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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兴庆区湿地保护修复工作方案 湿地是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也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蓄洪抗旱、调整气候和维护生物多样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兴庆区地处黄河西岸,区内河流发育,湿地资源丰富。为推动湿地爱护与修复工作,加快实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爱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2289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爱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221101号)和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湿地爱护修复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2290号),加快推动兴庆区湿地爱护修复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
2、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自治区生态立区战略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湿地爱护修复制度,全面提高湿地爱护管理的综合实力,推动湿地分级管理,创新管理机制,促进湿地综合效益发挥,增加全社会湿地爱护意识,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兴庆区生态文明建设供应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爱护优先的原则,维持湿地生态功能和作用的可持续性; 2.坚持全面监管、分级爱护的原则,将兴庆区全部湿地纳入监管范围,重要湿地爱护与一般湿地修复;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加的原则,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履行湿地爱护主体责任,对本行政区域
3、内湿地爱护负总责,激励社会各界力气参加湿地爱护与修复; 4.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修复原则,降低修复成本; 5.坚持综合协调、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湿地爱护管理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协同推动湿地爱护与修复; 6.坚持严格考核、注意成效的原则,将湿地爱护修复成效纳入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各部门领导干部的考评体系,严明奖惩制度,肃穆责任追究。 (三)总体目标 通过建立湿地分级管理体系,完善湿地爱护修复制度,使湿地资源得到有效爱护,退化湿地资源得到全面修复,现有湿地功能得到明显改善,破坏湿地资源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湿地爱护与管理实力进一步提高,形成比
4、较完善的湿地爱护与修复制度体系。 实行湿地面积总量管控,明确湿地的面积和边界,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湿地,确需占用的项目要严格审批,尽量少占用湿地。经有关单位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要根据“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复原或重建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兴庆区湿地总风光积有增无减。到2030年,兴庆区湿地面积不低于10878.3公顷,湿地率不低于16.8%,湿地爱护率提高到85%以上,生物多样性更加丰富。 (四)实施范围 兴庆区辖区内全部湿地。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湿地爱护制度 1.严守湿地生态爱护红线。依据兴庆区湿地爱护状况,落实纳入生态爱护红线的湿地范
5、围,详细到湿地地块,明确爱护职责。将自治区级湿地公园的保育区、修复区全部纳入生态爱护红线范围。在湿地红线爱护区域内禁止建设与湿地爱护无关的项目;在湿地合理利用区只能建设与湿地爱护、修复相关的项目。(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协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负责详细落实) 2.发布湿地爱护名录。依据生态区位、生态功能和生物多样性等因素,将兴庆区湿地划分为国家重要湿地、自治区重要湿地、市县(区)级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实行分级分类爱护和管理。国家重要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方法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自治区重要湿地、市县(区)级重要湿地、一
6、般湿地认定标准和管理方法按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名录认定及管理方法(试行)执行,对认定后的重要湿地要设立界碑、界标、宣扬牌和警示牌,标明湿地面积、类型、主要爱护物种,国家湿地公园和自治区级湿地公园要成立管理机构,配齐管理人员,落实管理经费,根据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兴庆区湿地爱护名录包括国家重要湿地两处,分别为黄河外滩湿地,占地1190公顷;鸣翠湖湿地,占地579.95公顷。自治区重要湿地两处,分别为黄沙古渡湿地,占地2058.51公顷;银川黄河湿地公园,占地150公顷。市县(区)重要湿地14处,共占地789.79公顷。一般湿地6110.05公顷。(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
7、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协作) 3.完善湿地爱护管理。编制湿地爱护发展规划,将湿地爱护工作纳入兴庆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兴庆区自然资源局负责组织编制湿地爱护发展规划,经兴庆区人民政府批准后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实施。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结合本地实际把湿地爱护的任务和详细措施落到实处。将湿地面积、湿地爱护率、湿地生态状况等爱护成效指标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兴庆区财政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协作) 4.强化湿地用途管控。进一步查实根据湿地功能和所在地的主体功能定位,确定各类湿地的用途,并实施负面清单管
8、理。对重要湿地,禁止擅自征收、占用湿地;禁止开垦、填埋、排干湿地和永久性截断湿地水源;禁止向湿地超标排放污染物;禁止对湿地野生动植物栖息地和鱼类洄游通道造成破坏。进一步加强对湿地区域挖砂、取土、开矿、引进外来物种和涉外科学考察等活动的管理。对于一般湿地,在爱护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湿地资源,合理设立湿地利用的强度和时限,避开对湿地生态要素、生态过程、生态服务功能等方面造成破坏,保持湿地范围和用途的长期稳定。辖区内重大工程建设确需征占湿地的,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湿地爱护条例执行。 根据职责分工,依法监管湿地利用行为,对出现破坏湿地问题,根据“党政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9、,并严厉查处相关单位和个人破坏湿地的行为,导致湿地生态环境破坏的,由当地湿地爱护管理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复原原状,情节严峻或逾期未复原原状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赐予相应惩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当地司法机关处理。(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兴庆区公安局等单位协作) (二)完善湿地修复制度 1.明确湿地修复责任主体。经批准征收、占用湿地并转为其他用途的,用地单位应根据“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负责修复或重建不少于所占湿地面积和质量相当的湿地,确保湿地面积不削减、生态功能不降低。对未经批准将湿地转为其它用途的,应根据“谁破坏、谁修复
10、”的原则实施修复和重建,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因历史缘由或公共利益造成湿地破坏的、因重大自然灾难受损的湿地,经科学论证确需修复的,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担当修复责任,所需资金列入相关财政预算。(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协作) 2.提升湿地公园生态功能。对湿地资源条件较好的湿地,通过建立国家湿地公园、自治区级湿地公园和市县(区)级湿地公园等方式,加强湿地资源的爱护和合理利用;对黄河外滩湿地、鸣翠湖湿地、黄沙古渡湿地等国家级、自治区级重要湿地要敏捷应用生物、植物镶嵌技术,通过河道清淤、河流岸坡修复合理搭配水生植物和生态浮
11、床,加大对河道河流水生植物的修复及复原;湖泊湿地采纳生态清淤、水生态系统修复和湖岸湿地复原与修复等措施进行治理;推动湿地公园及微美湿地建设,对城镇和乡村原有的库塘、沟渠湿地进行扩大和适当改造,构建相对完整的湿地植被群落,发挥人工湿地净化作用,维护区域水生态平安。(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协作) 3.加强重点河湖湿地污染治理。落实河(湖)长制相关要求,主动开展污染治理、地形地貌修复、河湖水系连通、植被修复、野生动物栖息地修复,加强湿地综合治理,逐步复原湿地生态功能,维持湿地生态系统健康。(主体责任实施单位: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银川市生态环境
12、局兴庆分局,协作单位: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乡镇及街道办事处等) 4.加强黄河、典农河、鸣翠湖等湿地爱护与修复。根据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黄河银川段两岸生态爱护确定(银人常发202226号)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艾依河银川段生态爱护确定(银人常发202253号)等文件要求,对境内黄河段、典农河、鸣翠湖等湿地实行自然复原与人工修复相结合的方式,加大流域两侧、滩涂湿地爱护与修复力度,开展河流及两侧滩涂湿地现状详查并编制综合修复规划,提出科学爱护与修复湿地的方向、目标、措施和模式,推动黄河湿地爱护与修复工作。(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
13、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兴庆区财政局、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协作) 5.完善生态用水机制。湿地爱护要与水资源利用紧密结合,将水资源爱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爱护等与湿地用水协调统一。建立湿地生态补水机制,确定湖泊、沼泽湿地补水指标,完善湿地生态补水措施,加大湿地生态补水量,明确技术路途、资金投入以及有关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牵头,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兴庆区自然资源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协作) 6.强化湿地修复绩效评价与监督。依据国家、自治区制定的湿地修复绩效评价标准,围绕湿地爱护修复工作
14、,拟定责任目标,细化工作任务,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绩效评价。由第三方机构开展湿地修复工程竣工评价和后评价。建立湿地修复公示制度,依法公开湿地修复方案、修复成效,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协作) (三)建立湿地监测体系 1.完善湿地监测体系。依据湿地资源调查成果,统筹湿地监测站(点),建立湿地生态监测网络,汇总兴庆区重要湿地和一般湿地信息,发布并上报一般湿地信息,参照自治区重要湿地监测评价建设标准规范,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一般湿地监测网络建设,健全湿地监测数据共享制度
15、,各部门获得的湿地资源相关数据要实现有效集成、互联共享。建立统一的湿地监测评价信息发布机制,规范发布内容、流程、权限和渠道等,刚好发布湿地监测评价结果。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一般湿地资源的监测评价信息,刚好供应监测和评价结果。建立或纳入湿地监管平台,实行一般湿地动态监测,对生态风险进行预警,预防兴庆区湿地生态系统特征发生不利改变。建立湿地监测评价与监测执法联动机制,防止各类涉及湿地资源违法违规行为。(主体实施单位: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协作单位:兴庆区发展和改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等) 2.健全科技支撑体系。主动加大湿地基础和应用科学探讨,加强湿地与
16、气候改变、生物多样性和水资源平安等关系探讨。开展各类湿地爱护修复技术示范,力争在湿地爱护修复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建立湿地爱护与管理决策的科技支撑体系,发挥本地区专家顾问组的作用和技术优势,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兴庆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兴庆区科学技术局、兴庆区财政局、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兴庆分局、兴庆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单位协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主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处要把湿地爱护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实施湿地爱护科学决策,刚好解决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仔细履行职责,建立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协作、联动联治、联合执法,落实国家、自治区和银川市湿地爱护修复各项制度,形成湿地爱
17、护修复合力,确保湿地爱护修复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多渠道投入机制 发挥政府投资的主导作用,探究建立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探究推动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形成政府投资、社会融资、个人投入等多渠道投入机制,并激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根据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选择适当的融资模式主动参加有关湿地爱护修复项目。 (三)加强宣扬教化、动员公众参加爱护 通过“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爱护野生动物宣扬月”、“观鸟节”等活动,向社会广泛开展湿地科普宣扬教化,同时借助媒体、网络和其它途径,普及湿地学问,形成全社会共同爱护湿地的良好氛围,传播湿地爱护学问,树立湿地爱护意识,组建湿地爱护志愿者队伍,动员全社会力气参加湿地爱护和修复。 第12页 共12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第 12 页 共 12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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