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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财务管理系统制度(本部份公共二十三章二百一k三条)总则第一条财务管理制度制定原则以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为依据,参照国际财务准则,并适合本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第二条 公司各单位、各部门和每名员工办理有关财务事宜,必须遵照本 制度执行。第三条本制度未有规定或者规定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执行企业会计 制度及其讲解、企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及其实物指南等国家统一的会计制 度的规定。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未有规定或者规定无法满足实际需要的,由 财务请教相关部门,提出解决办法,报集团常委会研究后再行处理。第四条本制度作为公司财务根本制度,根据本制度,参照企业会计基础 工作
2、规范实物指南,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将制定或者完善经济业务事项处理程 序制度、会计制度工作组织制度(对会计工作的控制制度)、授权批准制度、财 务处理程序制度(内部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定额管理制度、原始记录管 理制度、计量验收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企业清查制度、会计报告制度等 具体的财务制度作为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实施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第一章财务组织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主任、主管会计(总账会计)、专业会计(资 本基金核算、收支往来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财产 物资核算、总账核算、财务会计报表编制稽核、会计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和出纳组成。总经理签字方
3、可报销。第四条各车间使用材料由核算员填写出库单,经使用部门领料人、负 责人(车间主任)及保管员、核算员、主管经理(厂长)签字并注明用途后, 保管员出库。各车间要设专人领料与保管,要先填出库单后出库,严格执 行出库手续,否则赋予保管员、使用部门负责人、主管经理(厂长)在绩效考 核中扣5分。第五条不许先签空白出库单、入库单及产品验收单,否则赋予 开票人和签字人留厂察看处分。如造成损失由其包赔,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第六条产成品经质检部化验合格直接交给公司供贮不管理,如供贮部把 产成品发到销售总公司个库房,属异地中转保管不属销售卖出,不挂应收账款。第七条办公用品、劳保日用品,低值易耗品统一由供贮部按计
4、划采购, 由行政管理部负责保管发放,使用保管维护要落实到各单位部门和个人,如有 丢失损坏由负责人按价赔偿。办公用品、劳保日用品采取一次摊销法摊销。第八条存货实行季度盘点制度,每季财务部会同生产技术部、审计部对 公司的存货进行盘点,并填写盘点表。如有丢失、损毁、报废等要查明原因, 上报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处理。第九条各公司核算员、保管员要设立账簿,对所发生的购入、领用、库 存的原辅材料,消耗的备品、备件、销售的产品等业务情况进行记载。财务对 其检查指导,每月与其互相核对,达到账账、账表、账物相符。第十条购入原材料办理入库时应按实际成本计价,按实际成本法进行核 算。1、购入的存货按照实价加之应由企业负
5、担的各项杂费、途中合理损耗、入库前的加工整理和筛选费用,以及缴纳的税金等计价记入原材料科目。2、自制的存货半成品,按照创造过程中发生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包括生产创造过程中发生的料、工、费等实际支出。3、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存,按照加工的材料或者半成品本身价值以及所支 付的委托加工费、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保险费等计价。4、投资者投入的存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约定的价值计价。5、盘盈的存货参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即重置计价。6、接受捐赠的存货,应按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之应由企业承担的运输费、 保险费、缴纳的税金计价;如果没有发票账单的,则按同类存货的市场价计价。第十一条企业领用或者发出存货的
6、计价方法。1、低值易耗品采取“五五摊销法”摊销。2、包装物领用一次性计入生产成本。3、其他存货按实际入库价,按实际成本结转。第十二条 供贮部采购的原辅材料和备品备件等明细账目,由各公司、部 门核算员、保管员和供贮部核算员分别按照数量、金额建立账目,财务部按照 各用户分类实行金额控制,并监控、检查、核对各用户核算员、保管员的账目 和库存情况。第七章固定资产核算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企业的房屋、建造物、机器、设备、管道、工具等同时具备以下 两个条件为固定资产:1、使用年限一年以上。2、单项价值在2000以上。第二条凡属于在机器内部或者外部原来装置的机电、仪器、仪表等不论规格大小价值多少,均随主机列为固
7、定资产。第三条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保管、维护工作,要保护 机器设备安全正常运行。凡是固定资产丢失损坏,因管理不善造成,由责任人 及主管领导包赔,并赋予行政处分。第四条 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卡片制度,每一个固定资产都要有标签,掌握 实物增减变动及使用情况。第五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明细表,账、表、卡必须准确一致。第六条固定资产实行季盘点制度。每季由财务部、生产技术部、审计部 共同盘点,并填写盘点表。第七条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1、房屋建造物:30年。2、机械设备:10年。3、电子设备:8年。4、车辆:10年。5、土地使用不计提折旧费。第八条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或者加速折旧法。各子
8、公司根据实 际上报批准后执行。第九条购入固定资产须经集团公司审批,最终审批权为首席执行官。第十条固定资产报废、转让、投资、变卖必须通知财务部,生产经营技 术部鉴定,集团常委会研究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第十一条固定资产计价原则固定资产采用原始价值计价,原始计价(含运费等)不得含有增值税。1、购入的固定资产,以买价加运输、装卸、保险费和安装费及缴纳税金作为计价原价。2、自行改造的固定资产(如设备等),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成本加之进项税的合计数计价。3、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4、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确定的价款加运费、保险费、安装调试 费等计价。5、接受捐赠的
9、固定资产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之由公司负担的运费、保 险费、安装调试费等计价。无发票账单的,按照同类设备市场价计价。6、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扩建的固定资产(如土建、水暖、电器),按照 国家预决算,决算价格计价。7、盘盈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彻底价值计价。8、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税费计入该固定资产的价值。9、用借款购置建设的固定资产,其发生的借款利息和外币折算差额,在固 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价值。第十二条公司的固定资产自投入使用时间的下一个月起按月计算折旧; 住手使用的固定资产,继续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足额后,仍可继续使用的, 继续计算折旧,折旧计入管理费用
10、。提前报废的,不补计折旧。第八章在建工程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 公司工程项目在施工前要建立项目审批制度,在建期间的管理制 度,工程预决算制度及竣工验收决算制度。第二条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因进行试生产所形成的可对 外销售的产品,按照实际销售收入或者估计售价扣除税金后,冲减在建工程成 本(试营业的收入,应列入当期损益),发生的支出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纳税时 再重新调整。第三条在建工程虽已交付使用,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自交付使用 之日起,按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成本资料估算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 决算办理完毕后,按批复决算数额调整原估价值和已提折旧第四条 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公司已发
11、生的应计入工程项目的借款利 息,属尚未交付使用的,计入在建工程的价值,已使用的计入当期费用。第九章无形资产及递延资产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公司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或者评估确认价值计价,土地使 用权摊销期限为50年,其他无形资产摊销为10年。除公司合并外,商誉不作 价入账。第二条递延资产按原始成本计价,按受益时间在有效期内均衡分摊,计 入创造费用或者管理费用。开办费用从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一次计入开始生产 经营当月的损益。财政部门有专门规定的按规定办理。第十章成本核算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成本核算的基础工作1、健全原始记录。2、建立健全定额资料。3、建立健全计量验收制度。4、正确进行计价工作。5、按公
12、司规定核算出一切数据提供给指挥及决策者。第二条成本核算对象1、各生产经营厂(公司):2、各生产车间:水处理车间、运输大队等。3、各产品;(1)产成品:(2 )半成品:第三条创造成本项目1、直接材料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备品 备件、燃料、动力以及其他直接材料。2、直接人工费:公司直接从事产品生产人员的工资、奖金、补贴。第二条会计人员上岗必须符合会计法的基本要求,并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第三条财务部的上级主管领导为总经理、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其 权限划分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财务宏观调控决策工作,并对财务的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负责全公司财务的全面具体
13、管理工作。第四条 集团公司财务对所属各子公司形式财务领导权和管理权,为所属 公司财务业务对口的管理部门,同时对财务人员及外派的各级财务人员有直接 调配权、考核管理权及建议任免权。第五条各公司财务对各单位、各部门核算、保管行使财务领导和管理权, 并具有考核建议任免权。第六条 各子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财务单位,每月报表上报集团公司财务 部,由集团公司财务部统一合并上报。第七条销售总公司财务业务直接由集团公司财务负责,销售哪个子公司 的产品即签订哪个子公司的销售合同,同时销售货款直接汇到其公司账户,并 且由其开具发票。每月月底由集团公司财务与销售公司核算员、各子公司财务 核对帐目,然后集团公司将属于各
14、子公司的票据与账目转交给相关子公司财务, 由其统一合并凭证及账目第八条公司财务系统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级核算,财务人员要 分工明确、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第二章财务工作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 会计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 完整,符合会计制度和有关规定。第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工作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 已审批和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 凭证上签字;审批和审核人员及业务经办人员要在记账凭证所附原始凭证上签 字。第四条财务人员每月按照财务管理操作程序的规定时间,会同工厂
15、、销 售、生产、供应、贮运等单位、部门进行固定资产及存货盘点核对,并填写盘 点表,保证账账、账物、账款相符。第五条财务人员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告报总经理,并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告每月由会计汇总编制,每月上报一次。报告及所傅会计报表必须有编 制人、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和总经理签字。第六条财务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 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向总经理报告;对记载不许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 以退回,并要求更正、补充。第七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 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做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 做出处理。第八条 财务
16、工作要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稽核。出纳员不得兼 管稽核、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九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清交接手 续,要有主管领导监督交接。第十条公司及各单位、各部门的文件、通知、通报、合同等文件资料在 一周内必须交到财务部一份,以便财务做资金使用计划及拨款与扣款,财务要 有专人保管各种文件、通知、通报、合同、请示报告等文件资料。第十一条 销售货款汇至相关子公司财务账户,各子公司财务部每月编制已收账款明细表并与销售公司核算员及集团财务部核对。第十二条每月集团公司财务部、各子公司财务部、销售公司、供贮部统 一核对账目。第十三条财务人员
17、必须熟知公司每一份文件、制度、不符合制度的坚决 不借款,不报销。第十四条财务人员必须认真、细致、反复的计算核对请示报告、票据、 工资表、账目等,不能有一丝马糊,浮现任何差错。第十五条财务部要把账记好,一切按制度和规定执行,要精、细;报表 要清晰,准确按时间完成。第十六条财务有权利、义务和责任培训、指导、检查各单位部门核算员、 保管员的业务工作。财务部制定培训计划,要有专人负责核算员保管员的培训 与管理。如果没有按时培训、指导、检查,赋予财务部罚款100元。第十七条财务部门应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种财务业务时,严 格遵守国家的财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公司的规章制度。第十八条财务票据、账目必须
18、每月结清,并按规定时间报表。如果每月 没有按时记账、装订票据、上报报表,赋予财务部在绩效考核中扣2分。第十九条加大财务对各单位部门的监督、检查、核查力度。要定期与不 定期的监督、检查、核查各单位、部门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要及时准确地 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对于违背制度的要即将纠正,并上报处理。第二十条任何财务人员对于不符合财务制度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决不通 融。无论谁,有多高的职权也无权超越财务制度,一切按制度办事,否则对财 务负责人及当事人赋予行政处分。第二十一条 各公司财务部每月按时办理增值税发票认证及纳税申报工 作。安排专人定期采集各种财务及税务法规等时效性的国家政策、法规等信息, 确保公
19、司财务工作的步伐跟上国家大环境的发展,保证公司和员工的利益不受 无谓的损坏。第三章现金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 现金是指存放在企业,随时可以动用的流动货币资金主要用于购 买原料及零星小额不便使用支票与汇款的日常开支。第二条执行限额规定,控制库存,库存现金不得超过5万元。如因购买 原料等需库存增多现金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第三条严格遵守现金使用范围L职工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用。2o个人的劳动报酬。3。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4o向个人收购的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货款(如大豆)。5o银行确定的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付。第四条公司下列范围内可以收入现金lo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2。不具备转账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的销货
20、款及其他收入。3。不足转账起点的各种小额收入。4o交回未领的员工工资、差旅费剩余款、罚款及剩余的材料采购款。5。押金、租金收入。6o其它零星现金收入。第五条公司日常现金收支不得违反以下规定Io不得用不符合公司会计制度的凭证(白条、借条)顶替库存现金2。不得坐支现金。3o不得将公司收入作为个人储蓄存入银行或者炒股票。4。现金收入当日送存开户银行。5o必须见据付款,还款出据。第六条财务需到银行提现金时,出纳员要填写现金提款审批单,提款 单写明提款金额、用途、时间、支票号码,经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总经理 审批后方可。记账时要把此现金提款审批单和票据一同入帐。提现金财务 出两人,行政管理部(保卫部)
21、派保卫两人。第七条库存现金与账目要当天核对,要做到日清月结。第八条 金库密码与钥匙要分开掌握与保管,密码由出纳员掌握,钥匙由 财务部主任保管。第四章 银行存款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银行存款是指公司存放在银行的货币资金。第二条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各种结算 业务,除必须使用现金外,一律要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第三条 银行存款实行日记账,必须按时间顺序及时登记,每日结出存款 余额,月末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核对,做到日清月结,保证账账、 账物、账款相符。第四条严格执行银行支票使用的管理制度,预留在银行的单位印签与银 行支票分人保管,银行支票由出纳员保管,财务章由财务部
22、主任保管,法人名 章由财务副总保管。第五条不许签发远期及空头支票。第六条支票使用时,填写付款审批单,写明支票号码、用途、金额、时间,要有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总经理及领用部门负责人和领用人签字;领用人还要在“支票领用登记表”上签字。支票票面上要注明限额。第七条购买材料或者设备如需要银行办理汇款,经手人填制付款审批单, 由申请人、申请单位部门领导、主管副总、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和总经理签 字后方可由财务汇款。第八条销售产品的销货款,包括转账支票、汇票等,要直接交到或者汇 到公司财务,不许截留坐支,并把收款凭证或者汇款单交给或者将复印件传 真给财务部,以便处理业务和到银行查询。第九条开立的账户不得
23、出租、出借或者转让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第十条 公司和银行日记账每月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填制银行存款余 额调节表。第五章应收对付账款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回笼,加速生产经营资金的周转,降低财务费用, 减少呆坏账的发生,建立一个良好的企业资金运转环境,妥善处理各种往来款 项,特制定本管理规定。第二条 工厂与工厂之间半成品结算;工厂与供贮部产成品结算;供贮部 与销售总公司产品结算,只要填写产品验收单结算入帐即可。其他物资材 料入库出库及各单位、各部门之间往来结算等其它结算都要以出库单、入 库单及产品验收单结算记账。第三条销售总公司给经销商发货,如先付款后交货,经销商把银行汇款 单传真到销售
24、总公司,则销售总公司即将发货。销售总公司发货后由销售总公 司把经销商签字盖章的产品验收单及出库单、银行汇款单传真件交集团 公司财务部下账。第四条 如经销商为先交货后付款,则销售总公司发货后,把产品验收 单和出库单交到集团公司财务部下账,挂应收款。第五条无论是先付款后交货,还是先交货后付款,产品验收单和出 库单在发货之日起15天内必须交到集团公司财务部下账。产品验收单没 有经销商签字盖章无效。每月有关各公司财务部把银行进账单汇总与销售总公 司、集团公司财务部核对货款数额。第六条产品销售应收款不得超过两个月回款,以产品验收单日期为 准,否则扣除责任人工资及提成奖励的20%。第七条对于销售外欠货款,
25、谁经手谁负责清回,否则由自己包赔。第八条各公司以收到的货款走销售收入,按收入开辟票,开辟票详细资 料见集团财务部传真;不需开辟票的销售收入以销售结算单作为销售收入的依 据。月末集团财务部、销售总公司、各子公司财务部、供贮部进行核实对账。第九条要保证应收各款项与核算内容的统一和清晰,相互之间不得混淆、 滥用。第十条根据总经理授权范围,经主管供应的老总审批后,业务人员可以办 理赊货事宜,财务挂账对付款。在赊货时必须统一用公司制定的赊货清单 和欠据,每种一式两联,财务一联,货商一联,否则财务不予挂账。供贮部 可留存复印件。第十一条赊入的存货和用现金购买的一样入库验收办理所有手续,赊入 的存货财务负责
26、挂账,没有挂账的欠款,公司将来一律不予承认。赊入的存货, 供货方暂时不能提供发票的,财务需要做暂入库手续。第十二条对于对付账款必须先拿发票后付款。第十三条 对于对付账款,付款时必须经供贮部主任、主管供应副总、财 务副总和总经理共同研究确定,形成书面付款明细,并同时签字,财务方可付 款。没有书面付款明细或者签字不全,财务坚决不许付款。决不许任何单独一 人决定付款。第十四条对于应收账款和对付账款每月财务部要实地核对,并形成核对 报告上报财务副总、总经理及集团公司财务部。第十五条 公司内部各独立核算单位及部门之间的往来款项必须由总经理 签字批准,每月核对一次。第十六条公司一律不予个人借款。第十七条
27、各公司财务部要严格监控往来账款的账期,催促有关单位、部 门及时汇款或者结账、包销。对于超账期不回款、不结账、不报销的单位、部 门及个人,每月财务部形成一个报告,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处理。第六章存货核算管理系统制度第一条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物资。 包括;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外购商品、各类材料、包装物、底值易耗品等。第二条 供贮部根据物资采购计划请示报告购入后及时转交给使用部 门的保管员。保管员验收合格后由核算员开据一式四联的入库单。采购员、 核算员、保管员、财务部各一联。入库单要有采购员及用货单位的保管员、 核算员、质检员及主管领导签字。用货单位的保管员、核算员还要在购货发票 或者赊货欠据上签字。采购员拿已签字完毕的入库单和购货发票或者赊 货欠据到公司财务部办理报销结算。第三条存货购入后到财务结算时,发票要实用货单位保管员、核算员及供贮部采购员(2人)、核算员、主任、主管供应副总及财务部主任、财务副总、
限制150内