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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税制练习题企业所得税计算题及答案1. 假定某企业2012年度取得主营业务收入3000万元,转让国债取得净收益52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120万元,与收入配比的成本2150万元,全年发生销售费用410万元(其中广告费支出120万元),管理费用23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支出24万元),利息费用170万元。营业外支出70万元(其中公益捐款支出40万元),假设不存在其他纳税事项。计算该企业2012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答案解析】广告费扣除的限额=(3000+120)15%=468(万元),实际发生了120万元,销售费用准予全部扣除;业务招待费的60%=14.4(万元)1万元,上年度超过扣除限额的部
2、分,可以全部在本年扣除。在我国汇总纳税=46.25-5-1=40.25(万元)。11. 某境内居民企业2011年取得境内所得100万元人民币,另取得来自甲国投资所得折合人民币14万元(税后)、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5万元(税前)。甲国政府对其投资所得征税税率为30%,对其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征税折合人民币1万元。该企业2012年境内所得80万元,另取得来自甲国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折合人民币16万元(税后),2012年甲国政府对其该项所得按20%税率征税。要求计算:(1)该企业2011年境内外所得总额;(2)该企业2011年境外所得税款扣除限额;(3)该企业2011年在我国汇总缴纳的所得税;(4)该
3、企业2012年境内外所得总额;(5)该企业2012年境外所得税款实际扣除额;(6)该企业2012年在我国汇总缴纳的所得税。【答案解析】(1)2011年境内外所得总额=100+14/(1-30%)+5=125(万元)(2)2011年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12525%14(1-30%)+5125=14(1-30%)+525%=6.25(万元)实际已缴纳税款=14(1-30%)30%+1=7(万元),在我国汇总纳税时扣除6.25万元,超限额0.75万元结转下年。(3)2011年在我国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12525%-6.25=25(万元)(4)2012年境内外所得总额=80+16(1-20%)=10
4、0(万元)(5)2012年境外已纳税款扣除限额=16(1-20%)25%=5(万元)实际已缴纳税款=16(1-20%)20%=4(万元)应扣除4万元,并在余额5-4=1(万元)内扣除上年超限额0.75万元,合计扣除4.75万元。(6)2012年在我国汇总缴纳所得税=10025%-4.75=20.25(万元)。12. 某境内工业企业,2012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如下:(1)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4500万元;与收入相匹配的销售成本1900万元;实际缴纳的增值税700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80万元。(2)其他业务收入300万元,与其相对应的其他业务成本为100万元。(3)销售费用1500万元,其中含广告费8
5、00万元、业务宣传费20万元。(4)管理费用500万元,其中含业务招待费50万元、研究新产品费用40万元。(5)财务费用80万元,其中含向非金融机构(非关联方)借款1年的利息支出5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10%(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年利率为6%)。(6)营业外支出30万元,其中含向供货商支付违约金5万元,接受工商局罚款1万元,通过政府部门向贫困地区捐款20万元。(7)投资收益18万元,系从直接投资外地居民企业而分回税后利润17万元(该居民公司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15%)和国债利息收入1万元。(8)该企业账面会计利润628万元,已预缴企业所得税157万元。要求计算:(1)该企业2012年度的应计算缴纳企业
6、所得税的收入总额;(2)该企业2012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成本、税金、费用、营业外支出(考虑优惠因素);(3)该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4)该企业2012年度的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5)该企业2012年度应退(补)的所得税额。【答案解析】(1)应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4500+300=4800(万元)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国债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2)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税前扣除限额=(4500+300)15%=72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超限额=800+20-720=100(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管理
7、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应按规定限额比例在税前扣除;税前扣除标准1=(4500+300)5=24(万元)税前扣除标准2=5060%=30(万元)业务招待费超标准金额=50-24=26(万元),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6万元;新产品开发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50%加计扣除4050%=20(万元),需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财务费用中利息费用超过按金融机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扣除标准,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5010%(10%-6%)=2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向供货方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但行政罚款1万元不得税前扣除,需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万元;捐赠支出扣除限额=62812%=75.36(万元)实际捐赠支出未超过扣除限额,不用调整。该企业成本、税金、费用、营业外支出等税前扣除额=1900+80+100+(1500-100)+(500-26+20)+(80-20)+(30-1)=4063(万元)。(3)国债利息收入免缴企业所得税: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的股息、红利性质的投资收益属于免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4800-4063=737(万元)或=628+100+26-20+20+1-18=737(万元)(4)应纳所得税额=73725%=184.25(万元)(5)该企业2012年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184.25-157(预缴数)=27.25(万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