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岭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docx
《温岭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温岭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docx(131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温岭市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二一六年五月目 录前 言1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7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2第四章 农用地保护规划 16第五章 生态用地保护规划 22第六章 建设用地规划 25第七章 节约集约用地规划 34第八章 土地整治规划 38第九章 滩涂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42第十章 土地用途分区与建设用地空间管制46第十一章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 55第十二章 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62第十三章 规划实施与管理措施 66第十四章 附则70I前 言温岭市隶属于台州市, 地处浙江东南沿海、长三角南翼,是国 家级可持续
2、发展实验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现行的温岭市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 自 2010 年 批准实施以来,对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障重点建设项 目和生态环境用地、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随着经济转型升级的深入 推进和海洋经济晋升为国家战略,现行规划与社会经济发展的矛 盾日益突出。 2013 年, 温岭市对现行规划 开展了实施评估,浙 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批复 (浙土资函2013119 号) 同意温岭市开展县、乡两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
3、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 按照把温岭建设成为台州现代化港湾都市区的创新开放之城、智能 制造之城、智慧服务之城、美丽惬意之城的目标,本着保护优先、 节约集约、因地制宜、公众参与的原则, 根据实施评估结论, 温岭 市开展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编制了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2006-2020 年)2014 调整完善版(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规划期内温岭市土地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的纲 领性文件, 是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及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规范各 项建设和各级部门依法行政的重要依据。1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规划
4、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全面 构建创新型社会、推进转型发展为主线, 协同推进新型工业化、城镇 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建设, 强调从“保障规划”向“保护规划”、“增 量规划”向“存量规划”、“指标规划”向“空间规划”的转变,加快形成“三 生融合” 的国土空间格局, 优先保障生态用地,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 永久基本农田,深入实施“亩产倍增”和“空间换地”行动计划, 统筹安 排城乡空间布局,促进土地合理利用和高效配置, 把温岭建设成为台 州现代化港湾都市区的创新开放之城、智能制造之城、智慧服务之城、 美丽惬意之城。第二条 规划依据(一) 法律、法规、规章( 1 )中
5、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8)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12)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3 )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 14) 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15)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 16)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管
6、理条例;( 17)浙江省海域使用条例;( 18) 浙江省土地整治条例;( 19) 浙江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20) 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 21 )浙江省耕地质量管理办法;(22) 国家、省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二) 政策文件、 技术规程(1)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2)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 号);( 3 )关于加强围填海造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10219 号 );(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评估2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的批复(浙
7、土资函2013119 号);(5)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 前期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14230 号);(6)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指南(试行版)和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 准及质量检查规则(修订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444 号);(7)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18 号);( 8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进一步 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技术方案的通知(浙土资发201531 号);(9) 国家、省其他相关政策文件、技术规程。(三)
8、 相关规划( 1 ) 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2)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 年);(3)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20 年);(4)浙江省主体功能区划;(5)浙江省环境功能区划;(6)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7) 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2005-2020 年);(8)温黄平原水利综合规划;(9)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10)温岭市域总体规划(2005-2020 年);3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 11 ) 温岭市环境功能区划;( 12
9、) 温岭市综合交通发展规划(2015-2030);( 13 ) 浙江省温岭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 年);( 14) 温岭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15)温岭市湿地保护规划 (2014-2020 年);( 16) 温岭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01-2020);( 17)温岭市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规划(2010-2018);( 18)温岭市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规划(2011-2015 年);( 19)温岭市矿产资源规划;(20) 其它有关专项规划及计划。第三条 规划原则( 1 ) 生态优先、节约集约、均衡发展。以资源承载力和生态环 境容量为前提,优先划定生态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合理
10、确定 建设用地开发边界, 积极盘活存量土地,紧凑布局产业和基础设施 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促进区域协调均衡发展。(2) 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结合规划实施评估成果,在“大稳 定、小调整”的前提下开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突出“保障型规 划”向“保护型规划”转变、 “增量型规划”向“存量型规划”转变、“指标 分解型规划”向“空间管控型规划”转变,达到“调结构、优格局、促 发展”的总体目标。( 3 ) 行政主导、多规融合、 充分协调、公众参与。领导重视, 国土牵头, 部门配合, 不断创新规划决策机制, 探索推进多规融合。4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11、文本在确定土地利用政策、规划目标、规划布局过程中,注重与上级规 划及相关部门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广泛听取政府、部门、专家和社 会公众的意见, 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现实可行性。(4) 保护优质耕地。严格保护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 控制非农 建设用地, 充分利用滩涂及低丘缓坡进行开发建设,基本农田向平 原优质耕地转移,确保规划调整后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有所提升。第四条 规划任务( 1 ) 落实上级规划任务, 协调上下级规划在土地利用政策、各 业用地上的矛盾;(2)统筹协调各业、各类用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重点落实生态用地、耕地和基本农田、基础设施用地、城镇用地的 规模和范围;( 3 ) 合理
12、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建设用 地扩展边界等“三线”边界, 划定土地用途区,制定分区管制规则;(4) 分解下达各镇 (街道) 土地利用调控指标。第五条 规划范围( 1 ) 温岭市规划范围:温岭市行政辖区内的所有土地,包括太 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横峰街道 5 个街道,泽 国镇、大溪镇、松门镇、箬横镇、新河镇、石塘镇、滨海镇、温峤 镇、城南镇、石桥头镇、坞根镇 11 个镇,以及东片农场、东浦农场 和东海塘等国有土地范围, 土地总面积 1073.71 平方公里。5(2) 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包括太平街道、城东街道、城西街道、 城北街道、横峰街道 5 个街道,土地总面积
13、 121.91 平方公里。第六条 规划期限规划基期:2005 年;规划调整完善基期:2013 年;规划期限:2006-2020 年。6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第七条 市域发展定位( 1 ) 创新开放之城。呼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加快打造良好 的开放合作平台、加快走出去步伐;顺应台州“一都三城”战略,加 快推进与台州城区基础建设一体化、公共服务同城化步伐,共同塑 造和分享新型城市功能,共同构筑现代化都市区,共同增强都市区 的竞争力和国际化水平。(2) 智能制造之城。 依托长三角装备产业大背景, 以新一代信 息技术
14、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为主线,强化低端产品高效化、高端产品 品质化、企业运作个性化、集群发展品牌化, 推进传统产业的升级 改造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把温岭打造成为以高端装备、泵与机 电、交通设备、机床工具等为特色的智造之城,提升“温岭智造”在 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3) 智慧服务之城。 以国家智慧城市试点为契机, 大力推动物 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城市管理、公共服务、 居民生活中的创新应用, 促进“互联网+”与温岭经济社会发展的深度 融合,大步推进温岭的现代化建设。(4) 美丽惬意之城。 进一步治理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 将 基础设施、城乡建设与自然山水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城市
15、功 能、加强公共服务、改善社会环境,优化自然山水,增强游、居的 舒适性。7温岭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 2014 调整完善版 文本第八条 总体目标(一) 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至 2020 年,地区生产总值达到 1200 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 9.8 万元,迈入高收入序列;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 6.0 万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到 3.0 万元; 市域常住人口达到 160 万人,城 镇人口达到 113 万人,城镇化率达到 70%。(二) 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1 ) 生态保护目标:以空间管制为核心, 坚持保护与发展相协 调, 切实保护好太湖水库、湖漫水库、江厦森林公园等山
16、体和水体, 发展生态旅游,让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永续利用,与现代化建设交 相辉映。(2) 耕地保护目标:重点保护好东部滨海水网平原及中西部河 谷平原地区内的高标准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标准农田等优 质耕地,并将其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在注重耕地与基本农田数量保护的同时, 突出耕地质量的保护,坚 持占水补水、占优补优的耕地保护政策。( 3 ) 集约利用 目标:坚持控制总量、用好增量、盘活存量的总 体思路,深入实施“亩产倍增”和“空间换地”行动计划,以西部产业 转型升级区、东部产业拓展区、西南部生态产业区、海洋保护与产 业发展区为导向,引导用地集聚,从严控制建设用地扩展边
17、界和土 地开发强度,推动土地利用模式创新,以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促进 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8(4) 布局优化目标:依托“一主一副五镇,一区一带,东西并 进, 互联互通”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优化城镇用地布局,为城镇化 建设提供布局合理的空间结构和土地支撑。土地利用格局清晰、强 度适宜, 形成集约高效、宜居绿色、山海兼利的空间发展格局。第九条 规划主要控制指标(一) 耕地保护指标( 1 ) 耕地保有量:规划 2014-2020 年, 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 33933 公顷( 50.90 万亩)。(2) 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规划 2014-2020 年, 全市基本农田保 护面积不低于 30167 公顷(
18、 45.25 万亩), 规划 6 度以下基本农田比 例保持在 83.20%以上。( 3 ) 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面积:规划 2014-2020 年, 全市 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保护面积不低于 12874 公顷( 19.31 万亩)。(4) 标准农田保护面积:规划 2014-2020 年, 全市标准农田保 护面积不低于 19480 公顷( 29.22 万亩)。( 5 ) 建设占用耕地:规划 2006-2020 年,全市建设占用耕地不 超过 4116 公顷;其中,2014-2020 年建设占用耕地不超过 2178 公顷, 建设占用水田不超过 1804 公顷, 建设占用耕地系数不超过 0.78。(6
19、)补充耕地:规划 2006-2020 年, 全市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复 垦补充耕地不少于 3491 公顷;其中,2014-2020 年补充耕地不低于 2562 公顷,补充耕地中新垦造水田不少于 300 公顷,旱地提升水田1550 公顷, 补充耕地质量不低于建设占用耕地质量。9(二) 建设用地指标( 1 )建设用地总规模:规划至 2020 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 控制在 21019 公顷以内。(2) 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规划至 2020 年, 全市城乡建设用地 规模控制在 16900 公顷以内。( 3 ) 新增建设用地规模:规划 2006-2020 年, 全市新增建设用 地不超过 6011 公顷;其中
20、,2014-2020 年新增建设用地不超过 2783 公顷。(三) 节约集约利用指标( 1 ) 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划至 2020 年, 全市人均城镇工矿 用地控制在 95 平方米以内。(2)人均农居点用地:规划至 2020 年,全市人均农居点用地 控制在 113 平方米以内。( 3 ) 万元二三产业 GDP 用地量:规划至 2020 年, 全市万元二 三产业 GDP 用地量不超过 21 平方米。(4)存量建设用地:2014-2020 年,全市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495 公顷,消化批而未供 338 公顷。(5) 城市分批次土地供应率:规划 2014-2020 年, 全市城市分 批次土地供应率不
21、低于 85%。(6) 存量土地供应占比: 规划 2014-2020 年, 全市存量土地供 应占比不低于 30%。(四) 规划预留指标102014-2020 年,全市安排新增建设用地预留指标 82 公顷,基本 农田预留指标74 公顷。规划预留指标主要用于规划期内需要实施但目前难以定位的交 通、水利、能源、防灾救灾、社会公益、新农村、设施农用地以及 其他符合国家、省相关文件规定的建设项目。11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第十条 调整与优化的原则( 1 )优先安排生态屏障用地;(2)严格保护平原地区的优质耕地,划定永久基本农田;(3) 优化城镇村用地布局, 合理安排重点产业用地,实现城乡基本公
22、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城乡协调发展;(4) 优化区域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布局, 提高区域基础 设施贡献度;(5)新增用地以内涵挖潜为主,集约利用,提高土地产出率;(6)各类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安排应符合上级规划要求,与土 地利用调控目标协调一致。第十一条 2006-2013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2005 年,全市农用地、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面积分别为 69705 公顷、 168901 公顷、 20776 顷。规划至 2013 年, 全市农用地、建设 用地、 其他土地面积分别调整为 66946 公顷、 21114 公顷、 19311 公 顷。第十二条 2014-2020 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一) 农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温岭 市中心 城区 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 2006 2020 2014 调整 完善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