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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年9月18日目录第一部分 莲都区儿童发展现状3一、主要成效3二、存在的问题5三、机遇与挑战6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7一、指导思想7二、基本原则7三、发展目标8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和措施8一、儿童与健康8二、儿童与教育13三、儿童与法律17四、儿童与社会保障20五、儿童与环境23第四部分 重点实事项目27一、实施重大公共卫生妇幼项目27二、实施学前教育优质资源拓展工程27三、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29四、建立莲都区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9五、青少年生殖健康关怀工程29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30第五部分 保障措施30一、组织实施30二、监
2、测评估31莲都区儿童发展“十三五”规划儿童是人类的未来,儿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为进一步促进儿童事业的发展,提高莲都区儿童整体素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浙江省“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丽水市“十三五”儿童发展规划和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莲都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划。第一部分 莲都区儿童发展现状一、主要成效莲都区儿童发展“十二五”规划(2010-2015年)实施5年来,全区各级政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相关部
3、门认真组织实施,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全区儿童生存、保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实现,儿童事业取得了新的进展。一是儿童健康保健不断加强,儿童的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十二五”期间,莲都区积极落实三级干预措施,建立了以三级干预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全区出生缺陷干预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全面实施免费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9.71%;婴儿死亡率和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下降到 2.62和 3.78;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4.89%,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6.1%以上;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连续5年达95%以上。二是儿童教育事业发展迅猛,儿童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基本
4、完成城乡幼儿园建设布局,现有各类幼儿园82所,全面建成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依托的农村幼儿园管理指导网络,农村适龄儿童能接受有较高质量的学前教育,解决城区、乡镇入园难工作力度明显加大。截至2015年底,全区学前三年儿童毛入园率为96.8%,学前一年儿童毛入园率达100%,全区适龄儿童小学入学率、初中入学率均为100,小学巩固率、初中巩固率均为100%。5年来,小学专任教师具有本科学历的比例达到82.27%。三是儿童福利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儿童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通过向上级民政部门争取资金和政府拨款,落实孤儿每月供养经费,保障了孤儿的基本生活。全面实施“残疾儿童免费抢救性康复项目”,2015年度残疾
5、儿童康复训练和服务人数61人,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人数2人,开展残疾儿童康复的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数为0,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为100%。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得到较大提高。低保儿童、困难家庭儿童、艾滋病儿童得到及时救助和保护。全面普及农村学生营养午餐制度。四是建立法律援助网络,切实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建立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法律援助工作站22个,以及在部分社区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形成了以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为轴心,以乡镇街道基层司法法律援助工作站为依托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十二五”期间共为333位未成年人提供法律援助,援助率达100%。中小学生接受普法教育率、全区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
6、连续5年达100%。依法打击和查处各类侵害儿童的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遏制侵害儿童违法犯罪案的发生。“十二五”期间,全区未发生拐卖儿童案件。重视青少年维权工作,每年定期对正在服刑的少年犯回访帮教,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好转率达78%。五是儿童成长环境明显优化,关爱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深化“雏鹰争章”活动,提升儿童工作者素质;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中小学食堂及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类黑网吧、黑游戏机房等违法经营行为,为全区广大少年儿童营造健康向上的社会环境。在全区小学开展雏鹰争章和新课改有机衔接工作,使素质教育主体化、自动化,全区城市、农村学校少
7、先队组织雏鹰争章参与率均达到100%,远远超过规划城市80%和农村60%的目标。二、存在的问题“十二五”以来,莲都区儿童事业得到了较快发展,但受社会、经济、文化、环境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面临诸多问题和不足。(一)妇幼保健工作亟待加强。一是儿童“十二五”规划中部分指标完成不理想。儿童卫生保健领域27个指标有7个指标为数据空缺,有4个指标未达到目标值。二是妇幼卫生队伍建设不健全已成为困扰妇幼工作发展的难题。妇幼保健人员配备不足,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不强,难以承担妇幼保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后,“十三五”期间将迎来生育高峰,对卫生、医疗等公共服务必将带来巨大
8、的压力。(二)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任务艰巨。随着改革开放的加大,大量外来人口流入我区,流动人口的妇幼保健管理仍是难点。在部分外来人口聚集区,对外来人口妇幼保健管理上存在较大盲点,母婴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目前对于流动人口的孕产妇保健、儿童保健、计划免疫等,在管理制度上还不够完善,措施不能到位,相关数据无法取得。流动人口的文化素质和经济收入相对偏低,卫生保健意识淡薄,往往重治病而轻防病检查,加之现有的管理手段相对滞后,极易导致少数妇女怀孕后未能接受系统的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对母婴健康形成极大的危险。(三)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因素客观存在。教育投入长期不足,教育事业发展不均衡。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点)建
9、设严重不足,媒体设立家庭教育栏目尚未开展。2015年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91.80%,与要求的95%以上尚存在一定的差距。幼儿教师持证率为77.7%,与目标80%以上还有一定距离。标准化学校(包含学校规模和校舍建设、师资队伍、教育技术装备、校园环境和安全)创建未达到要求。乡村学校留守儿童需进一步关怀。二孩政策的实施对教育公共服务的提出了新的要求。三、机遇与挑战儿童是国家和民族的传承者,也是和谐社会未来的建设者,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的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区具有重要作用。“十三五”时期,是我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深入推进“三美融
10、合、主客共享”工作主线,全面建设“中国莲都”,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区儿童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与此同时,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重,建设和谐社会,为儿童在健康发展、教育水平、社会保障、权益保护、环境优化等方面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尤其是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实施后,“十三五”期间将迎来生育高峰,对卫生、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必将带来巨大的压力,对环境优化、法律保障和家庭教育等方面工作也是全新的考验。因此,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工作面临的重大任务。第二部分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我区“十三
11、五”时期儿童发展的指导思想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适度普惠、提升保障为主线,统筹城乡儿童协调发展,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福利水平,保护儿童权益,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提高儿童整体素质,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儿童倾斜,促进儿童事业的繁荣发展,共建共享高水平全面小康社会和“中国莲都”建设成果。二、基本原则1.坚持优先发展。落实“儿童优先”的原则,
12、在制定法律法规、政策规划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前提整合社会各方资源,维护儿童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保障儿童的平等权利,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2.坚持平等发展。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3.坚持儿童为本。把满足儿童的多样化需求作为儿童发展的根本点和落脚点,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尊重儿童的意愿,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特点规律,使儿童健康快乐成长。4.坚持统筹兼顾。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逐步健全完善层次丰富、发展均衡、配置公平的面向儿童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3、,提高城乡儿童一体化发展水平,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均等的机会和发展环境。三、发展目标以满足儿童发展需求为本,与“中国莲都”社会建设相一致的儿童事业发展为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和服务体系,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福利水平;进一步优化儿童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社会环境,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保障儿童合法权益;不断提高儿童的整体素质和创新实践能力,实现儿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努力实现我区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达到全市中上水平。第三部分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一)主要目标1.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增
14、强新婚人员的自觉婚检意识,提高婚检率。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检测率分别达到85%和80%以上。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增补叶酸服用率达到90%以上。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病残儿家庭再生育产前筛查率达到99%以上。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到93.5以上,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99以上。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100,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5%以上。开展孕前准父母科学生育知识的普及教育。巩固唐氏综合症免费筛查技术。2. 提高儿童健康水平。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9
15、5%以上。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8%以下,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8.5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和中重度贫血患病率分别控制在较低水平,开展科学营养普及教育。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控制儿童肥胖症发生率,降低儿童视力不良发生率。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得到有效控制,免费开展儿童牙齿窝沟封闭。减少儿童受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5年为基数下降10%以上。3健全儿童保健服务体系。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达90%以上。规范预防接种行为,加强儿童疾病防治,以乡镇(街道)为单位
16、,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扩大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提高农村儿童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医疗保障水平。保障流动儿童享有卫生保健服务,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防控未成年人吸烟、吸毒、酗酒,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建立儿童心理问题跟踪服务机制,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建设一批儿童户外、校外社会实践、生活体验、体能锻炼的营地和基地。(二)主要措施1.加强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儿童保健专科建设,突出保健服务功能导向,突出公共卫生职能,优化服务流程,
17、丰富服务内涵。巩固和强化基层儿童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提高基层基本公共儿童保健服务能力。(区卫计局)2.加大儿童保健队伍建设。根据国家有关妇幼保健机构人员配置标准,争取妇幼保健机构人员达到配备要求。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基层妇幼卫生人才培养,争取实现辖区内妇幼保健人员配备达到0.29人/千人以上。充分利用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为儿童提供均等化的保健服务。(区卫计局、区财政局)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开展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
18、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纳入流入地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重点做好免疫规划、传染病控制、7岁以下儿童健康服务管理等工作。(区卫计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4.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加强婚前检查、孕前孕期检查知识宣传,提高婚前检查、孕前孕期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完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技术,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区卫计局、区财政局)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加强妇幼保健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继续实施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
19、工作,落实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阻断各项措施,提高预防艾滋病和梅毒母婴传播综合服务能力,减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发生。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区卫计局)6.加强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加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的实施力度。开展科学喂养、积极倡导母乳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爱婴医院的管理,落实促进母乳喂养成功十项措施,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区卫计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总工会)7.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定期发布监测
20、结果。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普遍开展针对道路交通伤害、溺水、防火等严重威胁儿童生命健康的伤害类型的专项干预工作,设立预防伤害专项教育课程。针对家长开展预防儿童伤害知识与技能教育,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开展灾害避险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演练,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和逃生能力。减少各类灾害对儿童的影响,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生活、医疗、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区关工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的校内体育活动时间
21、。改善学校体育场馆设施,提高共享社会公共体育设施水平。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加强学生体质监测通报和成果运用制度。建设一批儿童户外、校外社会实践、生活体验、体能锻炼的营地和基地。(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体育局)9构建儿童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体系。落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支持中小学校配备心理检测系统,完善学生心理档案,健全学生心理危机识别和干预机制,完善转介制度。推进心理辅导活动课程建设和实施,中小学每班每月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不少于2课时。加强幼儿园、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培养和教师心理咨询技能培训。加强生命教育和青春期教育,增强学生珍爱生命意识和抗挫折能力。依托市
22、妇幼保健机构加强自闭症、多动症的早期筛选。(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科协、区关工委)10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教育和服务。将性和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地方课程体系,将艾滋病综合防治知识纳入学校专题教育。健全性与生殖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建设,满足适龄儿童的咨询和治疗需求。(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区妇联)二、儿童与教育(一)主要目标1.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区3-6岁儿童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达到85%以上,等级园比例达到95%以上。幼儿园专任教师持有教师资格证比例达到90%以上,大专以上学历达到95%以上。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稳定在100%。0-6
23、岁儿童家长和看护人员受训率达到80%以上。2.儿童教育保障体系基本完善。推进中小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均衡化发展。义务教育标准化中小学校比例达到90%以上。建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制度,保障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新居民子女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0%以上。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学前教育入学率达到85%以上,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教育。完善学生资助体系建设,继续实行低保家庭、困难家庭子女和残疾儿童入学的教育资助制度。全面落实民族优惠政策,保障少数民族少年儿童入学率、巩固率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3.素质教育得到全面推进。加强信息化和数字校园建设。中小学校
24、建成校园网达到95%以上,推广无线校园网建设,中小学校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基本达到配备标准。小学专任教师本科以上学历达到85以上,初中专任教师本科学历达到98以上,初中专任教师研究生学历比例达到5%以上。(二)主要措施1.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大力推进教育依法行政工作,切实加强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落实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区教育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2.推进0-3岁儿童早期发展。积极开展新生儿父母早期教育。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
25、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建立以早教园、婴儿园和社区为依托的早教服务网络,为0-3岁儿童及其家长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健全工作机制,提高科学育儿水平。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区教育局、区卫计局、区妇联)3.高质量推进学前三年教育。将学前教育机构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引进社会力量多元化办学。有效利用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资源,扩大公办幼儿园招生覆盖面,缓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压力,加大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推进普惠性幼儿园建设,大力引导和鼓励优质幼教资源推行集团化办园、城乡共同体、连锁办园、强弱结对帮扶等模式,加强民办等级幼儿园建设。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和社会多元投入机制,
26、推进学前教育城乡均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教师队伍素质,强化合格师资培养,实行分层培训制,切实保障民办幼儿教师待遇,积极推广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实施职业员工制度。(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财政局)4.加强儿童科技教育。切实加强对儿童的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科技活动,通过开设科普课程,开展科技活动,培养儿童的创新能力,提高科技素养。重视并加强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技示范学校的作用,向儿童少年广泛传播科学思想、科学知识、科学方法,提高儿童参与科技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区教育局、团区委、区科技局、区关工委)
27、5.加强特殊群体儿童教育。切实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障女童、残疾儿童与其他儿童同等享受义务教育;落实福利院儿童就学定点学校,保障儿童享受义务教育权利;大力加强帮困助学工作,确保在城区儿童不因家庭贫困而失学。(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残联)6.全面实施区域均衡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坚持教育优先发展、重点保障,建立并完善教育公共财政制度。优化城区教育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标准化,基本实现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费拨款标准、教师收入标准、学校配置标准、教师队伍配置标准“四统一”;科学调整教育布局,整合、扩大、优化义务教育资源;以集团、联盟、共
28、同体等多种形式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名校集团化办学,探索集团学区化;全面实施城乡中小学互助共同体建设,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建设。(区教育局、区发改、区财政局)7.深入推进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加强校长教学业务培训,提高校长的课程意识,增强课程领导力。以促进学生终身发展、全面发展为宗旨,指导和规范学校完善课程设置,全面落实课程方案;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逐步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校本课程系列,满足不同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选择学习的要求。切实落实中小学新课程理念和要求,注重因材施教,扩大小班化教学,推进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等教学方式。深入开展“轻负高质”教改实践,关注学习兴趣和生活经验,倡导参与、探究
29、和动手,提高教学效益;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学规律,创设有利于学生积极参与的教学环境。(区教育局)8.全面推行素质教育。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合力育人机制,全面提升社会实践活动的功能和质量,提高儿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至少掌握两项体育技能;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公布制度。建立和完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组织管理体系、学生心理危机应急干预机制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机制。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完善初中学习困难学生的帮助和发展机制。(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文广新体局
30、、团区委、区科协)9.完善家长学校,强化家庭教育。建立多元化的家长学校办学体制,加强对各类家长学校的管理和指导,提高初中、小学、幼儿园、社区家长学校办学水平和质量。逐步推行孕前、胎儿、婴儿时期的家庭教育知识培训。积极开展家庭教育理论研究,开展学校、家庭、社会教育一体化研究和探索,充分利用社会综合资源形成教育合力。继续深入开展“小公民道德建设”、“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等系列活动。(区教育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三、儿童与法律(一)主要目标1.儿童的人身权利得到保障。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侵害儿童权益案件的受案率、结案率均达到100%。禁止虐待、溺弃儿童,特别是女
31、婴和病残儿童,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形式的暴力行为,禁止使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证登记,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健全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依法保护儿童的合法财产权益。2.儿童法律援助不断加强。 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全区社区儿童维权机构覆盖率达100%。建立与完善适合儿童的司法体系。3.未成年人犯罪有效控制。中小学校警校共建率达到100%,乡镇中心学校以上的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中小学生普法教育率达到100%,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未成年人犯罪人数控制在犯罪总人数的8
32、%以下,刑释解教未成年人帮教好转率达到90%以上。(二)主要措施1.依法落实儿童各项权益。健全完善有利于儿童生存和发展的法律体系,完善建筑、交通、公共设施、应急等安全和食用品、文化市场等方面有关儿童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全面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严厉打击拐卖、绑架、伤害、猥亵、虐待、遗弃儿童和引诱、教唆、胁迫未成年人犯罪等各类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刑事犯罪,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杜绝利用儿童进行乞讨、卖艺、卖淫等伤害儿童身心健康的违法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家庭暴力及其他形式的身心虐待。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行为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家长和儿童“防拐”意识和能力,妥
33、善安置被解救儿童。加强对企业用工的管理和监督,依法严惩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团区委)2.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面向社会、家庭、儿童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定期开展儿童法律知识的社会宣传,增强全社会保护儿童的法律意识。在中小学校设置法制课程,法制副校长每年至少两次面向全体学生宣讲法制教育内容,不断提高学生的法制观念,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区司法局、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团区委)3.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确保无论何种原因
34、出生的婴儿,都有依法获得出生登记的权利。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简化规范登记程序。(区公安分局、区卫计局)4.完善儿童的监护制度。建立儿童监护监督制度,完善国家监护制度,提高儿童家长和其他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完善落实撤销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资格的相关法律制度。逐步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护为保障,以国家监护为补充的监护制度。消除对儿童的性别歧视。依法查处违法鉴定胎儿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行为,严厉打击溺弃女婴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女婴的生命权。(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5.加强未成年人劳动保护。严格执行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浙江省实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办法,禁
35、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儿童,禁止介绍未满16周岁儿童就业。持续开展整顿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的春苗专项行动,保持严厉打击非法使用童工高压态势。加强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分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6.加强儿童司法保护和法律援助。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建立健全少年法庭。进一步健全儿童法律援助网络,充实儿童法律援助工作队伍。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利用自身资源为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儿童在司法程序中获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进一步发
36、挥12348法律服务专线、青少年维权岗、12355青少年服务台的作用,不断完善社会化儿童维权网络,形成以各级司法部门及社会团体相结合的儿童法律援助网络,为儿童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法院)7.巩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防线。加强儿童违法犯罪问题的研究,建立学校、社区、家庭、司法机关共同参与的帮扶组织和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倾向的儿童进行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不良行为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探索建立专门学校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其享有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团区委)8.加强校园内外综合治理。
37、大力开展警校共建活动,进一步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管控,铲除学校周边“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帮助学校组建护校队,搞好周边巡逻和消防安保,维护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等工作。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幼儿园、中小学的安保力量,推进学校意外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团区委)四、儿童与社会保障(一)主要目标1.儿童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健全。90%以上的社区(村)建立1所儿童之家。 保障困境儿童和困境家庭儿童学习、生活、教育、医疗、就业等权利。建立健全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不断完善儿童福利保障体系。健全孤儿救助制度,建立覆盖城乡的孤儿最
38、低养育津贴制度和残疾孤儿生活津贴补助制度,保障孤儿的基本生活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建立1所集养育、康复、教育于一体的儿童福利机构。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及适龄儿童就业等权利。2.儿童社会保障机制逐步完善。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实施医疗减免或专项补助。建立0-6周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二)主要措施1.着力推进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体制,提高
39、政府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水平和保障能力。加大儿童福利与公益事业投入,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进由补缺型福利向适度普惠型福利转变,建立残疾孤儿生活津贴制度。(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2.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和服务能力。增加孤残儿童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数量,完善儿童福利机构孤儿、弃婴接收、救治制度,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建立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服刑人员子女的替代养护制度,为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和服刑人员子女的生活、医疗、教育、就业提供制度保障。(区民政局、区残联、区财政局)3.提高儿童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服务水平。适时设立儿童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将儿童作为重要内容
40、纳入社会医疗保险救助范围,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和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率。建立健全儿童医疗救助制度,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实施医疗减免或专项补助。(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区人力社保局)4.建立健全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建立06岁残疾儿童特别登记制度,对残疾儿童基本康复给予政府补贴。加快残疾儿童康复服务网络建设,保证残疾儿童就近就地得到有效、安全的康复服务。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区残联、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5.逐步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管理制度,为流动儿
41、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打好基础。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为农村留守儿童服务的机制,继续开展留守儿童关爱行动,加强对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提高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6.实施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优先将父母双方无法或无能力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以及贫困家庭的重度残疾、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纳入儿童福利保障范围,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区民政局、区财政局)7.发挥儿童之家作用。村(社区)普遍设立儿童之家,配备活动
42、设施、落实专职工作人员,为辖区儿童,特别是困境儿童、留守流动儿童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政策咨询等服务。(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五、儿童与环境(一)主要目标1.儿童发展的生存生活环境有效改善。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歧视和伤害儿童的行为和事件明显减少。加强对婴幼儿用品、儿童食品、用品生产、销售的监督与抽查,提高提高儿童食品、用品的合格率。加强对网络渠道销售产品的监管和检查。定期检查药店儿童药品合格率,不定期检查幼儿园药品合格率。健全儿童大型游乐设施检验制度,每年定期专人检查。学校、大型儿童活动场所等进出口处普遍设置交通标识,并列入安全检查重
43、要指标,减少儿童意外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2.儿童发展的文化活动环境更加优化。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为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和社区建立儿童图书室,培养儿童良好的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逐年新增雏鹰争章体验基地,进一步丰富基地活动内容;少先队员参加雏鹰争章活动率,城市和农村分别保持在100%。建立社区、村留守儿童活动阵地,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拓展农村儿童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不得擅自取消、占用留守儿童之家图书室,每个儿童之家图书室适宜儿童阅读藏书应达500册以上。建立儿童活动中心。增加县、乡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
44、化、体育、娱乐等校外活动设施和场所,丰富儿童课外生活。3.儿童发展的社会服务环境进一步拓展。提高现有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的程度。将儿童保护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每个乡镇(街道)至少配备1名专兼职的儿童工作者。大力推广家庭教育,建设覆盖城乡、涵盖从孕前至青春期的父母成长课程体系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区里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立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多渠道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每年组织家庭教育巡回报告会。(二)主要措施1.创造安全规范的儿童生活环境。强化生产儿童食品、用品相关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健全儿童食品安全监测、检测
45、和预警机制,加强儿童用品、玩具和游乐设备生产和销售的监督管理,每年对儿童食品、用品、玩具开展不少于2次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对大型游乐设施逢节必查,对社区儿童游乐设施和健身器材定期开展检测与维护。(区质监局、区市场监管局)2.营造文明健康的文化环境。加强对文化市场的管理,坚决取缔非法游戏厅和“黑网吧”,打击非法出版物,减少色情、暴力等不良信息对儿童身心健康的损害。加强公益性电子阅览室建设和管理,为儿童营造健康安全的上网环境。组织开展各类儿童文艺活动和比赛,提高儿童艺术才能和素质。(区文广新体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3.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深入推进美丽莲都建设,加大对大气、水、垃圾和噪音的治理力
46、度,控制和治理工业污染,切实提高城乡环境污染防控能力和水平。加强饮用水源、危险废物收集和处置、放射源辐射等环境安全执法力度,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深化绿色学校创建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儿童环保活动,鼓励引导儿童养成绿色生活的良好行为习惯。(区环保分局)4.提高社区儿童服务能力。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社区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使儿童保护纳入社区管理和服务职能。增加街道和乡镇综合服务机构承担儿童福利服务的功能,促进儿童卫生、科技、教育、文化、体育、法律等服务进社区。(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广新体局、区妇联、团区委、区关工委)5.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47、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实施“绿谷希望”父母成长工程,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学校要开设家长学校,开展家长体验日、家长授课日活动,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区妇联、区教育局、区财政局)6.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落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规范完善校园警务室建设,确保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按规定配备到位。合理设置学校及周边视频监控探头布点。严厉打击干扰学校正常教学和侵害儿童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整体推进学校意外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区教育局、区公安分局、区文广新体局、区市场监管局)7.加大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