估的成本,也扩充了征信系统的数据采集,完善了我国征信体系的建设。3.1.3审慎监管针对问题事件频发的行业乱象,有必要加强监管,引入审慎监管措施,保护公众利益。第一,设立行业准入门槛。从注册资金、技术安全水平、风险控制方案、从业人员资格等方面将资质低和恶意行为拒之门外。第二,引入商业银行完成资金托管。监管交易中的资金流,审查可疑交易,预防问题事件。同时加强平台自身建设和经营规范。第三,建立独立评级机构。建立客观公正的评价机构,从基本指标、运营状况、风险管理、信息披露等对平台进行评级审查,有利于投资者
44、把控风险。第四,实行杠杆率管理。P2P网贷平台的杠杆率是指平台贷款余额比注册资本。对平台进行合理的杠杆倍数限制,有助于控制平台的风险承受能力。第五,制定退出机制。规范统一的退出机制(触发条件、处置办法、清算事宜、风险处理机制、设立风险准备金),引导P2P网贷平台有序良性退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3.2对网络借贷平台内部的建议3.2.1设定单笔贷款上限我国P2P网贷的服务对象大都是借贷金额相对较小的中小微企业和部分个人等。由于借贷金额相对较小,有时可能会出现借贷金额不满足客户需求,使得客户还需再借助平台融资,然而客户承受能力不足还不上款的情况。在此可以仿照商业银行对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不超过10%
45、的限制,设定合适比率的贷款上限,分散贷款进而使P2P平台的风险分散。3.2.2资金第三方托管倡导P2P平台将资金托管于第三方托管平台,隔离平台资金和借贷资金,可以降低P2P平台挪用资金或非法集资的风险。这样做可以让借款人的借款、还款操作和出借人出借资金与接受还款的操作不通过P2P平台账户而是通过第三方账户直接进行,也有助于平台的资金管理。同时第三方托管平台也要对资金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突击检查,履行监管职责,保证资金安全。3.2.3建立可疑交易报告记录和实名制机制建立P2P网络借贷的可疑交易报告记录机制可以有效规避借款人违约风险,对具有高风险等级的客户实行更高等级的监控,当账户异常时应及时向监
46、管部门报告。同时P2P网贷平台实行实名制,审核确认后将该客户的所有交易记录在案,对违约次数多的人可以起到震慑作用,同时对平台起到预警的效果。3.2.4加强信息披露P2P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也需要信息透明。应规范披露要求并建立统一的披露标准。对平台的经营状况和重大事件做到不隐瞒;对交易双方的信息适度披露。给予出借人充分的知情权,保护出借人的利益。3.2.5加强行业自律P2P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既需要外部制约也需要P2P行业的充分自律。尽管我国P2P行业的自律组织尚是弱小,发挥的作用还很微弱。但一个行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行业自律组织,所以在另一方面要求我们要不断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提高
47、行业透明度。为我国P2P网贷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树立良好的行业标杆。3.3对网络借贷平台使用者的建议3.3.1对出借人的建议在P2P网络借贷中,出借人虽然会获得高收益,但高收益伴随高风险。而出借人要面临的风险不仅来自于借款人违约风险,还要面对贷款延期归还、贷款清收难、平台跑路等风险。为了防范这些风险,要求出借人在选择投资时,要具备一定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在选择投资平台时,要对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模式有一定了解,并有必要熟知平台的贷款管理方式,后备贷款服务机制,风险分担机制,信息披露情况甚至破产计划等,以防贷款出现违约时,风险过高,超出承担范围的情况,应综合选择最适合的平台。在选择投资项目时,也要参考借款人的信用评级,主要考虑以往的偿付经历、违约次数和收入与资产情况等,以削减借款人违约风险发生机率。3.3.2对借款人的建议在P2P网络借贷中,借款人需要承担的风险小于引发的风险。但为了P2P网络借贷的健康发展,需要对借款人群体作出一定的规范。第一,设立使用门槛。对信用水平过低的借款人群体可以设定远高正常的手续费率和较低的借款金额限制,甚至是拒之门外。第二,思想素质与品德教育。发邮件、电话、短信等定期宣传倡导借款人加强思想品德素质水平并科普违约后果。第三,制定惩罚机制。对于进入平台的借款人群体,若发生信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