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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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 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 系,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昌平区城北街道办事处的倡导和扶持下,从 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 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第三条 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 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第二章机构和职责第四条 志愿服务组织
2、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 队组成。第五条 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 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 障工作等提供服务。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第六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 的报名申请。第七条 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 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履行入会登记手续,均可到本社区申请。第八条 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本社区填写注册登记 表,社区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 志愿者
3、档案。第十七条建立全市志愿者星级认证制度。注册机构根据志愿者服务的时 间累计及服务评价情况,认定其为北京市一至五星志愿者。星级志愿者佩戴相应标 志,同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一)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小时、200小时、 500小时的,可分别认定为“北京市一星志愿者”、“北京市二星志愿者”、“北 京市三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出申 请,由对其进行注册的志愿者组织进行认定,认定结果定期报区县志愿者联合会 (协会)备案。(二)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800小时的,可认定为 “北京市四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
4、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 出申请,由具有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团体会员资格的注册机构认定,认定结果定期 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三)志愿者注册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000小时的,可认定为 “北京市五星志愿者”。由负责安排志愿者参加活动的志愿者组织或志愿者个人提 出申请,由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认定。第十八条 建立全市志愿者奖章授予制度。根据志愿者注册以后从事志愿 服务的时间与绩效,授予不同级别的志愿服务奖章。奖章获得者佩戴相应标志,同 时在“志愿北京”网站进行标注和宣传。(一)志愿者自获得“北京市五星志愿者”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 2000小时,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
5、务中作出一定贡献的,或在经常性 志愿服务中取得一定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铜质奖章评 选工作由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区县志愿者联合会(协会)等有关部 门组织,评选结果报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 案。(二)志愿者自获得铜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3000小时, 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较大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 得较大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银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 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等有关部门组织。(三)志愿者自获得银质奖章后,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5
6、000小时, 在大型志愿服务活动、应急志愿服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在经常性志愿服务中取 得突出成绩的,可参加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志愿服务金质奖章评选工作由北京 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四)连续专门从事志愿服务超过1年的,可视情况直接授予上述级别奖(五)奖章授予可视实际情况定期举行。第十九条 逐步完善以精神激励为主的志愿者表彰激励机制。(一)市、区县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会同市、区县志愿者联合 会(协会)等有关部门,将定期具体组织开展优秀志愿者、优秀志愿服务项目、志愿 者工作突出贡献集体与个人等评选表彰。(二)引导和鼓励各级各类志愿者组织开展相关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的 项目及结
7、果应按相关程序报北京市志愿者联合会备案。第二十条在重大活动志愿服务和应急志愿服务中,志愿者组织或接受服 务的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中由本人所支出的交通、误餐等费用给 予适当的补贴;经常性志愿服务,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给予上述补贴。鼓励有条件的志愿者组织通过组织疗养休养、免费体检等方式对优秀志愿 者进行慰问和奖励。第二十一条充分利用大众传媒和文化宣传设施,广泛宣传实践中涌现出 的优秀志愿者、志愿者组织及其典型事迹,加强正面宣传引导,营造有利于志愿者 队伍发展的良好氛围。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学习、生活的港澳台同胞和海外华 人华侨及外国人申请注册的,适用本办法。第二
8、十三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负责具 体解释。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篇4为了加强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的建 设,使青年志愿者协会各项工作能够顺利进展,也为了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青年 志愿者协会内部干事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与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 矩可依,特制定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经济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规章制度,望大家 务必遵守。一、基本条件和要求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清醒 的政治头脑和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要坚决高举反分裂旗帜,维护国家统一、民 族团结;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
9、无不良嗜好;3、要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交际能力,有坚定的工 作信念和灵活的办事头脑;4、要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一定书面表达能力,要有良好的个人道德 修养和人文修养;5、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二、常规纪律和工作要求1、凡承认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从事社会公益活动与社会保障事业的 在校学生,经过竞选,不分民族、性别、宗教信仰均可成为本协会成员;2、每学年新生报到后,进行纳新工作,将新成名单上报备案;3、要有时间观念,在开会(例会)时,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者必须提 前向部长或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经准假后方可离开(各部长类同);4、迟到或请假应及时向
10、会长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内容;5、如开展活动,应提前将活动计划上交;6、组织活动,应提前集合,由负责人签到,维持好秩序和组织好各项工 作;7、值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认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无 故缺席、离岗;8、值班时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间不得做出与值班工作不符的行为, 如上网、玩游戏等;9、认真作好值班记录,格式规范,保持整洁;10、及时将一些重要的急需解决的事告诉负责人;11、特殊情况尽量进行换班并作好记录,如协调不行或若情况紧急,允许 以口头或短信形式向负责人请假,负责人做好记录;12、值班人员应保管好办公室物品,谨防丢失,若有丢失损害则追究相关 责任;13、无故不参加
11、例会或活动者,三次以卜.缺席校自动离职处理.;14、禁止在工作中讨价还价,拈轻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满原因而闹情绪, 更不允许同事之间发生口角争执,有意见或不满,应当立即向部长或会长提出;15、各干部(干事)之间要相互帮助,团结合作与其他各部门之间保持友 好关系,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促进、共同提高;16、纪律涣散、组织无力的,在校内外造成不良影响的,免去该职务;17、本制度未尽事宜,将在工作中不断总结,不断健全。三、活动策划及实施1、协会活动要提前一周,对主题活动进行策划,策划方案要顾及实际可 行性,内容充实,主题突出,操作明确;2、活动方案要及时整理出来,经会长及各部长审核通过,落实相关具体
12、 事项;3、主题活动的策划要富有创意,符合实际;4、活动前,相关活动部门协调安排人员,调配好活动用品,做好各项准 备活动;5、活动时,按照方案认真,细致的组织实施,活动负责人控制好活动局 面,按程序规范进行,确保效果;6、必须保证每一次活动都有活动照;7、活动中严格签到,做好参与会员的服务数量和服务质量记录,积累完 整原始资料;8、活动后,活动负责人及时组织进行调整反馈,整理材料和有关材料及 时记档。四、机构设置1、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名,团支书一名,会长助理一名,各部设部长一 名,副部长一名;2、协会下设:主席团,办公室,基拓部,新闻中心,宣传部,组织部, 策划部。各部门配合的同时实行自主管理
13、(分工不分家)。五、部门职责(一)主席团:1、负责青协日常管理和团委沟通;2、在活动中,主席团负责与共同主办活动的社团、学校联系和沟通;3、安排活动方案,对于活动的举行,提出自己的看法;4、总体协调社团的运行,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5、制定青协内部章程,及奖惩制度。(二)办公室1、负责起草文件及工作计划的安排;2、负责各类档案、文件、资料的归类保存和管理;3、管理会费;4、活动人员安排及通知;5、志愿者时间登记和保存;6、活动对外的短信及电话通知。(三)基拓部1、负责志愿服务基地的拓展及管理;2、活动前后与活动基地的联系;3、协调各院青协及与校青协之间志愿者活动的组织安排;4、巩固和协调各部门
14、的关系。(四)新闻中心1、管理协会的网络平台;2、负责协会活动的照片拍摄与影音记录;3、对协会活动进行网络宣传;4、总结协会活动并发表到协会的人人主页及博客上(五)宣传部1、活动海报设计;2、负责活动的宣传工作;3、收集各种有关协会的信息和材料。(六)组织部1、组织和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2、组织活动的进行;3、负责协会各项活动的场地与物品的安排;4、活动结束后的善后工作;5、活动物品的管理。(七)策划部1、协会活动的策划;2、拟定活动策划书;3、监督活动的顺利进行。六、干部职责1、会长召开理事会,全面负责并监督协会各项工作,负责行动计划的制订、实 施。2、副会长协助会长安排协会具体工作,并监督
15、工作的完成。3、团支书讨论通过协会的重大决定,监督成员工作,在特殊情况下推选出代理理事 长,临时负责工作。4、会长助理传达会长的各项通知及会议工作等的安排。5、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各项工作,协调部门合作,确保协会工作的正常进行。6、副部长协助部长具体安排本部工作,并监督工作的完成。七、入会与退会1、交个人申请、个人简历,经协会考查,理事会批准后确定其会员资 格。2、换届前退会需交个人申请,经协会批准后,方可退会。第九条 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一)志愿者参加社区开展的各种志愿者培训活动。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 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社区
16、给予帮助、 解决;(三)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二)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三)维护志愿者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第十一条 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 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 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 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 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
17、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 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第五章保障与奖励第十三条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团支部书记分管志愿者服务工作。第十四条 各级党、团组织耍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 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第十五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 心下一代协会、老年科协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统一的协 调管理。第十六条 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 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志愿者管理制度办法篇21、志愿者加入本团队条件:(1)本人自愿要求加入;(2)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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