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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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杨泽民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基 本 概 念法 规 体 系管 理 体 制使 用 管 理存 在 问 题法 律 责 任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一.基本概念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定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变化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一)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麻醉药品是指连续使用后易产生身体依赖性、能成瘾癖的药品。”(麻醉药品管理办法1987,已失效)“精神药品是指直接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使之兴奋或抑制,连续使用能产生依赖性的药品。”(
2、精神药品管理办法1988;已失效)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指列入麻醉药品目录、精神药品目录的药品和其他物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第三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6(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变化品种目录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安部、卫生部公布;精神药品分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二七年十月十一日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7种类2005年版2007年版麻醉药品121123精神药品第一类5253第二类7879合计251255两版
3、目录对照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805版麻醉药品:新增:瑞芬太尼一升麻:布桂嗪(强痛定)、复方樟脑酊两个品种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905版精神药品:一类:新增(1):氯胺酮二升一(2):三唑仑、马吲哚二类:一转二(2):咖啡因、安钠咖 新 增(7):布托啡诺、地佐辛、-羟丁酸、纳布啡、唑吡坦、扎来普隆、麦角胺咖啡因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007版麻醉药品:新增(2):阿桔片、吗啡阿托品注射液精神药品:二升一(1):-羟丁酸二类新增(2):曲马多、氨酚氢可酮片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
4、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1二.法规体系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2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相关法规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全国人大2001年12月1日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2年9月15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国务院2005年11月1日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3行政规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02年1月21日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失效)卫生部2005-11-14*处方管理办法卫生部2007年5月1日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
5、4行政规章*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个别条款与07年处方管理办法不一致的,以后者为准)卫生部2005年11月14日*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购买、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部、SFDA*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公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的通知SFDA、公安部、卫生部2005年11月1日关于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实验研究管理规定的通知SFDA2005年11月1日关于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SFDA、公安部、卫生部2006年5月31日2024/6/8广东药学院
6、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5相关法规执业医师法全国人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部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6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2005年8月3日由国务院颁布,自2005年11月1日起施行。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7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共九章八十九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种植、实验研究和生产第三章经营第四章使用第五章储存第六章运输第七章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第八章法律责任第九章附则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8三.管理体制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
7、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191.医疗机构内应有麻、精药品管理机构:“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由分管负责人负责,医疗管理、药学、护理、保卫等部门参加的麻醉、精神药品管理机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日常管理工作。”(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三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02.医疗机构内麻醉精药品的日常管理由药学部门负责:“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并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残损、销毁、丢失及被盗案件报告、值班巡查等制度,制定各岗位人员职责。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承担。”(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
8、药品管理规定第五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1四.麻、精药品的使用管理(一)采购与验收;(二)贮存与出库;(三)药品的使用;(四)药品的回收与销毁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2(一)采购与验收1.印鉴卡的取得2.计划与购买3.入库与验收4.专用记录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31.印鉴卡的取得1)取得印鉴卡的条件;2)印鉴卡的申请3)印鉴卡的效验与变更;4)印鉴卡在购买易制毒药品及试剂的 作用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4“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9、的,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5“医疗机构需要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取得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并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定点批发企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第二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6关于
10、戒毒治疗中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有关规定的通知申请人(医疗机构或戒毒机构)开展戒毒治疗业务如果需要使用美沙酮口服溶液(10ml/支,麻醉药品)时,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下发的关于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以下简称“印鉴卡”)管理规定(卫医发2005421号)申请办理“印鉴卡”。药物维持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下达的关于“印鉴卡”的规定申请办理“印鉴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71)取得印鉴卡的条件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取得印鉴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专职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人员;(二)有获得麻醉药
11、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三)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8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一)有与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相关的诊疗科目;(二)具有经过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培训的、专职从事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三)有获得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的执业医师;(四)有保证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的设施和管理制度。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292)印鉴卡的申请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印鉴卡管理规定
12、四、医疗机构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办理印鉴卡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印鉴卡申请表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安全储存设施情况及相关管理制度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0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市卫生局市卫生局申请申请首次申请首次申请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批准批准省卫生厅省卫生厅40天天备案备案市药监局市药监局市公安局市公安局抄送抄送省内定点批发企业省内定点批发企业通报通报印鉴卡工作流程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13)印鉴卡的校验、变更印鉴卡有效期为三年。印鉴卡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医疗机构
13、应当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重新提出申请。当印鉴卡中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医疗机构法人代表(负责人)、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药学部门负责人、采购人员等项目发生变更时,医疗机构在变更发生之日起3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医疗机构变更申请之日起5日内完成印鉴卡变更手续,并将变更情况抄送所在地同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机关,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印鉴卡样式由卫生部统一制定,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3医 疗 机 构 基 本 情 况医疗机构名称医疗机构代码地址邮
14、政编码电话号码床位数平均日门诊量医疗机构负责人姓名医疗管理部门负责人姓名药学部门负责人姓名签名签名签名印鉴印鉴印鉴药学部门负责人于年月毕业于现职称采购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签名印鉴医疗机构公章年月日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44)印鉴卡在购买易制毒药品及试剂的作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2005年11月1日施行)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5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6持有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买印鉴卡的医疗机构购买第一类中的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无须申请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第二类、
15、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应当在购买前将所需购买的品种、数量,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72.计划与购买“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单位医疗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购进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保持合理库存。”(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九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8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全国性批发企业和区域性批发企业向医疗机构销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将药品送至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不得自行提货。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凭印鉴卡向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批发企
16、业购买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39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禁止使用现金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交易,但是个人合法购买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除外。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九条购买药品付款应当采取银行转帐方式。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03.入库验收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条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药品入库验收必须货到即验货到即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到最小包装最小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双人签字。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
17、医院药学部41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第十一条在验收中发现缺少、缺损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双人清点登记,报医疗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加盖公章后向供货单位查询、处理。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24.专用记录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入库验收应当采用专簿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供货单位、质量情况、验收结论、验收和保管人员签字。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3(二)贮存与保管专人负责、专库(专柜)双锁、专用账册、逐笔记录、基数配置、批号管理、出险
18、即报。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使用单位应当设立专库或者专柜储存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专库应当设有防盗设施并安装报警装置;专柜应当使用保险柜。专库和专柜应当实行双人双锁管理。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5第十二条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专人负责、专库(柜)加锁。对进出专库(柜)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建立专用帐册,进出逐笔记录,内容包括:日期、凭证号、领用部门、品名、剂型、规格、单位、数量、批号、有效期、生产单位、发药人、复核人和领用签字,做到帐、物、
19、批号相符。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6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可以根据管理需要在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置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库存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周转库(柜)应当每天结算。第十五条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发药窗口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调配基数不得超过本机构规定的数量。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7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门诊、急诊、住院等药房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周转库(柜)的,应当配备保险柜。药房调配窗口、各病区、手术室存放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当配备必要的防盗设施。2024/6/8
20、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8第二十五条对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购入、储存、发放、调配、使用实实行批号管理行批号管理和追踪,必要时可以及时查找或者追回。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49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发现下列情况,应当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一)在储存、保管过程中发生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丢失或者被盗、被抢的;(二)发现骗取或者冒领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的。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0(三)药品的使用1.医师处方权的获得2.处方的开具3.药师调配权的取得及药品调配4.处
21、方的登记与保管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11.医师处方权的获得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本单位执业医师进行有关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的,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2“二级以上医院自行组织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相关知识培训和考核,其他医疗机构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规定。”关于做好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培训和考核工作的通知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3培训和考
22、核内容包括: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管理规定、麻醉药品、精神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失效)品处方管理规定(失效)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4医疗机构内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及管理制度;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癌痛、急性疼痛和重度慢性疼痛的规范化治疗;医源性药物依赖的防范与报告;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不良反应的防治。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5培训方式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培训单
23、位应当对执业医师进行考核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62.麻、精药品处方的开具1)开具处方的要求2)处方量的规定3)院外使用的规定2024/6/8广东药学院临床药学教研室附属第一医院药学部571)开具处方的要求(1)使用专用处方(2)医师不得为自己开具麻、精一处方;(3)按照麻、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开具处方;(4)门急诊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首诊医师应亲自诊查,建立病历,签署知情同意书,留存相关资料;(5)长期使用麻、精一的特殊患者,每3个月复诊或随诊。2024/6/8广东药学院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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