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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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目 录一、规划背景- 1 -(一) 发展基础- 1 -(二) 发展形势- 8 -二、总体要求- 10 -(一) 指导思想- 10 -(二) 基本原则- 10 -(三) 发展目标- 11 -三、主要任务- 16 -(一) 健全“精准助民”的救助体系- 16 -(二) 深化“幸福惠民”的养老体系- 19 -(三) 构筑“和谐安民”的治理体系- 24 -(四) 创新“善行益民”的慈善体系- 28 -(五) 完善“暖心为民”的服务体系- 30 -(六) 打造“高效便民”的智治体系- 34 -四、实施保障- 36 -(一)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36 -(二) 创
2、新民政发展机制- 36 -(三) 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37 -(四) 加强民政队伍建设- 37 -舟山市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更好发挥民政工作在夯实基本民生保障、提升基层社会 治理、优化基本社会服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在建设现代化新 普陀新目标上贡献民政力量,依据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高 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普陀实施方案(2021-2025 年) 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 20212025 年。一、规划背景( 一 ) 发展基础“十三五”时期,全区牢树“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 理念,围绕 “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
3、 准确把握民政事业的政治性、群众性和时代性特征,发挥民政 工作在夯实基本民生保障、提升基层社会治理、优化基本社会 服务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圆满完成了民政事业发展 “十三五” 规划目标,为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新目标奠定了基础。1.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不断健全。一是实现城乡低保标 准一体化。推动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实现低边 对象与低收入渔农户 “两线合一”,城乡低保标准从 2016 年 的 664 元/人/月,统一提高到 2020 年的 810 元/人/月。截至 2020 年底,在册低保 (特困) 对象 2799 户 3408 人、在册低边对象 369 户 700 人,全区累计支出低保及特
4、困资金 16158.83 万元、- 1 -低边资金 1837.72 万元;二是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系。率先在 全省建立了低保对象“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精 准扶贫医疗保险”四层保障体系,实现救助对象从低保向低边 扩面,扩大医疗救助范围,原就医需自付合规医疗费用报销比 例由 50%提高到 55%。规范特困供养,明确特困人员基本供 养标准为每人每年 1.5621 万元,基本生活费按低保标准的 1.3 倍,即每人每月发放 1053 元。推进分散特困人员供养,规范 成年重度残疾人单独施保,加强临时救助工作,全面落实乡镇 (街道) 临时救助审批和备用金制度。进一步提升生活无着流 浪乞讨人员救助
5、管理服务,截至 2020 年底,共接待受理求助 人员 3102 人次,其中男性 1829 人次,女性 1273 人次;三是 构建精准救助保障体系。积极对接省大救助信息平台,围绕精 准甄别、长效帮扶、信息共享、动态调整、关爱探访、低保退 出等救助机制,规范社会救助流程。落实近亲属和银行卡“两 个备案”制度,实现救助对象 “两个备案”100%; 四是完善 困境儿童救助体系。建立“困境儿童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三 级儿童福利督导服务体系,推进“儿童之家”建设,实现城市 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全覆盖,配备乡镇 (街道) “儿童督导 员”11 名、村 (社区) “儿童主任”108 名。推进困境儿童关 爱服务
6、,开展“助跑明天”困境儿童关爱帮扶项目、“福彩助 力 点亮梦想”公益活动,共计为孤儿困境儿童发放基本生活 费 127 万元。- 2 -2.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一是实现居家养老服务 全覆盖。深化“守护夕阳”偏远海岛养老服务,积极推广老年 人助餐、配送餐服务,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合理布点,率先 在全市开展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等级评定”。截至 2020 年底,全区共建有乡镇 (街道 )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6 家,村 (社区) 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 84 家 (含边远小岛托 老所、敬老院、博爱家园) ;二是有效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能力。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业建设,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
7、展, 强化区本级公办养老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印发舟山市普陀区 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发展基金使用管理办法 (试行) ,普 陀天颐老人之家率先在全市打破公办养老机构传统运营模式, 保留东港、展茅、六横 3 家乡镇 (街道) 敬老院,其余均转型 为区域性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截止 2020 年底,全区共建成养 老机构 22 家 (其中医养结合机构 3 家、康养联合体 1 家 ) , 总床位 2616 张,护理型床位占比 54. 17%。 改善乡镇 (街道) 敬老院硬件设施,完成东港街道敬老院项目立项、评审以及住 院老人转移安置等前期工作,以白沙岛为试点打造“海岛幸福 驿站”。截至 2020 年底,全区共投
8、入 280 万元对 9 家机构实 施适老化改造;三是探索医康护养一体融合发展。提升养老机 构医疗融合服务能力,加强医疗机构养老配置能力,推进医养 融合服务社区化。截至 2020 年底, 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失智症 专区床位占比高于 5%,12 家海岛养老服务机构全部设置基层- 3 -医疗机构健康医疗服务点 (工作室) ;四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 队伍建设。坚持 “培训+培养”,多渠道推动养老人才队伍建 设,调优养老服务人才结构。加强与新区旅游与健康职业学院、 舟山职业技术学校合作,实现护理人员上岗培训率达 100% 。 鼓励女性公益类社会组织开展助老工作,组建 10 支 “东海渔 嫂”助老员队伍。落实
9、特殊岗位津贴、入职奖补、职业培训补 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措施,切实提高养老护理员收入待遇;五 是推动养老服务数字化改革。依托市智慧养老服务平台,围绕 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实现供需间无缝衔接。完善为老 紧急救援体系,以“一键通”手机、智能腕表等老年智能终端 为纽带,依托 “8189316”24 小时养老服务热线,对接 110 、 120 等求救电话,实现“老人一个电话,服务即可到家”。截 至 2020 年底,共计发放一键通老年手机 5476 只, “守护型” 智能腕表 247 只。3.基层社会治理成效不断强化。一是加强基层政权与社区 建设。高质量完成两届村(居)委会换届工作,持续开展村(社
10、区 ) 基层减负。完成路下沙村“村改居”工作,为全市“村改 居”工作提供经验。顺利完成两次渔农村 (社区) 体制机制改 革,出台关于完善渔农村社区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全区 共撤销社区管委会 47 个,渔农村从原有 69 个社区村调整到 74 个村,全部实现 “ 一村一经济合作社”目标;二是推动城 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创新。落实党全面领导下的社区治理,成功- 4 -创建“省级三社联动示范点”和第二批“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 创新实验区”,打造以 “ 兼合式党支部领导的社区治理” 普陀模式,相关做法在全省推广。率先在全市实现城市“幸福 社区”全覆盖,打造全市首个“社区百姓幸福会所”。创新党 领导下的物居业
11、三方共治体系,扩大居民参与渠道,推动社区 议事协商;三是提升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能力。打造“社会 组织服务一件事”智慧平台,实现社会组织事项管理“最多跑 一次”和“最多跑一地”。推动区、街道、社区三级社会组织 服务平台实体化运营,构建三级社会组织架构体系。大力扶持 社区社会组织发展,积极引导公益慈善组织参与基层治理。通 过“邮善邮乐”慈善特卖方式,强化慈善基金对弱势群体的救 助工作。截至 2020 年底,城市社区备案社会组织共计 647 个, 平均每个城市社区拥有 20.8 个社区社会组织; 四是加快基层 社会治理人才队伍建设。落实 “三岗十八级”薪酬保障制度, 出台普陀区城市专职社区工作者管
12、理办法 (试行) ,逐步 优化社区工作者队伍结构。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指导成立 全市首家县区级社会工作师协会。积极培育专业社工机构,实 现城市社区社工服务站全覆盖,逐步推广乡镇社会工作站建 设。截至 2020 年底,全区共有专业社工机构 10 家,持证社会 工作者 324 人。4.基本社会事务服务能力有效提升。一是深化殡葬服务综 合改革。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方案,实现乡镇级立体式骨灰- 5 -堂全覆盖。开展生态安葬墓区建设前期工作,启动展茅、虾峙、 登步、桃花公益性公墓扩建项目。推进殡葬领域“最多跑一次” 改革,优化群众身后“一件事”联办平台,实现殡葬“一件事”、 “一站式”服务。开展殡葬服
13、务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四 免费两赠送”惠民殡葬政策,推动丧葬领域移风易俗改革。截 至 2020 年底,城区集中办丧率达 92%,共减免殡葬服务费 2162.44 万元;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启动首批省级婚俗改 革试点,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场地建设,筹备国家 5A 级标准婚 姻登记机关。实施婚姻登记全省内跨区域办理,提升婚姻管理 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截至 2020 年底,全区累计办理婚姻登 记 18135 对 (其中结婚 12212 对,离婚 5923 对) ,补婚姻证 11151 本,离婚率从 6. 1%降为 5.5%;三是规范区划地名管理。 强化清理不规范地名工作,截止 2020 年底,发放
14、门牌调整告 知书2113 份,完成命名住宅小区 41 个,编制门楼牌号 12240 个,印发门牌证 13172 本。建立健全地名信息库,出版近百万 字的普陀地名志,共收录地名4019 条。挖掘地名文化, 收集整理并编写了地名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民政事业发展取得了一系 列成绩, “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任务指标全部完成。- 6 -表 1 “十三五”时期普陀区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序号指 标2015 年2020 年目标值2020 年完成情况1每千名老年人拥 有社会养老床位数( 张 )405050其中:护理型床位占机构床位比率 ( % )425154. 172民办( 民
15、营)养老机构床位数占有率( % )46.253低保标准城乡一体化程度 (%)1001001004万人拥有社会组织数量 (个)12125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总人 口比率 ( )0.29116生态葬法行政村覆盖率 ( %)95957遗体火化率 (%)100100面对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新使命,我区民政 事业发展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主要有:社会救助仍表现出分 散的特点,救助类型也仅局限于物质型救助,救助资金、资源、 平台及队伍的整合力仍需进一步提升,海岛救助对象人户分 离、重点困难人群保障力度不够等问题较为明显;普惠型养老 服务体系还不够完善,本岛与海岛的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问题 仍较为明显,
16、不少海岛面临养老设施设备不全,养老服务供给 不足等问题。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程度普遍不高,老城区内普 惠型养老床位供给不足,日间照料机构运行机制不够顺畅;党 领导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不够完善,村 (社区) 减负增服务, 居民参与协商治理、社会组织作用发挥、社区治理数字化转型- 7 -等方面仍面临着不少挑战;基本民生服务的精细化、专业化、 法治化、智慧化水平不高,殡葬行业管理不够规范、乡镇 (街 道) 骨灰堂利用率不高、乡村级公墓公益属性不明显、区域间 移风易俗发展不平衡等问题。这些与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重 要窗口”打造、现代化新普陀建设目标还有不少差距。(二) 发展形势1. “重要窗 口”打造的
17、新站位。 “十四五”期间,我省将 全力打造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 要窗口,普陀区是展示海岛风景线的“重要窗 口”。建立与“重 要窗口”相适应的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新格局,为争创社会主 义现代化先行省贡献“普陀力量”,展示社会主义民政制度的 优越性,是新阶段普陀民政工作的新站位。这要求全区必须进 一步深化民政事业体制机制改革,提高优质民生服务供给的能 力,提升老百姓的民生服务获得感,把社会主义特色的民政制 度优势转化为民生治理的强大效能。2. “共同富裕”示范的新使命。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 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浙江的光荣使命,是加快 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
18、要机遇期。普陀区民政事业发 展要在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中敢于担当,要率先探索在党建统 领民政工作的体制下,以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主线,有效提升偏 远海岛公共服务供给,实现服务普及普惠,共享共同富裕发展 成果。坚决扛起以优质民生服务,提高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 8 -打造“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创 造“普有”美好生活,建设“海岛特色”的共同富裕美好社会。3. “整体智治”转型的新挑战。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是省 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是打造“整体智治、唯实惟先”省域治 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需要迭代推进民政业务应用建设,这对 普陀民政事业全面数字化转型提出了新挑战。“十四五”期间, 数
19、字化改革纵深推进会对民政部门的工作体系、服务体系、治 理体系、效能评价体系等诸多方面提出挑战,特别是如何释放 “数治红利”,实现我区在“浙里众扶”“浙里康养”“浙里 逝安”“浙里有善”“浙里护苗”等 5 大赛道的领跑,形成数 字技术对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治理、公益慈善及婚姻登 记等民政业务的有效支撑。4. “现代化新普陀”建设的新目标。区委区政府提出要致 力高质量发展、走好共富路,为建设现代化新普陀而努力奋斗, 这对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民政部门在现代 化新普陀建设事业中要积极作为,响应市委市政府推进城乡社 区现代化建设的要求,主动思考如何放大民政在提高低收入群 体收入,扩大
20、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中的重要作用。如何衔接“民 政爱民”与共同富裕建设工作体系,特别是通过城乡社区的治 理体系变革重塑,优质民生服务体系建设,助力共同富裕现代 化基本单元建设,助推城乡社区迈向现代化,彰显民政事业在 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责任与担当,打造人民幸福美好家园。- 9 -二、总体要求( 一 )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舟山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建设“现代化新普陀”的目标,牢牢把握 高质量发展的根本要求,发挥民政在“提低扩中”共同富裕事 业中的积极作用,全面提升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 本社会服务水平,
21、构建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民政 工作新格局,打造具有时代特征、普陀特色的民政事业样板, 创造 “普有”美好生活。(二) 基本原则坚持党委领导,多方参与。始终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 指示精神作为民政工作的根本遵循,落实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 领导,强化民政各领域各环节的党建统领,为民政事业高质量 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进一步厘清政府、社会及市场在 民政事业中的职责,科学合理、分类推进民政服务体系建设。 鼓励各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调动市场与社会力量积极 参与,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民政工作新机制。坚持以民为本,共富爱民。秉持“民政为民、民政爱 民”的理念,把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民政服务需求作为
22、一切工 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发挥民政在“提低扩中”共同富裕事业 的积极作用,实现偏远海岛服务供给显著改善,让老百姓在改- 10 -革发展中得到更多的实惠,以有效度、有温度的民政服务,增 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坚持机制创新,法治保障。强化各部门业务之间、城 乡之间、区域之间的统筹,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 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处理好民政事业发展速度与质量、规 模与结构、效益与安全三大关系,强化民政事业发展的底线治 理、创新思维。推进法治民政建设,健全民政政策法规体系, 加强民政执法机构与队伍建设,全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数字赋能,场景应用。全面深化民政领域数字化
23、改革,加快数字技术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 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民政核心业务中的场景应用,促进民政 管理与服务的科学化、精准化、协同化、高效化,将数字化优 势转化为治理优化和服务暖心的效能优势。(三) 发展目标聚焦“民政爱民”和“共同富裕”两大主线,打造“精准 助民”救助体系、“幸福惠民”养老体系、“和谐安民”治理 体系、“善行益民”慈善体系、 “暖心为民”服务体系、 “高 效便民”智治体系六大体系,推进“普有”系列民生品牌建设, 推动普陀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以 “共富助民” “共富惠民” “共富安民”“共富益民”“共富为民”“共富便民”六大工 程为抓手,加快构建覆盖全生命周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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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舟山市 普陀区 民政 事业 发展 十四 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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