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十四五”妇女发展规.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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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庆元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报批稿)为进一步推进“十四五”时期庆元县妇女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浙江省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丽水市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庆元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庆元县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第一部分 庆元县妇女发展现状一、“十三五”时期妇女发展主要成效“十三五”以来,庆元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始终牢记“庆元嘱托”,奋力打造美丽浙江的“最生态窗口”,全县社会、经济、文化、民生保障等事业均取得较大发展,为我县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妇女事业发展
2、,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以妇女发展规划为统领,全力推动我县妇女事业和经济社会稳步协同发展。截至2020年末,全县女性户籍人口9.81万人,其中女性常住人口6.9875万人,占全县常住人口的49.02%。庆元县妇女发展“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主要指标基本完成,规划涉及的七大领域发展状况均有不同程度的改善。主要表现在:(一)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妇女人均预期寿命达81.42岁。孕产妇的系统管理率为95.21%,比2015年提高0.8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保持为零。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免费检测率均达到100%。注重女性健康,强力推进妇女乳腺癌、宫颈癌(以下简称“两癌”)免费检查
3、项目,五年来发动全县3.2万名城乡妇女参加“两癌”免费检查,帮扶72名农村贫困“两癌”患病妇女,发放帮扶资金20万元。(二)妇女受教育程度和综合素质不断提升。妇女受教育权利得到有力保障,受教育程度持续提高。女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女生占56.8%,比2015年提高0.8个百分点;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性比例达56.1%,连续五年保持在50%以上;农村实用人才中的女性比例为57%,比2015年提高34.2个百分点;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中,女性所占比例为55.24%,超过目标13.24个百分点。(三)妇女经济福利待遇不断提高。全面贯彻落实各项普惠
4、性、优惠性和特定性的妇女就业扶持政策,重点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等政策,全县妇女就业规模、层次和质量稳步提高。已就业残疾妇女占全部残疾妇女比例66.7%,比2015年提高14.7个百分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52.31%,提前超过规划目标17.31个百分点。(四)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程度逐步提升。重视女性人才的培养选拔工作,女干部队伍不断发展壮大,各级领导班子中女性配备率不断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明显增强。女性公务员比例32.07%,比2015提高7.07个百分点,呈逐年上升趋势;市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达25.93%,比2015年提高3.71个百分点;县人大代表中女性
5、比例达16.36%,比2015年提高了8.86个百分点。女性参与基层自治组织管理的民主权利得到有力保障,村委会成员中女性比例占36.62%,村委会主任中女性比例占10.4%,村(社)妇联主席100%进村“两委”,女性参与决策管理的整体能力和程度稳步提高。(五)妇女社会保障日趋完善。加大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妇女参保人数及覆盖人群,扩大妇女参保覆盖面,妇女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2020年,女性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比例为61.25%,比2015年提高21.25个百分点。其中女性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2.26万人,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1.25%;女性参加城乡养老保险3.57万人,占
6、城乡养老保险人数46.67%,女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0.29万人。(六)妇女生存与发展环境全面优化。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县域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改善,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100%,妇女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各部门持续做好寻找最美家庭、创建示范妇女之家(丽人幸福驿站)和未成年人保护、校园周边治理、文化市场监管等工作;关注外籍新娘的权益保障,成立全省乃至全国首家外籍新娘服务中心“洋媳妇娘家”,进一步推动两性平等、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妇女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显著增强。(七)妇女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各级各部门不断创新载体,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
7、法规,妇女的法治观念不断提高,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逐渐增强,各种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妇女法律援助、家庭暴力防范处置等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妇女维权服务网络得到进一步完善。建立规范运行政策法规(文件)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为推动性别平等理念及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奠定基础。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十三五”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妇女事业取得长足发展,但由于庆元县地处浙西南山区,城乡和区域发展还不平衡,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历史传统中性别偏见的影响,妇女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与妇女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仍然突出,妇女儿童发展仍然面临一些问题和困难。如:女性健康方面,宫颈癌、乳腺癌死亡率偏高,
8、妇女艾滋病与性病控制难度大,剖宫产率反弹明显;妇女参政议政的意愿和能力仍然偏低;法律规定的男女平等权利在一些领域未能完全实现,男女平等的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妇女的偏见、歧视、暴力、性侵等问题依然存在,妇女合法权益保障的力度需进一步提升;城乡和区域间妇女发展还不平衡;全面三孩背景下的妇女生育环境和社会保障亟需优化,老龄化背景下老年女性的养老多元需求亟需关注等,进一步解决妇女发展面临的问题,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事业高质量全面发展,仍然任重而道远。三、“十四五”发展面临的形势“十四五”时期是庆元加快跨越式发展、奋力打造美丽浙江“最生态窗口”的关键时期。这给妇女事业高质量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妇女事业
9、进入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制定和实施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是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必然要求,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务实之举。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带来巨大挑战,对妇女卫生保健和公共卫生防疫体系建设提出更高要求;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提升了政府服务的能力,也为妇女发展的数据统计和监测评估提供了技术支撑;大数据资源平台的建成,“互联网+”的线上公共服务形式的拓展,将对妇女生活和社会经济参与产生深远影响;国内外经济形式的变化,妇女发展的经济社会环境面临新的挑战;妇女事业将进入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历史发展新时期。面对未来五年的机遇与挑战,在更高层次上促进妇女更高水平发展,是“十四五”庆元经济社
10、会发展的重要议题。第二部分庆元县妇女发展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党对妇女事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推动共同富裕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庆元“生态立县、产业富县、开放兴县”发展战略,深入贯彻实施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发挥妇女作用,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增强妇女整体素质,保障妇女合法权益,推动男女两性和谐发展,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全面发展,保障妇女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庆元建设成为美丽浙江、美丽中国的“最生态窗口”贡献巾帼力量。二
11、、总体目标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制度机制更加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协调、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格局更加巩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深入贯彻落实,营造更加平等、包容、可持续的妇女发展环境,推进妇女在经济社会、身心健康、科教文化、权益保护、家庭建设、社会环境等方面获得更加平等、全面的发展,城乡、区域、群体之间妇女均衡发展,促进全县妇女走向共同富裕,进一步提升庆元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及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半边天”作用充分彰显,新时代家庭观日益形成,共建共治共享共同富裕先行先试取得实效。到2025年,庆元县妇女发展综合水平明
12、显提高,努力把庆元妇女事业建设成为展示“争当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山区范例”和建设“共同富裕美好社会山区样板”的特色标识。庆元县妇女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指标目标表序号主 要 统 计 指 标单位2020年2025年指标属性1妇女人均预期寿命岁81.4281.97预期性2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93.594.30预期性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50.570预期性4普通高校在校生中女性比例%56.1相适应预期性5县级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16.36提高预期性6县级政协委员中女性比例%27.54提高预期性7县级党委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100%换届后当年达到100%平时保持在85%以上预期
13、性8县级政府领导班子中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0预期性9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1.69增加预期性10基本养老保险女性参保人数万人6.12增加预期性11女职工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万人0.61增加预期性12获得法律机构援助的女性人数人75应援尽援预期性13以县为单位建立妇女活动中心%100%100%预期性14出生人口性别比%109.56110约束性15每万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数人-25预期性三、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措施(一)妇女与家庭建设1.加强家庭文明建设。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浙西南革命精神,以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为路径,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在家庭建设中践行社会主义
14、核心价值观。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深入开展文明家庭、平安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男女平等、相亲相爱、尊老爱幼、孝亲睦邻、勤俭持家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2.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建设中的独特作用。深入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深入开展家庭文明树新风、家庭教育育新人、家庭平安促和谐、家庭发展促家兴、家庭关爱解家忧等工程,促进妇女和家庭成员牢固树立新时代家庭观,以家庭和谐促进社会和谐。3.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将婚姻家庭纠纷化解工作纳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切实推进联系妇女“五必访”,借助“网格”
15、力量,加强婚姻家庭纠纷预测预防预警,健全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有效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激化。提升“美丽舅妈”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服务效能,提前介入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宣传倡导对家庭暴力零容忍的理念,依法处置家庭矛盾纠纷。4.促进婚姻家庭关系和谐健康发展。加强婚姻家庭知识普及和教育指导服务,倡导夫妻平等参与家庭事务决策。倡导婚前医学检查、婚姻登记、生育指导、婚姻家庭关系辅导等“一站式”服务,开设婚姻家庭课程,提供婚前保健咨询和婚姻家庭生活的专业指导,加强婚姻家庭专业辅导队伍和心理咨询师队伍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关注年轻一代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变迁,引导建立新时代婚姻家庭观。5.
16、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推动构建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家庭建设工作新格局。将建设好家庭、实施好家教、弘扬好家风等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基层社会治理评价考核内容。增进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以良好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6.倡导男女平等分担家务。倡导夫妻在家务劳动中分工配合,共同分担照料陪伴子女和老人、教育辅导子女学业、料理家务等家庭责任,缩小两性家务劳动时间差距。鼓励用人单位实施弹性工作制,支持男女职工共同履行家庭责任。积极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推动照料、保洁、烹饪等家务劳动社会化,推动家政
17、服务业提质扩容增效。7.增强夫妻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督促父母切实履行监管保护职责,推动夫妻共同参与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帮助父母树立科学教子理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加强亲子交流,注重言传身教,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适当的方法教育和影响未成年人。8.提高老年妇女的家庭生活质量。倡导养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引导家庭和子女履行赡养老人的主体责任,提升家庭照护能力,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督促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探亲休假权利,可采取分散灵活休假模式,方便子女探视和照顾老年人。建立完善社区老年人关爱服务机制
18、,鼓励对需要长期照护的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免费或低偿的“喘息服务”。发展“银发经济”,努力满足老年妇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妇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财产权利。9.推动完善家庭公共服务体系。推动生育养育教育、赡养老人和特殊家庭救助关爱等政策落地落实。进一步提升婚姻家庭关系调适、家庭教育指导、育幼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发展家政服务、社区服务、养老服务、托幼服务等多样服务。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引导社会力量开展家庭服务,提供公共服务产品,重点为困难困境家庭等提供支持。探索在乡镇(街道)及有条件的城乡社区建立家庭综合服务中心,为家庭提供就近便利服务。(二)妇女与健康1.建设健康优先的大健康体系。大力推进“健康
19、庆元”建设,贯彻落实“健康庆元2030”行动纲要,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行业监管、科技支撑的妇女健康保障工作机制,保障妇女获得高质量、有效率、可负担的医疗和保健服务。强化大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加大对妇女健康事业的财政投入,构建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公共卫生体系,保障妇女的健康需求。2.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大力发展智慧医疗,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更好满足妇女尤其是孕产妇群体需求。落实医共体“两员一中心一团队”工作模式,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实施妇幼保健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项目,形成横向互补、上下联动的服
20、务网络,推动妇幼健康优质资源合作共享。加大人才培养培训力度,提升基层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打造一支临床与保健相结合的妇幼健康专业化队伍。3.建立完善妇女全生命周期的健康管理。建立健全人口信息库,加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围绕育龄期、孕产期、更年期等妇女群体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加强育龄妇女生殖健康和孕产妇保健。坚持保健与临床相结合,发挥多学科协作优势,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方法。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全面维护和促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健康水平和人均健康预期寿命。4.保障孕产妇安全分娩。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检测与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整合,为育
21、龄妇女免费提供从备孕至分娩的全生育过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构建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90%以上。实施庆元县妇女健康促进工程,加强妇女健康权益保障,进一步完善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优化危重会诊抢救工作流程,提升孕产妇危急重症救治能力,将孕产妇死亡率控制在7/10万以下。积极推广产后盆底康复筛查工作,提高女性生殖健康服务水平。严厉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5.加大女性常见疾病的预防筛查和干预救治力度。在适宜人群中开展女性常见肿瘤防治以及HPV疫苗接种预防宫颈癌的科普宣教。推进适龄妇女“两癌”免费检查
22、项目,适龄妇女“两癌”筛查率达到80%以上;强化相关卫技人员培训,做好“两癌”可疑病例跟踪随访工作,提高“两癌”早诊、早治率,减少严重危害妇女健康的疾病影响。全面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提高孕早期检测率,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代际传播,降低母婴传播率。孕、产妇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检测率巩固在98%以上。6.提高妇女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全面普及生殖健康和避孕节育知识,倡导男女两性增强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识,减少意外妊娠以及性相关疾病传播。加强妇女再生育的服务和指导,加大科学生育养育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妇女选择科学分娩和喂养方式,减少非医学指征剖宫产。推进优生促进工程,增强
23、防控出生缺陷力度,实施孕前传染病筛查和叶酸水平检测,落实免费补服叶酸。及时指导高风险孕妇进一步进行遗传咨询筛查,有效减少唐氏综合征等先天严重缺陷儿的出生。婚前医学检查率保持在80%以上。7.关注妇女心理健康。深入推进医防融合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心理健康促进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普及妇女心理健康、精神疾病预防等知识,引导妇女掌握基本的情绪、压力管理等心理调适方法。加强对孕产期、更年期等特定时期妇女的心理关怀,对流动、留守和遭受性侵、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心理援助,持续提升我县妇女心理健康水平和体质健康水平。8.做好流动妇女卫生保健工作。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服务地区的流动
24、妇女妇幼保健管理模式,加强对流动孕产妇的孕产期保健工作,推动流动和户籍孕产妇健康服务均等化。加强部门合作,通过大数据平台创新流动妇女健康管理模式,提高服务能力。9.提升妇女健康素质。开展健康和营养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引导妇女树立科学的健康理念,加强合理膳食指导,提高女性的营养水平。提高妇女参与疫情防控、应急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妇女主动控制烟草危害,拒绝酗酒,远离毒品。引导妇女积极投入全民健身行动,推广适合女性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积极发展城乡社区体育活动,城乡体育健身设施实现社区、行政村全覆盖。妇女国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4.3%。(三)妇女与教育1.广泛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领妇女坚定理想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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