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商业网点工程专项规划(2014-203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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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3第三章 总体布局规划3第四章 行政办公设施5第五章 商业服务业设施6第六章 文化娱乐设施8第七章体育设施9第八章医疗卫生设施10第九章教育设施14第十章社会福利设施16第十一章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18第十二章近期建设规划23第十三章规划实施措施24 24 景县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及商业网点专项规划(2014-2030年)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完善景县中心城区的服务功能,使公共服务设施的各项建设与城市发展相一致,对景县中心城区公共设施的数量、规模和布局进行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完善公共服务体系,同时为未来公共设施谋划、预留足够的承载空间,控制和
2、引导区域内的各项建设,特制定本专项规划。第二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1);2、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3、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4、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指标;5、城市规划定额指标暂行规定; 6、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996547号);7、特殊教育学校暂行规程;8、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9、幼儿园建设标准(征求意见稿);10、建设部、文化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层公共娱乐康体设施规划和建设工作的通知(建规2002196号);11、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
3、发展的意见(教基20101号)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382号);13、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国国务院第382号令);14、文化部、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15、河北省关于大力推进城市菜市场建设的指导意见;16、商务部关于印发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的通知(商建发2004180号)17、零售业态分类(GB/T18106-2004)18、商务部、建设部关于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418号19、商务部、财政部、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制定和实施工作的通知商建发200
4、5378号20、景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21、景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22、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第三条 规划范围1、地域范围本层次范围与景县城乡总体规划(2013-2030年)中确定的中心城区用地范围一致,北至北环路,南至景强大街,东至东环路,西至观州路,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为44平方公里。2、设施门类本次规划中市级、片区级公共设施包括:行政办公、商业服务业设施、娱乐康体、文化设施、体育用地、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和社会福利设施等八类设施;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商业、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九类设施。第四条 规划
5、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4年至2030年,其中近期规划至2017年。第五条 文本适用于规划范围内的各类公共设施的新建及改、扩建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第六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本、规划说明和图纸三部分组成,文本是对规划的各项指标和内容以及规划的实施和管理,提出规定性要求,文本和图纸两者互为补充,不可分割,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说明是对文本和图册的补充和解释。第七条 本规划以土地使用性质及其相应的指标进行管理与控制,并与国家、省、市的其他法规,如土地、环保、消防、交通、绿化、电力等相关条例规定一起,实施多因素控制。第八条 本规划由景县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第二章 规划目标与原则第九条 规划指导思想
6、以各项公共事业十二五发展目标为指导,以中心城区公共配套实际需要为基础,加快建立与城市发展相适应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以促进城区的全面发展、全面提升景县城区经济整体竞争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到规划期末,逐步形成数量充足、布局合理、功能齐备、质量一流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第十条 规划总体目标科学把握经济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以人为本,从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和发展需要出发,建设完备的基础文化娱乐、体育、教育、医疗卫生、商业设施、福利设施、行政等公共服务设施体系,维护和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至规划期末,社会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第三章 总体布局规划第十一条 中心
7、城区空间结构规划中心城区形成“6个县(市)级中心、4个区级中心、6条发展主轴”的公共服务设施空间结构。6个县(市)级中心为:1、老城区景州市场地段形成中心城区的商贸服务中心;2、城区景兴大街与周亚夫路为中心地段形成新的城市商贸中心,打造县城的CBD;3、在周亚夫路与景旺大街交口西北地段规划建设县级文化中心;4、在五屯大街与西城墙路交口西北地段建设县级行政中心;5、在广川大街与西城墙路交口西南地段建设县级体育中心。6、在景兴大街与散州路西南地段形成县级教育科研中心。4个区级中心为:规划分别在景泰大街与富乾南路、景华大街与散州路、广川大街与散州路、景发大街与富乾南路设置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中心。6条发
8、展主轴为: 沿周亚夫路、景安大街、景新大街、五屯大街、景发大街、散州路等路形成城市的公共设施轴线。 沿周亚夫路形成城市综合发展轴; 沿景安大街形成城市文化休闲商业发展轴; 沿景新大街、五屯大街、散州路形成商业发展轴;沿景发大街形成城市景观轴; 居住区级以及居住区下一级的公共服务设施,结合沿街商业网点形成完整的公共服务体系。第十二条 用地布局调整1、行政办公用地(1)将景泰大街南侧的车管所、交警大队用地边界按现状用地范围调整;(2)将现状景安大街西段新建国土资源局予以保留;(3)将景新大街以北市场路以东审计局和粮食局按现状用地调整;(4)结合四个区级服务中心增设办公用地;(5)保留景泰大街北现状
9、卫生局。2、商业金融业用地(1)保留西城墙路北段现有的沿街商业用地;(2)保留妇幼保健站南侧现状商业用地;(3)保留景新大街以南市场路以东现有商业用地;(4)将景安大街与蓚县路交叉口东北角的部分商业用地调整为行政办公用地;(5)分别在五屯大街、景发大街、散州路设置沿街商业用地。3、文化娱乐用地(1)在景华大街以北东苑路以西增加文化设施用地;(2)将龙华大街以南赵屯路以东文化设施部分调整为公共绿地;(3)将景开大街以南散州路西娱乐用地与公共绿地互换位置。4、医疗卫生用地(1)加大将景泰大街以北蓚县路以东医疗卫生用地,升级为综合医院;(2)将景发大街以南西城墙路以东医疗卫生用地调整为公共绿地;5、
10、教育科研设施用地(1)保广川大街以南高适路以西景新小学;(2)结合现状已批项目调整景州联小用地边界;(3)结合已批项目将育才东街南东苑路西的规划中学调整到景安大街以西贾岛路以东;(4)规划将景泰大街以南任重路以东中、小学调整到景泰大街以西赵屯路东;(5)在龙华大街以北周亚夫路以东增加一所小学;(6)将散州路以东景泰大街以北规划小学调整到龙华大街以南蓚县路以东;(7)将景开大街以南赵屯路东规划小学调整到景新大街南任重路以东;(8)将散州路以西景旺大街以南规划小学调整至景旺大街以南任重路以西;(9)在五屯大街以南任重路以东增加小学一所;(10)对中心城区西南角科研用地进行集中设置;6、社会福利设施
11、用地(1)取消现状城区镇养老院将其并入东北马庄养老院;(2)规划在景达大街以南周亚夫路以西增设福利设施用地,设置五院合一福利设施。(3)在蓚县路以西景泰大街以北增加福利设施用地。第四章 行政办公设施第十三条 规划内容界定本次规划只涉及景县中心城区市属行政机关。第十四条 规划分级与用地指标分为市级、居住区级二个级别。规划到203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指标确定为人均用地9.90,共用地395.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第十五条 规划总体布局1、保留现状景安大街和景新大街两侧的行政办公用地,并适度整合。2、规划在五屯大街以北,市场路与商业路之间形成规模集中的县级行政办公区,便于形成高效率的县
12、级政务核心,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并有利于带动城市向南发展。3、规划结合区级中心设置部分办公用地,完善区级中心功能,更好的服务于民。4、在现状基础上整合、完善,街道办事处、派出所、居委会和社区活动中心等散布在各住宅区内,形成居住区级的行政办公片区。第五章 商业服务业设施第十六条 规划目标实现景县城市发展目标,适应对外开放、城市建设和全面构筑小康和谐社会的需要,完善城市商业基础设施,促进商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商业网点建设管理机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提高城市现代商业化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促进流通业和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第十七条 规划分级与用地指标分为县(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服务中心、商业街、商
13、品交易市场和中小型商业等。县级、区级和居住区级三个级别。到203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规划指标确定为人均用地9.90,共用地395.8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9%。第十八条 规划布局结构规划景县城区商业服务业用地结构为“两主、三副、五轴”“两主”分别为新城区和老城区县级商服中心。“两副”分别为七里庄商贸服务中心、常庄商贸服务中心、青草河商贸服务中心三个区级商服中心;“五轴”分别指景安大街、景新大街、五屯大街、景发大街、散州路五条商业发展轴。第十九条 规划总体布局(一)县级商业中心继续强化现状以景州市场为中心的老城区商贸中心,到规划期末构建一个县级新城区商服中心,即五屯大街、高适路、景发大街、西城
14、墙路所围合的区域。(二)区级商业中心规划形成3个区级商业中心,分别是七里庄商贸服务中心、常庄商贸服务中心、青草河商贸服务中心。(三)商业街规划在景县城区范围内建设五条特色商业街区,分别为景安大街、景新大街、五屯大街、景发大街、散州路。第二十条 商业网点布局规划1、县级商业中心(1)新城区商业中心,即五屯大街、高适路、景发大街、西城墙路所围合的区域。商业业态主要以大型商场、综合超市、酒店、专业店、综合商业街、小商品市场等为主。能够满足消费者一次性购足购好的需求,分流老城区商业中心的部分职能,缓解老城区交通、环境压力,推动商业自身的发展。(2)老城区商业中心着重提高休闲功能,增加中高档商品比例。调
15、整市场商品结构,优化老城区购物环境。限制新建百货店、大中型超市、购物中心和各类批发市场等大型网点,完善银行、停车场、公交站点、公厕和垃圾回收站等公共配套设施。2、区级商业中心规划期内,建设完善3处区级中心,即七里庄区级商业中心、常庄区级商业中心、青草河区级商业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为区域内居民提供商业服务,并具有吸引外来消费者的能力。3、居住区级商业中心规划7个居住区商业中心。适度发展中型综合超市、休闲娱乐网点、专卖店;面向居住区居民生活,改造和提升传统小型商业网点,引入冷冻食品店、服装店、医药店、家电专业店、书店、维修店、家政服务店、洗衣店、餐饮店、宾馆旅店、文体场所等新
16、型业态,增强社会服务功能。4、商业街规划保留现状景新大街综合商业街,打造景安大街东段为旅游服务商业街。规划期内重点培育五屯大街、景发大街、散州路综合商业街。鼓励发展连锁、特许经营等地方特色品牌餐饮和“老字号”餐饮店,体现地方饮食文化,设置大型网吧、台球俱乐部、KTV、洗浴中心等休闲娱乐设施。挖掘富有地方特色的休闲娱乐,丰富商业设施,形成以文化、休闲、住宿、娱乐等设施为主体的区域商业服务中心。5、市场保留现状景州市场、商贸美食城两个综合市场和惠民农贸市场、景州商城建材批发市场及两个橡塑交易专业市场。对惠民市场进行扩建改造,建设成专业农产品批发市场。结合新城区商业中心新建大型综合市场一处,位于市场
17、路与景旺大街交叉口东南,占地25.78公顷。景县中心城区规划市场一览表名称性质占地(公顷)位置备注景州市场综合10.12景安大街现状保留商贸美食城综合3.0西城墙路现状保留惠民市场农贸3.89景安大街保留扩建景州商城家具建材7.31西城墙路现状保留市场路橡塑市场橡塑9.54市场路现状保留橡塑基地橡塑31.68赵屯路现状保留城南综合市场综合25.78景旺大街新建6、物流基地规划新建物流基地2处,1处位于任重路西侧、景华大街南侧,规划占地面积52.64公顷;1处位于西城墙路与董仲舒路之间,景发大街南侧,规划占地面积51.13公顷。第六章 文化娱乐设施第二十一条 规划目标1、完善城市娱乐康体设施布局
18、,提高娱乐康体设施建设档次。2、建设与地方经济社会相适应的娱乐康体发展格局,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需求。3、满足国家人均拥有公共娱乐康体设施的数量和质量要求。第二十二条 规划分级分为大型公共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两个大类;县(市)级、区级、居住社区级、社区文化室四个级别。第二十三条 用地指标控制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指标 城市规模分 项小城市中等城市大城市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0.8 1.00.8 1.10.9 1.21.1 1.31.1 1.5人均规划用地(/人)0.8 1.10.8 1.10.8 1.00.8 1.00.8 1.0文化娱乐各类占该设施规划用地比例设施类别广播电视、出版类图书
19、、展览类影剧院、游乐、文化艺术类占文化娱乐设施规划用地比例(%)1015 20355070到2030年,人均用地3.3,共用地58.3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3%,人均1.46平方米。第二十四条 规划空间结构规划文化用地结构为县级文化中心一处,区级文化中心3处,居住区级文化中心1处。第二十五条 文化娱乐设施规划1、文化艺术中心规划在景兴大街路南,高适路与周亚夫路的中间布置规模较大的集科普教育、知识传授和文化娱乐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文化娱乐中心,包括文化艺术中心、科技馆、纪念馆、青少年宫、儿童活动中心、图书馆、展览馆博物馆、图书馆等设施。规划占地面积25.82公顷。2、会展中心:保留现状新
20、建广川大街与市场路交口东北角的会展中心,完善其功能,使其成为景县集展览、会议、商住为一身的现代化展馆。3、博物馆:规划在西城墙路与五屯大街的西北角设置中小型博物馆,占地1.2公顷。4、影剧院:结合两处大型娱乐设施用地,设置歌舞剧院(座位1400个,占地面积1.0公顷)和话剧、戏剧院(设置座位800个,占地面积0.8公顷)。规划选址新建3个电影院。第七章 体育设施第二十六条 体育设施分类本规划所称的体育设施是指坚持非营利和向公众开放原则的公共体育设施。包括竞技体育设施和群众体育设施。第二十七条 体育设施用地指标 城市规模分 项中等城市占中心城区规划用地比例(%)0.5 0.7人均规划用地(/人)
21、0.5 0.7到2030年,人均用地0.84,共用地33.6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6%。第二十八条 体育设施规划1、县体育馆规划在广川大街以南,新行政办公中心北侧,修建大型县级体育场馆,占地10.76hm2,能够承办省市水平的单项室内体育比赛和大型文艺演出。2、城北区级体育设施规划在景华大街以南,散州路以东结合公园绿化新建一处区级健身场馆,馆内增加室内外标准泳池,使之成为集游泳健身、训练比赛、休闲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游泳健身活动中心。3、城南区级体育设施规划在五屯大街北侧、散州路东侧新建一处区级体育馆,占地4.78公顷,主要设置体育馆、游泳馆及其它综合训练场地等竞技、训练、体育设施。4
22、、居住区级健身活动设施规划结合居住区分布,设置居住区级健身活动设施5处。第八章 医疗卫生设施第二十九条 指导思想合理配置利用医疗卫生资源及公平地向全体公民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卫生服务为目的,将各级各类、不同隶属关系、不同所有制形式的医疗机构统一规划设置和布局。城区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引导医疗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符合区域内一定人群的实际医疗卫生服务需求,避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的重叠或遗漏,有利于充分合理地利用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建立较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第三十条 规划目标(一)总体目标通过本规划,加快景县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使县城医疗卫生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有更大的改善和提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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