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函(借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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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律师函(借款)律师函(借款)(通用13篇)律师函(借款)篇1冼生):律师事务所接受 女士(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您与委托人民间借贷一事致函如下:一、特别事项说明:1 .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本所律师已听取了委托人的陈 述,并要求其作出了真实性承诺;2 .本函目的在于告知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001A03F70*062Bo经委托人本人核实,该信用卡开卡申 请表、信用卡申请人声明、收入证明中的全部内容并非其 本人填写(含签名),且该内容中除姓名、身份证号和住 址外,其余信息严重不实。三、函告内容鉴于上述,本所律师代表委托人郑重书面函告如下:1、贵行在签发涉案信用卡时未
2、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 致使委托人被拒贷,产生了不良的社会评价,且即将产生 购房合同的违约损失。为避免造成扩大损失,望贵行在收到本函后立即删除 委托人的不良信用记录;2、如因贵行原因致使委托人产生实际损失的,委托 人将依法提起诉讼,追究贵行及其他侵权行为人的法律责 任;3、贵行在收悉本函后如有任何意见的,可采取电话、邮寄信件等方式联系委托人或本所律师。以上内容,敬请斟酌,以免讼累。特此函告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袁丽律师20_年7月13日律师函(借款)篇4*有限公司: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受上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F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袁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贵司与委托人影视制作合同纠纷一
3、案致函如 下:一、特别事项说明:1 .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本所律师已听取了委托人的陈 述,并要求其作出了真实性承诺;2 .本函目的在于告知贵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 .本函所载内容并不代表受指派律师在具体案件中的 代理意见,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件中的 观点;4 .本函不表明委托人对贵司的诚信状况发生任何怀 疑;5、本函不代表委托方放弃了诸如诉讼等其它追索方式。二、经阅读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听取其陈述,我们了解到:20_年4月贵司与委托人签订了一份影视制作合同 书,委托人接受贵司委托拍摄制作20_创业新生态高 峰论坛暨第二届创业盛典开场视频以及大红鹰品牌宣传 视频,合同金额为52,000
4、元,普通发票税点为3%,税 后共计53,560元,委托人应在20年4月20日前交付 正片。嗣后,委托人按贵司要求完成正片制作,并于20_ 年4月19日完成交付。迄今为止贵司只支付26,000元 (含税),尚有27,560元(含税)未支付。另查明,20年4月20日,在水立方举办的20_ 创业新生态高峰论坛暨第二届创业盛典中贵司已使用委 托人制作的视频。三、函告内容鉴于上述,本所律师代表委托人郑重书面函告如下:1、经合意签订的合同书对双方皆具有法律约束力,贵司与委托人应共同信守,望贵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3个 自然日内支付委托人27,560元(含税);2、贵司在未足额给付款项即使用视频之行为已涉嫌 侵
5、权,委托人有权向贵司主张权利;3、贵司在收悉本函后如有任何意见,可采取电话、 邮寄信件等方式联系委托人或本所律师。以上内容,敬请斟酌,以免讼累。本协议一式二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寄至贵司,一份由委托人留存。特此函告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袁丽律师20年3月21日律师函(借款)篇5先生:律师事务所接受 先生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人),指派 律师(以下称“代理律师)就委托人与您债务纠纷一事向您致函。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及陈述,代理律师了解 到:月,委托人委托您代为收取一笔款项,在收 到该笔款项后您私自截留并使用,委托多次催款您未归 还。据此,代理律师郑重致函如下:一、现代理律师代表委托人正式向
6、您催款,望您们在 收到本函之日起三日内归还委托人 元整。二、望您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谅的原则按时归还款 项。如您拒不履行函告义务,代理律师将接受委托人之委 托,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诉讼并实施查封、扣押、冻结等方 式维权。委托人诉讼的,您还需承担支付利息、案件受理 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甚至可能被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届时,您的信用和日常生活等将遭受严重影 响。特此致函,请慎对之,以免讼累!律师事务所律师年 月 日律师函(借款)篇6上海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受王先生(以下简称委托 人”)之委托,指派袁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 就贵司拖欠运输费一事致函如下:一、特别事项说明:
7、1 .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本所律师已听取了委托人的陈 述,并要求其作出了真实性承诺;2 .本函目的在于告知贵司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 .本函所载内容并不代表受指派律师在具体案件中的 代理意见,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的观4 .本函不表明委托人对贵司的诚信状况发生任何怀 疑;5、本函不代表委托人放弃了诸如诉讼等其它追索方式。二、经阅读委托人所提供资料及听取其陈述,我们了解到:贵司与委托人存在运输关系,委托人承运贵司货物。至20_年5月18日,贵司累计结欠委托人运输款115,800元(大写:拾壹万伍仟捌佰元整),后支付了 10,000元 (大写:壹万元整),至今尚欠货款105,800元(大
8、写: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以上有欠运输费为证。三、函告内容本所律师认为,双方存在运输关系,欠运输费真 实有效。鉴于此,本所律师郑重致函如下:1、请贵司在收到本函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委托人货款105,800元(大写:拾万零伍仟捌佰元整);2、贵司在收悉本函后如有任何意见的,可采取电话、 邮寄信件等方式联系委托人或本所律师。以上内容,敬请斟酌,以免讼累。特此函告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袁丽律师年6月17日律师函(借款)篇7吴:3 .本函所载内容并不代表受指派律师在具体案件中的 代理意见,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的观 点;4 .本函不表明委托人对您的诚信状况发生任何怀疑;5、本函不代表委托人放
9、弃了诸如诉讼等其它追索方 式。二、经阅读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及听取其陈述,我们了 解到:1、一年一月一日您向委托人借款人民币 元整,借款期限为 年一月一日至年一月一日止,委托人于 年一月日通过支付宝转账方式向您的支付宝账号支付了)Lo年一月一日您以要注册公司为由再次向 委托人借款人民币 元整,借款期限为年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受杨(以下简称委托人) 之委托,指派袁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就您与委 托人舞厅入股一事致函如下:一、特别事项说明:1 .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本所律师已听取了委托人的陈 述,并要求其作出了真实性承诺;2 .本函目的在于告知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 .本函所载内容并不代表受指派律
10、师在具体案件中的 代理意见,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件中的4 .本函不表明委托人对您的诚信状况发生任何怀疑;5、本函不代表委托方放弃了诸如诉讼等其它追索方式。二、经阅读委托人所提供资料及听取其陈述,我们了解到:1、委托人在上海市松江区九新公路*弄*号*层开设了 一家舞厅,20年3月您与委托人取得联系,称想要入股 该舞厅,适逢委托人经营时资金紧张,故同意您入股,经 磋商,双方于20_年3月9日达成口头协议,由您出资 55万元获得该舞厅50%的股份,双方共负盈亏。入股后 您需对舞厅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租、物业 费、网费、水电费、装修装潢费、消防设施费、日常开支 等)按50%的
11、比例履行支付义务,同时您有权参与经营, 并按50%的比例对舞厅经营净利润进行分红。2、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后您陆续支付了委托人 578,800元,已成功入股(其中10万元由您朋友朱代为 支付至委托人)。3、20一年10月30日您与委托人经友好磋商就20_ 年3月9日至20_年10月30日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包 括房租、物业费、网费、装修装潢费及招待费,消防设施 费不包含在内)进行对账,签字认可了一份入股清单,经 结算在该时间段内您应负担763,566.9元。4、20_年10月31日之后所产生的各项成本您拒绝 按比例承担责任。在此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应由您承担 的部分已由委托人垫付。5、您与委托人合作
12、近一年,但以各种理由迟迟不与 委托人签订正式的书面入股协议,在参与经营的过程当中 屡屡生疑,拒不履行义务,此已影响到双方合作及舞厅的 日常经营。三、函告内容为定纷止争,促进双方友好合作,本所律师代表委托 人书面函告如下内容:1、20年11月1日至20年2月28日发生的各 项经营费用应由您承担的部分共计131,270.694元,清单 如下:39198+39198+39767+41755.3 = 159918.3,按 50%比 例计取:159918.3*50%=79959.15 元;物业费:2783.272*4=11133.088 ,按 50%比例计 取:11133.088*50%=5566.54
13、4 元;网费:205*4=820元,按50%比例计取:820*50%=410 元;装潢费(五金):1470元,按50%比例计取: 1470*50%=735 元;消防设施费:89200元,按50%比例计取: 89200*50%=44600 元以上总计为131,270.694元,水电费等另行结算。2、望您仔细斟酌,在收到本函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 支付委托20年3月9日至20年2月28日尚未支付 的费用共计316,037.594元,计算方式为:763566.9+131270.694-578800=316037.594 7L3、您在收悉本函后如有任何意见的,可采取电话、 邮寄信件等方式联系委托人或本所
14、律师。以上内容,敬请斟酌,以免讼累。本函一式二份,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一份寄至您处,一份委托人留存。特此函告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袁丽律师20年2月27日律师函(借款)篇8金*: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受生物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袁丽律师(以下简 称本所律师)就您辞职与事务交接一事致函如下:一、特别事项说明:1 .在发表本意见之前本所律师已听取了委托人的陈 述,并要求其作出了真实性承诺;2 .本函目的在于告知您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3 .本函所载内容并不代表受指派律师在具体案件中的 代理意见,也不代表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在本案中的观4.本函不表明委托人对您的诚信状况发生任何
15、怀疑;5、本函不代表委托人放弃了诸如诉讼等其它追索方 式。二、经阅读委托人所提供资料及听取其陈述,我们了 解到:20年12月7日您与委托人签订T分劳动合同, 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您的工作岗位为行政专员。年5月7日您在微信发布要求委托人为您办理离职手 续等信息,年5月14日委托人主管(微信名称:AMY 王)回复您,要求您在年5月17日前至办公地址办理交 接手续,并结算相应薪资,但您至今未来委托人处办理交 接事宜。三、函告内容本所律师认为,您于年5月7日发布的微信信息具有 辞职性质,经催告至今未办理工作交接,已对委托人的生 产、经营工作产生重大影响。鉴于此,本所律师郑重致函 如下:1、请您在收到
16、本函后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联系, 交出公司物品,并办理相应的工作交接。如因您迟延办理 交接或拒不办理交接而导致委托人产生损失的,委托人有 权向您主张赔偿;2、您在收悉本函后如有任何意见的,可采取电话、 邮寄信件等方式联系委托人或本所律师。以上内容,敬请斟酌,以免讼累。特此函告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袁丽律师年5月30日律师函(借款)篇9致:题:北京市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 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审 阅了相关文件资料的基础上,现就题述事项向贵司正式函 告如下:鉴于:1、20年11月2日,贵司与 公司就石板材的采购事宜达成了石材采购合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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