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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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 2021 年 1 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段 作一个汉字)。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 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
2、界距离等。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 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7. 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8. 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王雪峰联系人李莉通讯地址沈阳市浑南医药产业园内联系电话13804990511传真-邮政编码建设地点沈阳市浑南医药产业园内立项审批 部门门批准文 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 别2
3、720、化学药品制剂制造;2740 、中成药生产占地面积(m2)11740m2绿化面 积总投资 (万元)120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197环保投资 比例 (%)1.6%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5 月一、项目基本情况1 、企业概况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1 月 2 日 (营业执照见附件 1) ,位于沈阳市浑南 医药产业园内,总占地面积为 11740m2 ,总建筑面积 14594.21m2 ,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厂内 厂房、锅炉房在土地交易时已经建成,库房、危废暂存间等本次工程进行施工建设,总投资 12000 万元,主要生产剂型有片剂、颗粒剂、胶囊剂、
4、丸剂、搽剂、溶液剂、酊剂、栓剂、水 针剂,其中化药产品59 个、中药产品25 个。中药产品有提取工艺,化药产品均为制剂,无原料药生产。沈阳君元药业利用企业技术、品牌、市场等条件优势,建设中药、化药、外用药生产线, 项目的实施既能使医药科研成果尽快的用于生产,造福广大患者,降低他们的医疗费用,又能 给企业带来可观的经济效益,提高医药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18 年修订版)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 (国务院令第 682 号) (2018 年 4 月 28 日修正) 等有关建设项目环保管理的规定,本 项目需办理环评手续。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5、(2021年版) (环境保 护部第 16 号令) ,本项目属于“二十四、医药制造业、47 、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272-单纯药品复配且产生废水或挥发性有机物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48 、中成药生产 274 ,有提炼工艺的1(仅醇提、水提的除外) ,本项目为醇提工艺,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根据国民经济行业 分类代码 (GB/T4754-2017) ,行业类别为 C 制造业,27 、医药制造业,2720 、化学药品制 剂制造;2740 、中成药生产。为此,受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 (委托书见附件 2) ,由本公司 作为沈阳君元药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法 律法规
6、及技术导则的要求,在项目现场调查的基础上,经过资料调研、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资料 的收集、环境影响预测及分析,编制完成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供建设单位提交环保行政 主管部门审查和决策参考。2 、项目选址合理性本项目选址于沈阳浑南医药产业园内,项目厂址属于沈阳市浑南医药产业园的一部分,土 地证与沈阳市浑南医药产业园土地证共用,项目厂址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土地证见附件3) , 用地性质符合沈阳市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规划。本项目厂址位于沈阳市浑南医药产业园区、项 目距离最近的饮用水源 8#井二级保护区边界 290m远,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交通 便利、水电通信等基础设施齐全,在污染物达标排放状
7、况下,项目正常运营对周围大气环境、 水环境、声环境影响较小。综合分析,该项目的选址合理可行。综上所述,本项目选址合理、可行。3 、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本) 规定,该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淘汰类 和限制类”,为允许类项目,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的设备及工艺, 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 (2020年版) 中关于医药制造业的行业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符合生态保护要求,项目建设位于沈阳浑南医药产业园内,符合沈阳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当前的产业政
8、策和地方当前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要求。4 、“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 与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医药产业园内,属于工业集中区,根据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 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工作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 113 号,本项目所在地不属于沈阳市划定的 水源涵养、水土保持、防风固沙、生物多样性保护等生态红线区域范围内,见附图 1 ,因此符合沈阳市生态红线相关规定。(2) 与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2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的电源、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利用总 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3) 与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以达标排放,对周边
9、环境影响很小;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通过市政 管网进沈阳市浑南新区上夹河污水处理厂处理,可达标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 与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沈阳市浑南医药产业园内,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和资源型的产业类型,符合 产业政策,本项目为环境准入允许类别,符合审批要求。附图 1 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区位置关系图5 、规划符合性5.1 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沈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20112020) 推进东北金融中心、综合性枢纽城市建 设,提 升城市实力,把沈阳建设成为立足东北、服务全国、面向东北亚的国家中心城市;推进生态文 明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宜居之都;坚持走 新型工
10、业化道路,集约 发展、合理布局,把沈阳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加强历史文脉保护 和特色风貌建设,把沈阳建设成为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文化名城;加快向经济开放、 文化包容的东北亚国际大都市迈进。为达到这个目标,沈阳市对城市职能与结构进行了调整, 以金廊银带为骨架,构建“一主、四副、多中心”的空间结构,明确提出建设铁西产业新城,其发展方向为“是东北老工业基地调整改造暨装备制造业发展示范区,是主城西部以装备制造、3现代建筑为主导的综合性新城” 。西部地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业及配套产业、现代建筑产业; 东部地区重点发展汽车及其零部件加工制造产业;南部地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北
11、部地区 重点发展农产品深加工及光电信息等新兴产业。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区属于沈阳市南部地区,南部地区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浑南国际 新兴产业园区主要发展保税加工与保税物流产业集群、高端装备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集群等。拟建项目位于沈阳浑南医药产业园属于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区内,公用工程配套设施齐全,符 合沈阳市整体发展规划。附图 2 本项目所处规划区在沈阳市总体规划中的位置5.2 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规划本项目位于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区的浑南医药产业园内,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区位于东陵 区北部,规划范围东至三环高速,南至规划全运南路,西至沈李公路,北至浑河,
12、规划总用地 面积 51Km2。规划期限为 2012 年至 2030 年,“规划”总体定位为创造一个健康、充满活力和独 特城市环境的乐活之城;构建产业、科研、商业、居住融合的现代新兴产业园区。根据园区的 产业体系,重点打造五大产业集群:保税加工与保税物流产业集群、高端装备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电子商务产业集群、节能环保与新能源产业集群等,本项目位于生物医药产业4集群内,属于中药饮片加工,不属于中药提取物为销售产品的企业,符合园区规划提出的产业 定位和行业准入条件,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高风险、高耗水的生产企业,符合浑南国际新 兴产业园区发展定位和发展规划,符合区域规划要求。具体见附图 3
13、,关于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见附件 4。本项目与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见表 1表 1本项目与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 号审查意见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 一) 对规划区域内不容功能区的优化建议/不涉及2(二) 对主要敏感区防护的建议在规划区域内水源井未封闭、饮用水源保护区未撤销 前,严格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和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规划区域水源进行保护, 禁止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加、改建、扩建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源二级 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 目。项目
14、距离最近的饮用水源 8#井 二级保护区边界 290m远符合3(三) 对主要基础设施调整与保护的建议/不涉及4(四) 对区域基础设施建设调整的建议/不涉及5(五) 对区域环保准入条件的建议 1.入区企业应高于 (或相当于) 同行业的国际先进水 平清洁生产要求;2.入区产业具有较大的关联性,促进区域产业结构的 提升 3.入区的节能环保产业首先.具体要求见报告书 4.生物制药应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生物产业发展规 划的通知和沈阳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化学品建 设项目管理的通知 要求,同时,禁止排放第一类水 污染物企业进入;禁止原料药生产性企业进入;禁止 以中药提取物为销售产品的企业进入。 5.高端装备制造
15、业中,设计冶炼等前段工序的企业禁 止进入。6. 限制现状不符合产业发展规划的企业,逐步搬迁与 规划产业定位不符的企业本项目位于生物医药产业集群 内,属于中药饮片加工,不属 于中药提取物为销售产品的企 业,符合园区规划提出的产业 定位和行业准入条件符合5项目所在地附图 3 项目在浑南国际新兴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中的具体位置6“土十条”“气十条” “水十条”符合性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337 号) 、 国务 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5 17 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 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2016】31 号) (国务院 2016
16、 年 5 月 28 日) ,本项目符合性见 表 2。表 2 政策符合性对照表序号政策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1国务院关于印发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发 201337 号)全面整治燃煤小锅炉。加快推进集 中供热、“煤改气” 、“煤改电”工程 建设,到 2017 年,除必要保留的 以外,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 淘汰每小时 10 蒸吨及以下的燃煤 锅炉,禁止新建每小时 20 蒸吨以 下的燃煤锅炉;其他地区原则上不 再新建每小时 10 蒸吨以下的燃煤 锅炉。在供热供气管网不能覆盖的 地区,改用电、新能源或洁净煤, 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在 化工、造纸、印染、制革、制药等 产业集聚区
17、,通过集中建设热电联 产机组逐步淘汰分散燃煤锅炉。本项目冬季供暖 由厂内燃天然气 锅炉提供提供, 生产用蒸气由厂 内天然气锅炉提 供,不设置燃煤 锅炉符合要求62国务院关于印发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的通知 (国发2015 17 号)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强化 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污 染治理。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 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 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升级 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 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 施。2017 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 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 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 长三角、珠三角等
18、区域提前一年完 成;逾期未完成的,一律暂停审批 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 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 区资格。本项目所有废水 均经过厂内污水 处理站处理后排 入污水处理厂符合要求3国务院关于印发土 壤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的通知重点监测土壤中镉、汞、砷、铅、 铬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石油烃等 有机污染物,重点监管有色金属矿 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 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 革等行业,以及产粮 (油) 大县、 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等区域。经监测,项目所 在地土壤中镉、 汞、砷、铅、铬 等重金属和多环 芳烃、石油烃等 有机污染物,全 部达标符合要求由以上分析可见,本项目符合“土十条”
19、 、“气十条” 、“水十条”的要求。7 、地方政策符合性根据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辽政发20148 号) 、辽宁省水污染 防治条例、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辽政发201658 号) ,本项目符合性分析见 表 3。表 3 地方政策符合性对照表序号政策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是否符合1辽宁省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 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辽政发20148 号)严控新建小型燃煤热源。城市建成 区要结合大型热电企业建设,实行 集中供热,不再批准建设新的分散 燃煤锅炉。各市、县 (市) 新、改、 扩建单台燃煤锅炉蒸发量不小于 90t/h,个别现成可根据人口、供暖 半径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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