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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乾隆县志补遗龙昌县(现龙昌市)建于明朝隆庆元年(1567年)。自明朝以来已有454年的历史,其中 明朝78年,但明朝没有记载。原因如下。正如道光县法官张秉三所说。“龙昌县建于明 朝隆庆年间,它是在富荣和泸州的土地上形成的。它的早期文献是在他的控制下进行的。 龙庆县没有任何文件。自隆庆二年逮崇祯甲申,凡七十八载,岂无集为志者?或兵燹之后, 又复无存。”所谓“(乾隆)隆昌县志二种”,是指黄文理和朱云骏所修二志(以下分别简称“黄 志”“朱志”),我们在整理的基础上对二志进行了细致研究,对诸如作者及修 纂经过、体例、内容、成绩、不足等有了一定的认识,这对于研究者了解和利用二志是有 帮助的,因此不揣鄙陋
2、,将其公诸同好,并请多加批评指正。一、明确了志书“史”、“文”和“志”的“和”黄文理,康熙六十年(1721)生乾隆二十年协纂(乾隆)桂阳县志的经历为黄文理日后修志奠定了基础,也使他的修 志思想变得更为自觉。上任不久,他感慨隆昌建县近二百年间,仅有康熙时所修一部志书, 且因初创,内容简略,又“逮癸未之秋,仅传点墨,益恐因循而旷轶”(黄文理隆昌县 志序),所以在癸未年(乾隆二十八年,1763)就开始着手相关工作。应该说明的是, 与志书多委他人纂修的惯例不同,黄志的纂修工作由黄文理一人总其成,且成书仅四 个月。据姜懋勋序称黄文理“公馀自秉笔,焚膏继唇,自夏徂秋,四阅月而志 成”,姜序作于乾隆二十八年
3、十一月,由此可知黄志修成在是年秋,而刊成则在 第二年的端午节之后了(黄序作于乾隆二十九年天中月,即端午节时)。朱云骏(1718-1781)与钱振龙(康熙)隆昌县志(简称“钱志”)、黄志相类,朱志也为朱 云骏总其成。在修志过程中,朱云骏常与友人及上司切磋交流,其中就有段玉裁与吴省钦。 刘盼遂段玉裁先生年谱“乾隆四十年”条:“六月,偕同官朱云骏入报销局,兴趣略 同,暇益潜心商定(指六书音均表)。”又“乾隆四十一年”条:“在富顺县任 是年改修富顺县志五阅月而书成。书既成,而予去富顺矣。”而与四川学政吴省钦的探讨,是通过吴氏致朱云骏的信知道的,吴省钦白华前稿卷二 十收录了与朱画庄书一文,全文如下:顷诵
4、县志六篇,以新造之邑,为无米之炊,体例谨严,搜采明备,过康氏之志武功 远矣。其皮毛枝节,无害于义例而当改正者,如卷首结衔系“臣”字,篇中则系“画庄朱 氏”。古经进之书,如刘向校七略、薛瓒注汉书、裴松之注三国志,皆称“臣”。近时敝郡王司农鸿绪表进明史稿,其板心称“横云山人集”,遂停颁发。又 新令府、州、县志先上礼部勘覆,然后布行。今志未经呈覆,则“臣”字似可节去。 至本官须系本阶,如未奉敕授,书官不书阶可也。石谿亭诗“骚坛”今改“诗情”。“骚”之传者,只屈、扬二篇,非如作诗者之多可云“坛”也。“历城家明府”当改从 “朱”。东坡有次韵子由送家退翁知怀安军诗,“退翁”谓“家定国”;苏天爵元 文类载林
5、霁山有家大参归自北寄呈之作,“大参”谓“家铉翁”。则家定国、铉翁 皆“家”姓,非本家之“家”。嘉、隆后诗文,每以同姓之某为“家某”,无所依据。拙 序无可观,行箧中亦无一卷书可资考证者,益以念作者之甚难也。此书中就朱志提出三处商榷意见:一是结衔称“臣”和未实授不当称阶;二是对自作 诗“骚坛”当改为“诗情”的说明;三是称同姓为“家”无所依据。对照朱志,第一 条看来已改正,因为朱序署名即为“知隆昌县事金匮朱云骏识”,未书臣字和官阶。 但第二条、第三条则未予采纳。至于信中谈到的“拙序”,经考察今存朱志天津图书馆藏本并未刊入。但(咸丰) 隆昌县志、吴省钦的白华前稿却收录了那篇序。序之原文如下:志者,史之
6、一体。古小史掌邦国之志,今国史、一统志是也;外史掌四方之志,今直省通 志及府、州、县志是也。稽之实录,信之红本,其理博而词不繁,故史臣之志难而易;广 之见闻,考之纪载,其体繁而物不博,故府、州、县之志易而难。近代割置之县,其地理 人物,史家固不详,又不可信心凿空,以为一家之言,盖难之难者也。泸州及富顺、荣昌之间,有县曰隆昌,顾氏祖禹谓故隆桥驿地,因以为名。乃奏置在隆庆 元年,意殆如宋真宗县祥符、高宗府绍兴故事。今县令朱君云骏,下车九年,酌康氏海 武功志义例,撰志六篇。予惟府、州、县之志,不第与国史、一统志异,即省志亦不与同。康氏于其祖若父之事, 累牍不休,至后稷、苏武纪传,仅存二三百言。姜原庙
7、有金时宝意寺碑,其言虽不文而志不略采。其所援据,多削其本书之名,而于元妃之履武,隋炀帝之葬雷塘,一无所 举正。自新城王文简以谓“文简事核,训词尔雅”,而近之志府、州、县者,多仿为之。 以四方之志而自拟于金匮所藏,其意既近于僭,且取便于诡称高简以自文其不学之徒,后 之考职方、传耆旧者,孰从而征之?孰从而信之?彼其于声明文物之地,而所述止此,设 执简而作兹志,吾知其束手尔矣。君文简而有法,所采辑颇富,信能撷康氏之长而舍所短者。苟得望县、郡而志之,信足备 百二十国宝书之数也夫。此序对康海武功志的批评切中肯繁。但不知为何最终朱志未收此序,也许是 书在流传中缺失了书页,也许是收到信和序时书已刻就或朱氏已
8、经离任赴安岳了,也许是 因为二人观点有分歧而终未予刻入个中缘由大概有待新文献的发现才能弄清了。黄、朱二人功名不显,官位不高,文名不盛,所以缺乏详悉记载,以上勾勒,粗枝大叶, 缺少细节,只好留待日后有新发现了。二、“目”类目的范围方志采用何种体例,对于志书的质量而言很重要,因为这种“顶层设计”在逻辑层面上为 志书提供了质量保障。我国志书体例多样,仓修良先生说: 方志这种著作,在保持其基本体例的情况下,可以说真正做到了 “百家争鸣”,从内容多 少到形式表现,从体例安排到语言文字,都没有一个确定不变的模式。在一般情况下,都 是由编纂者自己决定记载内容的范围和采用何种体例,应当说这也是方志之所以富有那
9、么 大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因素总的来说,有的是细目并列,有的是分纲列目。前者自地记 产生,中经图经,直至宋元方志之定型,类皆如此。自宋元以来,方志记载内容逐渐增多, 门目日广,于是分纲列目之体逐渐增多,大类之中,再分细目,由于经过归类,较之细目 并列的志书,查阅起来更为方便。比较通行的,一般采用纪传体,即用纪、图、表、志、 传五种体裁编写,这无疑是受到正史的编写所影响。直接承继宋、元、明以来的编纂体例,清人所编志书多仿正史纪传体,并采用纲目体的体 例(这里的“纲”实质是一级目录,“目”则是二级子目),但也有采用细目体的。朱、 黄二志采用的是纲目体。黄志的编目承袭了钱志。钱志所列目为:城池图、星野、
10、形胜、山川、建置沿革、城池、公署、学校、祠祀、贡赋、秩官、名宦、 科第、人物、孝义、列女、风俗、古迹(寺观附)、驿传。连同所附的一目共20个细目。为了对比,我们再列出黄志目录,该志共分48个细目 (较正文子目少):城图、乡场、乡饮、土产、舆图、桥梁、驿递、古迹、星野、形胜、山川、沿革、 田赋、户口、积贮、盐政、 铺递、秩官、选举、名宦、 寺观、仙释、坟墓、祥异、疆域、城池、防汛、学校、人物、忠孝、杂志、艺文、廨署、坛填、 庙制、礼乐、 节义、隐逸、 轶事。祀典、坊表、里社、书籍、学额、书院、流寓、风俗、节序、虽然黄志较钱志多出了 28目,但从类目的命名、排列顺序上明显可看出后者对 前者的继承事
11、实,黄志是在钱志的基础上进行的增补。我们发现黄志是以卷为“纲”的,卷下即各二级子目。如卷一下列星野、形胜、山川、 沿革,根据方志纲目设置通例,星野属于“天文”(因其目的在于标志地理方位,故列入 “舆地”也可以),形胜、山川、沿革属于“舆地”。卷二下列疆域、城池、廨署,疆域应属“舆地”,而后二者属“建置”,则此卷所列就乱了体例。通观这48个子目,是纲与目相混杂的,其中“学校”“秩官”“选举” “人物”“节义”(实质相当于“列女”)、“艺文”等六项是“纲”,剩下的42项是二级子目。这种逻辑上的错乱,会给读者带来误导,如果归纳出若干个纲以领起这些子目,大概会好得多,下面我们试模仿凌 鱼(乾隆)桂阳县
12、志作如下编目: 图象志:城图、舆图。舆地志:星野、形胜、山川、沿革、疆域 建置志:城池、廨署、坊表、赋役志:田赋、户口、武备志:防汛(防汛把总附于此)、驿递、铺递。风土志(原称“风俗”):风俗、节序、土产、古迹。典礼志:坛堪、祀典。学校志(原称“学校”):文庙、官师志(原称“秩官”):秩官、名宦。选举志(原称“选举”):人物志(原称“人物”):列女志(原称“节义”): 艺文志: 杂类志:祥异、杂志(目录称“杂记”)、*说明:加下划线者为笔者据黄志正文所增。以上所列共14纲、72子目,虽较原隆昌县志目录所列多出24个,但并不觉得臃肿, 反而突显了层次性,纲举目张,一目了然。可见,方志编纂必须先设
13、计好纲目,否则就会 造成逻辑混乱,影响书的质量。另外需要说明一点,黄志于每纲下都系以小序,以说明设纲之目的与意义,这是很多 方志的通例,不过黄志之序以四字韵语撰写而已。黄志设序的做法也是承袭的钱 志。朱志是典型的纲目体,在体例上较黄志有进步。对体例的安排,朱云骏一开始就 有着很清醒的认识,他在序中认为旧志的编纂不能遵循“史法”,因而“无以行 远”。所以他决定仿照服膺已久的康海武功志义例,在旧志基础上重新编纂。所 谓康海武功志,是明代著名文学家康海于正德十四年(1519)年纂刻的。该志编目体 例实际也是细目体,共四卷,卷首为“分野图、疆域图、县治图、璇矶图”,卷一为“地 理、建置、祠祀”,卷二为
14、“田赋、官师(前)”,卷三为“官师(后)”,卷四为“人 物、选举”。如果把卷首图算作一类,该志共列八目,未单列“艺文”,采取随地、物、 人而附相应诗文的方式余服膺康对山武功志久,因仿其义例而略变通之,为县志二卷,纲二,日地理、 人物。地理之目三,日建置、山川、祠祀。人物之目亦三,日官师、先哲、选举。与康书相较,朱志将细目缩减为六个,无图,将康书“地理”提升为纲,补入“山川” 一目,将“赋役”移至“山川”下作为三级子目,将“人物”改为“先哲”。从分目角度 来看,较康书是前进一步了。另外,在一些细节的处理上,朱志也时见其长,如选 举志中“科第” 一目按人物中举时间次序排列,在相应中举年下列人名,人
15、名下再用小 字注出及第科次等,比他志将“举人”与“进土”分列更觉集中,便于观览,这是值得肯 定的一种创格。但朱志的分目也有不足,主要问题就是类目统属不合逻辑。如上文所说对“赋役” 一 目的处理,将之列入“山川”,非常不合逻辑。在正文“田赋”简叙田亩税赋数额后有小 字注:“锡之山川,土田附庸,故田赋次山川后。至顷亩科则,具载赋役 全书,县志无庸胪列。”这里引诗经鲁颂 宫诗句以佐证自己的处理有据, 是很牵强的附会,是在为自己的不得已找借口罢了。“田赋”后所列为“物产”“风俗” 两目,其下内容亦仅一二句,非常简略,也是勉强附在“山川”下的。再如“先哲志”中将“列女”“侨寓”“仙释”列入,殊为不伦,如
16、果保留康海书的“人 物”为二级目以统属之就顺理成章了。再如将墓葬列入“祠祀志”也显牵强。以上所论似对古人过于苛求,但对于读者更好阅读和利用二志是有帮助的,而对于研究者、 编纂新志者也是很好的参考,所以不惜辞费而条列之。三、丰富内容的方法黄、朱二志作为隆昌较早期的两种县志,与钱志相比,内容要丰富得多,这不仅 因为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资料积累更丰富,也因为修志者的搜罗更悉心。我们下面简要从二 志的内容来源、成绩与不足两个方面加以考察。(一)继承关系,多受其它志书首先,黄志承袭了钱志。这种承袭不仅表现在类目的设置上,在内容上同样如此。 有的是直接引用,标以“郡志载”,这里的“郡志”指(康熙)叙州府志有时
17、引用钱志而不标出。如山川,黄志小序云:“岩然而山,悠然而水。奇 致异趣源远流长,光腾锦里。”钱志小序云:“世远代殊,有亘古不磨,使人耳 而目之赏叹流连,则惟山川之未可没尔。凡指然而山,悠然而水,有奇致异趣,皆足舄邑治光,允宜传也,志山川。”明显可见继承关系。不仅是小序,山川正文部分同 样如此,承袭关系一目了然。其次,参考了(雍正)四川通志再次,参考了(乾隆)富顺县志除了以上志书外,县衙及学宫所藏的上谕御制训饬土子文钦定学政全书赋 役全书,以及采访册、有关的档案文书等也都是黄文理修志参考的资料。也有很多内容 是出自采访,艺文更能体现这一点,对此,凡例云:“艺文载诗、赋、传、记, 必有关邑中景致事
18、实,乃堪入志。旧志既鲜只字,通邑岂无文献?不惮再四征采,凡 残碑断碣,寺庙钟铭,有见必录”,“序、记、传、铭,有自古刹荒瞰摹写来者。”朱志所据文献主要是黄志(康熙)四川叙州府志(雍正)四川通志、乾 隆二十五年富顺县志,不过在其它文献的开拓方面,朱云骏也下了些功夫。如在建 置志小注中即引明陈仁锡潜确居类书和晋常臻华阳国志,指出古代隆昌隶属江 阳郡,与夜郎无关。在“石溪桥”“石溪亭”条引用了王士祯的渔洋诗话。在“雒江” 条按语里引了郦道元水经注。朱志中所录诗文除据黄志转录之外,其余多是其自撰、唱和及搜访之作。若想更好地利用方志,必须做好文献溯源工作,而且越精细越好,这样才能纠谬正讹,不 为错误所误
19、导,真正发挥出这种珍贵文献的独特价值。(二)关于黄志内容纂修时代越早的方志内容往往越简略,钱志所修时代正处清前期,经历战乱不久,百 废待兴,加之隆昌与叙州府其他县州相比,建县最晚,本来就缺少文献方面的积累,因此 那部方志可谓简略至极。黄志、朱志修纂时已是清中期,国力达到鼎盛,但也在 此时发生了大、小金川之乱,隆昌这座处在交通枢纽上的小城,供亿繁重,受到的冲击无 疑是很大的。在这种背景下,两位外乡籍官员挺身修志,存一邑之史地,箪路蓝缕,艰苦 以成,这种精神是非常值得赞扬的。可以说,两部志书都在前人的基础上有所增补改进, 也都有不足,但成绩是主要的。下面试就此问题加以简要考察,以便利用者参考。邑志
20、向鲜成书, 页,残缺散逸, 威教养之所及, 名,例得备载,相较而言,在增补内容的原创上,自然当以黄文理所作贡献最大。在凡例中,黄文理 说: 自康熙二十五年,前邑令钱君奉檄修志,纂辑数条,附入郡志,仅二十四 迄今百有余年无志。兹编取材通志,广搜笥匣,遍i取耆旧,凡朝廷恩 草野人心风俗之所系,与夫阖邑创建规模、礼乐制度、休养生息、人物科 聊具胚胎。在极其简略的钱志基础上,辅以(雍正)四川通志等文献,搜罗公家和个人藏书, 访问长者,在艰苦的努力下,才使得新志内容较为全面丰富,稍具规模。对此,中国地方志总目提要评价黄志说:“以人物门记载较详,多系明末清初之 人和事,如前于富顺县志中述及的刘时俊,还有著
21、名文人刘泌等。其中又多述及明末 农民革命战争史实。其次以山川、学校、寺观等门类记述稍详,亦较有史料价值。”再如上文所谈到的山川门,黄志所收儿乎是通志的二倍,其所作增补工作于 此可见一斑。再如艺文,钱志无此目,黄志为二卷,占全志篇幅1/6强,搜罗甚富,其中 以黄文理的诗文数量最多。艺文中以第一卷的序、记、传、铭最有价值,从人物、建 置、历史事件的记载等方面反映了隆昌的方方面面,与前面各卷所载相为补充,具有重要 的史料价值和文献资料价值。艺文第二卷为赋、诗,其中特别有价值的为描写“隆昌 八景”的诗,黄志是隆昌现存志书中最早提出“八景”概念的,这对于研究地方历史 文化特别是名胜古迹很有价值。除以上所
22、述外,其它各纲目下同样都作了大量增补,此不 赘述。当然,黄志在内容方面也有其不足,主要是有些记载欠详悉和准确。如选举中对 中第科次的记载或笼统而言,或不加记载,或记载有误。如“唐曜”条仅言其“进士。官 至云南布政司。祀乡贤”,对科次没有载录。其实在(雍正)四川通志卷三十四选 举进土明确记载其及第时间为嘉靖壬辰(1532),前面我们已经谈到,黄志是将 通志作为重要资料来源的,不知为何将如此重要的科第信息漏载了。再如“唐可封” 条也未及其科第,但(康熙)四川叙州府志富顺县志卷三科第甲科明确载在 “隆庆戊辰科”,这部书也是黄志的重要参考文献,但所需关键信息也被漏掉了。再 如“刘时俊”的科第在卷九人物
23、本传中有明确记载,但在选举中却未标出,这种 失误实在不该。出现这种失误的还有“唐禧”“唐登儒” “刘潜”“李人仪”等。还有科次记载错误。如“钱承恩”条记其科次为“辛丑”,但据通志卷三十四选 举进士(乾隆)富顺县志卷十科甲进土当为“己丑”,“己”抄误为“辛”。再如“钱承扩”条记其科次为“戊戌”,据(乾隆)富顺县志卷十科甲进土载其及第在“庚戌韩敬榜(“庚戌”为万历三十八年,1610)。黄志载 录明、清进士共18人,科次缺载者10人,错误者2人,缺误所占比例过高,这在使用时 需要注意。其它各卷内容,也时有小误,都要核实其所据文献才能使用(这也是利用所有 方志资料的一条原则)。朱志在内容方面所做的工作
24、一为补充,一为纠谬。关于对内容的补充,前文曾说到朱志在文献方面有所开拓,但这种开拓还是比较有限 的,且以诗话类文献作为史料,也稍降低了其书的学术性。朱云骏主要补充了乾隆二 十九年至乾隆四十年之间的新内容。这些新增内容中,数量最为突出的应该是诗文。经过 对比,朱志自黄志转录诗文共22首,其余为新辑诗文。这些新辑者以朱云骏作 品为多,达27首(篇);也有一些唱和之作,如山川志石溪亭后所附此类作品即 达54首(包括按语中所记之四首)。综观二志所收诗文,黄志收入许多县学诸生的 课艺诗作和一些与地方风物关系不大的作品,所以朱志将这类作品悉数剔除了。但朱志所收录的唱和之作过多,也有滥收之弊。当然这种评价是
25、从编纂志书的角度来考量 的,如果从保存文献的角度来看,则这无疑又是一个优点。在朱志中,对黄志的补充和纠谬是并行的。如上文谈黄志在科举中出现的问 题,朱志或补充或纠正而使质量有所提高。如彭天胜、晏铎、刘本、郭应诚、郭维新 等数十人,黄志皆未收,朱志则将之补入。再如“唐英”,黄志仅将其列在 明举人之下,而朱志则明确其为明建文壬午举人。再如上文所举“唐曜”,朱志 不仅补充其字“幼贞”,且明确其为“嘉靖壬辰林大钦榜进士,历官副宪”。科举志 中这种例子很多,读者自可对照阅读,兹不赘言。其它地方如官师志,朱志也体 现了这个特点。如明知县“孙应祖”,朱志云“除官时代未详,旧志误注正统年 间任”,检黄志在“孙
26、应祖”下确实注为“正统年间任”,按“正统”为明英宗年号, 在隆昌建县一百多年前,明显是黄志弄错了。方志对人物的收录应该有时、地观念, 因为隆昌乃割三县之地而建,那么学籍隶属于所割乡里原在的辖县、科第在隆昌建县之前 者,列入选举志是可以的,但官师志中所载之职官却只能是隆昌建县之后莅任者, 朱志在这方面超越了黄志,实现了后出转精。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朱志在载录前人文章方面有过度删改的问题,如山川志玉屏 山中所收明郭考懿正觉山茗泉记一文,据黄志载文统计共500余字,而朱志 删减为200余字,删去大半。邓文端重修学宫记较黄志删去130余字,明胡克 开撰五皇庙记删去160字更有甚者,朱志对刘时俊渝城功过纪
27、略一文,除 了转抄的讹脱倒窜外,竟然将其腰斩,硬生生删去3500字,使这篇本来非常重要的历史 文献因过度删减而失去原有价值,这种处理文献的态度是非常不可取的。另外,因为要加以节略,朱氏有时不惜“改写”原作,从而造成错误。如王奕清撰郭克 广传中有一段讲郭克广妻劝其送祖父归乡的话,黄志载:“久之,公之元配李孺人 谓公曰:功名犹可俟之异日,而王父年老多病,若不及今送还乡里,脱有不魅,不几与 二亲同抱终天之恫乎?乃脱簪珥,出妆资,以供路费,送州判公回里。”可到了朱志 中就变成:“一日,瞿然语其配徐孺人曰:功名犹可俟诸异日,王父年老多病,若不及 今送归乡里,脱有不鞋,不儿与二亲同抱终天之恨乎!遂侍州判公
28、还里。”因为不当改 写,造成了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的错误,这种改写的弊病告诫我们,在利用方志时,一定 要多加比核,千万不能盲从。地方志这种反映地方性历史、地理情况的文献,在中国浩繁的历史文献系统中,与正史等 一起构成了全方位反映我国历史、地理情况的史料渊海,它的价值在历史地理学、民俗、 科举、文学等研究领域都得到突出体现,在学术研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由于编纂者 水平有高下之分,编纂态度也有认真与应付之别,所以造成方志的良莠掺杂,即使同一部 方志的各纲目中,也有质量高低的不同。这就提醒我们,在使用某部方志时,定要从作者、体例、内容等多方面认真考察,除核校相关志书外,还要尽量对照相应时代的史书、
29、 别集等文献,从而判断其资料是否可用。对此,著名历史地理学家谭其曦先生有精辟论断: 我们的祖宗给我们传下来八千多部方志,这是我国一个很伟大的、特有的宝库,这中间有 大量的可贵的史料。这是肯定的。但是,这决不等于说,旧方志中的资料完全可靠、完全 可信。我喜欢说老实话,老实说,我们八千多部地方志并不是每一部都修得好,旧方志十 部中难得有一部好的,大多数是不好的,但坏的也保留了那个时候的资料。对待地方志里 的每一条史料都要慎重,照搬照抄就要上大当。地方史一般是私人著作,学术价值较高。 地方志除少数出于名家手笔外,多数是由州县官找几个会作八股文的乡曲陋儒修的,这些 人只会做八股,根本不懂得做学问,不懂得著作之体,不懂得前朝的掌故,所以有的志越 修越坏。虽然每一部方志都有保存的价值,但对方志中的各个项目、每一条具体记载,我 们决不能轻信不疑,不经考核,照抄照搬。这段话指明了如何利用方志中的资料,提出的警告非常值得我们吸取。黄志、朱志在载录隆昌地理、历史资料方面做出了贡献,但如何使用一定要听取 专家的意见,批判地利用才能保障结论的准确性,才能还原历史的真实。本文从三个角度 对这两部方志进行考察,指出了成绩与不足,希望对读者朋友使用这两部方志能起到一定 的提示和参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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