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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代理机构在公共资源交易中介服务活动中的行为,保证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规范、高效,依据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22158号)精神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法。 其次条本方法适用于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从事公共资源交易项目中介服务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的管理考核。 第三条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组建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代理机构库,或由行业主管部门建立行业中介服务代理机构库后移交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管理和运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
2、中心负责对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进行考核,考核实行“一标一评”的方法。 第四条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可以自行托付,也可以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程序运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并从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介服务代理机构库中自主择优选取。 第五条招标人在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后3个工作日内须签订招标代理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必需携带招标代理合同方可进入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各项业务。 第六条代理机构考核实行违法违规行为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当年3月1日起至次年3月1日(不含当日),期满清零。 第七条依据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违法违规的情形及性
3、质,记分分值分别为12分、6分、3分、1分。 第八条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2分: (一)出借、出租、转让或者涂改资格证书的; (二)超越资格承揽业务的; (三)代理项目应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而未进入的; (四)与交易各方当事人串通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泄露与交易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和资料,造成严峻后果的; (五)编制的招标文件(或出让文件)中存在设置卑视性、排他性条款,或以其他不合理条款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经投标人举报或者其他渠道获得并调查属实的); (六)未经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和备案,擅自更改标准化招标文件并发布,影响公允竞争的(政府选购项目除外); (七)不
4、依法依规发布公示(公告)的; (八)不依法定程序组织开标、评标(评审)的; (九)在拍卖(挂牌)会现场出现重大失误的; (十)在为评标(评审)供应服务的过程中,发表倾向性看法,干脆或间接干预评审专家评标(评审)的; (十一)伪造、变造、隐匿、销毁、篡改评标(评审)资料的; (十二)未按规定程序宣布评标(评审)结果的; (十三)不协作项目业主(选购人)处理质疑的,不协作监管部门对交易活动开展调查处理的,对依法责令改正的确定拒不执行,或者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 第九条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6分: (一)同一项目备案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发布的招标文件内容不一样的; (二)未根
5、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程序组织交易活动的; (三)无正值理由,在规定时间内对投标人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中的疑问予以答复或拒绝答复的;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未在指定媒体发布的、或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后未按法律法规要求推迟开标的; (五)因自身工作缘由引起争议或异议,导致交易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 (六)所代理项目因自身工作不力引起投诉、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七)未按规定预约抽取专家服务、未按规定时间组织业主代表到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抽取评标(评审)专家,导致未满意评标(评审)专家条件要求的或造成开评标活动延误或推迟的; (八)发觉违法违规状况,不刚好、主动向监管部门和招标人报告的。 第十
6、条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3分: (一)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或变更公告)、招标文件(出让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编制粗糙、差错较多需退回重新编制的; (二)未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审批的预算金额制作招标文件或拆分预算金额的; (三)组织交易活动打算不充分导致现场秩序混乱,影响交易活动进程或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组织交易活动时服务看法恶劣,与交易当事人发生争吵,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抽取专家时未按规定填写回避单位及专家信息的; (六)在组织评标(评审)过程中,限制评标(评审)专家调审材料,或督促评标(评审)专家结束评标(评审)的; (七)评标(评审)记录不完整、不精确的; (八)无正
7、值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中标公示或中标通知书的; (九)不听从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管理的; (十)评标结束后,当天不刚好清理投标文件副本或无故拖延影响后续评标工作的; (十一)未刚好将投标人的质疑及答复状况向监管部门报送的; (十二)不按要求参与市公管办,行业主管部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会议、学习和培训的。 第十一条代理机构及其执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记1分: (一)招标代理执业人员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业务时未按规定佩带工作证的; (二)未按规定组织抽取评标(评审)专家,或操作失误导致专家类别抽取错误的; (三)同一项目交易活动现场工作人员不足2人的。 第十二条代理机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3分以上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警示诫勉、暂停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代理活动、清出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中介服务代理机构库等处理。 第十三条年度考核结果于下一年度3月底之前在嘉峪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布。 第十四条本方法自下发之日起试行,有效期两年。 第7页 共7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第 7 页 共 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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