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教学中的运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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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教学中的运用 摘要: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总论教学过程中,以案例为依托,将学生置于某种情景之下,让学生在寻求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中学习刑法总论学问的教学活动方式。这种教学方式不仅能够激发学习主体的学习刑法总论的热忱,还能够培育学生的分析实力,有利于促进老师的教学工作。运用该法应当把握好刑事案例的选取、案例教学的执行和学问点的小结三个环节。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刑法总论教学;运用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11/ki.167331101.2022.15.065 传统的刑法总论教学模式是满堂灌的讲授方式,这种方式虽然老师能够将刑法总论的基本理论全面和系统
2、的传授给学生。但是,这种方式重视理论学问的讲解却忽视了司法实践的详细状况,重视学生课本学问的学习却忽视了学生综合法律素养的培育。因此,一味的实行老师主导下的讲授,务必会使刑法总论的教学出现舍本逐末的现象,导致学生对于刑法总论学习仅仅限于纸上谈兵,而不能解决实际的刑事法律问题。有违刑法总论教学大纲和法律人才培育目标的要求,同时也不符合现代高等教化理念的基本准则。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许多刑法学教化工作者纷纷探讨刑法总论的教学改革问题,以寻求更为科学、合理且有效的课程教学模式。随着案例教学法的提出,笔者始终在教学过程中探究和实践着,深感案例教学法对于刑法总论的教学具有重大意义。 1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和特
3、征 所谓案例教学法,是指在刑法总论教学过程中,以刑事案例为依托,通过案例内容将学生带入某种刑事法律情景之下,学生在法律情景之中真实感受案情甚至可以作为案例中角色进入情景,通过小组协作或者个人思索形式追寻解决案例中刑事法律问题的最佳途径,形成方案。这种案例教学方法具有以下特征。 1.1详细、直观 案例教学法用一个案例将学生带入某个情景之下,该情景中涉及许多刑法总论的基本概念和理论,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把课本上较为抽象的概念和理论怜悯景之中的详细情节相联系,这样就使得抽象的概念和理论以一种生活化的形式展示给学生,使得学生对学问点的理解更加详细、直观。 1.2教学的实践性较强 案例教学法将学生带入某种
4、情景之下时和带领学生办理真实的案例有异曲同工之妙,学生在情景之下可以直观的感受案例,在直观的感受之下,学生身临其境,结合理论学问,找到最佳的解决方法,在这一过程中,学生须要分析案情,动手查阅相关资料,假如是小组完成还须要和组员协作。一个案例的完成可以让学生充分参加到刑法总论学问的探究过程之中,在学到理论学问的同时,更加能提高学生的法律实践实力。因此,案例教学法具有较强实践性。 1.3学生是教学活动中的主体 在案例教学法中,从案例情节的阅读分析,到资料的查阅整理,再到小组的探讨和解决方案制定这些环节都是学生完成,整个教学过程老师只是起到督促和评价的作用,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学生自主进行,学生是课堂的
5、主角。 2案例教学法在刑法总论中运用的优势分析 案例教学法能够有效的提高刑法总论的教学效果,案例教学过程中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爱好和学习主动性,老师在教学活动中只起引导和评价的作用,这样的教学模式和以往一贯的理论课教学模式相比具有自然的优势。 2.1案例教学法符合刑法总论的课程特征 从刑法总论的学问体系来看,主要有犯罪论和刑罚学两块,这两部分内容在许多学问点上都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而本课程往往是低年级学生学习,对于低年级学生而言,理论性强意味着难懂和枯燥,倘如一味的坚持老师主导的讲授法,势必造成学生不能完全理解学问点,而且還会导致学生会对课程失去爱好。从案例教学法的特点不难看出,案例教学法正好
6、能够解决刑法总论理论性强的难题,案例的分析往往使抽象的理论具象化,在案例教学的情景之下,学生更简单理解理论背后的内容。同时,学生理解了也就不觉学问点枯燥了。 2.2案例教学法能够激发学生学习刑法总论的爱好,提高学生主动学习的主动性 案例教学法强调以学生为主体,老师仅仅对学生学习过程进行引导和评价,充分体现了学生在学习活动中的主角地位。在这样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再是刑法抽象理论消极被动的接受者,相反成为了主动主动探究刑法学问的分析者和探究者,为了解决案例中的难题而查阅刑法总论的学问,这样的学习模式学生更易接受同时也更加能够得到自我认同感,在趣味中学到新学问,因此就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主
7、动性,让学生充分发挥自己的最大实力去学习。再从心里认知的角度来看,学习应当是一种自由性、自主性的选择行为,学习的材料必需使学生感到通过学习获得的自我价值和学习意义,而案例教学法正好具有这一功能。 2.3案例教学法有利于培育学生的自学实力 自学实力是当今社会对法学人才素养的基本要求,培育学生的自学实力是高等教化培育的重要目标。而传统单一讲授学问方式以灌输的形式教给学生现成答案,学生通过机械的记忆所谓标准答案获得学问,这样导致老师教什么学生就只会什么,刑法总论这类课程学问困难,课时却有限,老师能在课堂中讲授的内容始终有限,因此学生课后自学特别重要。案例教学法本质上是老师有肯定参加度的学生自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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