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试题集 .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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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思考题试题一一、单项选择题(每题分共分)、提出劳动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争议发生 调解不成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的,除了责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外,还可责令支付。 赔偿金 违约金 滞纳金 罚金、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 解除合同 终止合同 变更合同 续订合同、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规定。 企业规章制度 劳动合同 法律法规 集体合同、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内向人
2、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年 六个月 一个月 十五天、劳动争议调整委员会主任由担任。 职工代表 工会代表 用人单位代表 三方面选举产生的代表、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 解除 自行解除 撤销 终止、工会与企业签订的以劳动条件、工作条件、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合同是。 集体合同 经济合同 民事合同 劳动合同、支付以及由此产生的社会关系不属于劳动法调整。 临时工的劳动报酬 加工承揽的劳动报酬 轮换工的劳动报酬 雇佣工人的收入、某女职工遇到难产,按劳动法规定应给予的产假为天。 56天 90天 105天 120天二、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分,共分)、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
3、周岁的未成年工。()、社会保险旨在向全体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免受或摆脱人生的各种灾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时,方可申请仲裁。()、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五、案例题(分)某邮电部门的女工,因拒绝周日送报,被认定为旷工,遭到用人单位的违纪处罚。该女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理由是:周日加班应与职工协商,职工有权拒绝,故自己并未违纪。仲裁机构调查情况如下:(1) 该企业经劳动部门批准已实行以月为单位的综合计算工时制;(2)该企业实行轮休制度, 该女工周日本应轮到休息,故其已有安排,但因其他职工病
4、休,企业要求其顶班,遭到拒绝。(3) 如果该日女工上班,该月的工作时间是40小时,该周的工作天数是7天。(4)按该企业的规章制度,旷工一天,除扣除当日工资外,还要扣除当月的部分奖金,企业按这一规定执行。问:(1)企业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如果该企业执行的是标准工时制,这一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试题一答案一、单项选择题二、辨析题(非)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我国对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制度,而并不禁止使用。我国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非)社会保障旨在向全体公民提供一系列基本生活保障,使其免受或摆脱人生的各种灾害。社会保险只是社会保障的一部分是指国家
5、通过立法确立的,以保险形式实行的,对于因丧失劳动能力或劳动机会而不能劳动或暂时中断劳动的劳动者提供一定的物质帮助或相应的补偿,使其至少能维持基本生活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非)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非)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不能安排补休的,才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五、案例题、企业的处理是正确的。该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允许采用轮休制度。当月的工作时间并未超过国家规定的40小时,故周日要求该女工上班,不能视为加班,女工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应当服从企业安排,否则应按违纪处理。、如果该企业执行
6、的是标准工时制度,企业的处理不正确。按每日工作六天计,企业已是延长工时。公休假日要求职工加班应当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职工有权拒绝。企业扣罚构成克扣工资。试题二一、是非题(判别正误,并在括号内写入是或非)(每题分,共分)、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应当依法予以解除。(非)、国家实行薪年休假制度。(是)、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非)、企业招用劳动合同制工人,应当订明试用期。(非)、加班工资不能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是)、待业与失业两个概念含义相同。(是)、待业与待岗两个概念含义相同。(非)、集体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行生效。(非)、集体合同只有经
7、劳动行政部门批准才生效。(非)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可以上班的,用人单位应安排工作。(是)三、多项选择题(每题分共分)、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以。 警告 罚款 责令改正 停产整顿 拘留、劳动者在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生育 负伤 升学 失业 退休 工伤、劳动合同终止的的条件是。 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经当事人协商达成一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劳动合同无效的确认权在。 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 企业劳动争议委员会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人民法院、社会保险具有的特征是。 自愿性 社会性 强制性
8、 互济性 营利性 福利性、我国已实行的特殊工时制度主要有。 定时工时制 缩短工时制 综合计算工时制 延长工时制 计件工时制 不定时工时制、按照工资的确定方式,可将工资分为。 计时工资 实际工资 名义工资 计件工资 货币工资 津贴工资 奖励工资 实物工资、按照工资的支付形式,可将工资分为。 计时工资 实际工资 名义工资 计件工资 货币工资 津贴工资 奖励工资 实物工资六、案例题(共分)李某与某企业签订了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李某从事厨师工作。合同订立后,企业未经协商,三年中多次变更李的工作岗位并以李未交单位向职工集资的1000元为由,扣发了李某三个月工资。为此,李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
9、申诉,要求补发工资并解除劳动合同。企业提出反诉,要求李某承担在上岗前企业自办临时赔训的费用。劳动仲裁委员会支持了职工的申诉请求,驳回了企业的反诉请求。问:在本案中劳动仲裁委员会是依据劳动法的哪些规定作出裁决的?试题二答案一、是非题非是非非是是非非非是二、名词解释、劳动行政部门设置专门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监察员,对用人单位执行劳动法的情况进行规范性的监督、检查。 、劳动就业是指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公民,在事实上获得有相应报酬的职业。三、多项选择题六、案例题、劳动法第十七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企业未经李某同意,强行变更其工作岗位,违
10、反劳动法规定,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企业不顾李某的反对,以集资为由,强行扣除工资,已构成克扣工资的行为。故企业因全额补发工资。、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克扣工资且违约,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六十八条规定: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企业对李某的培训是劳动法规定的一项义务。李某是因为企业克扣工资且违约,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正当的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应要求其承担赔训费用。试题三一、填充题(每空分,共分
11、)、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或者劳动者的工资。、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周岁、未满周岁的劳动者。、就业是指具有和的公民,在事实上获得有相应报酬的职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日以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国家对工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四、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分,共分)、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劳工法规是劳动立法的开端。()、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认为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劳动合同双方主体同时变更,意味着原合同关系消灭。()、事实劳动关系是无效的劳动关系。()六、案例题(分)
12、王某于1994年8月经招工考试被某企业录用,并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 95年8月,企业以王某连续旷工28天,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为由, 对其作出除名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同时开具退工单。王某不服,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维持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经调查确认,王某入厂以来,确有迟到、早退现象,最近半年以来,还常常完不成定额,95年5月又擅自出走28天。 同时在调查中也听许多职工反映王某精神不正常,于是委托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部门作了鉴定,证实王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企业在仲裁过程中要求将退工理由改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请依据劳动法回答:(1)企业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2)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接
13、受企业变更退工理由的请求?为什么?(3)本案应当如何裁决?(4)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后,企业应如何处理?试题三答案四、辨析题、(非)资本主义自由竞争时期的工厂法是劳动法的开端。、(非)用人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变更不包括劳动者一方主体的变更,这是由劳动法律关系所含的人身性质所决定的。如果劳动者变更,则表明原法律关系已经消灭而建立新的劳动法律关系。双方主体同时变更,由于包括劳动者的变更,原合同关系消灭。、(非)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的劳动合同。无效的劳
14、动合同,从订立的时侯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事实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既无劳动合同又存在着劳动关系的一种状态,除当事人履行无效劳动合同而产生的劳动关系外,通常是由于合同期满后既没有续订合同,又没有终止合同,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由此产生的劳动关系不宜简单否定。六、案例题、企业的处理不正确。除名是对职工因过错违纪作出的一种处理。王某未来上班的原因是患病而非过错,故不应要求其承担违纪责任,不应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来处理。、仲裁委员会不应接受企业变更退工理由的请求。从仲裁程序上分析,这一请求不符合反诉的要求;进入仲裁后也不应允许企业变更其决定。从案件内容分析,不符合录用条件只能在试用期内提出,
15、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而本案中的劳动关系已维持了一年,已超过试用期。、仲裁委员会应裁决撤销企业的除名决定,支持申诉请求。、恢复劳动关系后,企业应让王某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积极治病。试题四一、填充题(每空分共分)、劳动法是调整以及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失业是指符合法定年龄并具有和的公民未能实现就业的状态。失业是与就业概念相对应的概念。、职业培训是指直接为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对和以培养和提高职业能力为目的的智力开发活动。、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即行终止。、在我国,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内提供了,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二、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分共分)、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
16、同,都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规章制度,行政部门不应予以干预。()、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或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劳动法的限定。()五、案例题(共分)某企业通过公开招工,招用了一批职工,并分别签订五年的劳动合同。三年后,为配合市政建设,企业准备迁址。5名职工,要求到距家较近的分厂工作, 未能如愿,拒不随迁,企业以不服从调动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另35名职工是专用车床的车工,新厂中该种专用车床已不再使用,企业难以安排,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并给予经
17、济补偿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40职工遭到退工后,一起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问:(1)职工当事人应当如何参加仲裁活动?为什么?(2)仲裁委员会应适用什么程序进行处理?(3)该企业的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4)本案应如何处理?试题四答案一、填充题劳动关系为实现劳动关系而产生的其他社会关系劳动能力就业愿望要求就业在职人员期满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法定工作时间、正常劳动二、辨析题、(非)劳动者不需提前预告也可依法解除合同。出现三种情况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
18、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非)有些社会保险项目是补偿性的,如工伤保险,因此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非)用人单位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非)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须经与工会和劳动者的双重协商。故或应改和。五、案例题、40名职工应分案处理,5名职工与35名职工分别推举代表, 代表人数由仲裁委员会确定。关键是共同理由,共同理由是指职工一方3 人以上发生劳动争议后,基于同一事实经过而且申请仲裁的理由相同。5名职工有共同理由, 都是要求去分厂,
19、企业也都是以不服从调动为由解除合同;另35名职工也有共同理由,企业都是因设备变化而难以安排。两批人之间尽管申诉的请求相同,但没有共同理由,企业对前一批人是用劳动法第二十五条处理,对后一批人是用劳动法二十六条处理。、5名职工应按劳动争议的一般程序处理;35名职工属于集体劳动争议, 适用案件特别审理程序。、该企业的处理不正确。因市政动迁,劳动合同订立时所发生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但40名职工均在合同期内,5 名职工要求到分厂工作实际上是提出了变更合同的请求,企业不应以不服从调动为由解除合同;另35名职工,是企业难以安置,企业应提出变更合同的具体方案。、5名职工如坚持到分厂工作,而分厂又确实无法
20、安排, 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在提前一个月通知并给予经济补偿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对35名职工企业应提出变更合同的具体方案,对职工妥善安置。试题五 一、填充题(每空分,共分)四、判断下列各题的正误,并说明理由(每题分共分)、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劳动报酬如果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应按集体合同执行。()、劳动合同自试用期满之日起生效。()、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故只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才能实行集体合同制度。()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试题五答案四、辨析题、(是)集体合同的效力高于劳动合同,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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