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监管条线有关补贴管理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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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启声名展盘监管垒旗花更升的管理的的一、绿色农产品发展(指导性任务)(一)补贴对象1 .在本市范围内获得国家农业农村部门认证的绿色食品、 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当年度证书存续有效),纳入本 市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直报体系、实施生产过程电子化管理的农 产品生产主体。2 .由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建设管理规 范认定,纳入本市农业生产作业信息直报体系、实施生产过 程电子化管理的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二)分配测算方式按照基础因素和考核因素进行分配,基础因素(绿色食品 认证规模、绿色生产基地建设规模)占70%、考核因素占30%。(三)补贴标准.涉农区具体标准由各区自行制定。1 .市属企业(单
2、位)实现绿色发展种植业补贴70元/亩(其 中绿叶菜按种植亩次计,最多计3亩次);绿色有机认证养殖业 补贴2250元/吨、加工产品50元/吨;绿色生产基地养殖业补 贴70元/吨。补贴上限:大米、绿叶菜30万元,其余种植业产品15万元;水产品(大水面养殖或不投喂饲料)30万元,其余水产品 80万元;猪肉及产品150万元、禽蛋75万元,其余畜禽产品 25万元;加工产品5万元。(四)考核办法市属企业(单位)的认证产品及绿色生产基地接受各主体 所在涉农区的日常管理。每年n月底前,市农业农村委以中国 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信息系统、市农业农村委农业生产作业信息 直报系统等平台确认的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获证信息 和生产档案电子化管理情况,以及市农业农村委文件予以确认 的绿色生产基地创建面积,对各区、市属企业(单位)绿色农 产品发展工作进行考核。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于第二年按比 例扣减补贴资金。对奖补对象当年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中检出 违禁物质或检测指标严重超过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冒用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的,按照有关规定处 理。绩效系数=(绿色食品认证率x 4。 +档案电子化主体数 年度目标年度目标x20% +农产品绿色生产基地创建面积年度目标X40%X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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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农产品 质量 监管 有关 补贴 管理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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