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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就业工作的实施看法 就业是民生之本、财宝之源。为深化贯彻党中心、国务院关于“六稳”工作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工教化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主动的就业政策,推动稳就业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看法。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把稳就业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底线思维,做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有利于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坚持创建更多就业岗位和稳定现有就业岗位并重,突出重点、统筹推动、精准施策,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
2、业风险,全力确保我市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二、支持企业稳定岗位 (一)加大援企稳岗力度。深化落实参保企业面临短暂性生产经营困难且复原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主动争取省级基金调剂,加大对我市支柱产业和 规模企业的扶持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和困难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的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均延长至2022年12月31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能分工负责,列第一位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完善企业规模性裁员风险响应工作预案,对拟进行经济性裁员的企业,指导其依法依规制定和实施职工安置方案,提前30日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
3、状况,依法依规支付经济补偿,偿还拖欠的职工工资,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费。支持企业与职工集体协商,实行协商薪酬、调整工时、轮岗轮休、在岗培训等措施,保留劳动关系。(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等) (三)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大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力度,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4月30日。着力解决政策落实“中梗阻”和“最终一公里”问题,开展“降费服务千企行”活动,激励企业吸纳就业。将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纳入社会保险补贴范围,企业吸纳其就业的,按规定赐予社会保险补贴。开展“清欠”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
4、改善发展环境。(市财政局、税务局、人社局、工信局、商务局等) (四)加强对企业金融支持。激励银行完善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增加制造业中小微企业 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发挥各级金融监管机构作用,激励银行为重点企业制定特地信贷安排,对遇到短暂困难但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发挥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作用,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培育小微企业上规模。(市金融办、工信局) 三、开发更多就业岗位 (五)挖掘内需带动就业。紧扣“六个三”战略部署、“三个六”重点支撑,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发挥稳投资对稳就业的带动作用,协调推动重大项目进展。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加
5、快发展全域旅游、托育养老、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文化创意、科技服务、社区生活、毛绒玩具、家政服务等劳动密集型服务业发展,提高服务业就业比重。激励汽车、家电、电子产品更新消费,有力有序推动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培育我市服务外包市场,支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选购专业服务。(市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财政局、人社局等) (六)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拓展就业空间。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促进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扩大就业。将养老护理员培训纳入全市培训总体规划,持续实施“千人培训安排”,免费培训养老护理专业性人才。将养老服务人才培育纳入职业教化体系规划,支持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课程。推动“互联网+”、数
6、字经济、平台经济等在更多领域发展。实施“互联网+中小企业”行动安排,激励行业龙头企业及专业服务 机构建设面对中小企业的云制造平台和云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数字经济。(市发改委、教化局、科技局、工信局、民政局、人社局、商务局、才智城市建设局等) (七)把用工量作为衡量项目好坏的重要指标。制定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主动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项目,特殊是对用工量大的已规划重点产业和重点项目,强化跟踪服务,着力解决用工方面问题。加强财税、金融、产业、招商等经济政策与就业政策配套连接,建立重大项目吸纳就业评估实施机制,优先支配实施创建岗位多、岗位质量好、与人力资源匹配度高的产业项目。在乡村振兴产业
7、规划和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中,把就业创业作为重要动身点,供应更多就业机会。 (市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经合局、税务局等) (八)提高务工组织化程度。打响“外出务工、首选南通,实现幻想、社区工厂”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品牌,赴南通等主要劳务输出地收集优质岗位,通过各级人力资源市场全天候推送就业岗位。加快培育引进服装加工、电子原件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创办社区工厂,大力扶持移民安置点兴办社区工厂,帮助移民安置点贫困劳动力实现安家立业。大力提升“春风行动”、“就业直通车”活动力度,让更多的贫困劳动力从输出地到用工地“零成本”实现就业。优化外出务工服务,提升服务质量,扩大服务规模,为外出务
8、工人员供应就业、换岗、 维权等一条龙服务。(市人社局、扶贫办等) 四、帮扶重点群体多渠道就业创业 (九)支持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改进专项就业服务,对有需求的毕业生供应实名登记、档案管理、见习岗位举荐、就业岗位举荐、就业信息推送、创业培训等服务。加快开发“互联网+就业”新模式,全面推广运用“高校毕业生精准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聘请,为用人单位和求职者搭建便捷高效的信息平台。接着组织实施农村老师特岗安排、“三支一扶”安排等基层服务项目,公开聘请一批乡村老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充溢基层服务力气。扩大就业见习规模,每年组织见习青年不少于1500人,放宽见习期限,按规定赐予就业见习补贴。加强困难毕
9、业生就业帮扶,将求职创业补贴对象范围扩大到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高校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补贴办理时限从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加强困难学生帮扶,构建完善的学校、院系、班级三级帮扶体系,落实校院领导、专任老师、辅导员责任,强化分类指导服务,加大帮扶力度。 (市人社局、教化局、财政局等) (十)优化返乡农夫工就业服务。全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强化农夫工就业创业服务,在农夫工返乡期内供应就业岗位信息,帮助其尽快就业;支持组建劳务经纪人队伍和返乡创业协会,扩大返乡农夫工创业“挚友圈”,引导开展创业互助。开发产业就业岗位,激励新型经营主体承接乡村振兴、脱贫攻 坚项目,开展职业农夫培育,促进返乡
10、就业;返乡农夫工在养老护理家政行业就业的,赐予每人1010元的一次性岗位补贴, 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返乡后超过6个月的农夫工,在当地就业扶贫基地、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园区)、社区工厂就业的,比照贫困劳动力享受吸纳就业实惠扶持政策。一次性岗位补贴、就业实惠扶持政策的执行时间到2022年12月31日。 (市人社局、民政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等) (十一)拓宽退役军人就业渠道。充分发挥市县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就业训练中心主体作用,免费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询问等服务,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竞争力。组织退役军人专场聘请活动,搭建退役军人与用人单位的双向
11、选择平台。加大定向招录力度,在军队服役5年(含)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面对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职位,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公务员定向考录安排;县以下一线执法职位、镇办专职人武干部职位招录,应拿出肯定名额面对高校生退役士兵;公安机关特警职位可面对反恐特战等退役士兵招录人民警察。(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委组织部、人社局、教化局、民政局) (十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建立信用乡村、信用园区、创业孵化示范载体举荐免担保机制。降低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占现有职工比例下调为20,职工超过101人的比例 下调为10。放宽创业担保贷款条
12、件,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创业明星、巾帼建功、双学双比等荣誉称号人员、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以及信用乡村举荐的创业人员原则上可免除创业担保贷款反担保手续;还款主动、带动就业实力强、信誉良好的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可接着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累计不超过3次。根据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方法的有关要求,为退役军人创业供应优质高效服务。完善创业补贴政策,将就业困难人员、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退役军人、农夫工等创业人员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从每人3000 元提高到5000元;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市场化创业服务机构每 扶持1名创业者胜利开办网店的,赐予2000元一次性创业服务补贴,所需资金从
13、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支持返乡创业,2022年底前,返乡农夫工在本县初创的创业实体,按其场地租赁费、水电费的50赐予补贴,年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落实创业孵化项目补贴政策,依据入驻实体数量、孵化效果和带动就业成效,对创业孵化基地赐予肯定补贴,补贴方法由县区根据相关规定执行;每年评审肯定数量的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返乡创业示范园区),并赐予一次性创业孵化项目嘉奖。农夫企业家回本县区投资101万元以上创办企业的,享受当地招商引资相关政策。返乡农夫工创办符合环保、平安、消防条件的小型加工项目,允许在其宅基地内从事生产经营。(市人社局、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退役军人 事务局等)
14、 (十三)加快创业平台建设。发挥“双创”支撑就业重要作用,依托县区产业特点建设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创业载体,引导“双创”要素投入,促进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深化推广“企业内创、院所自创、校企合作”创业创新模式。支持创办创业高校。打造提升“创业大赛”“技能大赛”“创业明星表彰”“创客沙龙”等活动,深化“大赛+基金 +孵化”模式,落实“以赛代评”政策。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立县级电商服务中心,提高电商创业实力。加快县区、镇办标准化创业中心建设,从政策、资金、土地等方面主动支持标准化创业中心创建工作,建成后的标准化创业中心应分类纳入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
15、化器、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等综合性创业服务平台管理体系,享受相应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市发改委、教化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税务局等) (十四)支持敏捷就业和新就业形态。支持劳动者通过临时性、非全日制、季节性、弹性工作等敏捷多样形式实现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享受敏捷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实施期限为2022年1 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人社局、财政局等) (十五)加强托底安置就业。强化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 救济,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特殊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成员,要重点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对从事公益性
16、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可延长1年, 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人社局、财政局等) 五、加强职业教化培训 (十六)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以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贫困劳动力为重点,围绕我市“六大产业”以及市场急需紧缺的家政养老、托幼保安、电子商务等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把劳动力培训成合格的“员工”,打造社会认可的品牌;充分发挥“就业创业培训才智超市”作用,围绕促进创业开展经营管理、品牌建设、市场拓展、风险防控等创业指导培训。支持企业申办职工培训中心,大力开展技能提升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依据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落实企业培训补贴。创新
17、培训方式,支持校企合作,发挥职业技术学院、航空职业技师学院医学护理、装备制造等专业优势,主动与大中型企业开呈现代学徒制试点,形成阅历在全市推广。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总量比例达到25 以上,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达到30以上。(市人社局、教化局、财政局、工信局等) (十七)扩大技能人才培育培训规模。稳步推动高职院校和技工院校扩招工作,充分发挥技工院校作用,扩大技工院校 招生规模,2022年起将技工院校招生纳入中等职业教化统一招生平台,为全市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医养产业供应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提上升技能人才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规模和质量
18、,培育壮大技能人才队伍。组织城乡未接着升学的初中学毕业生、20岁以下有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参与劳动预备制培训,按规定赐予培训补贴,对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困难家庭成员赐予生活费补贴,实施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市人社局、教化局、财政局等) (十八)大规模发展职业教化。健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教化附加30用于职业教化等财政支持政策,逐步提高职业教化在教化经费中的占比。新增教化经费要向职业教化倾斜,完善中职生均经费拨款制度,生均拨款经费要高于一般中学,巩固提高高职生均拨款标准,并依据发展须要和财力逐步提高财政拨款保障水平。从2022年1月起,举办职业教化的企 业且符合中、省有关文件
19、规定的,可按投资额30的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纳教化费附加和地方教化费附加。建立多渠道投融资机制,大力开展技工院校基础实力建设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市教化局、人社局、财政局、税务局等) 六、做实就业创业服务 (十九)深化“放管服”改革。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减并工商、税务、刻章、社保等流程,全面推动企业简易 注销登记改革,大力推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精简和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机制和基层服务平台,加大“才智就业”系统建设力度,加快“才智就业e家”远程视频面试平台组网建设,努力打造城市“15分钟”和农村“半小时”就业服务圈。 (市行
20、政审批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等) (二十)推动就业服务全覆盖。做实就业创业服务,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实力、有就业要求、处于失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可在常住地进行失业登记,申请享受基本公共就业服务。统筹支配专项聘请工作,细心搭建人力资源供需对接平台,提高人岗匹配对接效率。加强重大项目、重大工程、专项治理对就业影响跟踪应对,对涉及企业关停并转的,主管部门要刚好将企业信息供应给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可能造成规模性失业的,要同步制定应对措施。(市人社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扶贫办、工信局等) 七、做好基本生活保障 (二十一)更好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
21、件的人员,刚好发放失业保险金。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可接着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市人社局、财政局等) (二十二)做好困难人员生活保障。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困 难下岗失业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助。对生活困难的失业人员及家庭,按规定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对实现就业的低保对象,可通过“低保渐退”等措施,增加其就业意愿和就业稳定性。(市民政局、财政局等) 八、加强组织保障 (二十三)建立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由主管副市长牵头,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商务、退役军人、统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市级就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
22、,定期开展会商,分析研判就业形势,统筹领导和推动稳就业工作和规模性失业风险应对处置,压实促进就业工作责任。(市人社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统计局、调查队等) (二十四)完善实名登记和专项监测。组织基层全域登记就业失业人员,依托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实行就业失业实名制,实现就业失业人员实名制登记全覆盖。做好失业动态、重点企业、人力资源市场等专项监测数据和全市134个行政村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监测数据采集上报工作,精准驾驭城乡劳动力就业失业状况和返乡回流状况,加强移动通信、铁路运输、社保缴纳、聘请求职等大数据比对分析,为就业形势研判供应精确依据。(市人社局、发改委、工信
23、局、统计局、农业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等) (二十五)做好资金投入保障。主动投入就业补助资金, 统筹用好失业保险基金、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等,用于企业稳定岗位、激励就业创业、保障基本生活等稳就业支出。(市财政局、人社局、工信局等) (二十六)做好突发事务应急处置。各县区政府要全力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第一时间处置因规模性失业引发的群体性突发事务,防止冲突激化和事态扩大。处置过程中,县区政府可依据须要依法依规制定临时性应对措施。(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十七)加大宣扬舆论引导。要大力宣扬中省稳就业决策部署和支持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引导广阔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劳动观、价值观,选树一批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典型阅历、典型人物,发掘一批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刚好开展表彰激励。牢牢把握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权,做好舆情监测研判,建立重大舆情沟通协调和应急处置机制,稳定社会预期。(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第17页 共17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第 17 页 共 1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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