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盟章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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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智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章程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联盟名称:中国智能光伏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英文名称,缩写为CSP I A,以下简称“联盟”)。第二条 联盟是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的指导下,由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顺风光电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正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及社会团体自愿组成。第三条 联盟的宗旨:倡导“智能光伏”的理念,按照“协同创新、规范标准、引领产业智能化升级”的原则,凝聚联盟内各成员的共识,为行业共同利益服务,打造以产、学、研、工、金、用协作共赢的产业平台,贯彻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战略,联盟促进成员之间的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协同合作,推
2、动创新,共赢共荣;整合优质资源,积极开展技术交流,不断完善业内技术标准,提高行业整体能力,加强行业内外的广泛合作,促进中国光伏智能化发展;推动政府制定有利于产业发展的重大政策,提升联盟成员群体竞争力,提升中国智能制造水平,提升中国光伏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第四条 联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贯彻执行国家相关产业发展的方针、政策。第五条 联盟依托单位为上海正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盟管理机构设立在中国产学研合作促进会。第二章 联盟任务第六条 联盟的核心任务是以推进我国智能光伏技术的创新和产业化为目标,建立产业上下游、产学研信息、知识产权等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政府沟通的渠道及人才
3、培养、国际合作的平台,推动标准、评价、质量检测体系的建立,促进成员单位的自身发展,提升我国智能光伏产业的整体竞争力。1、通过技术交流、培训、人才互访、联合研发等方式,推进研发的联盟; 2、通过在联盟成员之间建立知识产权优先、优惠共享及专利技术许可优先机制,推进专利池的联盟;3、根据行业标准化工作需求,加强分工与协调,推进标准化的联盟;4、疏通业界的资金渠道,推进投资的联盟;5、促进产业链内企业间的生产与销售合作,推进市场的联盟;6、建立全球性的人才招聘渠道,推进人才的联盟;7、为国家有关政策的制订以及国家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决策参考。第三章 联盟组织机构第七条 联盟组织机构设置为:会员大会、
4、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秘书处、专家委员会及各工作组。第八条 联盟的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制定和修改章程; 2、选举和罢免理事; 3、制定或修改会费标准; 4、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5、决定终止事宜; 6、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7、会员代表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经到会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第九条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联盟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理事会由联盟成员单位派出的现职人员组成,任职人员应为联盟成员单位法人代表或持有法人代表委托书的高层领导。理事会设联盟主席1人、理
5、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会任期为三年,换届时理事会成员是否变更由派出单位决定。1、理事会的职责:(1)结合理事单位的推荐并从有利于联盟发展的需要出发从理事成员单位中邀请产生联盟主席、理事长,决定秘书长、专家委员会主席的任职和罢免事项;(2)维持联盟稳定运行,批准联盟章程修订事项和联盟重要的内部管理文件;(3)决定联盟技术发展方向和重大项目(专题、课题)立项;(4)批准联盟年度财务预(决)算,协调资金筹措、使用及收益分配方案等事项;(5)定期组织召开联盟理事会和扩大会议,遇到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理事会或扩大会议听取联盟成员对联盟工作和发展意见;(6)听取和审议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工作报告;
6、(7)决定联盟成员的加入和除名事项;(8)决定其他重大事项。2、理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由理事长或其委托理事长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或委托人出席方可召开,其决议经到会理事或委托人三分之二及以上通过即可生效。对于项目立项、审批、申报和资金分配等重要事项,需经过理事会会议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另外涉及以下内容的事项须经理事会成员一致同意方能生效。(1)修改本章程、有关专利许可的协议及相关约定;(2)联盟的终止、解散、分立、合并;(3)其它理事会认为须经理事会成员一致通过的重大事项。第十条 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为联盟咨询机构,联盟技术决策机构,为联盟指明正确的技术发展方向并提供提高联盟管
7、理水平的指导,由光伏行业机构领导人、有关方面权威专家、资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法律专家和财务专家等共同组成。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联盟理事会提名,经理事会议通过后任职。专家委员会成员由联盟理事单位以上推荐,理事会批准并签订保密协议后秘书处备案。专家委员会任期为三年。1、专家委员会的职责:(1)专家委员会成员将接受邀请出席联盟的各种活动,对联盟工作重点给予指导意见,并对实际合作项目提供技术咨询支撑;(2)负责制定联盟的技术发展方向,根据行业技术发展趋势提出项目计划,编制或审议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3)负责对提高联盟的管理水平提出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4)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验收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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