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湾北港区19-02-06-1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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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公示稿)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三月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目 录1 概述 11.1 论证工作由来11.2 论证依据4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61.4 论证重点9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 102.1 出让区块概况102.2 出让区块平面布置和主要结构、尺度132.3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162.4 出让区块用海情况182.5 出让区块用海必要性193 出让区块所在海域概况 203.1 自然环境概况203.2 海洋生态概况6 343.3 自然资源概况343.4 开发利用现状374 出
2、让区块用海资源环境影响分析4 474.1 出让区块用海环境影响分析474.2 出让区块用海生态影响及生态损害评估514.3 出让区块用海对鸟类的影响分析534.4 出让区块用海资源影响分析554.5 出让区块用海风险分析575 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 595.1 出让区块用海对海域开发活动的影响595.2 利益相关者界定615.3 相关利益协调分析625.4 出让区块用海对国防安全和国家海洋权益的影响分析636 出让区块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 646.1 出让区块用海与海洋功能区划符合性分析64I6.2 出让区块用海与相关规划符合性分析756.3 出让区块用海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性
3、分析816.4 出让区块用海与温州市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符合性分析816.5 出让区块用海与自然资办函20191859 号文符合性分析817 出让区块用海合理性分析 837.1 用海选址合理性分析837.2 用海方式和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857.3 出让条件合理性分析887.4 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907.4 用海期限合理性分析958 海域使用对策措施 968.1 区划实施对策措施968.2 开发协调对策措施978.3 风险防范对策措施988.4 监督管理对策措施999 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方案 1049.1 生态修复的重点和目标8 1049.2 生态修复措施8 1059.3 生态
4、修复进展1069.4 生态修复监管措施8 1079.5 本出让区块生态修复建议10810 结论与建议 10910.1 结论10910.2 建议11311 资料来源说明 11411.1 引用资料11411.2 现场勘查记录114II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 概述1.1 论证工作由来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位于乐清市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区内(图 1.1- 1),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 24 号) 、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 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 题处理有关要
5、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 号)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 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 号) 等相关文件要求,出让区块所在的乐 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区已编制完成“温州市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工程生态评估报告” 和“温州市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工程生态修复方案”,并于 2019 年 4 月通过了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开展的专家评审(附件 2),且“温州市乐清湾北港区围 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以下简称“处理方案”) 也已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完成了自然资源部备案(自然资办函20191859 号, 附件3) 。备案后至今, 处理方案中近期急需拟建用海项目 (7
6、个项目,总用海面积 121.6267 公顷) 中的 乐清湾港区铁路支线工程、乐清湾港区沙港路建设工程、乐清湾港区(C 区) 码 头综合项目、乐清湾港区 D 区综合物流项目、乐清湾北港区电子信息项目等 5 个 用海项目相继完成了审批、出让工作。本次出让区块用海面积为 0.5360 公顷,位于乐清湾北港区内填而未确权区 域,调查图斑编号为 330382-0041 ,区块出让后拟建项目属于处理方案中近期急 需落户或建设的拟建项目清单中的乐清湾北港区高端装备制造建设项目之一,为 已填海成陆区域的项目, 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出让后落地项目用海属经 营性用海, 拟由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海域使用
7、权出让方案, 按规定报浙 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出让。根据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海域使用权可以通过申请审批或者招标、 拍卖、挂牌方式取得, 其中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其他经营性项目用海, 以 及同一海域有两个以上相同海域使用方式的意向用海者的, 应通过招拍挂方式取 得海域使用权。出让人应当在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 委托相关单位对拟出 让区块进行海域使用论证、海域价格评估、海籍测量等, 根据论证结论、评估结1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果制定出让方案。受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 浙江潽海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我公司”) 承担了本次海域使用论证
8、工作(附件 1)。接受委托后, 项目组根据 出让区块用海性质、规模和特点, 进行了现场勘查与调访、收集了有关基础资料, 并进行了出让区块及附近地形、地质、地貌、海洋环境及海洋资源开发、相关产 业发展规划等资料的调研, 同时向当地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和征询了意见。根据“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的围 填海项目”的有关精神,本次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重点对用 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 明确生态修复措施。已 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 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以此文件为 基础, 参照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国海发
9、201022 号,以下简称“导则”), 我公司编制完成了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 审稿),敬请审查。说明:本报告如未特别说明,高程均为 1985 国家高程(二期)。宗海图绘制 采用 CGCS2000 坐标系,中央经线 12100, 出让区块用海面积量算采用高斯 -克吕格投影。2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出让区块图 1.1-1 出让区块地理位置示意图3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2 论证依据1.2.1 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2002 年 1 月);2)
10、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17 年 11 月修订);3) 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2022 年 6 月);4) 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2018 年 3 月修 正);5) 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2017 年 9 月修正);6) 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2017 年 9 月修正);7) 浙江省渔业管理条例(2020 年 9 月修正);8) 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国家海洋局, 2007 年 1 月);9) 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2008 年 3 月) ;10) 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2017 年 3 月);11) 浙江省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办法(2006 年 9 月
11、) ;12) 浙江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海域使用管理权暂行办法(2013年 3 月);13) 填海项目竣工海域使用验收管理办法(国海规范20163 号);14) 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 号);15) 关于贯彻落实 的实施意见(自然资规20185 号);16) 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 规20187 号);17) 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 号);18) 自然资源部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29 号);19)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的
12、通知(浙自然资规20191 号);4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20)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的意见(浙自然资函202297 号);21)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要素保障促进经济稳进提质 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2 号);22)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通知 (浙自 然资发202218 号);23)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市) 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 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080 号) ;24)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监管工作的函(自然 资办函2022
13、640 号) ;25)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浙江省温州市乐清湾北港区区域围填海历史遗 留问题处理方案备案意见的复函(自然资办函20191859 号) ;26) 自然资源部关于全国海域使用论证信用平台有关事宜的公告(2021 年 1 月);27) 国家海洋局关于改进围填海造地工程平面设计的若干意见(2008 年1 月);28) 关于加强滨海湿地管理与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海环字2016664 号)。 区块出让区块1.2.2 技术标准和规范1.2.2.1 技术标准1) 海水水质标准 (GB3097- 1997) ;2) 海洋沉积物质量 (GB18668-2002)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4、8978- 1996) ;4) 海洋生物质量(GB18421-2001) ;5) 全国海岸和海涂资源综合调查简明规程 ;6) 第二次全国海洋污染基线调查技术规程(第二分册) 。1.2.2.2 技术导则和规范1)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国海发201022 号) ;2) 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9485-2014);3) 海洋生态资本评估技术导则(GB/T28058);5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4) 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资源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9110-2007) ;5) 海域使用分类 (HY/T123-2009) ;6) 海籍调查规范
15、 (HY/T124-2009) ;7) 海洋调查规范 (GB/T12763-2007) ;8) 海洋监测规范 (GB17378-2007);9) 宗海图编绘技术规范(HY/T251-2018);10) 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11) 围填海工程生态建设技术指南(试行) (国海规范201713 号) ;12)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13) 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2017 年 5 月) ;14) 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 。1.2.3 功能区划及相关规划1) 国家海洋局
16、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2015-2020 年) (国海发 20158 号) ;2) 浙江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 年) (2018 年 09 月修订);3) 浙江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浙政函201738 号);4) 浙江省海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2016-2020 年) (浙海渔规201714 号) ;5) 乐清湾港区一期(南、北区) 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19-02-06 地 块规划修改 (2022 年 7 月) 。1.2.4 项目基础资料1.3 论证工作等级和范围 1.3.1 论证工作等级根据海域使用分类(HY/T123-2009),本出让区块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 中的“
17、其他工业用海” (编码 2.27)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 (编码 1.11)。根据导则,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按照项目的用海方式、规模和所在海域特 征进行划分。本出让区块位于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区内,用海方式为建设填海造 地,用海面积为 0.5360 公顷,参照导则中关于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的判据,6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确定本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等级为二级,具体见表 1.3- 1。表 1.3-1 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等级判据及结果一览表序号用海方式用海规模所在海域特征论证等级1其他建设填 海造地用海参照判据填海造地5 公顷所有海域二
18、工程特征填海造地 0.5360 公顷乐清湾北港区 围填海区内二1.3.2 论证范围根据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 论证范围应依据项目用海情况、所在海 域特征及周边海域开发利用现状等确定,应覆盖项目用海可能影响到的全部区 域。一般情况下,论证范围以用海外缘线为起点,二级论证向外扩展 8km,本 出让区块论证等级为二级论证,出让区块位于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区内,论证 范围按照如下界定:西侧,南侧以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区外缘线外扩 8km 为 界;考虑到乐清湾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东侧外扩至玉环岛西侧岸线,北侧 外扩至乐清湾湾顶,论证范围面积约为 260km2 ,具体论证范围见图 1.3- 1,控 制点坐标
19、见表 1.3-2。表 1.3-2 论证范围控制点坐标一览表序号经度纬度A1210413.60281658.83B1210449.37281726.09C1210850.15280408.59D1210217.88280825.367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出让区块注:论证范围的内边界线为自然或人工海岸线。图 1.3-1 论证范围示意图8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4 论证重点本次出让区块总用海面积为 0.5360 公顷, 位于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区内, 调查图斑编号为 330382-0041 ,区块出让后用于建设高端
20、装备制造项目,为已填 海成陆区域的项目, 对海洋生态环境无重大影响。 出让区块用海类型为工业用海 中的其他工业用海(编码 2.27) ,用海方式为填海造地中的建设填海造地(编码 1.11)。根据“自然资规20187 号”文件中第三条“依法处置未取得海域使用权 的围填海项目”的有关精神, 本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可适当简化, 重点对 用海必要性、面积合理性、海域开发利用协调等进行论证,明确生态修复措施。 已完成生态评估和生态保护修复方案编制的, 直接引用相关报告结论。同时参照 海域使用论证技术导则中表 D. 1 的有关要求, 并结合出让区块自身特征和所 在海域的自然环境条件、海洋资源分布、开发
21、利用现状等, 确定本次海域使用论 证工作的重点为:(1)用海必要性分析;(2)用海面积合理性分析;(3)海域开发利用协调分析;(4) 出让区块生态修复要求。9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2 出让区块用海基本情况2.1 出让区块概况2.1.1 出让区块基本情况出让区块名称:乐清湾北港区 19-02-06- 1 出让区块出让单位: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区块位置:乐清湾北港区围填海区内出让规模: 拟建高端装备制造项目总面积 2.6659 公顷,本次出让为其中的 海域部分,用海面积为 0.5360 公顷出让区块所在调查图斑编号:330382-0041出让区块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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