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
《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置关键技术标准规范.doc(22页珍藏版)》请在淘文阁 - 分享文档赚钱的网站上搜索。
1、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立技术规范1.总 则1.1为规范成都市户外广告设立管理,提高户外广告设立品质,科学合理地运用都市空间资源,美化都市视觉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都市户外广告设施技术规范(CJJ149)、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立管理条例、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立规划(-)等规范,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本户外广告设立技术规范(如下简称规范)。1.2本规范合用于成都市中心城区户外广告设立和管理行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应遵循本规范设立规定,并依照实际状况制定相应规定。我市其她地区参照本规定执行。1.3户外广告设立应当符合成都市都市总体规划、户外广告专项规划、国家现行关于原则及“集中、规范、升级”思
2、路,依照都市功能分区和环境规定,实行分区、分类控制,注重与周边人文景观、自然环境、市容景观和谐统一。1.4 勉励使用新媒体、新形式、新技术及新材料,推动高新技术与先进创旨在户外广告媒体融合,运用先进设计理念和灵活艺术体现形式,发挥户外广告在都市景观、空间环境中艺术效果及文化魅力,体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时代特色。1.5 因都市发展、公共利益等特殊需要,户外广告设立突破本规范关于规定,应进行专家论证并办理有关手续。2.基本规定2.1 本规范所称户外广告,是指运用都市建(构)筑物、市政设施、公共交通工具或都市道路、公共场地等开敞空间设立(安装、张贴、绘制、放送等)各种形式商业广告、公益广告。依照载体不
3、同,户外广告重要涉及如下分类形式:表2.1 户外广告分类类别名称内容与范畴建(构)筑物上户外广告依附于建(构)筑物墙面设立户外广告。公共设施上户外广告依附于都市道路两侧和公共场合公交车站牌、电话信息亭等公共设施设立户外广告。地面上户外广告在地面广告设施(单立柱等)上设立户外广告。公共交通工具上户外广告依附于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设立户外广告。橱窗式广告在商业卖场建筑临街面橱窗内设立户外广告。2.2除暂时性广告、公共交通工具广告、地铁等地下公共空间广告外,我市户外广告应当在专项规划允许区域、位置或符合规定设施上设立。2.3户外广告设立应当与都市规划功能分区、都市空间布局相适应,根据户外广告设
4、立规划分区规定,结合都市风貌、街道特色、区域功能、景观及建筑特性,合理布局选点,规范有序设立。2.4户外广告设立应当体现功能性与景观性、审美性与艺术性、统一性与多元性融合,广告形状、规模、色彩、图案等应当与建(构)筑物、周边环境或依附载体相协调。属同一形式多处设立,宜统一规格、材质,且符合节能与生态环保规定。2.5户外广告及其设施应当符合国家和我市质量原则、技术规定,按照批准点位、形式、规格、数量、材质、照明、构造等规定制作安装、维护维修。并及时更新画面,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设施牢固安全、画面完好美观。 2.6 设立户外广告不得影响周边居住环境和行人、行车安全,不得影响建(构)筑物安全和消防
5、救援通道,不得损害建(构)筑物、街景和都市轮廓线重要特性,不得破环依附载体整体效果、影响依附载体使用功能。3.设立规定3.1建(构)筑物上户外广告3.1.1设立区内营业建筑面积不不大于1万、限设区内非环城生态区中营业建筑面积不不大于2万、限设区内环城生态区中营业建筑面积不不大于4万商场临街墙面可以设立户外广告。3.1.2设立墙面广告应符合下列规定:(1)户外广告设施及画面应与墙面相协调,广告设施四周距离建筑墙面边沿不得不大于0.6 m。外突式户外广告设施底部距地面不得不大于3m,边框宽度和厚度不得不不大于0.4 m,边框颜色应与墙面色调协调一致。(2)墙面广告宜设立在多层建筑墙面和高层建筑裙楼
6、墙面。符合户外广告设立条件新建项目,经户外广告设立审批部门批准后,可在项目设计方案中预留相应广告位,勉励预留设立嵌入式广告。商业卖场墙面广告宜少而精,同一面墙广告总面积不得不不大于该外墙面积30。3.1.3 设立户外电子显示屏广告应符合下列规定:(1)户外广告设立区内营业建筑面积不不大于2万、限设区内非环城生态区中营业建筑面积不不大于3万、限设区内环城生态区内营业建筑面积不不大于4万商业综合体可申请设立;(2)单体建筑物同一临街外墙面只能设立1块显示屏,单块显示屏广告牌面积不得不不大于120。(3)显示屏设立使用不得妨碍行车安全,不得遮挡交通信号、影响交通信号辨识和消防救援,光、声、电磁辐射等
7、不得影响居民健康和正常生活。都市主干道两侧户外电子显示屏不得播放闪动过快画面。(4)显示屏最晚关闭时间为每日22:30,因公共利益、重大节庆活动等特殊需求除外。(5)设立户外电子显示屏前应报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设立允许手续。3.2公共设施上户外广告3.2.1设立公交站台(候车亭)广告应符合如下规定:(1)应与公交站台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统一设计;(2)公交站台广告应采用灯箱广告形式。除历史文化等有特殊规定街区(路段)外,公交站台广告宜采用同一类广告设立形式;(3)公交站台广告牌每块长不不不大于3.8m,高不不不大于1.8m,厚不不不大于0.3m; (4)每个公交站台原
8、则上只设一组广告牌,每组原则上不超过3个广告牌(每个涉及正反两面),公交站台顶部不得设立广告。3.2.2路名牌、邮箱、垃圾桶、电线杆等公共设施上不得设立户外广告,亭、棚、栏等公共设施顶部不得设立户外广告。3.2.3公交站牌、路名牌、消火栓、出租车停靠点等设施5m范畴之内不得设立独立式户外广告。 3.3地面上户外广告3.3.1道路红线内地面上不得设立落地式广告。在盲道、残疾人通道、人行过街天桥、地下过道、健康绿道出入口10m范畴内,不得设立落地式广告。3.3.2设立单立柱广告设施应符合下列规定:(1)只能在户外广告专项规划拟定点位设立;(2)画面内容原则上只能为公益广告或公益宣传,未经特别允许,
9、不得设立商业广告。(3)广告设施牌面下缘距离地面高度不得不大于lOm。3.4公共交通工具上户外广告3.4.1车身上设立户外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车头、车尾部(含先后风挡玻璃内外)及车身两侧车窗禁止设立户外广告。3.4.2设立车身广告应符合交通和车辆管理关于规定。(1)在固定营运线路公共汽车上可设附着式车身广告。(2)附着于公共汽车身广告,其设立应遵循不妨碍安全驾驶原则,不得对原车颜色所有遮盖,其色彩应与车体颜色协调。画面应简洁明快、美观整洁。(3)公共汽车两侧车窗如下,前轮中心线后来位置可设立广告。车身正前方位置、两侧车窗及以上部位、尾部车窗及以上部位为色彩辨认部位,不得用于发布商业广告。3
10、.4.3运用船舶等水上交通工具设立户外广告设施,不得影响船行安全,宜设立通透式广告牌。3.5暂时性户外广告3.5.1灯杆道旗广告设立规定:(1)设立灯杆道旗广告不得影响交通安全。(2)同一道路,只能在同一种灯杆上设立广告,单根灯杆上不得重叠设立;同一路段灯杆上设立广告应做到形式、尺寸、位置一致,并与周边景观相协调。(3)灯杆道旗广告旗面宜采用涤纶布等轻质材料,画面内容应以公益宣传为主,未经特别允许,不得设立商业广告。(4)灯杆道旗广告设立范畴原则上不超过活动(会议)场馆周边200 m以内;天府广场周边、人民南路、滨江路、天府大道(含天府立交)、二环路、北星大道、机场高速禁止设立。(5)灯杆道旗
11、广告设立时间原则上为活动(会议)举办期间,活动开始前2日内安装,活动结束后2日内拆除,安装和拆除应在22时至次日凌晨6时之间。(6)道旗形状应为长方形,其底部与地面距离应在2.53.0 m之间,同一路段须依照实际状况统一设立高度,边沿原则上不得超过道牙石,且画面应与道路走向垂直。(7)道旗尺寸统一规格长宽为:3.0 m0.8 m。影响交通标记、监控设施使用及行车安全路段不得设立。因道路环境特殊或有特别规定,应恰当缩小尺寸规格。(8)灯杆道旗安装原则上实行间隔安装,视当时道路灯杆密集限度而定,以使用至少资源营造良好氛围为原则。3.5.2在建工地户外广告设立规定:(1)只能在工地红线范畴内设立。设
12、立前须由具备资质第三方机构出具围墙(隔离栏)安全评估(或检测)文献。(2)同一在建工地围墙广告,在保证安全前提下,原则上可以设立1处宣传大牌。宣传大牌尺寸规格应依照工地周边环境和所处位置而定,但最大高度不得不不大于10 m、面积不得不不大于100。(3)运用工地围墙宣传本开发项目,砖混围墙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2.8 m,钢构造挡板围墙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5 m,并应注重实现都市景观化和内透光形式夜间亮化,待建工地景观化围墙原则与此相似。3.5.3暂时促销广告设立规定:(1)经批准在步行商业特色街和大型商场(不含超市)场外开展展示促销活动主办方,可在展示促销活动场地范畴内除公共载体外适量设立暂时性户
13、外广告,活动结束当天内负责自行拆除。(2)禁止运用横幅、直幅、条幅、空中漂浮物进行商业广告宣传。4. 广告照明4.1户外广告照明宜优先选用节能、环保新光源、新灯具。采用灯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光源配备应符合相应光源能效原则,并采用功率损耗低、性能稳定灯用附件。4.2按照都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JGJ/T163第7.0.2条规定,应限制户外广告照明对周边环境光污染,且不得影响居民生活、行人和车辆交通安全。(1)在交通管制信号装置周边10m以内及其背景空间内广告照明,不得采用闪烁方式及辐射红、黄、绿三色光源照明。(2)在商业区、餐饮和娱乐区可采用霓虹灯广告。(3)倡导采用LED等新型节能光源和灯具
14、。倡导使用灯箱,橱窗照明等内透光照明方式。4.3商业街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容许亮度应符合表4.3规定。表4.3商业区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容许亮度广告被照面面积S(m2)最大容许亮度(cdm2)0.51000O.5s28002S1060010400注:表中规定不合用于霓虹灯、LED显示屏形式户外广告设施。4.4其她地区户外广告设施最大容许亮度应按表4.3乘以修正系数K,行政办公区和公共活动区K值为0.4,工业区K值为0.2,住宅区K值为O.1。4.5灯箱广告照明规定:(1)广告画面光源附近亮度与远离光源某些亮度之比宜为1.31.5,不得不不大于2。(2)应采用光源寿命不不大于8000h,显色指数不不大于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成都市 户外广告 设置 关键技术 标准规范
限制150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