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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4年全国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真题专业综合课日期:2014-05-16来源: 作者:字体:大中小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下列选项中,体现程序正当性法律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 B婚姻自由C无罪推定 D公序良俗2在引起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中,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的区分标准是( )。A是否具有合法性B是否具有社会性C是否由法律调整D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3下列关于法治与法制的说法,不能成立的是( )。A法制完备表明法律体系已经形成B法制完备意味着法治的实现C法治要求宪法和法律具有权威性D法治的关键就在于依法治
2、权4下列选项中,属于应用法学的是( )。A法社会学 B法政治学C法伦理学 D行政法学5贾某与甄某酒后斗殴,分别被科以200元罚款和5天拘留。这类处罚属于( )。A行政处分 B行政制裁c刑事制裁 D民事制裁6李某是税务局干部,他向县检察院举报了税务局领导张某在干部调整中收受钱物的行为,但长期未见回应。李某几经努力才弄清是检察院的王某把举报信私下扣住并给了张某。于是他又向县人大、市硷察院举报王某的行为。李某的举报行为属于( )。A法的适用 B法的执行C法的监督 D法的解释7在当代中国司法活动中,法官运用的法律推理方式主要是( )。A归纳推理 B演绎推理C辩证推理 D类比推理8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
3、脸不幸被火锅烫伤。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除要求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刘女士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属于法定权利 B刘女士、餐厅和法院之间不存在多向法律关系 C刘女士与餐厅之间不存在产生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 D如果餐厅赔偿治疗费,那么这种赔偿是绝对义务的承担方式 9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属于( )。A政治权利 B人身自由C文化权利 D平等权10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我国选举制度基本原则的是( )。A选举权的普遍性原则B选举权的平等性原则C差额选举原则D公开投票原则11下列关于宪法解释体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A我国实行的
4、是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B德国创设了由立法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C日本是最早采用宪法法院进行宪法解释的国家 D美国经由马伯里诉麦迪逊案确立了专门机关解释宪法的体制 1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是( )。A个体经济B私营经济C国有经济D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13某选区应选人大代表2人,超过半数选民参加了投票,代表候选人按得票多少的排序为:张某、王某、李某、赵某,其中仅张某获得过半数选票。对此情形,下列做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宣布张某、王某当选B宣布张某当选,同时以王某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C宣布张某当选,同时以王某、李某为候选人另行选举 D宣布无人当选,以张某、王某、李某为候选人另行选
5、举 14下列关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表述,正确的是( )。A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我国的基层政权机关 B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首次规定于1954年宪法 C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表现形式仅限于村民 委员会 D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 15尚书康诰中说:“人有小罪,非眚,乃惟终有厥罪小,乃不可不杀。”这里的“惟终”是指 ( )。A惯犯 B偶犯 c故意 D过失16下列关于察举制度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察举制度首创于魏晋时期B察举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官员选拔制度C察举在科举制度产生以后,退居次要地位D察举的科目包括贤良方正、孝廉、明经、明法等 17依照唐律的规定,殴打或者谋杀祖父
6、母的行 为属于“十恶”罪中的( )。A恶逆 B不孝C大不敬 D谋大逆18较之于唐律,明律中处罚有所减轻的罪名是( )。A谋反 B强盗C官吏受财 D子孙违犯教令19北洋政府时期审判行政诉讼案件的机构是( )。A大理院 B参政院C行政院 D平政院20中国历史上首部确认罪刑法定原则的刑法 典是( )。A大清律例 B暂行新刑律C大清新刑律 D大清现行刑律二、多项选择题:第213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至少有两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多选、少选或错选均不得分。21法律继承体现时间上的先后关系,法律移植反映一国对同时代其他国家法律的吸收与借鉴。下列关于这两个概念的理解,正确
7、的有( )。A法律移植不反映时间关系,只体现空间联系 B市场经济的客观规律决定了法律移植的必要性 C1896年德国民法典体现了对罗马法的 继承 D法律继承要求新法对旧法作适当改造,而法律移植因其同时代性可直接将被移植的法律用于本国法当中 22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法的正式解释的有( )。A立法解释 B行政解释C司法解释 D学理解释23下列关于成文法和不成文法的表述,正确的有( )。A不成文法从来就不是法律的正式渊源B我国是实行成文法的国家,没有不成文法C判例法尽管以文字表述,但不能视为成文法 D习惯法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习惯,属于不成文法 2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
8、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A该条文是一条法律规则B该条文并无具体的法律后果C该条文可以为法官理解其他法律规则提供指导 D法官在适用该条文时,无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权衡 25下列选项中,属于一般法律责任构成要件的有( )。A责任主体 B违法行为C因果关系 D证据材料26杨某多次盗取某公司网络游戏充值账户内的虚拟货币,并用虚拟货币向他人的游戏账户内充值,获利数万元人民币。在法院合议庭讨论此案的过程中,法官甲认为,依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杨某的行为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法官乙认为,虚拟货币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财物,因此杨某的行为不
9、构成盗窃罪。对此,下列观点中正确自:有( )。A法官甲的推理属于实质推理B法官乙的解释属于非正式解释C虚拟货币不应当成为法律关系的客体D法官审理本案时需要进行必要的法律论证27根据我国代表法的规定,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享有的权利有( )。A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B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C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D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28下列政府行为中,属于侵害公民基本权利的有( )。A某县政府以年龄、性别和身高为标准发布公务员招录公告 B某市制定地方性规章,限制不具有当地户籍的人员在当地就业 C赵某发布微博,批评县政府
10、征收基本农田建设开发区,当地警方以侮辱诽谤罪将其刑拘 D钱某出版纪实小说,反映拆迁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当地警方以非法经营罪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29秦朝主要的法律形式有( )。A格 B律C封诊式 D法律答问30根据宋朝的法律规定,享有继承家庭财产权利的民事主体包括( )。A庶子 B命继子C在室女 D出嫁女三、简答题:第3133小题,每小题10分,共30分。31简述法的作用的局限性。32简述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土地制度。33简述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的主要内容。四、分析论述题:第3438小题,共80分。要求观点明确,说理充分。34(15分)自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利在一个有法律的社会里,自由仅仅是
11、:一个能够做他应该做的事情,而不被强迫去做他不应该夏的事情。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自由意味着不受他人的束缚和强暴,而哪里没有法律,哪里就没有自由。洛克:政府论(下)请结合上述材料,回答以下问题:(1)除了材料中出现的自由价值外,现代法律还有哪些主要价值?(2)什么是法律的自由价值?(3)自由与法律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35(15分)结合有关法的理论与实际,论述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的关系。36(15分)某市城东区进行旧城改造,王某的房屋在改造区域内。政府与王某就补偿问题一直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之后,王某的房屋被强行拆除。王某为此多次上访,反映旧城改造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城东区政府拆迁办遂委
12、托某保安公司对王某进行截访。保安公司在王某上访途中将其拦下,并关押其近一个月。此事经媒体曝光后,该保安公司被当地警方立案查处,王某获得了人身自由。请根据上述材料,分析王某的哪些宪法权利受到了侵犯,并回答这些宪法权利在我国现行宪法中是如何规定的。37(15分)试述我国的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38(20分)唐律疏议杂律:“诸买奴婢、马牛驼骡驴,已过价立券之后,有旧病者三日内听悔,无病欺者市如法。”疏议日:“若立券之后,有旧病,而买时不知,立券后始知者,三日内听悔。三日外无疾病,故相欺罔而欲悔者,市如法,违者笞四十;若有病欺,不受悔者,亦笞四十。”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分析上述文字并回答下列问题:(
13、1)上述所引唐律条文规定了买卖契约中规范反悔行为的何种制度?(2)疏议是如何对律文作进一步阐释的?(3)唐律的这一规定有何意义和作用?一、单项选择题1【答案】 C【解析】 刑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所谓广义刑法包含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而狭义的刑法特指刑法典,刑法典也被称为普通刑法,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被合称为特别刑法。因此选C。2【答案】 B【解析】 对于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国在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本题中,虽然比尔等人并非我国公民,但由于其所犯的为国际公约所定的罪行,并在我国领域内被司法机关抓获。根据普遍管辖原则,要么适用中国刑法定罪处刑,要么按照我国参加
14、缔结的国际条约实行引渡。3【答案】 A【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构成的分类。所谓基本犯罪构成,是指刑法分则条文就某一犯罪的基本形态所规定的犯罪构成。与之相对应的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即以基本犯罪构成为基础并对之进行补充扩展所形成的犯罪构成。甲通过网络纠集人员行赌,符合赌博罪的基本犯罪构成。4【答案】 D【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不作为犯罪中所违反的义务的种类。不作为犯罪是消极的身体动作,即不为某种行为,这种情况一般是不至危害社会的。因此,要求不作为的行为人必须负有某种特定的义务,包括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行为人职务上、业务上规定的义务,行为人法律地位或法律行为所产生的义务,行为人先前行为所产生的义务。
15、本题中甲拒绝照料病重的父亲,违反了婚姻法规定的直系亲属之间在特定情况下的抚养和赡养义务,因此属于法律上明文规定的义务。5【答案】 D【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犯罪既遂的条件。所谓犯罪既遂,是指犯罪人的行为完整地实现了刑罚分则条文所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的事实。在分则中应结合各个罪名具体掌握,如盗窃罪中,只要被盗窃财物已经脱离所有人、保管人、持有人的控制并已实际置于行为人控制之下,便是既遂。因此,选项D中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将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藏匿,虽然再欲去取时已经不见,但并不影响盗窃罪已经构成既遂。6【答案】 C【解析】 由于医生甲和护士乙之间并不存在共同的犯罪故意,乙因疏忽将医生甲用来杀死患者的
16、药交给患者服用致其死亡,甲乙之间并不构成共同犯罪。因此AB选项错误。同时,甲仅仅只是将不知情的乙作为工具利用,构成故意杀人罪的间接实行犯,应该选C。7【答案】 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罪数问题。我国确定罪数通说上采取的是犯罪构成说,即凡是行为人以一个犯罪故意,实施一个行为,符合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是一罪;凡是以数个犯意,实施数个犯罪行为,符合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是数罪。本题中,甲盗窃的行为与逃跑撞伤过来查看的赵某的行为并不存在牵连,也并非一行为触犯数罪,因此不构成牵连犯或想象竞合犯。同时,甲的行为也不符合盗窃罪和抢劫罪的转化条件,不应以抢劫罪论处。因其是符合两个犯罪构成的两个单独行为,因此分别构成盗窃罪
17、和过失致人重伤罪。8【答案】 B【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出于以大欺小、倚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刺激目的而随意殴打其他未成年人,多次对其他未成年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公司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因此,甲、乙的行为构成了寻衅滋事罪。9【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认定。行为人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骗取包括财物在内的各种利益,若骗取数额特别巨大的,则按想象竞合犯原则择一重罪处断,以诈骗罪定罪。本案中,甲冒充军官仅索要了5 000元现金,数额并非巨大,应以冒充军人招摇
18、撞骗罪一罪定处。10【答案】 A【解析】 所谓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合理的防卫行为。因此正当防卫的第一要点就是必须有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存在。本题中丙欲帮甲而甲却误认为丙是乙的同伙而将其打伤,由于并不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而甲误以为存在而进行防卫,因此甲的行为构成假想防卫。故选A。11【答案】 A【解析】 根据责任自负原则,一般侵权构成要件包括行为、过错、损害事实和因果关系。本题中,由于甲的误判,将丙打伤,其过错与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因此应由甲一人承担对丙的赔偿责任。故选A。12【答案】 D【解析】根据合
19、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由于丙表明自己是该企业合伙人,并出示了单位印章,对方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为普通合伙人,因此丙应当同其他普通合伙人一样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3。【答案】 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诉讼时效的中断事由,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下列情况下,诉讼时效中断:当事人提起诉讼;权利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自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要求或义务人表示同意履行义务时起,诉讼时效中断。而通过邮寄信件的方式中断诉讼时效的
20、,中断时间是在对方接收到信件之日起。故选C。14【答案】 A【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第2款的规定,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构成预期违约,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以单方行为解除合同。因此应该选A。15【答案】 C【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无因管理之债的效力,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享有请求偿还因管理或服务支出的必要费用的权利,承当适当管理、通知以及报告与计算义务;本人负有偿付该费用的义务,该必要费用一般以本人所受利益范围为限。本题中,管理人应当归还作为孳息的小牛,而本人则有支付因管理而付出的500元必要费用的义务。16【答案】 D【解析】根据合
21、同法的规定,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享有的依诉讼程序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实施的损害债权行为的权利。其中,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市场价的70的,一般可以视为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而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指导价或市场价的30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因此,选项D中以市场交易价135的价格购入、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且出让人知道该情形,符合撤销权的客观主观要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17【答案】 C【解析】 所谓实践性合同,是指除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我国的实践性合同有六种:定金合同,质押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和
22、借贷合同,因此答案选C。18【答案】 B【解析】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可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以及保护作品完整权。而人身权是不得转让的,因此本题中只有作为财产权的发行权能够转让,应该选择B。19【答案】 A【解析】 质权人甲未经出质人乙的同意,擅自将质押物转至给丙,属于非法转质。且在丙占有期间由于不可抗力导致质押物毁损灭失,应由非法转质人甲承担损害赔偿责任。20【答案】 C【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格权的分类。其中,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对其肢体、器官和组织进行支配并维护其安全与完满,从而享受一定利益的权利,头发亦属于身体的一部分,甲将乙的长发剪去,便是
23、侵犯了乙的身体权。二、多项选择题21【答案】 ABD【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对挪用公款罪中“归个人使用”的理解。依据相关司法解释,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是指:(1)将公款供本人、亲友或者其他自然人使用。(2)以个人名义将公款供国有公司、企业使用。(3)个人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公款供国有公司、企业使用,谋取个人利益的。因此ABD三项正确。22【答案】ABCD【解析】 刑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确认因果关系,是让行为人对该结果负刑事责任的客观基础。本题的四个选项中,行为人的行为与被害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备了法律规定(要求)的客观性联系,因此无需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认
24、识因素,可以直接判定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23【答案】 ACD【解析】 由于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了他人的挎包,内有数额较大的现金,因此已经构成了盗窃罪。由于甲在偷窃时并不知道包内装有枪支与毒品,而盗窃枪支罪要求明知是枪支而进行盗窃,故而不构成盗窃枪支罪。但在盗窃之后甲将海洛因和手枪藏于家中,该行为便构成了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24【答案】 BCD【解析】 任何犯罪行为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以一定的方式方法实施的。但是在一般情况下,刑法对犯罪的地点不做特别的限定,所以它们通常不是犯罪构成客观要件。但如果刑法把地点明文规定为某种犯罪的构成条件时,它就成了构成该罪不可缺少
25、的条件。因此只有A选项是错误的。25【答案】 AB【解析】根据刑法,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其身体健康的行为。要求足在医疗护理工作中严重不负责任(违反了相关规章制度和诊疗护理常规),致受诊人死亡或健康严重受损,并且二者之间有因果关系。选项C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选项D中实施诊疗活动的并非医务人员,因此不构成医疗事故罪。26【答案】 ABC【解析】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利益而使他人财产受损的事实。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包括:(1)一方获得利益。(2)他方受有损失。(3)一方获益和他方受损之间有因果关系。(4)获益没有合法根据。选项D中甲被乙撞伤乙支
26、付医疗费是基于侵权损害赔偿责任,而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则是基于其与甲之间的保险合同,其获益均有合法根据,不是不当得利。27【答案】 ABD【解析】 由于著作权具有权利自动产生的特点,王某在其小说发表之后便自动获得该小说的著作权,选项A正确。而甲公司经王某同意而将其小说改编为电视剧剧本,因此甲公司享有该剧本著作权,B选项正确。选项C中的电视台仅享有播放者权,属于邻接权而非著作权本身。而丙剧团作为表演者享有表演者的权利,亦属于邻接权。28【答案】 ACD【解析】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能够确定当事人名称或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因此,ACD选项正确。29【
27、答案】 ABD【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1)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2)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3)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因此选项C错误。30【答案】 ABCD【解析】 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者少分,因此A选项正确。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缺乏劳动力的继承人,应当予以适当照顾,因此B选项正确。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的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C也正确。而D选项中
28、的丁属于又被继承人扶养的无收入来源又无劳动能力人,可以适当分给部分遗产。三、简单题31【答案】 根据不同的标准,刑法中危害结果可分为:(1)以危害结果是否是犯罪的构成要件为标准,分为构成要件的结果和非构成要件的结果。(2)以危害结果的现象形态为标准,分为物质性结果和非物质性结果。(3)以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关联方式为标准,分为直接结果和间接结果。(4)以危害结果的表现形式为标准,分为实害结果和危险结果。(5)以危害结果的严重程度及其意义为标准,分为标准的犯罪构成结果和派生的犯罪构成结果。(每个要点3分,答对3个以上给10分)【点评】所谓危害结果,是指危害行为对犯罪直接客体造成的实际损害或者
29、现实危险状态。而根据不同的标准,危害结果可分为不同类型。对此,应该以其分类标准为重点,通过标准的判别来记忆不同种类的划分。32【答案】 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制度与公民生命健康、财产安全。(2分)(2)客观方面要求具备三个条件:第一,违反了国家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1分)第二,实施了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的行为;(1分)第三,严重污染环境。(1分)(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包括自然人和单位。(3分)(4)本罪的主观方面为过失。(2分,回答故意的,也可给分)【点评】 刑法分则中重点罪名的构成是每年必考,
30、但无奈罪名众多,建议强化记忆高度概括的概念,如: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的行为。再在考试时由概念推导出相应的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和客观方面。33【答案】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侵害他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行为。(2分)其构成要件包含:(1)行为人为二人以上。行为人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分)(2)行为的关联性。共同侵权行为的数个行为人均实施了加害行为。这些行为结合在一起,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造成了损害后果。(2分)(3)具有共同过错。共同过错既
31、可以是共同的故意,也可以是共同的过失,还可以是故意和过失的混合。(2分)(4)结果的单一性。共同侵权行为人实施的数个行为造成了同一损害结果,且该损害结果不可分割。(2分)【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共同侵权的概念和构成要件,属于慨念记忆类题目,难度较低,但是简答题的高频考点,在背诵时注意对此类知识点进行重点掌握。34【答案】 离婚与撤销婚姻的区别包括:(1)对象与目的不同。离婚以合法婚姻为对象,目的是解除合法婚姻,撤销婚姻是以违法婚姻为对象,目的是否认婚姻的效力。(2)法定事由不同。离婚的法定事由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撤销婚姻的法定事由仅限于受胁迫。(3)请求权人不同。离婚请求权人可以是婚姻当事人的任
32、何一方,而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人仅限于婚姻当事人中受胁迫的一方。(4)请求权行使时间不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任何时候均可请求离婚,而请求撤销婚姻只能自结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1年内提出。(5)溯及力不同。离婚没有溯及力,而撤销婚姻具有溯及力。(每个要点2分,共10分)【点评】 本题考查的是婚姻法中关于离婚和撤销婚姻的区别,对于此类异同比较的题目,首先应该从基本概念人手。只有精确掌握了每个制度的基本概念,才能从中概括出每个相似制度的异同之处。因此,大家在复习时应该注意将类似的知识点放在一起比较记忆。四、论述题35【答案】 紧急避险
33、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2分)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是:(1)行为人有避险的认识和目的。行为人应认识到危险正在发生,且只能用紧急避险的方法排除该危险;行为人避险的目的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2分)(2)合法权益遭受危险。危险是指某种有可能立即对合法权益造成危害的紧迫事实状态,其来源包括自然的力量、动物侵袭、非法侵害和人的生理、病理过程。该危险是客观存在的,而非主观假想的。(3分)(3)危险正在发生或迫在眉睫,对合法权益形成了紧急的、直接的:危险
34、。如果危险尚未出现或者已经结束,行为人实施所谓的避险行为,则属于避险不适时。(2分)(4)紧急避险的对象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1分)(5)紧急避险不能超过必要限度。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必须小于所避免的损害。(2分)(6)紧急避险只能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实施。不得已是指找不到其他合法方法可以排除危险。(2分)(7)紧急避险不适用于职务上或者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1分)【点评】 紧急避险与正当防卫都是刑法中的重要知识点,可以将二者概念及特点对比着进行掌握。这样更有利于知识点的全面识记。36【答案】 (1)民法是私法。民法的调整对象决定了民法是私法(从意思说、利益说、主体说角度论证民法是私法,均可)。
35、将民法归入私法范畴,有助于提倡当事人意思自治,尽可能减少国家干预;有助于培育和发展公民的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3分)(2)民法是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从历史发展看,民法始终与商品经济或市场经济的发展相联系;从内容来看,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通关系。与此相适应,形成了由民事主体、物权、债权等制度组成的民法体系。(3分)(3)民法是调整市民社会关系的基本法。民法调整市民社会关系,重在保护市民的私权,协调市民利益,以构建和谐的市民社会秩序。(3分)(4)民法是权利法。民法最基本的职能在于对民事权利的确认和保护。从起源来看,民法就是为了对抗公权力的干预、保障公民权利不受侵犯而
36、产生的。民法体系的构建以权利为基本的逻辑起点,民法总则和民法分则都是围绕权利展开的。(3分)(5)民法是实体法。民法规定民事主体相互间权利义务的实体内容。民法作为实体法,既是行为规则,又是裁判规则。民法作为行为规则具有确立交易规则和生活规则的功能,民法作为裁判规则是司法机关正确处理民事纠纷所要依循的基本准则。(3分)【点评】 论述题往往以考查某项基本法律制度为主,但此题考查的则是整个民法的特征,由此,考生对于宏观性的框架性知识点也要予以全面掌握。五、案例分析题37【答案】 (1)事实一所述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2分)理由是:该行为妨害了金融管理秩序,侵犯了银行的合法权益;(2分)甲、乙、丙虚构
37、产权担保,骗取银行500万元贷款,用于公司经营,造成银行500万元贷款的本息无法追回,损失重大,符合骗取贷款罪的客观要件;(2分)甲、乙、丙实施的行为,不是为了非法占有,而是为了单位的经营,因此主观上缺乏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骗取贷款罪的主观要件;(2分)事实一表明,甲、乙、丙谋议后骗取贷款的行为,体现单位意志,且是为了公司利益,刑法也规定了单位骗取贷款罪的刑事责任,因此应将事实一的行为主体认定为单位,而甲、乙、丙是单位犯罪的直接责任人。(2分)(2)丙携款潜逃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2分)理由是:该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所有权;(2分)丙利用了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司财产,数额特别巨大;(2分)丙是具有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体,同时是非国有企业的管理人员;(2分)丙的行为表现出主观上的故意和非法占有公司财产的目的。(2分)38【答案】 (1)丙能取得瓷瓶所有权。(2分)因为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3分)(2)乙属于侵权行为。(2分)乙出售瓷瓶的行为是无权处分,侵害了甲的所有权,构成侵权行为。(3分)(3)施工队应向乙请求支付工程款。(2分)因为施工队与乙之间存在合同关系。(3分)(4)乙构成无因管理。(2分)因为乙没有对甲的事务进行管理的义务,但为避免甲的利益受损,对甲的事务进行了管理即聘请施工队加固甲的房屋,符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3分)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