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54_T 0369-2024 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技术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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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65.020 CCS B 1054西 藏 自 治 区 地 方 标 准DB54/T 03692024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价 技术规范2024-04-21 发布 2024-05-21 实施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DB54/T 03692024目 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评价原则 35 评价范围 36 评价目标 47 评价程序 68 技术要求 7附录 A(规范性) 重金属有效态平均下降率及总量平均下降率计算方法 9附录 B(资料性) 现场踏勘与样品采样记录表格式 11附录 C(规范性) 修复效果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16附录 D(规
2、范性) 采样评价单元异常值筛查-箱线图法 18IDB54/T 03692024前 言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出。本文件由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农业农村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研 究所、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农业资源与环境研究所、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赵玉杰、蔡彦明、梁学峰、师荣光、杨琰瑛、杨小俊、央珍、郝治华、张唐伟、 田
3、原、邱城、桑琼拉姆。IIDB54/T 03692024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效果评价技术规范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的原则、评价方法与范围、目标、程序以及技 术要点等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以农产品可食部位重金属达标、土壤耕层重金属总量或有效态含量消减为目标的耕地 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效果评价。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 5009.1
4、1 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中铅的测定 GB 5009.15 食品中镉的测定GB 5009.17 食品中总汞及有机汞的测定 GB 5009.123 食品中铬的测定GB 15618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 18877 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GB 20287 农用微生物菌剂GB/T 21010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 38400 肥料中有毒有害物质的限量要求NY/T 395 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NY/T 398 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 798 复合微生物肥料NY 884 生物有机肥NY/T 3343 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3 术
5、语和定义1DB54/T 03692024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耕地 cultivated land用于农作物种植的土地,指 GB/T 21010 中的 01 耕地(0101 水田、0102 水浇地、0103 旱地)。 3.2农产品 agricultural product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可食用植物及其产品。 3.3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 heavy metal-contamination in cultivated land土壤重金属含量达到危害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作物生长或对耕地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或超过 GB15618 风险管控值的现象3.4有效态重金属 availibily o
6、f heavy metals土壤中的重金属可以运移到土壤孔隙水并在一定时期内特定环境条件下可被生物吸收的部分。有态 效重金属常和某项提取技术关联。3.5耕层土壤 plow layer soil位于农田土壤的最上部,从地面至地下一定深度的土壤层,主要是农作物根部生长密集、人为扰动 强烈、营养元素和污染物易于迁移扩散的土层, 根据农业耕作类型不同深度有所差异,通常在 00.2m。 3.6目标污染物 target contaminant耕地土壤重金属含量超过 GB 15618 规定的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的重金属,以及食用农产品含量超 过 GB2762 规定的污染物限量值的重金属。3.7治理修复 soi
7、l pollution control and remediation采用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措施减少耕地土壤中重金属含量或降低重金属有效态含量的过程。 3.8治理修复效果 remediation effects耕地治理修复措施对土壤或农产品中重金属污染物含量降低所起的作用,分当季效果和整体效果。 当季效果指修复措施实施后对当季种植的农产品可食部位或土壤中污染物总量或有效态所产生的减少程度;整体效果指根据项目实施过程中 2 年内每季修复效果,综合评价后所得出的目标区域内综合修复效果。 3.9修复指标 target of remediation修复后目标区域内农产品可食部位中重金属含量或土壤中重金
8、属总量或有效态应达到的规定的限 值水平。分为约束性修复指标和引导性修复指标。其中约束性修复指标为修复措施达到的最低要求;引 导性修复目标为引导修复措施在达标的前提下达到的更高要求。2DB54/T 036920243.10采样评价单元 evaluation sample unit按照修复措施种类将目标耕地划分成的若干采样田块的组合体,用以布设农产品和土壤评价点位。4 评价原则4.1 科学性原则综合考虑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风险评估情况、修复治理目标与方案、修复治理实施过程及效果等, 采用现场踏勘、布点监测、数理统计、专家研判、综合评价等方式, 开展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 的效果评价工作。4.2
9、独立性原则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方案,应由第三方评价机构编制,并负责组织实施,客观、 独立地开展修复治理效果评价工作。第三方评价机构出具的检测数据及编制的评价报告应具有法律意义。4.3 公正性原则评价机构应秉持良好的职业操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公平、客观、规范地开展农用地土 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评价工作,正确地判定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效果等级。4.4 全面性原则以降低土壤重金属总量或有效态含量,持续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兼顾修复治理过程的二次 污染风险、农产品减产风险、农用地质量等级变化等方面, 全面、综合地评价修复治理效果, 促进耕地 土壤健康和可持续利用
10、。5 评价范围评价范围应与治理修复措施实施范围相一致。当治理修复范围发生变更时, 应根据实际情况对评价 范围进行调整。6 评价目标6.1 约束性修复目标6.1.1 生产可食用农产品的,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修复治理的效果评价,以实现可食用部位中目标重 金属污染物含量降低到 GB 2762 规定的限量值及其以下为评价目标。6.1.2 耕地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措施不得对农产品、耕地、地表水等造成二次污染;修复所使用的土 壤调理剂、有机及无机肥料中重金属、有机污染物含量不得超过 GB 38400 规定的筛选值。微生物制剂 质量应符合 GB 20287 要求,复合微生物肥料应符合 NY/T 798 要求,生
11、物有机肥应符合 NY 884 要求。3DB54/T 036920246.1.3 耕地污染治理措施不能对治理区域主栽农产品产量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种植结构未发生改变 的,治理区域农产品单位产量(折算后)与治理前同等条件对照相比减产幅度应小于或等于 10%。治 理区域内农产品单位产量及其测算方式由前期耕地污染风险评估确定。6.2 引导性修复目标6.2.1 以减少重金属有效态含量为指标的修复治理技术,其评价指标为实施期间单季重金属有效态含 量平均下降率,计算方法见附录 A。6.2.2 以减少重金属总量为指标的修复治理技术,以实施期间耕层重金属总量平均下降率为评价指标, 计算方法见附录 A。6.3 治
12、理修复效果等级评价6.3.1 食用农产品治理效果评价当季治理效果等级评价见表 1,整体治理效果评价见表 2,具体计算方法参见 NY/T 3343 9.5,显著 性检验参见 NY/T 3343 附录 A ,B。表1 当季治理效果等级可食用农产品中目标污染物单因子污染 指标算术平均值农产品样本超标率(%)污染治理效果等级1 注或10不达标耕地污染治理措施不符合 6.1.3 ,6.1.4 规定1 或与 1 差异不显著且10达标a 注:要求单尾 t 检验达到显著性水平(显著性水平一般小于或等于0.05)连续 2 年内每季的效果等级均为达标,则整体治理效果等级判定为达标。2 年中任一季的治理效果 等级不
13、达标,则整体治理效果等级判定为不达标(表 2)。表2 整体治理效果等级治理后连续2年内每季效果等级整体治理效果等级任一季的治理效果等级不达标不达标连续2年内每季治理效果等级均达标达标6.3.2 土壤治理修复效果评估6.3.2.1 以重金属有效态含量消减为治理修复评价指标的技术,重金属有效态含量下降引导性指标评 价分类见表 3。表3 项目实施期间重金属有效态下降引导性指标分类表序号实施期间单季重金属有效态含量平均下降率效果等级1EA=5%效果未显现25%EA=10%有效4DB54/T 03692024序号实施期间单季重金属有效态含量平均下降率效果等级310%EA15%优秀aa 注:重金属有效态检
14、测方法以国家、行业或自治区标准为依据,方法有冲突的或不适宜自治区现状的,需经专家 论证后确定采用哪种方法。没有标准支撑的以经专家论证的检测方法为准, 且确保修复前、中、后使用检测方法 及检测条件一致。以单季每季检测数据评判当季治理修复效果。 每个采样评价单元应单独评价。每个评价单元整体治理修复效果评价以连续 2 年多季评价效果以取低不取高的原则加以综合评价。6.3.2.2 以减少重金属总量为指标的修复治理技术指引性指标的分类指引见表 4。表4 项目实施期耕层重金属总量下降率引导性指标分类表序号耕层重金属总量平均下降率效果等级1Ex=5%效果未显现25%Ex=10%有效310%Ex15%优秀耕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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