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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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 为实行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强和改善新时期党对人民政协的领导,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加快推动现代工业强区、文化旅游核心区、城乡一体化综合试验区、平安和谐示范区建设,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领先跨更加展,依据中心和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看法,特提出如下看法。 一、总体要求 1.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把促进全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更加展、领先发展作为人民政协履职的最大责任,把协商课题的选择、协商成果的转化充分体现和真正落实到加快全区科学发展上来。 2.坚持党委在协商民主中的主导地位。各级党委要把协商民
2、主纳入党委工作的重要内容,统一部署和协调,并仔细组织实施,做到议题落实、形式多样、程序规范、保障有力、效果明显。 3.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之中的重要原则。坚持重大问题在决策之前和决策执行过程中进行协商。各级党委要增加开展政治协商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 4.坚持把加强团结和发扬民主贯穿于协商民主全过程。要根据“民主协商、同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涵”的要求,巩固和发展团结民主、活跃和谐的政治局面。 二、协商内容 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 (1)党的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以及区委、区政府联合制定的事关全局的重要决议、确定和看法; (2)“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
3、发展安排、财政预算报告,以及重要的政府规章; (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以及重要产业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 (4)重要区域发展战略、重大体制改革方案、重要行政区划调整、城乡建设总体规划; (5)涉及民生和社会建设、社会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重要决策; (6)区委举荐的有关重要干部人选; (7)各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人民团体及其他参与单位参加人民政协工作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的重要事务,以及有关爱国统一战线的重要问题; (8)有必要进行协商的其他重要问题。 三、协商形式 协商的形式主要包括: (1)例会协商。一是政协全体会议。一般每年实行一次。主要对“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
4、或中长期规划、财政预算报告,以及事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全面协商。二是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季度实行一次。主要对党委政府关切、人民群众期盼、涉及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民主协商,形成建议案。三是政协主席会议。一般每月实行一次。主要依据区委工作部署和政协常委会工作要点,探讨支配各项协商活动,确定协商形式,就各项协商活动形成的看法建议进行协商探讨并提出落实看法。 (2)专题协商。主要围绕区委、区政府的某项重大决策及经济社会生活中的某个重大问题进行民主协商。 (3)对口协商。区政协各特地委员会就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事项与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对口协商,
5、提出看法建议。 (4)界别协商。主要就一些行业和领域中最基本的、宏观和长远的问题进行协商,为区委、区政府形成行业性、领域性的重要决策供应参考看法。 (5)提案办理协商。主要是加强提案办理沟通,并就影响提案办理的重要问题与提案承办单位或相关部门进行协商,提出看法建议。 四、协商程序 协协商题的提出和确定 (1)例会协商、专题协商的协协商题由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每年年初依据协商内容、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重点和区政协党组建议拟定,提交区委、区政府审定后形成民主协商年度安排,并书面通知区政协。 (2)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的协协商题由协商双方共同拟定,报区政协党组或区政协主席会议审定。
6、(3)党政部门遇有重要事宜需提请政协协商的,应以书面形式向区委、区政府提出申请,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定。 (4)区委、区政府调整民主协商年度安排或增减协商内容,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告知区政协。 协商活动的打算 (1)提出协商活动支配看法。区政协党组依据民主协商年度安排,对确定的协协商题进行妥当支配,并以书面形式将支配看法刚好报送区委、区政府。 (2)制定协商活动方案。协商活动方案内容包括协商时间、协商地点、参与协商会议的人员、协商活动议程及其他工作支配。例会协商、专题协商、界别协商等协商活动,由区政协办公室组织拟定活动方案,经区政协党组或政协主席会议探讨,报联系政协的党政领导审核、区委主要
7、领导审定后实施;对口协商活动,由区政协各特地委员会与对口协商部门协商后提出活动方案,报区政协党组或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实施;提案办理协商活动,由区政协提案委员会负责提出活动方案,报区政协党组或政协主席会议审定后实施。 (3)形成协商初步建议和看法。区政协应广泛收集与协协商题相关的状况及资料,在广泛征求看法的基础上形成初步建议和看法。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要主动协作,在协商之前向区政协刚好供应相关的书面文件、数据和材料,其中党代会工作报告、“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安排和中长期规划、财政预算报告(征求看法稿)一般应提前10个工作日提交给区政协,并依据须要召开有关状况通报会。 协商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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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委 关于 进一步 加强 人民政协 协商 民主 建设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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