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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项目名称: 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铜轴瓦及 1.5 万吨弹簧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 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二二一年一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 单位编制。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2、建设地址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 止地点。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
2、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 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 影响, 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 的其他建议。7、预审意见 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 目,可不填。8、审批意见 由负责审批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建设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年产 1.5 万吨铜轴瓦及 1.5 万吨弹簧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邢轶强联系人闫德勋通讯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十路四号联系电话1394058833
3、5传真/邮政编码110027建设地点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十路四号立项审批 部门/批准文号/建设性质新建 改扩建 技改行业类别 及代码有色金属铸造 C3392弹簧制造 C3483占地面积 (平方米)1500绿化面积 (平方米)/总投资(万元)300其中:环保投资(万元)58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19.3%评价经费 (万元)/预期投产日期2021 年 2 月项目内容及规模:1、项目背景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原名沈阳顺达重矿设备有限公司,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冶金十路四号,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 2012年企业名称变更为沈阳强强 重工有限公司,现从事黑色金属铸造的加工销售, 主要生产矿山机械
4、设备配件。 为了迎合市场需求, 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决定在原厂址预留厂房内进行铜轴瓦 和弹簧制造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015.1.1)及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的有关规定, 本项目生产的铜轴瓦属于“三十、 金属制品业”中的“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其他”类别,弹簧属于“三 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中的“69、通用零部件制造其他”类别,故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为此, 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1境影响评价工作。接受委托后, 我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踏勘, 根据项目特征及周边环境特性, 编制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
5、告表, 报送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审查。2、工程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十路四号,总占地面积为1500m2 (轴 瓦生产车间1000m2、弹簧生产车间500m2 ) ,总建筑面积为1595m2。企业投资300 万元, 在原有厂区内扩建生产铜轴瓦及弹簧,设计生产规模分别为1.5万t/a 、1.5 万t/a。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见表1,厂区平面布置图见附图1,生产车间平面布置图 见附图2、附图3。表 1 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备注主体工程轴瓦生产车间1 层,建筑面积 687m2 ,钢结构框架,车间内设一条 铸造生产线及成品堆存区、员工休息区新建弹簧生产车间1 层
6、,建筑面积 220m2 ,钢结构框架,车间内设一条 弹簧生产线及成品堆存区新建辅助工程办公区1 层,建筑面积 2300m2 ,主要用于企业办公、生活, 包括员工食堂依托冷却循环水池1 个, 位于轴瓦生产车间内部, 规格为 4m3m3m,容积为 36m3 ,用于 2 台中频感应电炉冷却水循环使 用新建车载移动式 CNG 储气罐由燃气公司进行配送,储气罐最大储气量为23.58m3, 为 2 台备用坩埚炉提供天然气源依托储运工程原料库1 层, 建筑面积 7200m2 ,钢结构框架,用于存放厂 区生产所需原辅材料依托砂库2 处,彩钢板结构,容积均为 120m3 ,分别用于存放 原砂和再生砂依托废砂储存
7、间1 处,彩钢板结构,面积为 100m2 ,用于临时储存无 法再生的废砂新建公用工程供电电源由当地电网提供,年新增用电量 60 万 kW h/a依托供水由市政供水管网提供,接口管径为 DN100,供水压 力为 0.3MPa ,年新增新鲜水量为 990m3/a依托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 雨水排入厂区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 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 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依托供暖由厂区现有 1 台 0.75t 燃气锅炉供给, 用于员工办公 生活区冬季供暖依托环保工程废水治理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总容积为 500m3 )处 理后, 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依托2废 气 治 理熔炼工序熔炼过程产生的烟尘经
8、2 个可移动式集气罩收集后,由 1 台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并通过 15m 高 1#排气 筒排放新建浇铸工序浇铸过程产生的烟尘以无组织形式排放,由于粉尘粒径较大, 大部分可自然沉降在封闭车间内地面上,散落范围有限,通过对其及时有效的清扫以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新建砂处理工序旧砂处理设备位于厂区内铸造车间内,废砂处理过程产生的粉尘分别经 2 个集气罩收集后,由 1 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 15m 高 2#排气筒排放新建下料、打磨 工序弹簧车间采取全封闭形式,产生的粉尘由于粒径较 大,大部分可自然沉降在车间地面上,散落范围有限, 通过对其及时有效的清扫以降低无组织粉尘的排放新建装卸、堆存 过程采取软覆
9、盖、设置围挡及洒水抑尘等综合措施后,可 减少粉尘无组织排放依托噪声治理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新建固废治理废渣、废炉村、除尘系统收集的烟(粉) 尘及无法再生的废砂统一收集后, 定期外售处理; 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新建废机油依托厂区现有危废暂存间(面积为 20m2 )内 暂存, 统一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依托3 、项目原辅材料及能耗(1)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见表2。表 2 主要原辅料及能源消耗一览表序号原辅材料名称消耗量来源储存方式一次最大储 存量1铜废料15300t/a外购原料库房内1000t2锡18t/a外购3t3铁18t/a外
10、购3t4锌9t/a外购2t5铝2t/a外购0.5t6弹簧钢(碳素钢)15100t/a外购1000t7石英砂1300t/a外购50t8固体硅酸钠180t/a外购5t9机油0.2t/a外购0.2t10除渣剂150t/a外购10t11打炉料70t/a外购5t12脱模剂50t/a外购5t能源消耗1新鲜水1350m3/a由市政供水管网供给2电60 万 Kw h/a当地电业局3(2)主要原辅料简介铜废料:主要成分为黄铜, 由指定几个生产铜锭的大厂家进行购置,采购其 冶炼后成品铜的废料。为不影响铸件产品的品质, 本项目所购置的铜料不允许含 有油污、铁锈、泥沙、油漆、塑料、有机废料、放射性物质等杂质成分,且不
11、应 含汞、铬、镉和类金属砷等国家严控的重金属元素。石英砂:石英砂是石英石经破碎加工而成的石英颗粒, 石英石是一种非金属 矿物质,是一种坚硬、耐磨、化学性能稳定的硅酸盐矿物, 其主要矿物成分是SiO2。 石英砂的颜色为乳白色或无色半透明状,莫氏硬度7,石英砂是重要的工业矿物 原料, 非化学危险品, 广泛用于玻璃、铸造、陶瓷及耐火材料、冶炼硅铁、冶金 熔剂、冶金、建筑、化工、塑料、橡胶、磨料、滤料等工业。硅酸钠:俗称泡花碱, 是一种水溶性硅酸盐, 其水溶液俗称水玻璃, 是一种 矿黏合剂。水玻璃是无色或略带色、透明或半透明的稠状液体, 能溶于水, 遇酸 分解, 无嗅无味, 不燃不爆, 有碱性。在机械
12、行业中广泛用于铸造、砂轮制造和 金属防腐剂等。除渣剂: 主要成分是火山硅酸盐矿物质,经过先进工艺加工配比而成, 具有 不爆裂、铺展快速且均匀, 聚渣能力强等特点。 聚渣原理是将熔炼过程中的各种 氧化物等杂质, 通过用除渣剂吸附,积聚在一起,以利于去除。打炉料:主要成分为石英质耐火材料, 材质属酸性炉衬材料, 中频感应电炉 炉衬专用材料, 它的优点是原料采用高纯石英砂石英粉,配耐高温粘结剂、抗急冷急热稳定剂, 以及进口复合型微粉材料,密致度非常高。脱模剂:是一种介于模具和成品之间的功能性物质,脱模剂有耐化学性、耐 热及应力性能,不易分解或磨损。乳白色液体,微弱石油味,主要成分为水 (60-70%
13、)、润滑油添加剂(1- 10%)、合成硅油(20-30%)。4 、项目产品与产量本项目主要产品产量见表3。4表 3 项目主要产品产量一览表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规模 (t/a)1铜轴瓦 (离心浇铸)1600/1000-25060002铜轴瓦(砂型铸造)1350/880-200600031050/460-2203000合计150001弹簧27mm5000235mm8000336mm1000438mm10005 、项目主要生产设备本项目主要新增生产设备见表 4、表 5。表 4 轴瓦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1中频感应电炉台11 吨2台12 吨3电加热干燥炉台225m3/7m3
14、4坩埚炉 (备用)台2500KG5立式离心机台1TD4.00A6单头离心机台1TD10.2. 117双头离心机台1TD8.4.008托辊离心机台1TD35.3.009台1TD12.3.0010废砂处理设备台2S1111变压器台21200KVA12水泵台1/13吊车台25 吨、 10 吨表 5 弹簧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规格型号1回火炉台1RTQ-6402锻造炉台1/3小卷簧机台1JH- 164大卷簧机台1JH-265切割机台1/6空气锤台1/7淬火槽台11.51.52.556、工作制度和劳动定员本项目劳动定员新增 15 人,人员安排及班组作业班次见表 6。表 6 工作制度及劳动
15、定员序号工作制度及定员单位数量备注1全年生产天数d360/2工作制h24三班制工作 (轴瓦) 、一班制工作(弹簧)3劳动定员人15/7、公用工程(1)给水本项目水源为市政自来水, 由市政管网接入, 能够满足项目日常生产、生活 用水需要。电炉冷却用水:本项目采用中频感应电炉熔炼, 在熔炼过程中, 需对中频 炉进行冷却,项目配置36m3冷却水池1个, 冷却水可循环使用,不外排。根据企 业现有实际生产经验,电炉冷却循环补水量为2m3/d,年运行360d,则年冷却补 水量为720m3/a。淬火用水: 本项目弹簧淬火工序采用水淬火方式, 淬火过程会有大量水蒸 气损耗,每天需往淬火槽中补加新鲜水,补加量为
16、1m3/d,年运行360d,则年淬 火补水量为360m3/a。生活用水: 本项目新增员工为15人, 根据辽宁省行业用水定额 (DB21/T1237-2015) ,考虑项目属于工厂职工用水 (有食堂,无洗浴) ,本次 环评按50L/人d计算, 全年生产天数为360d ,则年用水量270m3/a。(2)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 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 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本 项目无生产性废水产生, 生活污水依托厂区现有化粪池处理后, 定期由环卫部门 清掏。(3)供电本项目用电由当地电业局供给,年用电量约为60万Kwh/a。(4)供暖本项目冬季供暖主要依托厂区现有1台0.75t的LSL-300型
17、燃气锅炉供给,用6于办公区生活所需采暖,其供暖面积未新增,因此依托是可行的。8、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国家政策根据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中相关内容, 本项目不属于鼓 励类、限制类及淘汰类项目, 为允许类建设项目。 同时, 本项目使用工艺和设备 均不属于工信部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 年本)中规定的淘汰工艺和设备。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地方政策根据辽宁省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 的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该目 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 为允许类建设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 策要求。根据沈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的沈阳市
18、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限制政策目录2020 年版)的通知(沈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9月8日) ,对本项目环境准入政策 分析判定情况汇总见表7。表 7 本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分析判断情况一览表序号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一、综合性政策(一) 对存在 下列情形之 一的环境影 响报告书 (表) 不予批准建设项目类型及其选址、布局、规模等不符 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法定规划。选址合理、平面布 置合理符合所在区域环境质量未达到国家或者地方环 境质量标准,且建设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 不能满足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管理要求。各污染物达标排 放符合建设项目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确保污 染物排放达到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或
19、者未 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生态破坏。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并确保达标排放符合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未针对项目原 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提出有效防治措施。原有项目配套有相应的污染治理措施符合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 表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 缺陷、遗漏,或者环境影响评价结论不明确、 不合理。引用沈阳市环境质量报告作为依据符合存在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以及可能排放剧毒 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剧毒物质和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排放符合(二) 生态保 护红线区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 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外,禁止在生态保护选址所在区不涉
20、及各类生态保护符合7红线一类区内建设与生态保护无关的项目; 除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工 程和公共服务设施工程以及不破坏主体生 态功能的生态农业、旅游等设施外,禁止在 生态保护红线二类区内建设其他项目。红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区内禁止新建排污口,排放污 水、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固体废弃物;禁 止擅自取土、挖砂、采石、开矿; 禁止私自 挖塘、挖沟、筑坝、开采地下水;生态保护 红线区内的现有建成或者在建项目应当控 制规模,不得增加污染负荷。符合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 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 变电等重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
21、依法不 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 评文件。符合待市政府批准沈阳市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 法(修订稿) 后, 参照新办法执行。符合(三) 饮用水 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 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 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 以上人民政府责令依法拆除或者关闭;禁止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 旅游、游泳、垂钓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 水体的活动。选址不涉及各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符合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在饮用水水源 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 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
22、建设项 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 闭;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 养殖、旅游等活动的,应当按照规定采取措 施,防止污染饮用水水体。符合(四) 自然保 护区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 设任何生产设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 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资源或者景观 的生产设施;建设其他项目,其污染物排放 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架物排放标 准。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 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 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 须采取补措施。在自然保护区的外国保护地 带建设的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 境质量;已造成损害的, 应当限期
23、治理。选址不涉及各类 自然保护区符合(五) 环境空 气质量功能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空气质量一 类区内,禁止新建和扩建排放污染源的项 目。本项目所在区不在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区内符合(六) 土壤严格控制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坡新建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用地性质为工业 用地符合8镀、制革等行业企业,依法不予审批可能造 成耕地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 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 求的,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 项目。本项目所在区域 未涉及污染地块(七) 产业政 策和准入条件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辽宁省相关行业 产业政策;
24、 国家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 年修正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商务 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 年版)等相关 政策要求, 对于属于淘汏类和限制类的项 目,尤其是涉及落后产品和落后生产工艺装 备的项目, 一律不得审批。本项目属允许类符合(八) 国区准 入对于已经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区城,引进建 设项目时应符合所在园区规划环评准入条 件等相关要求。本项目建设符合园区规划相关要求符合二、重点行业政策要求铸造和锻造 业新建或搬迁改造的铸造和锻造项目, 按照 “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园区管理”的原则, 集中在下列产业园区内建设:辽中装备制造 配套产业园;铁西新区装备制造配套铸造和 锻造产业园;经市
25、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铸 造和锻造产业园。本工程为扩建项目,在原有厂区内进行建设,建设地点位于冶金产业园区符合符合铸造企业不得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 芯、七砂制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铸造 企业的铸件年生产能力、铸件材质、主要熔 炼设备能耗指标、旧砂回用率等必须符合 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等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石英砂与水玻璃配比进行铸造,各项指标满足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相关要求9、环境管理政策符合性分析(1)与“气十条”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国 务院“气十条”)、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 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
26、48号)(辽宁省“气十条”)、辽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方案(辽政发201831号) 和沈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的相 关规定和政策, 本项目运营期间排放的废气, 采取相应的有效治理措施可以做到 达标排放,不会污染周围空气环境,符合各级政策的相关规定。(2)与“水十条”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国 务院“水十条”)、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79号)(辽宁省“水十条”) 和沈阳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9(2016-2020年)(沈政发201638号) (沈阳市“水十条”) 中的相关规定和政策, 本
27、项目运营期仅为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掏, 不会对水环境造成不利影响,与各级“水十条”要求不冲突。(3)与“土十条”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国 务院“土十条”)、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 知(辽政发201658号)(辽宁省“土十条”) 和沈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案(沈政发201717号)(沈阳市“土十条”) 中的相关规定和政策,本项目在 现有场地内进行扩建, 不新增占地, 不会对土壤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符合各级“土 十条”的相关规定。(4)与相关行业政策相符性分析依据工业炉窑大气污
28、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 及辽宁省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设施方案(辽环函202029号) 相关要求,本项目 与其符合性分析如下表。表 8 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方案相符性一览表序号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 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 原则上 要入园区, 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原 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 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本项目建设地点为现有 厂区内,位于冶金产业 园区, 符合园区规划。 同时, 项目建设中没有 煤气发生炉,符合相关要求符合2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 装备简易落后、 自动
29、化程度低, 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 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 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本项目主要采用中频感应电炉,配套有治理设施,且生产设备均在封闭车间内, 符合相关要求符合3加快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对以煤、石油焦、 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加快使用 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 等进行替代。本项目中频感应电炉、 干燥炉、回火炉、锻造 炉均采用电加热方式,符合相关要求符合4实施污染深度治理。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 排放。本项目的实施在采取相应污染治理措施后, 能够确保达标排放符合5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 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
30、 组织排放, 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 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 有效提高废气收集 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本项目物料的储存、输 送环节均在封闭车间内 进行, 且产生的废气经 集气罩收集后, 通过治 理设施进行处理,达标符合10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 应采取密闭、封闭 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的废气由排气筒外排10、行业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中国铸造协会发布的铸造企业规范条件(T/CFA 0310021-2019) 相关要求对比情况见表9。表 9 本项目与铸造企业规范条件相符性一览表序号文件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企业的布局及厂址的确定应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各地方
31、政府装备制造 业和铸造行业的总体规划要求。项目选址位于沈阳经济 技术开发区冶金产业园 区内, 企业布局及厂址 的确定符合国家相关法 律法规、产业政策以及相关规划要求。符合2企业生产场所应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 土地使用性质。根据企业土地使用证明可知, 项目用地性质为 工业用地。符合3环保重点区域新建或改造升级铸造项目建设 应严格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展改 革委办公厅和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发布的 关于重点区域严禁新增铸造产能的通知。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 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 号), 本项 目位于辽宁省沈阳市, 不属于环保重点区域。符合4铜合金产量不低于 1000t/a。本项目轴瓦
32、产量为 15000t/a符合5企业应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批量, 合理选择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 效的铸造工艺。本项目根据生产铸件的材质、品种、数量, 采用中频电炉,为低污染、低排放、低能耗、经济高效的铸造工艺。符合6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工艺。不 应采用粘土砂干型/芯、油砂制芯、七 O 砂制 型/芯等落后铸造工艺; 水玻璃熔模精密铸造 企业模壳硬化不应采用氯化铵硬化工艺; 铝 合金、锌合金等有色金属熔炼不应采用六氯 乙烷等有毒有害的精炼剂。本项目采用有芯中频感应电炉进行熔炼,不属于国家明令淘汰生产工艺,且砂型铸造采用水玻璃砂进行生产符合7企业不应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生产装备
33、,如: 无芯工频感应电炉、 0.25 吨及以上无磁轭的 铝壳中频感应电炉等。本项目铸造熔炼设备选 用 2 台中频感应电炉符合8企业应配备与产品及生产能力相匹配的造 型、制芯及成型设备(线),如粘土砂造型机 (线)、树脂砂混砂机、壳型(芯) 机、铁模 覆砂生产线、水玻璃砂生产线、消失模/V 法 /实型铸造设备、离心铸造设备、冷/热室压铸 机、低压铸造机、重力铸造设备、挤压铸造 设备、差压铸造设备、熔模铸造设备(线)、本项目采用水玻璃砂生产线, 且与生产能力相匹配符合11冷/热芯盒制芯机(中心)、制芯中心、快速 成型设备等。9采用砂型铸造工艺的企业应配备完善的砂处 理设备和旧砂处理设备,各种旧砂的
34、回用率 应达到表 2 的要求。本项目采用旧砂再生设备进行处理,旧砂循环利用率可达 90%以上符合10企业应配置完善的环保处理装置, 废气、废 水、噪声、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排放 与处置措施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和标 准的规定。企业配置完善的环保处 理装置,中频电炉粉尘 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各类废气、废水、噪声、 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 物等排放与处置措施均 符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规和标准的规定。符合11、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十路四号,在原有厂址内进行扩建, 不 新增占地, 且属于工业用地。项目评价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 特别需要保护的区域, 项目运行后
35、对周围环境及敏感目标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 内,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故该项目选址合理。12、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园内, 坐落于沈阳市铁西新区境内, 是 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一个大型工业园区。 冶金园东起开盘路和高花出口, 西到 细河三十四北街,南至沈西九西路和五西路, 北达京沈高速公路,规划面积为 23.57km2 ,冶金园的结构模式为组团式发展, 开发大道东西贯穿, 成为联系各组 团的纽带,空间结构概括为“一轴、三带、五区”,“一轴”:是指沿开发大道东 西向的发展主轴, 往西向辽中延伸, 往东向沈阳靠拢;“三带”:是指北部的高速 公路带和南部预留铁路带(是冶金园主要
36、的对外交通系统) 及沿细河三十一北街 布置的商服设施带;“五区”:是指研发中试区、金属制品制造区、物流区和再生 资源区及管理服务区五个区。冶金园用地布局可以概括为“一园六区”,即开发大道北侧由西向东依次规 划布置新材料及研发区、物流区及再生资源区; 开发大道的南侧由西向东依次布 置服务区、金属深加工区及不锈钢及铸造机加区。 该园区规划环评于2010年10 月由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分局出具审查意见,审查意见见附件。本工程为有色金属铸造及通用设备制造,符合冶金产业园区的发展规划,规12划环评对入驻园区的项目和企业相关要求见下表。表 10 规划符合性情况一览表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1企业必须
37、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 企业项目(产品)应符合国家关于环境保护 的规定和要求。本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 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符合2企业项目来源清晰(有合法产权,如专有技 术、专利技术、经鉴定的科技成果等), 手 续完备。企业项目来源清晰, 有 合法产权, 手续完备符合3企业产品有先期开发的基础。属于技术成熟产品, 无 需开发基础符合4有较强的开发潜力和相应的资金。有相应的资金保障符合5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的产业发展方向。项目主要为有色金属铸造及通用设备制造, 符合园区产业规划符合6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产业, 从事高 新技术产品开发和生产,以自主开发的为主, 商品化、产业化前景较好、市场潜
38、力较大。产品商品化、产业化前 景较好、市场潜力较大符合7入区企业须采用集中热源,不得建设燃煤锅 炉。规划范围内严禁取用地下水,应结合发 展规模,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建 设工作,确保园区污水全部进行集中处理。本项目采用燃气锅炉进行供暖,供水由市政给水系统供给,生产过程无生产性废水产生符合13、“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依据 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号),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强化“三线一单”的作用, 对本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进行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所在地不在当地饮用水源、风景区、自
39、然保护区等生态保护区内, 不 涉及沈阳市环境功能区划等相关文件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要求。13本项目位置图1 铁西区生态保护红线分布图(2)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满足相应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环境空气质量中 PM10和PM2.5超出相应标准。针对超标问题,辽宁省、沈阳市以及铁西区人民政 府为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完成省政府和市政府确定的约束性指标, 提出 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 模的对策措施, 本项目各污染物排放对环境质量贡献值较小, 各项环保措施经济 技术可行, 各类污染物均可达标排放或合理处置。采取相应治理措施后,
40、 项目所 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超标问题可以得到有效的治理, 环境空气质量能够明显得到 改善。(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运营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 均由市政及公司提供, 资 源消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评负面清单根据关于印发沈阳市建设项目环保审批准入特别限值措施(负面清单)(试行) 的通知(沈环保201776号) 等内容, 本项目不在其中, 且项目属于14国家产业政策的允许类, 并且符合地方的相关产业和发展规划, 因此, 不在该区 域的负面清单内。15与本项目有关的原有污染情况及主要环境问题:1.现有工程概况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原名沈阳顺达重矿设备有
41、限公司, 位于沈阳经济技术 开发区冶金十路四号,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 2012年企业名称变更为沈阳强强 重工有限公司,现从事黑色金属铸造的加工销售, 主要生产矿山机械设备配件, 年生产规模为20000吨。2.企业现有环保审批及验收执行情况表 11 现有工程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一览表项目名称环评时间环评批复情况验收情况沈阳顺达重矿设备有限公司新建厂区项目2007 年沈开(细) 环保审字200747 号经环分验字20113 号沈阳强强重工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2018 年沈环保经开审字20180061 号已验收3.现有项目基本组成情况本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5890m2 ,总建筑面积为43000m2 ,生产各类矿山机械 设备配件, 主要产品为轧臼壁、破碎壁、衬套、衬板、设备框架、机体底座、基 础敷设梁和固定钉管等,总产能为年产20000吨, 项目建设内容组成见表12。表 12 建设内容一览表工程类别项目名称建设内容及规模主体工程铸造车间1 层,建筑面积 23000m2 ,车间内设置 2 条铸造生产线, 包括 3 台 10t 电弧炉、2 台 10t 中频炉、1 台 5t 中频炉、1 台 1t 中频炉和 3 台燃气加热炉,并配备有相应环保治 理设施1 层,建筑面积 10500m2 ,机加车间内包括有落地镗床、 卧式镗床、立式车床等设备,用于产品机械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