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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摘 要以法院为主导、全社会力量参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调社会力量在解决纠纷和矛盾中的充分发挥,这必然要求进一步发挥调解的作用,更多的社会矛盾需要在社会中得到解决。我国民事诉讼调解制度在解决民事纠纷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解决了庭审前的一些矛盾。但是,主要的调解工作仍由人民法院进行,设立专门的调解部门,无形中增加了地方法院的工作压力。而调解程序不仅能充分发挥调解在解决纠纷中的作用,而且能有效减轻法院案件的压力,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促进民间调解机构的发展,还有助于增强法院的权威。因此,我国有必要逐步建立真正的调解前置程序,法律应明确规定受理案件的范围、调解机构和调解人员的资格以及调解协议的结果
2、和效力,使其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先阐述了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理论,并分析该制度的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和试点总结的宝贵经验,再总结国外的经验,最后对完善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这一制度提出一些具体方法,可以充分发挥该机制的优势,有利于切实缓解司法办案压力和及时解决社会的矛盾。关键词:多元化 纠纷 解决机制 调解前置 试点ABSTRACTThe diversified dispute resolution mechanism, with the court as the leading role and the participation of all social forces, emphasi
3、zes the full play of social forces in resolving disputes and conflicts, which inevitably requires further play of the role of mediation, and more social conflicts need to be solved in society. Chinas mediation system of civil litigation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in resolving civil disputes and effecti
4、vely resolves some conflicts before the trial. However, the main mediation work is still carried out by the peoples courts, and the establishment of special mediation departments has virtually increased the work pressure of the local courts. The mediation process can not only give full play to the r
5、ole of mediation in resolving disputes, but also effectively reduce the pressure of court cases, reduce the litigation costs of the parties,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non-governmental mediation institutions, and help enhance the authority of the court.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for China to gradua
6、lly establish a true pre-mediation procedure, and the law should clearly stipulate the scope of accepting cases, the qualifications of mediation institutions and mediators, and the results and effectiveness of mediation agreements, so as to make them operable.This article first expounds the basic th
7、eory of diversified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and analysis of the pilot reform of the system and the problems in the pilot summarizes the valuable experience, to summarize the experience of abroad, finally to improve the diversified dispute solution mechanism in our country put forward some spec
8、ific methods, this system can give full play to the advantages of this mechanism, to effectively alleviate the pressure of the judicial case and timely solve social contradiction.Key words :Diversification Dispute Settlement mechanism Mediation preconditions Experimental unit目 录一、引言1二、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
9、理论1(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念的界定1(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特征2(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3三、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及评析4(一) 山东和安徽马鞍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案4(二) 山东和安徽马鞍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案评析4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存在的困境探究6(一)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性差,相应的法律体系尚未建成6(二)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组织协调不统一,工作衔接不顺畅6(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人财保障不够7(四)社会诚信价值观缺少,呈现出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价值观7(五)司法理念存在问题7五、国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启示8(一)韩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8
10、(二)英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8六、困境问题的优化路径9(一)考虑多种因素,总结先进经验,合理立法9(二)建立诉与非诉衔接程序机制9(三)建立专业调解队伍,培养职业解纷人才10(四)改革管理制度,保障纠纷解决工作有序展开10(五)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10(六)坚持正确的法治观念11(七)整合行政资源,组建强有力的矛盾化解机构11参考文献12致 谢13IV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化路径一、引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问题也越来越复杂化,与此同时,公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以及自我保护意识也不断的加强,因此当人与人之间发生了矛盾解决不了时,一般都会
11、选择通过法律的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司法资源有限,会出现“案多人少”的压力,所以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为了缓解法院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背景下有增无减的“案多人少”压力,还有通过整个社会化解纠纷主体进行系统功能定位,实现各主体之间分工配合、各司其职,各种纠纷化解方式良性互动的局面,我们要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源头来解决问题,通过优化该路径,从而解决实际问题。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社会上已经开始适用,可以说,该机制在我国已经初步建成,但是比较而言,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适用地区、制度都需进一步完善,有些不具有可操作性。本文对该机制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系统分析并提出了相关的建议,
12、以致使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实践中能够发挥出其应有价值和功能,更好的缓解法院压力和化解社会的多样化的矛盾。二、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基本理论(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念的界定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一个社会中由各种纠纷解决方法、程序或系统组成的纠纷解决体系,包括诉讼和非诉讼两种类型,它们共同存在,并以各自特定的功能相互协调。在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中,各种制度或程序都有自己独立的运行空间,能够形成功能互补、相互联系的体系,能够满足社会和当事人的多元化需求。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诉讼机制和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由谈判、调解和仲裁三种基本方式及其组合构成。形式上,有公共救济、私人救济和社会救济的
13、多元化体系。此外,还有一个标准化的道德规范、自治规范、村规民约、民族风俗、宗教等体系,他们分担解决不同场合和领域争端的任务。(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特征1、多样化的争端解决机制是可选的和协商一致的可选的是指当事人发生矛盾后,可以为了解决纠纷,自主地选择解决方式,无论是诉讼程序还是非诉讼程序,也不论是多种纠纷解决方式中的一种或者多种,这赋予当事人很大的选择空间,有利于矛盾更好的解决。协商一致的是指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一致的意思,比如采用调解的方式,调解前需要询问双方是否有调解的意愿,若有一方不同意,则不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在调解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需要达成一致,才能调解成功,这对调解的程序选择和
14、对结果的认同表明了协商一致的特点。2、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社会治理性社会治理是指社会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社区以及个人等多种主体通过平等的合作、对话、协商、沟通等方式,依法对社会事务、社会组织和社会生活进行引导和规范,最终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的过程。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通过司法系统、社会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衔接配合,缓解了法院审判压力,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也大大的方便了当事人,节省了金钱,为社会化解了大量纠纷。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多元互动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包括诉讼、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纠纷解决机制,若要形成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关系,这就需要各机构、自治
15、组织、行政机关等在内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该机制建设中来,才能形成社会广泛参与、多方联调的良好局面。若多元主体之间没有互动,该机制是无法有效的运行,会导致很多情况下不可操作的。以广东地区的某法院为例,其建立了“1+2+3诉前联调”机制,从立案开始,就可以从网上进行立案,这大大的方便了当事人,等到受理案件后会有短信通知当事人去法院交材料,立案庭会先组织当事人之间诉前民调,若调解不成,材料才会分到法官手上,法官也会组织当事人再一次进行调解,和当事人分析一下案情,若还是调解不成才会立案、开庭,开庭后,法官会在进行完开庭审理后,再次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调解,若双方当事人还是不愿意,法官会选择判决或者
16、另行开庭。这种多方主体合作模式可以促进社会和谐,为尽快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动力。4、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有诉前联动性诉前联动是指当社会冲突和纠纷进入人民法院时,法院首先引导当事人到信访维护中心或非诉讼调解机构进行综合处理调解。调解不成的,当事人进入法院诉讼前联合调解室,由法院会同公安、检察、司法、土地等部门进行调解。这不仅可以整合社会资源,降低和节约纠纷解决成本,还可以提高纠纷解决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例如,在“1+2+3诉前联调”机制工作中,包括立案法官调解、人民调解员调解和立案法官共同主持调解,工作流程因调解结果而异。如果调解成功,双方可以达成调解协议,法院将制作调解协议。调解不成
17、的,还可以利用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的在场,让被告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场送达法律文书,方便法院开庭时间的确定,从而实现调解与诉讼的有效衔接,提高后期工作质量和效率。(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义1、有效解决社会纠纷现代社会人们联系较多,很多时候会因为人们的生活背景、文化水平和利益等原因,都会产生多元化的纠纷问题,因此纠纷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现阶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开始被提出,这给当事人提供了多元化的解决矛盾纠纷的途径,进而最大限度的保障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并且促进社会和谐。2、弥补诉讼机制的局限性,合理利用司法资源诉讼机制需要耗费的诉讼成本较高,很多时候需要聘请律师为自己争取权益,这又是一笔很
18、大的成本,另外一个方面是诉讼需要耗费的诉讼时间很长,一旦进入到诉讼程序,则需要当事人出入法院很多次,包括开庭、填写材料等,这会消耗当事人很多时间,而且诉讼机制因为时间成本很长,所以不能很好地及时解决当事人的纠纷,也会因为纠纷解决的延迟,让当事人对不信任司法机制,这样会失去最初的意义。3、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纠纷频繁的发生,在现在匮乏的司法资源中,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显得极为重要,同时还需要关注多元化纠纷解决的弊端并及时完善,避免该机制的弊端影响纠纷及时的解决。在纠结解决的过程中,时间也是一个影响因素,用最少的时间来帮助当事人解决纠纷,这样可以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增强民众对司法机构的信心。三、我国多
19、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践及评析(一) 山东和安徽马鞍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案山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起步较早、基础良好,近年来,山东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及时有效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积累了一些成功的经验。首先山东为促进该机制的发展,出台了地方立法,2015年山东将多元化解纠纷地方立法项目纳入省委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并确立为省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开展实地调研,凝聚群众的智慧,于2016年7月通过了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这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第二是发挥司法职能的作用,山东法院总
20、结工作经验,理性的引导当事人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第三是强化平台建设,山东法院整合了各个对接平台,建设了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和指导分流室,为该机制提供了基础设施。第四是加强调解队伍建设,目前山东已建设了一队专业性调解人员,这为该机制提供了优质的人才,促进了该机制的完善。 安徽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于“中国经验”并创新发展,积极探索第三方矛盾化解机制,在“3353N”的工作基础上,逐步优化该机制,走出了一条符合马鞍山当地特色的多元之路,这可以给全国各地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马鞍山法院认识到要构建该机制,其中的关键是要发展非诉讼程序,而发展非诉讼程序,需要被大众认可并广泛运用,这就需要宣传,积极向当
21、事人解释该机制的优点,让当事人更深入的了解该机制。第二是马鞍山法院十分尊重民间规范,寻求民间规范和法律的有机结合。我国一直都有“以和为贵”的传统思想,走法律途径是最后一到防线,如果利益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得到保护,很多当事人也不愿意“对簿公堂”,所以马鞍山法院调动多个机构,避免让当事人诉讼还能解决纠纷。(二) 山东和安徽马鞍山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方案评析对于山东法院和马鞍山法院的做法,我认为当地两个法院都是通过出台立法对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了法律保障,这样可以使该机制达成的法律文书更具有效力,很多人不愿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有一个原因是因为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没有强制力保证,而认为通过诉讼,法院出
22、具的裁判文书更有效力,背后还有国家强制力的保障。现如果有一个机制可以解决矛盾又不用诉讼,而且达成的协议还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相信很多当事人也是十分愿意通过该方式的,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刚好可以满足当事人这个想法。对于山东法院的其他三个做法,首先是发挥司法职能,我认为山东法院面对通过诉讼方式时间长、成本高,不利于及时帮助当事人化解矛盾的问题,山东法院敢于积极探索,最终通过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方式,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缓解了法院的“案多人少”的压力,这是为其他法院提供了很好的参考。另外是强化平台建设和加强调解队伍建设,我认为山东法院设立了综合性纠纷多元化解服务平台,整合了各个多元化解公共服务平台,
23、还为此设立调解室等设施和聘请人民调解员,推动调解专业化,我认为山东法院着眼于全面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前瞻性,虽然组织化解矛盾纠纷的数量有不同幅度的上升,但是法官的审案压力还是十分明显,一方面发展和完善该机制的同时,也应该积极培养司法审判专业人才,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做,不要让审判人员一人身兼数职,为该审判队伍减压。对于安徽马鞍山法院的其他两个做法,首先是立足于改革点,马鞍山法院明确了马鞍山是一个传统资源性城市,“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明显,而且案件的难度日渐增大,我认为把案件化繁为简,可以提高办案效率,比如有些当事人的财产很多,法院如果通过判决来分割财产,需要对每个财产进行明确分割,若双方当事人对
24、财产价值有较大的出入,则需要通过摇珠确定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其有争议的财产进行评估,这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处理,如果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意调解并达成一致,进行协商的话,可以提高办案效率,节省时间和金钱。另外是马鞍山法院尊重民间规范的独特作用,寻求民间规范与国家法的有机融合。马鞍山法院认识到在以前的社会中,人们的关系较亲密,涉及到法律和诉讼会尽量被避免,而在现代社会中,人们会随着关系的疏远,法的作用会相应的增大。我认为马鞍山法院深刻意识到需要急切寻找法律与民间规范相协调的方法,想出了改变人们的诉讼万能观念,让人们充分认识到还有更多的方式可以解决纠纷,而诉讼是最后一条防线。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
25、点存在的困境探究(一)相关法律法规协调性差,相应的法律体系尚未建成通过相关文献的查阅和结合改革试点官方公布的数据可以发现,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虽然已经建立了,但是相应的法律体系尚未建成完善。对于多元化纠纷机制改革的法律依据,目前只有少数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地方颁布的一系列文件的支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们法院关于建立健全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的若干意见,虽然相关的法律、政策内容丰富,条款众多,但还未制定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专门的法律,地方大多数都是依照相关政策或上级的指示进行工作的,法律的依据并不充分,这导致会不
26、同地方政策不同,不同人员做法不同。很大的两个原因是一方面没有确立合适的领导中心,该机制各部门不相通,人员运用的法律规则不一致,这就导致了司法资源的浪费;另一方面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先进经验并未得到充分有效的推广,比如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法院的马鞍山法院和山东某法院,通过改革试验后,积累了先进的经验,但试点法院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先进经验,并没有进行有效总结并分享把先进经验给其他法院,这就导致其他非试点法院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中存在较大的困难,也因此与试点法院存在了一定的差距。(二)诉讼与非诉讼方式组织协调不统一,工作衔接不顺畅在多年的实践中,很多法院已经建立了诉讼与非诉讼的对接平台
27、,但是很多部门之间的信息传达不相通,因此该机制运行操作时很多时候具有不可操作性,不能发挥出该机制的优势,也造成当事人在选择纠纷解决方式时不便,不利于纠纷及时化解,影响该机制的作用发挥。其中我认为有几个原因,第一是因为人们过度依赖诉讼的方式,在普通百姓的思想观念中,若双方当事人自己调解不了,就需要找法院起诉解决矛盾纠纷,这会出现民众对法律诉讼的期待值过高,其实很多情况下,比如家事问题,法官也不能使判决结果完全公平,法官也只能基于个人判断和相关法律判决,做出相对公平的判决。第二是诉讼机制面对庞大的社会纠纷案件时,可能会因为司法资源有限,无法及时的为当事人解决纠纷,耗费的时间会更多。第三是因为各部门
28、、组织对于自身的解纷职能认识不够,而法院受到自身司法权的局限,在整合解纷资源方面,还不能很好的推进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人财保障不够第一是人才不够,员额制的实施,使得法官的数量被限制,随着案件数量日益增加与法官数量的矛盾,让司法资源无法满足人们的实际需要。另外不同地区的案件数量不一样,但是相应的员额法官却相同,这就导致一些地方的司法资源匮乏,而一些地方的司法资源闲置,就造成了司法资源没有优化分配。 第二是财政支撑不够,很多偏远地方的法院书记员反映工资低,这跟员额制有关,有些书记员不是在编的,工资是法院本院给付的,而法院本院的财政收入是政府和受理案件的诉讼费,一
29、些地方法院案件少且政府的财政支持不够,就导致合同制和聘用制的司法人员工资低、福利少,造成这些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而且很难招到专业人员。(四)社会诚信价值观缺少,呈现出以经济利益为核心的现代社会价值观“人无信不立,业无信难兴,政无信必颓”,诚信在无论在国家、社会还是在个人行为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逐步建成,各种失信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会因为很多事情与别人有经济来往,因而许多人越来越会关注财产权利,加之随着价值观的变化,很多人没有及时履行义务而失信,因此社会矛盾纠纷大量出现,而这些案件进入司法系统,使得法院不堪负重,因此矛盾日益尖锐。(五)司
30、法理念存在问题选择调解和其他非诉讼纠纷方式是很需要当事人的配合与合作,同时也需要社会广泛的支持,否则纠纷能调解成功的概率就非常的有限。尤其是现在许多当事人还是存在着诉讼万能的观念,突然让当事人选择非诉讼程序一时间很多当事人不会选择同意,这时就需要司法人员对其解释该机制的优势,尽量把案件由繁化简,把矛盾解决在刚开始的时候。另外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宣传和立法、政策推动,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形成多元化格局,增加司法解决纠纷可操作性。五、国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启示(一)韩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韩国人受东方思想的影响,很多时候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也只会忍气吞声,即使上升到诉讼阶段,也会喜欢通过调解来解决
31、问题,基本很少会进入法院,因为韩国人认为,诉讼是最终的救济手段,若动用了诉讼,很可能与对方终身都成为敌人,所以韩国人能避免都会尽量避免闹到开庭这一阶段,另一方面是诉讼成本较高,时间耗费长。在韩国有几种非诉讼程序,部门包括行政、法院和民间,它们分别都有自己主要负责的调解案件,各司其职,分工合作。首先法院主要负责民事、家事方面的调解,这些调解法院明确了保持调解前置的思想和即使进入到诉讼缓解,也会通过其他方式促进当事人之间实现诉讼外和解。第二是行政部主要劳动仲裁和调解等,行政部在其管辖下有各种调解委员会,其委员会会解决相应的纠纷,做到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这样调解成功的概率会更高。最后是民间部主要是负
32、责商事、民间的调解,同时推动一些公益社团给出的调解结果的执行等。综述,韩国这些非诉讼机构都有着共同属性,首先在解决纠纷的过程中,尽量避免法院的介入;第二是大多数都是不公开程序,有利于保护纠纷涉事者的隐私权;第三是运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速度快、费用低,可以减少纠纷主体的负担。(二)英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在ADR运动刚开始的时候,英国的立法者和法院长期坚持“司法权不容剥夺”的原则,认为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排除法院对特定的法律问题的管辖权。20世纪80年代后发生翻天覆地的改变,ADR被大力宣传其优点,刚开始英国政府还是持保守态度,一直到九十年代的民事司法改革后,英国政府看到了ADR机制缓解了诉讼的压力
33、,也能为英国当事人节省费用和减少时间,英国政府才选择发展。 英国民事司法改革中,沃尔夫爵士通过大量的访问个人和职业工作群体,还有汲取他国先进经验,对该改革有了建议指向,第一是法官应当强化对审判过程中的控制权,这样可以控制辩论时间,提高诉讼效率;第二是法官应鼓励当事人对ADR机制的使用,并提出应赋予法院对拒不合作当事人惩罚的权利,这样可以提高ADR机制的运用。六、困境问题的优化路径(一)考虑多种因素,总结先进经验,合理立法目前我国关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还没有专门的法律,首先实地调研,重视基层一线工作者的意见和建议,因为基层一线工作者是会亲身接触到当事人,询问他们会了解到很多文献资料及新闻发言所了
34、解不到的;第二是应该总结各地改革试点法院的先进经验并进行数据整合以及分析,结合各地经济水平的差异和实际情况,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推广;第三是对现有的纠纷资源进行统一规划,对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整体布局,逐步形成科学的机制和程序,改善目前司法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和各部门之间未联调的状况。 现我国应该考虑多种因素,总结先进经验,合理立法。完善相关法律,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体系,是使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得到健全的关键步骤。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改革试点法院的先进经验,通过立法加以确认,并在范围里进行推广适用。国家可以汇总各个地方的有效经验,通过科学分析,找出可以在全国适用的普遍经验,并制定相
35、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逐步建立起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法律体系,有利于解决纠纷,缓和社会矛盾。(二)建立诉与非诉衔接程序机制建立诉与非诉衔接程序机制,关键是要解决诉调对接的问题。首先人民法院可以在现有的诉讼场所内引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各方面调解组织,多元主体协助法院在诉讼过程中认为可以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的纠纷,通过专业工作人员的参与,提高解决纠纷的质量;第二是在一些容易发生纠纷的地方设立诉调对接的分支点,比如社区、学校等,这样可以以便及时有效地处理各项矛盾纠纷,避免纠纷扩大化,争取让小矛盾不出矛盾点,使矛盾能够最快速度得到有效解决;第三是完善在线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应该以法院为主要,将相关组织拉入其
36、中,衔接各部门、机构及组织之间的聚到,提高资源共享和信息互通的能力,及时将线下的纠纷案件汇总到线上,实时对当事人公布纠纷处理进程;第四是通过线上和线下平台的建设,可以汇总大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有助于准确把握当今社会矛盾纠纷的特点,有利于科学预测未来可能会发生的纠纷矛盾的趋势,为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供参考数据。(三)建立专业调解队伍,培养职业解纷人才首先需要将相关工作人员由经验型逐渐转变职业型。各级法院应当建立和完善特邀调解组织和特邀调解员名册制度,将各方调解组织一并纳入其中,另外也可聘请退休法官、检察官、高校法学老师和专家学者加入特邀调解员队伍。第二是尝试在高校法学院设立专门关于调
37、解的课程,培养和储备专门进行纠纷调解的优秀人才。第三是建立统一的职业培训机制和调解员资质认证机制,提高调解员的准入门槛,并定时对已从业的调解人员进行理论学习和实务培训,提升调解人员的素质。(四)改革管理制度,保障纠纷解决工作有序展开首先应明确社会调解组织的统一管理,防止各部门之间推责。对于社会调解组织的管理,应明确一个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管理,若没有一个主管部门,没有统一的管理,各个调解组织会各自为战的状态。建议国家应指定一个调解工作管理部门,统筹协调全国的调解行业。对于解决调解组织成立难的问题,应该积极推动法律法规的制定,鼓励民间解纷力量参与到社会治理当中。其次应建立调解行业内的全国性调解员协会
38、,该协会的人员应是专业性调解人才,通过协会的自治管理,规范职业道德,促进调解员自身的发展。(五)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刚建立不久,许多方面都需要建设,就需要大量的经费保障,建立多元化供给模式。从国家方面进行考虑,对纠纷解决的经费保障应建立以政府支持为主,纠纷解决收费为辅,公益性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的经费保障机制。从政府方面进行考虑,各级政府应该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将本地诉调对接平台、在线纠纷解决机制、特邀调解组织等建设所需费用纳入到财政预算中,经费应该得到保障。从公益性调解组织进行考虑,应该按照有关规定通过给予补贴、政府购买公益调解组织的服务提供支持。通过经费保障
39、模式,推动各相关主体的发展,不断促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六)坚持正确的法治观念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融合了当事人视角看待的公平正义,这很大程度上冲淡了在诉讼程序中法律的硬性。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必须转变原有的理念,即从通过依赖司法诉讼解决一切纠纷转向多元化纠纷解决的方式。坚持正确的法制观念,是建设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迫切需要,为当事人提供正确的解纠选择,同时也推进社会建设与和谐。(七)整合行政资源,组建强有力的矛盾化解机构在观看美国FMCS(美国联邦调解调停局)访问交流时,我特别注意到它有协调和指挥的权力。也就是说,当争议需要由相关机构解决时,FMCS有权要求这些部门参与调解,并可以指示
40、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争议。这一点对我们国家很有借鉴意义,司法行政机关的调解人员和信访人员可以设立一个隶属于政府的综合矛盾纠纷解决机构。如果纠纷涉及到政府部门,我们可以给予该机构相应的协调权限,这无疑将对解决当前我国的社会矛盾起到很大的作用。参考文献1胡仕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中国方案”N.中国应用法学,2017-05-10.2白泉民.新时代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价值和完善路径N.人民司法(应用),2017-12-05.3陈叶君.互联网背景下诉调衔接机制的优化路径研究以Z省ODR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应用为切入N.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与刑事审判问题研究全国法院第30届学术讨论会获奖论文集
41、(上),2019-06-204杨良胜.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的创新发展基于马鞍山实践探索的思考N.法律适用,2016-10-01.5徐炳煊;庄治国.调节前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优化路径选择N.延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9-20.6地力娜尔君马克.我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困境与完善路径N.实事求是,2018-01-10.7徐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践困境与路径探析N.中国应用法学,2017-05-10.8黄佳.中英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比较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硕士,2009-04-16.9马斌;郭枫.韩国PPP纠纷解决机制及其启示N.合作经济与科技,2017-02-01.10金振.韩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我国的启示D.延边大学.硕士,2017-04-07.致 谢转眼间大学四年的学习时光已经快结束,在此我想对我的母校、我的父母、我的亲人们、我的老师和同学们表达我的谢意。感谢我的家人对我大学四年学习的默默支持;感谢我的母校给了我四年学习的机会,让我能继续学习与提高;感谢法学一班的老师和同学们四年的照顾。这次毕业论文,从选题到论文的顺利完成,我得到了老师和同学很多的帮助,尤其是我的指导老师李奕老师,对我的关心和支持,在论文上遇到困难时,我就会向李老师寻求帮助,而李老师会耐心的给我解答、指导。在此,我再次真诚地感谢关心、帮助过我的老师和同学。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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