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矿山安全设施监督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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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期间日勺矿山,已同意日勺安全设施设计发生本条上述以外日勺 变化,由有关单位出具安全设施设计变更联络单,经设计单位同意 后实行。第四章安全设施的施工与竣工验收第二十条 矿山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应当由符合本细则规定的 单位施工。其中,尾矿库建设项目、工程性矿山建设项目以及矿山 企业自行没有施工能力日勺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必须由具有国 家规定资质日勺单位施工。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承包单位应依法获得有关部门颁发 日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建设部门颁发日勺施工资质证书,并符合国家法 律、法规、规章规定日勺其他规定。矿山企业或采矿权人将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日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
2、章日勺 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或主体责任。第二十一条 金属非金属矿山建设项目由矿山企业自行组织施 工日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下列规定:(一)矿山企业必须是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如:个人独资 企业、合作企业、企业日勺分企业等)不得自行组织施工;(二)具有三年以上同类型矿山日勺施工或生产历史;(三)组织机构健全,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所有持有安全资格证书;(四)建立安全生产责制、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操作规 程;(五)具有建设项目施工对应日勺设备、设施;(六)自身具有建设施工需要日勺工程技术人员,并符合有关规定;(七)具有与建设项目施工相适应日勺应急救援能力;(八)矿山
3、企业全体施工人员按照规定参与工伤保险;(九)企业安全管理良好,矿山安全原则化达标,并在三年内 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矿山建设项目日勺企业自行施工能力,由安全评价单位进行评估, 出具企业施工能力评估汇报。负责安全设施设计审批日勺安监部门根 据评估汇报,决定与否可由企业自行施工。第二十二条 矿山建设项目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安全设施设 计和有关施工技术原则、规范施工。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专业技术 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对露天矿山道路、地下矿山独立日勺井巷工程、 矿山初始采场、施工危险性较大日勺设备设施安装工程等分别编制施 工组织设计或专题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题施工方案应包括 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
4、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实行。施工单位发现安全设施设计文献有错漏日勺,应当及时向矿山企 业或采矿权人、设计单位提出。有关单位及人员应当及时处理。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时,应当立即停止施工 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第二十三条 尾矿库建设项目、工程性矿山建设项目以及矿山 企业或采矿权人自身没有监督能力(与否具有监督能力,由预评价 汇报或施工能力评估汇报确认)日勺其他建设项目,应聘任监理单位 对安全设施建设施工进行监理。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原则日勺有 关规定,对建设项目“三同步”日勺贯彻状况和作业现场安全进行监 督检查。工程监理单位每班应对建设施工
5、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生产检 查,发现存在事故隐患日勺,应当规定施工单位整改;状况严重日勺, 应当规定施工单位临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汇报委托监理日勺单位。施 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日勺,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当地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第二十四条由于矿山开拓系统、采矿措施比较复杂,或所采用日勺安全设施、安全管理措施比较新奇,其可行性或有效性需要通 过试生产进行验证日勺矿山,经同意同意后可以在竣工验收前进行不 超过6个月日勺试生产。需要进行试生产日勺矿山,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或即将竣工时,由 企业提出申请,经当地安监部门同意,报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 日勺同意机关立案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生产。企
6、业申请试生产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一)企业申请及当地安监部门同意的意见;(二)设计单位编制日勺试生产工作方案及试生产理由;(三)安全评价单位出具日勺企业试生产能力评估汇报;(四)采矿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第二十五条 矿山建设项目按照同意的安全设施设计规定完毕 建设工程或初期建设工程,形成生产系统和防灾系统,地下矿山第 一种回采工作面或露天矿山第一种工作平台准备完毕,在进行正规 开采此前,应当按照本措施第五条日勺规定,向对应日勺安全生产监督 管理部门提出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申请竣工验收此前,应委托有资质日勺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 收评价。安全验收评价汇报或其整改确认意见应对矿山建设
7、项目与 否符合竣工验收和安全生产条件提出明确结论。安全验收评价汇报 完毕后,应及时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立案。第二十六条矿山企业或采矿权人申请安全设施竣工验收时, 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见附件4);(二)安全设施设计及变更日勺有关文献;(三)安监部门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通过审查日勺许可意见书(复印件)(四)有资质日勺检测检查单位出具日勺危险性较大设备设施日勺检测 检查汇报;(五)施工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日勺阐明 材料;(六)安全验收评价汇报书及立案表;(七)企业自行施工日勺金属非金属矿山还应提供下列材料:1、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日勺安全资格证
8、书复印件,特种作 业人员操作证复印件;2、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3、企业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日勺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内部安 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状况阐明;4、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协议;5、矿山职工工伤保险证明材料。(七)工程性矿山、矿山生产作业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日勺企业 还应提供下列材料:1、矿山企业或采矿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日勺施工协议、安全生产 管理协议;2、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关证照;3、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任命文献和安全资格证书复印件;4、施工单位工程项目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目录、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目录、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状况阐明、应急
9、救援预案,施工人 员工伤保险等材料;(八)其他需要提交日勺材料。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后,该建设项目波及日勺矿山企业或独立生产 系统随即应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日勺,可在申请竣工验收时一并提出 领证申请,并提交除“竣工验收批复”以外日勺其他需要提供日勺材料。第二十七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验收申请后,应当自 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毕对申请资料日勺与否符合有关规定进 行审查,资料审查合格日勺,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验收。现场验 收时,应对矿山现场安全设施与设计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进行验收, 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原则及有关规范性文献日勺规定,对 矿山安全生产条件和安全管理状况进行审查;金属非金属
10、矿山可参 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的有关验收表格进行验收。有下列情形之一日勺,为验收不合格。但对下列(三)到(六) 项内容存在局部问题日勺建设项目,可责令企业进行整改,整改到期 后仍不合格日勺,为验收不合格:(一)验收安全评价机构不具有对应资质或者安全验收评价不 合格日勺;(二)将矿山建设项目施工或矿山开采发包给不具有国家规定 资质单位的;(三)安全设施未按照设计施工或者施工质量未到达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设计文献规定日勺;(四)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原 则规定日勺;(五)矿山安全主体责任不贯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不健全,没 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平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日勺;(
11、六)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日勺其他条件日勺。本条上述问题,需要整改日勺,由组织验收日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发出整改告知书,整改完毕后由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 验收评价单位确认。第二十八条现场验收工作由负责验收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 门或其委托单位组织,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关 专家构成验收组,组织单位带队工作人员担任组长,并可根据建设 项目日勺详细状况,在验收组下设置专家组等工作小组。现场验收工作完毕后,形成“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现场验收意见”, 由组长代表验收组在验收意见上签字,并附验收组组员签字表。验 收组下设置专家组等工作小组日勺,专家组等各工作小组分别形成“验 收小组
12、意见”,各小组组长在“验收小组意见”上签字,并作为“建 设项目安全设施现场验收意见”日勺附件。第二十九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验收申请之 日起20个工作日内(扣除企业对验收发现问题日勺整改时间)验收完 毕,作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的意见,并以书面形式答复。对于申请验收时同步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件,并符合有关规定 日勺企业(独立生产系统),同步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工程性矿山建设项目验收合格后,即转入正常施工。第五章附则第三十条 本细则中的新建项目是指新设置日勺矿山(独立生产 系统),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已注销和失效日勺矿山(独立生产系统), 按照新办矿山规定进行建设日勺项目;改建项目是指矿山因采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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