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中华医学会参考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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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医学会麻醉学分会“关于卫生部三级甲等医院评审”中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的参考草案为加强三级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管理,科学、客观、准确地评价医院麻醉科的医疗质量与管理水平,指导医院麻醉科坚持“以患者为中心”,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患者安全作为麻醉科工作的核心内容,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根据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有关规定,在中华医学麻醉分会指导下制定并将三级综合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评价标准(简称标准)列入建设管理规范,标准主要针对三级医院麻醉科,二级医院麻醉科可参照执行,据此可对医院麻醉科医疗质量进行指导、评价、检查和监督。标准涵盖科室设置与功能、
2、人员配备、诊疗技术、科室管理及教育、科研等五个方面。现叙述如下:一、组织结构与功能结构管理是过程管理的重要基础,规范医院麻醉科的组织结构是从整体上保障与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前提。国家卫生部在1989年发布【89】第12号文件,明确麻醉科的工作内涵应包括临床麻醉、急救、心肺脑复苏、重症监测治疗和疼痛的研究与诊疗。卫生部27号文件,又将麻醉科确认为医院的一级诊疗科目,代码“26”。这不仅是麻醉科开展业务工作的依据,更是医院麻醉科与临床各科特别是手术科室之间形成相互支撑、良性循环发展势态的重要保证。麻醉科组织结构及其要求如下:(一)建科指 标要 求1成立麻醉科(1)凡开展手术治疗的二级以上医院均应成立
3、麻醉科;(2)麻醉科是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有医院相应的建科文件;(3)三级及有条件的二级甲等医院麻醉科均应在临床麻醉的基础上开展急救与重症监测治疗以及疼痛诊疗工作(二)临床麻醉指 标要 求1.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能规范进行手术室内和手术室外麻醉,有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2.麻醉前检查、评估与准备(1)麻醉前检查、评估与准备;(2)必需具备以下三种模式之一:安排专人按规章进行此项工作;设立“麻醉前评估中心”执行此项任务;三甲及部分有条件的医院可先行开设麻醉科门诊,取得经验后推广3.麻醉后恢复室(RR)的建立与管理(1)凡三级医院必须建立麻醉恢复室(RR),尚未建立的医院应有三年建设计划,即三年内必
4、须达标;(2)RR床位与手术台比例 一般科室1:4,重点科室1:2;(3)有RR建设管理规范,并能认真执行4.麻醉医师分级管理制 对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者进行分级管理,按不同分级承担不同的麻醉与监控任务(三)重症监测治疗及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室)(AICU)指 标要 求1.围术期重症监测治疗(1)参与院内外急救及各种突发事件的救治,有抢救记录;(2)能规范进行心肺脑复苏,有抢救会诊记录;(3)常规开展围术期生命机能监测与调控,有开展监测项目及相应记录;(4)常规开展围术期重要器官功能保护与复苏,有课题或论文或项目2.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的建设(1)三甲及具有省级临床重点专科(麻醉科)的三
5、乙医院及部分有条件医院的麻醉科均应建有专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2)AICU床位数与医院手术科室床位总数之比应2%,每床的建筑面积应15M2;(3)AICU中最少要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约为1825M2;(4)AICU中应力争设立正压和负压隔离病房;(5)有AICU建设管理规范并认真执行(四)疼痛诊疗指 标要 求1.急性疼痛诊疗(1)配备具有麻醉科医师资质的医师从事此项工作,并具备相应的条件、设施与设备;(2)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均需常规开展,有规范及各种规章制度;(3)能规范开展术后镇痛、分娩镇痛(含人流)及创伤或非创伤性诊疗的无痛检查或无痛介入治疗,有常规和诊疗指南2.慢性疼痛诊疗工作(
6、1)三级医院及有条件的二甲医院均应建有麻醉科疼痛诊疗门诊;(2)疼痛门诊建筑面积50平方米,建有诊室、治疗室、治疗准备室等;(3)根据需要与条件建立病房,若建病房床位一般6张床,每床净使用面积4平方米,应设治疗室、办公室、值班室等二、人员配备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关键是以人为本,人员配备除数量外,应注重质量。为适应不断发展的医疗形势,满足手术数量与质量的日益增长以及床位利用率、手术台周转率的不断提高,确保麻醉科有足够的人员编制是重要前提,努力提高麻醉科专业人员的学历结构与整体素质是根本,培育优秀学科带头人是关键,这也是麻醉科建设与发展、持续提高医疗质量的重要保证。指 标要 求1. 人员配备
7、1-1.临床麻醉编制麻醉科临床麻醉人员总编制可参照下列标准执行:(1)按手术台数定编制,手术台数由手术室内与手术室外两部分组成 手术室内台数 手术台与人员编制比例应1:2.5当手术科室床位多而手术台相对偏少时,应按下述比例进行校正,即手术台数与手术科室床位数比例为1:25手术室外台数 手术台与人员编制比例应1:1.5,其中医师编制1:0.5,麻醉专科护士比例1:1(2)按手术科室床位数决定总编制,即每100张床位配备临床麻醉编制8名;(3)按手术例次数决定总编制,即每400例次手术/年临床麻醉定编1名;(4)医学院附属医院为满足教学需要应在总编制基础上增加10%;(5)在总编制中除麻醉科医师外
8、,还应配备麻醉专科护士、工程技术人员及其他辅助人员;(6)科主任对人员编制应有话语权,院方应充分尊重科主任的意见与建议 编制RR床位数与医师比例1:0.2,与护士比例1:0.5编制(1)麻醉科重症监护病房(AICU)护士与床位数比例为3:1;(2)AICU医师与床位数比例为:4张床配备2名5张床,配备5名8张床,在5名的基础上,每增加2张床增加1名14张床,在5名的基础上,每增加4张床增加1名1-4.疼痛诊疗编制(1)疼痛门诊 医师1,护士2名(2)疼痛病房 床位与医师比例为1:0.2床位与护士比例为1:0.52.学历结构(1)麻醉科医师应具有医学院(校)本科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9、(2)麻醉专科护士具有护理专业中专或以上学历、获得执业护士资格证书,并经麻醉专科护士培训合格者3.科主任资质(1)麻醉科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具有临床麻醉、或重症医学、或疼痛诊疗专长的麻醉科执业医师担任;(2)三甲医院及省重点临床专科(麻醉科)医院的主任应由正主任医师并具有上述专长的执业医师担任三、诊疗技术为患者提供优良的诊疗技术服务,是医疗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相关标准要求,一般科室与重点科室的技术标准是有区分的,但重点科室应同时达到一般科室的标准。实现技术标准必须解决两个基本问题,一是设备条件,二是技术能力。因此,基本设备条件应列入要求之中。(一)一般科室指标与标准指 标要 求1
10、正确、规范进行各种麻醉技术的实施与处理,包括各种阻滞麻醉、吸入全麻、静脉全麻和复合麻醉等 能全面实施,有常规及/或指南、有相应的医疗文件(麻醉记录单等)2对所有手术病人必须进行有创或无创血压、心电和血氧饱和度连续定量监测 配有多功能监护仪(含有ECG、无创BP、HR、SpO2、T等功能);多功能监护仪与手术台比例1.03全麻气管插管病人必须进行呼末二氧化碳监测 (1)多功能麻醉机与手术台比例为1;(2)具有PETCO2功能的监测仪;三甲医院及列为省临床重点专科的医院与手术台比例要达到1:1,其余医院与手术台比例应0.54具备血气、体温及肌松监测的条件与技能(1)有血气、体温监测仪及肌松监测仪;
11、(2)具有相应技能5规范进行各专科手术的麻醉处理(1)各专科手术麻醉处理主要包括心脏、血管、脑外科、小儿、产科麻醉等;(2)有常规及/或指南,有麻醉记录单;(3)有相应的设备条件(按专科特点决定,如小儿麻醉机及各种回路等)6规范进行危重、疑难病人的麻醉处理(1)主要包括休克、创伤、脏器功能不全及重大或新开展的手术等;(2)有常规及/或指南,有麻醉记录单;(3)有相应的设备条件如血流动力学监测等(详见监测指标)7规范进行气管内插管术及支气管内插管术(1)有常规及/或指南;(2)有麻醉记录单;(3)有相应的设备条件(如单腔及双腔导管)和技能8规范进行控制性降温、控制性降压及体外循环(1)有常规及/
12、或指南和麻醉记录单;(2)有相应的设备条件和技能;(3)体外循环请参照类临床技术规范执行9深静脉穿刺及动脉穿刺置管技术有常规及/或指南、麻醉记录单及相应的设备条件和技能10术后镇痛、无痛分娩、无痛有创或无创性诊断检查(1)能常规开展,有记录单;(2)有管理规范及相应的条件和技能11能从事慢性疼痛诊疗工作(1)设置有麻醉科疼痛门诊,有诊室、治疗室及治疗准备室;(2)能开展神经及神经节阻滞等治疗技术,有常规及/或指南;(3)有相应的设备条件与技术12具有困难气道处理的条件和技能(1)能规范进行困难气道的判断与处理,有常规及/或指南;(2)备有喉罩、高喉头喉镜、光棒、视频喉镜等两种以上设备及技术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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