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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莲都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7年4月目 录一、发展基础与背景形势1(一)发展基础1(二)背景形势5二、“十三五”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6(一)指导思想6(二)基本原则6(三)发展目标7三、主要任务8(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8(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9(三)优化老年安养环境11(四)重视发展老年事业13(五)促进老年社会参与15(六)推进老龄产业培育16四、重点工程17(一)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程17(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17(三)老年医疗健康促进工程17(四)医养结合示范工程18(五)老年“乐龄”工程18(六)老年“乐学”工程19五、保障措施19(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19(二)加大改革创新
2、力度20(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20(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20(五)加强老龄工作宣传21附表:“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重点工程一览表莲都区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为促进老龄事业协调快速发展,努力构建莲都大老龄工作格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浙委办发201311号)、丽水市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莲都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2016-2020)规划纲要等,结合我区人口老龄化发展态势和老龄事业发展实际,制定本规划。一、发展基础与背景形势“十二五”期间,全区围绕“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教、老有所学
3、、老有所乐、老有所为”(以下简称“六个老有”)老龄工作目标,以保障和改善老年民生为根本出发点,老龄事业呈现出整体推进、加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一)发展基础1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社会保障覆盖面提升。截至2015年底,全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3万人,其中参保缴费人数24.6万人,待遇享受人员8.4万人;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人员覆盖面达到95%以上;全区90岁以上老人免费实行意外伤害保险。社会保障待遇逐年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一连调”,2015年月人均基本养老金达到2106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从每人每月60元提高到到120元。2015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政府补贴提高到每
4、人每年540元,住院费报销人均达到5764.74元(全年报销34769人次),并实行了门诊费用统筹。老年人社会救助加强。完成省民政厅“救急难”试点工作,政策范围内的医疗救助比例从原来的60%提高到70%。2社会养老服务不断发展加强养老机构建设。2015年完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建设40个,至2015年底累计达到164个,百位老人床位数达到3.17。培育养老服务组织。截止2015年底,我区共备案基层老年协会233个,符合规范化标准217个,规范化率93%。其中139个基层老年协会开展“银龄互助”活动,3个基层老年协会开展“暖巢”行动。实施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制度。依托“96345”便民服
5、务热线,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为特殊老人购买服务,老人可享受饮食起居、卫生清理、健康护理、心理辅导等多项服务。截至2015年底,累计享受政府购买服务共1627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券”117.8万元。开展“一键通”服务。该项工程自启动以来,共惠及城区1200多名高龄空巢老人,共受理服务电话6000余人次,有效的解决了高龄空巢老人独自在家时遇到紧急事件、日常生活照等问题。3老年健康服务不断完善按照国家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要求,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建立社区老年卫生保健制度。对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每年一次的免费体检,并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教育、疾病预防、康复护理、中医药保健指导
6、等健康管理服务,并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健康档案。截止2016年底,为辖区内67339名老年人建立电子健康档案,建档率90.26%;为32626名老年人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健康管理率43.73%;将高血压、糖尿病等人员,纳入重点疾病管理对象,共为22429名60岁以上高血压患者、4815名60岁以上糖尿病患者建立专项档案,实施分级管理,根据随访调查结果对患者进行分类干预、健康教育和指导等。通过开展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逐步提高老年人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进一步提高了老年人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4老年文化活动不断拓展文体活动多姿多彩。建立各种老年文体团队 172支,老年文体活动参与率达到70%,
7、老年运动会、摄影比赛、文化艺术周汇演等开展有声有色。老年教育同步发展。全区 14个乡镇(街道)全部成立老年电大教学点,现有老年电大教学点(班)82个,共有办学人员、辅导员、注册学员5356人,白云社区老年电大教学点、区供销社老年电大教学点被评为首批市级老年电大示范教学点。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基层老年协会,投身“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殡葬改革、美丽城乡建设等工作,发挥了很好的作用。5老年维权工作不断增强积极创建以城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司法所法律援助站为支撑,农村法律援助点为落脚点,对接市区、乡镇、农村三级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夕阳红工程”,开通“12348”法律援助咨询热线
8、电话,在涉及老年人最关心、最现实的婚姻、继承、赡养等领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及时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截止2015年底,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已达到100%。6敬老爱老环境不断优化积极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和“老年宜居社区”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省“老年友好城市”创建,积极开展“最美百岁老人”、“长寿村”、“敬老礼仪评比”等评选活动。“96345”市民服务中心、老竹敬老院、莲都区人民医院等单位被评为“丽水市敬老文明号”单位和第一届浙江省“敬老文明号”单位;岩泉街道丽阳社区、白云街道灯塔社区、紫金街道东银苑社区、万象街道府前社区被认定为丽水市第一批“老年宜居”社区;大港头镇小井村、碧湖镇堰头村、雅溪镇西溪
9、村、岩泉街道雨伞岗村被评为丽水市长寿养生村。深入开展尊老敬老传统美德宣传教育,“孝文化”讲师团继续在全区各个老年电大教学点开展宣讲。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介的作用,发掘并宣传涌现出来的敬老好典型,营造全社会敬老爱老的浓厚氛围。2013年孝老典型人物程火发获得丽水“十大孝贤”,蒋小娟、黃栽美获得“十大孝贤”提名奖;2014年程火发,被评为“中华孝亲敬老楷模”提名奖。(二)背景形势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区正处在人口老龄化加速发展的阶段。据统计,2015年底,全区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总数7.46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18.58%;全区80岁以上高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的17.8%,全区城镇
10、、农村实际空巢率分别约45%、65%,城乡失能、半失能老人分别占老年人总数的6.3%、12.4%;据预测2020年老年人口达8.6万人,占户籍人口总数的21.51%,人口老龄化与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比例高并存,老龄问题日益突出,面临着快速增长的老年人口与社会保障覆盖水平偏低的矛盾、日益增长的老年人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与养老服务供给不足的矛盾、老龄事业的新型发展和老龄工作相对滞后的矛盾。我们应充分认识老龄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顺势而为、主动作为、积极有为,以更高的站位审视老龄化问题,以更阔的视野谋划老龄事业,以更多的实招推进老龄工作,努力实现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
11、调发展。二、“十三五”总体思路与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五大发展理念和“两山”理论,围绕区委“三美融合、互促共进、主客共享”工作布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老龄工作方针,以“养生莲都长寿之乡”为品牌形象,深入实施积极老龄化战略,推进全区老龄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全面增强老年人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在全市率先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二)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树立积极老龄观,着力解决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满足老年人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坚持统筹协调、全
12、面推进。把老龄事业发展摆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位置,增强发展的协调性、公平性和均衡性,加快发展农村老龄事业。坚持把握规律、创新发展。加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研究,把握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和内在要求,积极探索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途径和办法。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党委、政府在应对人口老龄化中的统筹规划、政策制定、组织协调作用,鼓励、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应对人口老龄化工作基础更加扎实,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老龄工作政策体系更加完备,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社会保障为支撑、社会养老服务为依托、社会安养环境为支持的具有莲都特色的新型养老模式全面建
13、立,成功创建省级“老年友好城市”,老龄工作继续率先走在全市前列。表1:“十三五”老龄事业发展主要目标指标名称2015年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95以上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96以上每百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个)3.175以上居家养老服务网络覆盖率(%)-100%老年文体活动参与率(%)7075基层老年协会备案登记-15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6070老年法宣传普及率(%)-95以上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100100人均期望寿命(年)79.379.8三、主要任务(一)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要求,不断健全社会保障体系。(1)健全覆盖全民的
14、养老保障体系。大力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人员全覆盖;推进统一的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设,着重做好居民养老保险扩面提升。对高龄老人、残疾老人、特殊困难老年人参保予以政府补贴。完善五保、“三无”对象供养政策,力争集中供养率巩固在92%以上,供养水平不低于省定标准。健全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老年人长期护理保障制度,建立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制度。(2)健全城乡统筹的医疗保障体系。完善城乡统一的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力争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障实现更高水平全覆盖。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建立稳定可持续的医疗保险筹资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逐步提高老年人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3)健
15、全老年社会救助体系。加强政策宣传和督促检查,健全家庭收入状况核对机制,有效衔接低收入农户脱贫工作,切实巩固动态管理下的低保制度,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人全部纳入低保。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保障因灾因病等支出性贫困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适时调整补贴标准,完善低保家庭中失能失智老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完善高龄老人补贴制度,90岁以上长寿老人一次性补贴不计入老年人的家庭收入,不影响其享受符合条件的其他惠民政策。实施特困老年人精准帮扶,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特困老年人生活救助,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围绕“幸福养老”目标,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布局合理、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多层
16、次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形成“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1)完善居家养老服务。在城乡社区建立集日托照料、文化休闲、卫生保健、家政服务等服务为一体的居家养老文化休闲服务中心,逐步形成城市社区15分钟、农村社区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创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建立健全集居家服务和应急救助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争取开展2至5个试点,提高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立老年人关爱帮扶体系,积极推进“乐龄工程”,按照“住址相邻、性格相近、爱好相似”等有利因素,组织低龄健康老人与长寿、高龄空巢、重残、失能老人结成帮扶对子,全面开展“银龄互助”活动。
17、通过宣传政策法规、弘扬传统孝道文化、制定村规民约等方式,强调子女对父母赡养义务,督促家庭成员承担赡养责任,发挥家庭养老的主体功能。(2)加强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步伐。通过布点规划的实施,推进大港头、碧湖、黄村、太平、峰源等乡镇级养老机构建设,推进一批敬老院转型升级改造,力争到2020年,新增养老床位1500张,百位老人床位数达到5张以上,其中民办(含公建民营)比例超过50%;护理床位占比超过40%。通过建设资金补贴、公建民营、税费优惠、购买服务等政策措施,持续推进民办养老机构发展。大力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以长期照料、专业护理和临终关怀为核心的护理型
18、养老机构。鼓励村集体和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服务点。(3)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建立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机制,通过院校培养、集中培训和远程教育等形式,有计划、分层次、多渠道开展从业人员培训。引入社会工作的理念、技巧和方法,逐步培养建立一支素质较高、结构合理的老年社会工作者队伍,力争到“十三五”末,80%的从业人员取得初级护理证书,20%左右的从业人员取得中级护理证书。引入社工专业督导人才,推进购买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探索为老服务公益创投项目,为高龄、空巢、残疾等特殊困难老人,提供资源连接、精神慰藉、能力提升、社会参与等方面的专业社工服务。(4)健全养老服务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养老服务需求评估、财政
19、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力争享受养老服务补贴人数达到5%。完善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机制,丰富购买养老服务目录、内容,逐步推进“购买服务进农村”。采取政府划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土地和充分利用仓储用房、学校、办公楼和村级建设留用地等方式,加强民办养老机构建设的用地保障。加强对养老服务标准的宣传、培训、贯彻实施和跟踪管理。规范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养老服务补贴发放,委托第三方对养老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进行等级评定。(5)健全老年医疗服务。加强各级老年医疗、康复机构建设,鼓励兴办老年病专科医院、老年康复中心、失能老人护理机构,在精神治疗机构中设置一定比例的老年病床位。引导居家养老日间照料服务中心加强与乡
20、镇(街道)卫生院合作,推进老年人口健康信息化建设。加强老年人社区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老年疾病预防、慢性病管理水平。 (三)优化老年安养环境以“安全、便利、舒适”为目标,加强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全面实施适老化改造,强化孝亲敬老社会氛围,提升老年人宜居安养水平。(1)着力推进涉老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对居住小区、园林绿地、公共场所、既有道路、公共建筑特别是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建筑设施的无障碍改造。对已建成的公共场所应设置满足老年人需要的平缓出入通道、安全扶手、公共休息区以及方便老年人使用的公共厕所,并保持舒适、整洁、安全。对已建成的各类公共建筑服务设施无障碍改造率力争超过60%,对城市人行道及
21、人行横道各种路口坡化改造(含新建)率力争超过80%,对已建居住小区改造率力争超过50%。保证无障碍设施的正常使用,盲道无占用。完善老年住宅、老年公寓、养老院、护理院、托老所等养老设施规范化建设,确保新建养老机构场所无障碍率达100%。制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老年宜居住宅开发。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优先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家庭提供保障性住房。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多渠道解决老年人住房问题,对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老年人,优先给予配租。大力推进方便老年人的新型住宅建设,探索实施住宅适老化改造和多层公寓电梯改造。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等公共空间开辟老年人文化和运动健身场所,营造适合老年人养老的人
22、居环境。(2)营造尊老敬老的社会文化环境。持续组织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敬老月”和孝文化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活动;开展“老年温馨家庭”创建活动,提高老年人居家养老幸福指数。创新社区“邻里节”活动,构建邻里一家亲的和谐邻里关系。倡导赡养纠纷家庭签订赡养协议书,明确赡养责任。支持主流媒体设立老年人专题节目、栏目,播放尊老敬老公益广告。树立敬老养老助老典型,表彰、宣传敬老养老助老模范行为和“老有所为”先进人物。建设1至2个孝老文化主题公园,弘扬敬老、爱老、助老的良好社会风尚。(3)营造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保障的安全环境。升级完善老年人法律援助体系,确保区级法律援助中心、街道、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站(
23、点)覆盖率保持100%水平。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和生活困难老人免费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解答、优先指派”政策,对低保、残疾、孤寡老人进一步放宽受理条件,扩充援助事项,实现“应援尽援”。完善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 老年人社会优待对象、范围、标准全省领先。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网络,使老年人就近、便利地得到有效的优质服务,力争老年消费者投诉解决率达到100%。把普法宣传教育与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采用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确保老年法宣传普及率超过95
24、%。(4)创建“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人宜居社区”。按照省里关于开展“老年友好城市”和“老年人宜居社区”创建活动的要求,制订创建方案,建立创建机制,有规划、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监督、有考核,各单位共同齐力推动创建活动的开展。(四)重视发展老年事业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培育老年文体队伍,发展老年教育,共建充满活力、参与广泛的老年社会文化生活。(1)加强老年文体设施建设。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适度超前,将老年文体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总体规划,努力满足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需求。加快建立完善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老年公共文化和综合性活动设施网络,确保区级至少有1所综合性老年活动
25、中心、每个街道(乡镇)有1所向老年人开放的综合性多功能室内文化和体育健身活动场所、98%以上社区有老年活动室。推进老年体育活动中心(俱乐部)建设,在广场、健身路径、居民小区以及乡镇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等要设置适合老年人活动的场地、设施和器材,力争到2020年人均体育设施面积达到1.9平方米以上,其中公共体育设施面积达1平方米以上,形成市民10分钟文体活动圈和农民30分钟文体活动圈。加强维护管理,确保老年文体设施功能持续运转。(2)积极开展老年文体活动。鼓励支持发展老年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加强老年文体骨干队伍建设,确保乡镇(街道)老年文艺骨干团队建成率、老年人体育协会覆盖率均达100
26、%。组织引导老年人广泛开展有益身心健康、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定期举办老年运动会,设立老年文化艺术周(节),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区域性老年文体活动,争取老年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超过45%。积极组织开展老年读书活动,图书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应逐年提高老年图书藏书量。鼓励支持新闻、出版、影视制作机构为老年人设立老龄专题栏目、推出精品佳作,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继续开展老年人国民体质监测,预期实现老年人体质监测合格率超90%;加强老年人心理疏导服务,增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五)促进老年社会参与切实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推进老年资源的“二次开发”,规范、引导老年社团组织
27、发展,积极促进老有所为。(1)保障老年人社会参与权利。建立健全老年人参与社会的体制机制,改善参与的环境条件,支持老年人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活动,使老年人参与权利得到切实保障、参与愿望得到充分尊重、参与才能得到有效发挥,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多作贡献。(2)开发老年人才资源。重视发挥老年人知识、技能和经验优势,探索建立老年人才资源信息平台,为老年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中介服务。支持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积极开发适合老年人的公益性岗位,引导老年人参与社区服务、关心教育下一代、调解邻里纠纷和家庭矛盾、维护社会治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公益活动,支持离退休专业技术人员开展送科技、送教育
28、、送文化等活动。根据老年人的兴趣爱好、个性特点成立各类兴趣组织和俱乐部,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创造条件。(3)规范、引导老年社会组织发展。开展基层老年人协会骨干培训,支持和引导基层老年人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方针,加快自身发展。规范协会建设,做好老年人协会登记、注册和备案管理工作,确保社区老年人协会建会率、规范化建设率均超95%。建立扶持政策,引导、支持老年社会组织、老年志愿者组织等开展公益性社会服务活动。鼓励老年社团立足老年群体实际需求,因地制宜开展为老年人服务。 (六)推进老龄产业培育 依托莲都自身优势和发展条件,大力培育老龄产业,努力把老龄产业培育作为莲都经济发展的新生长点
29、。(1)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业。培育一批养老服务业龙头企业,重点引导发展养老护理、康复保健、生活照料等养老服务项目,积极引导老年康复辅具、养生保健品等研发。鼓励文化企事业单位为老年人提供图书报刊、广播影视、电子音像、演艺娱乐、工艺美术等文化产品。积极开发符合老年人特点的金融、理财、保险等产品;鼓励商店、市场设立老年用品专柜、专区。制定扶持政策,引导、支持老年休闲养生旅游产业发展;开发适宜老年人的旅游线路和服务项目,利用生态优势和旅游资源探索建设生态休闲养老基地。(2)推动医养融合发展。鼓励有条件的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做好老年病、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在1
30、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立医务室或医院,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医疗定点协议管理单位。以长效合作机制建设为重点,鼓励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建立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之间的医疗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年人提供治疗期住院、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一体化的健康养老服务;依托社区信息网络平台,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区养老服务的无缝对接。到2020年,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实现有序共享,形成一批“医养结合”示范点,基本形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四、重点工程(一)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程对照省创建要求,建立创建机制,围绕生活环境和设施、社会保障和援
31、助、社会服务和健康、文化教育和体育、社会参与和优待等五个方面,查找工作短板,制订创建方案,明确工作标准、时间进程和任务措施,力争在2017年底前成功创建省级老年友好城市。 (二)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建成莲都区老年活动中心、郑榴娟第二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完成双黄敬老院等一批改造升级项目,到2017年,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到2020年,养老机构新增床位1500张左右,争取每百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5张以上,基本形成“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打造“虚拟养老院”,建设一批智慧养老社区,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全覆盖。(三)老年医疗健康促进工程争取到2
3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保持在55%以上。加强老年慢性病防治与管理,老年人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建立社区老年卫生保健制度,加强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康复护理、疾病预防、家庭病床、健康档案等管理服务。(四)医养结合示范工程根据莲都区养老服务和医疗卫生服务实际,结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建设,采取新建、功能整合、配套建设、改扩建等形式,引导社区卫生室和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两室联建”,有条件的社区(村)可与文化礼堂、党群活动中心、农家书屋等多室进行联建,构建医疗、养老、照护、康复、临终关怀等相互衔接的服务模式;推出一批爱心农
33、场,探索建立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提供免费养老“爱心菜”的长效机制。到2020年,在城乡社区布局规划建设5-10个“医养结合”示范点;鼓励3-5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参与“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看病、护理一站式的养老和基本医疗服务。(五)老年“乐龄”工程按照浙江省基层老年协会组织通则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力争到2018年全区基层老年协会将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严格规范老年协会培训工作,制定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内容,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和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争取到2018年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基本覆盖全区城乡老年协会。以基层老年协会为载体,壮大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丰富志愿服务项目,健全“银龄互
34、助”活动机制,改善活动设施,完善帮扶制度,推动开展邻里守望、生活照料、精神关爱、维权调解等活动,争取到2018年“银龄互助”活动基本实现全覆盖。(六)老年“乐学”工程组织开发建设老年教育课程体系,编定一批适应老年人多层次需求的辅导教材。联动丽水电大、莲都区社区教育网络、莲都区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加快建设莲都区老年电视大学,确保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乡镇、街道、城市社区覆盖率达100%,老年人参加教育比率超过15%。依托老年大学、老年电大教学点、老年活动中心(室)和城乡基层社区组织,开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文化下乡、科技下乡、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活动,为全区7万多老年人提供包括家庭理财、生活照护、医疗
35、保健、精神健康、信息技术以及人力资源开发等方面新知识、新技能,进一步满足“老有所学”需求。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大老龄工作格局。将老龄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列入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监督检查评估机制。对本规划的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列入有关部门绩效考核内容。老龄办负责协调、检查执行,联合有关部门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总结评估。加强工作经费保障,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在体制机制、政策制度、工作思路和发展模式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围绕涉老社会保障制度的配套衔接、老龄事业投入机制、政府购买服务
36、方式、老龄服务市场准入与日常监管、民办养老机构扶持政策、社区养老服务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等比较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逐步完善政策支撑,创新体制机制。 (三)建立多元投入机制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老龄工作实际,多渠道筹资,不断加大老龄事业投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发挥公共财政主渠道作用,把老龄事业作为公共服务的重点领域纳入财政预算。完善促进老龄事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鼓励、吸引社会力量和外商投资老龄事业、产业。大力发展老龄慈善事业,吸引慈善资金为老龄事业发展服务。(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建设,完善基层老龄工作网络,充实配备乡镇(街道)老龄工作专职联络员。把老龄工作干部培
37、训纳入组织人事部门培训计划,不断提高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加强和规范城镇社区和农村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逐步实行依法登记或备案管理。根据国家职业标准,组织开展养老护理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大力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工作者队伍。 (五) 加强老龄工作宣传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在老龄宣传中的作用,大力做好老龄宣传工作。抓住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中与老年人利益相关的结合点,坚持从保障改善民生的视角,扩大老龄宣传的社会影响力。鼓励新闻媒介做好老龄化发展形势、老龄政策、老龄工作和社会为老服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积极创新宣传形式,把敬老爱老活动与和谐社区、文明村镇、五好家
38、庭等主题建设活动结合起来,营造尊老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氛围。2 “十三五”时期老龄事业发展重点工程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建设期限规划总投资项目进展投资主体1老年友好城市创建工程从生活环境和设施、社会保障和援助、社会服务和健康、文化教育和体育、社会参与和优待等五个维度推进创建、做好补短板工作。2015-20171000在创建政府投资2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工程建成莲都区老年活动中心、郑榴娟第二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完成双黄敬老院等一批改造升级项目,到2017年,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全覆盖,到2020年,基本形成“9643”养老服务总体格局。打造 “虚拟养老院”,建设一批智慧养老社区,到2
39、020年,基本实现全区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智能化服务全覆盖。推进智慧养老社区建设,争取开展2至5个试点。 2016-202018000注:与区民政事业“十三五”规划中的实施类项目相衔接政府投资、社会投资3老年医疗健康促进工程 争取到2017年建立比较完善的大病保险制度,确保大病保险的支付比例保持在55%以上。加强老年慢性病防治与管理,老年人慢性病规范管理率达到60%以上。加强社区卫生机构服务能力建设。2016-20202000前期调研政府投资社会投资4医养结合示范工程 到2020年,在城乡社区布局规划建设5-10个“医养结合”示范点;鼓励3-5家养老机构和医疗机构参与“医养结合”示范点建设,为老年人提供养老、看病、护理一站式的养老和基本医疗服务。2016-202010000前期调研政府投资社会投资5老年“乐龄”工程力争到2018年全区基层老年协会将全部完成规范化建设。争取到2018年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基本覆盖全区城乡老年协会。健全“银龄互助”活动机制,争取到2018年“银龄互助”活动基本实现全覆盖。2016-2018500前期调研政府投资6老年“乐学”工程组织开发老年教育课程体系,开展远程教育、网络教育、文化下乡、科技下乡、专题讲座、专题培训等活动。确保老年电视大学教学点乡镇、街道、城市社区覆盖率达100%,老年人参加教育比率超过15%。2016-2020500前期调研政府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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