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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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编制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为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员工投身高职教育改革的积极性,在切实保障完成常规教学和管 理工作的前提下,重点引导老师扎实完成课程及课程体系改革、教材及教学资源库建设、 实训基地建设、教学科研能力提高、社会服务等一系列高职教育改革的核心工作。根据“事 业编制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特制订本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一、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来源全学院奖励性绩效工资总数包括以下两项:1、教职工职称(职务)核拨经费。该项经费= (学院各类职称(职务)人数x职称 (职务)系数)义学院职称(职务)核拨基数。2、全日制在校生生均拨款总额。该项经费=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X全校生均核
2、拨 标准基数。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仅适用于本学院事业编制教职工。(二)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为:教职工个人应分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教职工个 人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教职工个人改革绩效工资+管理岗位、班主任、监巡考工作补贴。(三)教职工个人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是在完成最低日常教学及指导、行政管理、 学生管理、日常教辅等工作量的基础上,按教职工职称(职务)系数核发的基本绩效工资。教职工个人改革绩效工资是完成基本教学服务工作后,教职工在管理、教学、科研、 社会服务超工作量部分折算绩效分,按超工作量绩效分核发的改革性绩效工资。教职工个 人改革绩效工资=全学院改革绩效工资
3、总数X (教职工个人绩效分数/全学院事业编制教职 工总绩效分数)。(四)因怀孕、分娩、育儿或遭受重大变故,经学校人事部门批准休假的,休假期间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相关人事政策核发。(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按年度进行,与学校保持一致。三、学院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计算学院领导不另外参与学院各项管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绩效核算,按照规定,学 院领导奖励性绩效工资=(职称系数+职务系数)X全院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学院领导 担任教学工作每周不得超过6学时,教学工作酬金按30元/课时补贴,该部分酬金从事业 编制教师全日制在校生生均拨款总额中扣除。学院领导年度考核基本合格的扣发20%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
4、核不合格的扣发50% 奖励性绩效工资。1、学院管理岗位工作补贴不列入绩效分计算,采用按岗按年度固定数发放,该部分 奖金从全日制在校生生均拨款总额中扣除。2、班主任工作补贴不列入绩效分计算,采用按班按年度固定数发放,该部分奖金的 4/5从事业编制教师全日制在校生生均拨款总额中扣除,1/5从聘用制教职工奖励性绩效 工资总额中扣除。3、学院监考工作补贴不列入绩效分计算,采用按监考人次数发放,该部分奖金的4/5 从事业编制教师全日制在校生生均拨款总额中扣除,1/5从聘用制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 总额中扣除。4、学院管理岗位、班主任、监巡考工作补贴额见表4-1。表4-1:管理岗位、班主任、监巡考工作补贴表
5、五、教职工个人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的计算岗位名称补贴额度备注院长助理1OOOO元/年度专业教学部部长8000元/年度专业负责人、校企合作部部长、办公室主 任、学工部部长6000元/年度党总支委员、党支部书记、院分团委书记、 院工会主席(重复任职取最高系数)1000元/年度班主任3000元/年度1、超50人标准班,每超一人增加10 元/年度。2、出学生管理工作事故按300元/次扣 除。3、学生管理工作事故由学生工作部认 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监巡考60元/人次1、含二、四、六级、计算机监考学院 补贴。2、未按要求完成监巡考,按一次教学 事故处理。日常教辅等工作。教职工个人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分达到7
6、0分以上(含70分)且年度考 核合格,视为完成基本教学服务工作量,全额计发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教职工个人基 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二(个人职称系数+职务系数)X学院职称(职务)核拨基数。教职工个人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分未达到70分,视为未完成基本教学服务工作,按个 人未完成工作量比例扣发该部分绩效工资。实际发放的教职工个人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 =(个人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分/70) X (个人职称系数+职务系数)义学院职称(职务)核 拨基数。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扣发本人50%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全院基本教学服务绩效工资 扣发总数归入非在编教师绩效工资计发。教职工承担多项教学服务工作可累计计算基本教学服务工
7、作绩效,具体应完成的基本 教学服务工作及绩效分见表5-lo表5-1:基本教学服务工作绩效计算表项目指标考核标准计分T1基 本教 学工 作T1-1学期总 授课教学工 作量达到4 节/每周最 低标准1、该项总绩效为40分,学期总授课教学工作量未达到4节/每 周最低标准按10分/节递减。(按每学期18周计算)2、因课程需要可设重复组,重复设组一般不超过三组,重复组 课时计算为原课时*60%,多个老师担任一个课头多组重复教学, 课时合并后平均计算。3、第一次开设的课程及实训按原课时的1.2倍计算学时,由专 业负责人确认新课。0-40分/年度T1-2指导自 主实操老师指导学生自主校内实训、有组织的非顶岗
8、性校外实习、学生 自主毕业顶岗实习等以学生自主认知训练为主的实践课按1学 时/每5人计算(含准备、组织、检查、评阅成绩),累计达到 10学时以上为10分,达到5-10学时为5分,5学时以下为3分, 未参与指导该项为0分。0-10分/年度T1-3指导生 产性实习教师指导校内、外教学企业顶岗实习。该类实践教学一般以月为 实施单位,专业教学部应按40名学生指定一名指导教师安排教 学指导,教师工作量按指导实习时间(月)*2分计算,未参与 指导该项为0分。0-10分/年度T1-4指导学生毕业论 文、课程设教师指导下按项目教学要求安排的学生真实(仿真)项目设计实 训学期或实训周,包括开题任务布置和日常检查
9、指导,其中,开 题任务布置计6学时,指导检查计1学时/每5人。累计达到100-5分/年度计、综合实 训学时以上为5分,达到5-10学时为3分,5学时以下为1分,未 参与指导该项为。分。T1-5所授课 程教学资料 需按时上交所有授课科目教学资料均应按要求按时上交,任一科目未按要求 按时上交按。分计算。0-5分/年度T1-6依课表 所订时间、 地点上课, 若调课均依 规定办理并 依时补课未依规定填写调课单并被发现者,减0.5分/次,本项目扣分可 累计。0-5分/年度T1-7依规定 时间完成上 交学生学期 成绩所有授课科目学生学期成绩均依规定时间完成上交,任一科目未 依规定上交按。分计算。0-5分/
10、年度T1-8编写考 试试卷及改 卷出期末试卷并批改计5分(含期末A、B卷及补考卷,重复班或 未出卷不计,共同出卷按出卷人分摊)。所任课程中有一门未按 要求出卷和批改试卷,本项目计。分。0-5分/年度T1-9参与学 校、学院、 本教学部、 本专业会议 及教学研讨缺席一次扣1分。0-10分/年度S1行 政、 学 生、 教学 服务 工作S1-2专职教 务员及行政秘书1、基本绩效:20分/学期(完成教学运行管理、学籍管理、考 务管理、办公室日常管理等工作)2、管理绩效:专职教务员及行政秘书的管理考评分x0.8计算, 出一次教学及行政管理事故扣20分,直到0分为止。3、专职教务员及行政秘书管理考评分,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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